本文目录一览:
- 1、在销售循环中为何要关注关联交易,与此有关的舞弊方式有哪些,如何发现和防止
- 2、财务报告舞弊问题及审计对策有哪些
- 3、舞弊审计:浅析关联企业几种常见的财务舞弊手段
- 4、会计舞弊的分类有哪些
- 5、举例说明财务报告舞弊用会计手段是怎样舞弊的?
在销售循环中为何要关注关联交易,与此有关的舞弊方式有哪些,如何发现和防止
一、销售循环中关注关联交易的原因:
1、首先,关联方交易可能会增加公司的经营风险,使公司陷入财务困境,从而可能导致坏账风险。例如,大股东提供的担保、资金或大股东以其他方式占用的资金都会给公司带来潜在的财务风险。与大股东及相关人员的非等价交易会降低公司的利润。
2、其次,会影响公司的独立管理能力,降低公司抵御外部风险的能力。过多的关联交易会降低公司的竞争力和独立性,使公司过度依赖关联方,尤其是大股东。例如,一些公司主要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和销售产品,其经营自主权受到很多限制。
由于公司的独立性差,对关联方的依赖性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下降。如果关联方难以保护自己,公司可能会进入低谷。
3、最后,大量相关交易的发生会对公司形象产生负面影响,减少潜在客户数量。使潜在客户不愿与公司做生意。公司的商誉将受到极大的伤害,不利于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
二、公司的关联方交易是不可避免的,一般公司会合理地充分利用关联方交易,为企业带来利益。因此,合法的关联交易手段已成为经济、方便、有效的重要因素。贸易的积极方面:
1、 它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营运资金周转率。当事人之间的相互了解可以避免信息不对称,交易可以高效有序地进行,可以提高资金的运行效率,纠纷也容易协调解决。
2、集团内部关联方的适当安排可以优化和加强企业间的合作,有利于公司的规模经济,有利于向集团化、跨国公司的方向发展。
3、转让价格的安排可以减轻企业的税负,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有利于企业的发展。
然而,关联方交易对公司来说是一把双刃剑。从长远来看,关联方交易的后果也会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这也包含了很多法律风险。
扩展资料:
为规避风险,公司在进行关联方交易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关联交易的真实性。真实关联方交易是指具有真实动机、符合商业行为的交易行为。虚假关联交易不仅偏离了公司利益,而且往往还隐藏着违法、违法等因素。例如,一些公司为了转移收入和分担费用而捏造不存在的交易,或者通过互相借钱来调解利息费用。
一旦被查出,企业将面临处罚,企业的信用也会受到影响。因此,企业应该注意关联交易的真实性。
2、 注意关联交易的披露。关联方交易的存在已不再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及时、深入、完整、准确地披露关联方交易信息已成为公众投资者关注的焦点和监管部门工作的重点。只有坚持披露比存在更重要的原则,公司才能更加稳定地运营。
3、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公平性。大部分必要的关联方交易都是公司生存和发展所不可缺少的,如:综合服务协议、主营业务所依赖的购买或租赁协议;这种关联方交易也是公司持续的关联方交易,此时也要考虑关联方交易的公平性。
4、在关联交易中要注意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实践中,关联方交易多发生在新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虽然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在权利质量上没有区别,但仅在数量上,控股股东的权利优于普通股东。关联方交易经常损害少数股东的利益。
如果这个问题处理不好,就会引起小股东的不满,可能会使企业陷入诉讼的泥潭,影响公司的声誉,不利于公司的发展。总之,关联方交易对公司来说是一把双刃剑,所以公司在进行关联方交易时必须谨慎,以免陷入困境。
财务报告舞弊问题及审计对策有哪些
财务报告舞弊是指公司或企业,不遵循财务会计报告标准,有意识地利用各种手段,歪曲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企业的经营活动情况做出不实陈述的财务会计报告,从而误导信息使用者的决策。财务报告舞弊一般分为两类:
(1)人为编造财务报告数据。人为编造的财务报告,往往是根据所报送对象的要求,人为编造有利于企业本身的财务数据形成报告。这种形式手段较为低级,或虚减、虚增资产,或虚减、虚增费用,或虚减、虚增利润等,但往往报告不平衡、账表不相符、报告与报告之间勾稽关系不符、前后期报告数据不衔接等。
(2)利用会计方法的选择调整财务报告的有关数据。利用会计方法的选择形成的虚假财务报告,手段较为隐蔽,技术更为高级,往往做到了报告平衡及账表、账账、账证等相符。
一、审计中识别财务报告舞弊的方法
(一)分析性复核法
分析性复核方法是对企业重要的财务比率(如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等)或趋势进行分析,重点对一些变动异常的指标进行相关信息差异分析。常用的方法有简易比较、比率分析、结构百分比和趋势分析等,通过分析性复核,可以发现财务报告中异常的波动、进而识别财务报告的粉饰问题。
(二)关联交易剔除法
关联交易剔除法是指将来自关联企业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予以剔除、计算各种分析指标值。其分析要点有:关注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分析企业是否以不等价交换的方式与关联交易进行财务报告粉饰,是否以公允价值进行交换。在实际工作中,应当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进行合理判断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分析关联方交易未结算金额分别占关联方交易总额和未结算总金额的比例是否正常。
(三)异常利润剔除法
将来源不稳定、不可能经常发生的非经常损益从企业利益总额中剔除,以分析和评价异常利润是否对企业利润增长的贡献过大,客观地判断和评价企业盈利能力的高低和利润来源的稳定性,是否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主业,关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大小及其变化。当企业利用资产重组调节利润时,所产生的利润主要通过这些项目体现出来,此时运用异常利润剔除法识别财务报告粉饰特别有效。
(四)现金流量分析法
现金流量分析法是指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和总体现金净流量分别与主营业务利润、投资收益和净利润进行比较分析,以判断企业的主营业务利润、投资收益和净利润的质量。一般而言,没有相应现金净流量的利润,其质量是不可靠的。如果企业的现金净流量长期低于净利润,将意味着与已经确认为利润相对应的资产可能属于不能转化为现金流量的虚拟资产,表明企业可能存在着粉饰财务报告的现象。
二、财务报告舞弊问题的审计对策
(一)分析经营风险
一般情况下,经营风险越高,客户管理舞弊的可能性就越大。对客户经营风险的分析包括行业分析、战略分析、流程分析和绩效分析。如对竞争者分析形成同业分析预期,对前期数据分析形成纵向预期,对非财务数据分析形成财务预期,对一组财务数据分析形成另一组财务数据的预期。
(二)分析舞弊环境
首先,要评价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会导致管理当局权力膨胀、监督失控、缺乏透明度,给管理当局舞弊创造客观条件。审计人员在评价公司治理结构时,应重点关注客户是否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执行董事与独立董事的比例以及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其次,要评价内部控制。审计人员在评价内部控制时,一方面要考虑客户内部控制的设计是否合理、适当,是否能防止、发现和纠正舞弊行为;另一方面,审计人员应采取一定的控制测试方法来测试内部控制是否得到有效的执行,并根据测试的结果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
(三)评价管理当局
对管理当局的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分析管理当局的压力或动机。审计人员应密切关注管理当局是否遭受异常压力,如盈利目标过度夸张并在这些目标基础上设计管理当局薪酬奖励制度、市场占有率突然下降、公司市场形象不佳、管理当局正面临提升的关键时刻等。第二,对管理人员的品行和能力进行评价。如管理人员曾经有不诚实的记录,公司以前年度曾经有过舞弊发生,不及时改正内部控制的严重缺陷,管理人员过去不配合审计工作或曾经欺骗过审计人员,主管会计和财务人员离职率高,经常更换法律顾问等。
(四)确定舞弊风险
首先,考虑风险因素。审计人员根据经营风险的分析结果、舞弊环境和对管理当局的评价结果等,进行风险评估。其次,考虑异常关系或偏离预期的情况。所谓异常是指审计人员的合理预期与财务数据之间存在的差异,审计人员可利用分析性复核,寻找和发现异常,当发现异常关系或偏离预期的情况,说明存在较大的舞弊风险。
(五)编制审计计划
根据舞弊风险的评价结果编制审计计划,运用“自上而下”的思路,确定审计目标、审计工作时间和日程安排、审计重点和范围,在高舞弊风险领域配备充分的审计资源。
(六)揭露舞弊后的附加程序
若舞弊行为被揭露,审计人员要继续采用相关的附加审计调查程序,甚至要请求法律部门协助对舞弊事项予以切实调查。包括:
(1)审计人员已发现所有舞弊的处理。审计人员应以适当的方式向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告知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所有舞弊行为,并将告知的结果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对涉及的人员应当采取适当的方式向负责的更高管理人员报告。
(2)提供管理建议书。将舞弊者揭发出来后,审计人员还需要在后续审计中分析舞弊行为的原因,深入探讨舞弊的根源,从而发现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以及客户管理方面的弱点,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建议,杜绝同类舞弊再次发生。
三、财务报告舞弊审计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关注审计成本
在舞弊审计中,不能过分考虑审计成本,更不能将分析经营风险增加的成本用减少实质性测试程序来弥补。会计师事务所不能为了追求自身利益而不顾公众利益,否则就会失去存在的意义。
(二)把握保密分寸
我国行业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审计人员考虑对“客户的资料保密”,从而使客户的利益得到根本的保证。采用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审计人员对客户的经营情况进行详细地调查和分析,涉及到客户商业秘密,如客户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审计人员要注意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客户的商业秘密。但舞弊审计中,有些揭露出来的舞弊行为触犯到国家的法律、法规,如贪污、盗窃、挪用资产,严重损害了公众利益。因此,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审计人员不能以“保守客户秘密”为借口,拒绝披露相关舞弊信息。
(三)注意发现舞弊的迹象
舞弊行为的最基本表现,有为了组织获利而进行的舞弊行为和为了损害组织的利益而实施的舞弊两种主要形式。具体表现:行贿、出售或转让不真实的或虚报的资产、故意做出不正当的转让价格等,是为了使本组织获利而进行的舞弊;把一项可能盈利的交易转移给一个雇员或外人,贪污、有意地隐瞒或虚报事项或数据等,属于使本组织利益受损而进行的舞弊。但不管是哪种形式,舞弊者的直接目的都是期望个人从中获利。审计人员在实施常规审计时,需注意发现发生上述行为的可疑迹象,及时反馈给主要的职能部门。一旦判断有舞弊迹象,审计人员需要进行评价,以便做出是否需要采取进一步行动的决定。
(四)保持职业的警惕性
内部审计人员应时刻保持职业的警惕性,及时将舞弊迹象通知组织内的有关部门。为了避免超越审计权限而导致的风险,内部审计人员在明确了舞弊迹象并决定采取进一步行动时,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组织内的有关部门,如纪检部门、安全部门等。这是实施舞弊审计必要的程序,如果不这样做,就有可能跨越审计范围,使审计工作凌驾于其他职能部门的工作之上,从而导致“审计越权”的风险。就内部审计程序来说,即使是以应有的职业谨慎的方式来进行,也不能保证一定能检查出舞弊行为。
(五)保持审计的有效性
在进行舞弊行为调查时,审计员应广泛搜集审计证据,评价组织内部涉及舞弊的可能层次和舞弊人员的范围。与此同时,审计人员应注意与管理人员、法律顾问和其他专家协作,同时应考虑到调查范围内犯罪人员的权利及该组织本身的信誉。一旦通过调查过程得出初步结论,审计人员必须对舞弊行为进行评价。分析舞弊产生的原因,确定审计方法,以便帮助减少未来的类似舞弊问题的发生,并从中总结经验与教训,提高审计的层次。明确是否应对已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订与完善。并在此基础上,拟定新的审计对策,从而更好地体现审计的附加价值。
舞弊审计:浅析关联企业几种常见的财务舞弊手段
所谓关联企业,是指存在关联方交易的企业。由于关联关系的存在,关联企业之间、关联企业的股东之间、关联企业的债权人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复杂。关联企业利用复杂的关联关系粉饰财务报表,甚至编造虚假财务数据,骗取银行贷款、操纵股价、抽逃资金等,给相关债权人、投资者带来损失。有效识别关联企业财务舞弊手段,是审计人员规避审计风险的重要手段。笔者结合审计实践,浅析关联企业存在以下几种常见的财务舞弊手段:
(一)虚构经济业务,虚增资产,虚减负债,人为抬高关联企业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
例如:有些上市公司的母公司以大大高于公允价值的价格将商标权、专利、技术及其他资产出售给上市公司,或抵偿对上市公司的债务。
外资企业的母公司通过高价向外资企业出售设备、技术、原材料等,虚增了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关联企业之间进行投资也可以通过上述手段高估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达到虚增资本目的。
另外,关联企业之间通过相互投资、参股、也使得双方的资产都出现了虚增,影响了会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资本实力和资产规模的正确判断。
(二)虚构利润。
通过关联方交易虚构销售收入和利润、粉饰财务报表,是关联企业常用舞弊手段。主要方式为:1.
在商品或服务购销环节,关联公司以较低价格从其母公司或其他关联方购入原材料、零部件或劳务,又以较高的价格向母公司或其他关联方出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虚增利润。如,某些公司在上市时,是以其母公司资产通过分立、重组等整合而成,上市后仍与其母公司在供、产、销及其他服务方面存在密切关系。在上市公司面临亏损时,母公司通过以大量购买上市公司的产品,以较低价格向其销售原材料,从而增加了上市公司的收入,调节上市公司利润;母公司还通过调低上市公司应缴纳的费用标准,或承担上市公司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以达到转嫁费用、调节利润的矛目的。有些企业甚至通过虚构根本没有发生的应收、应付等资产负债业务及收入支出和利润项目,达到粉饰报表的目的。反过来,有的公司通过反向操作手法,虚减收入和利润,达到逃税或转移资金的目的。2
.通过资产重组,调节利润和财务状况。母公司通过以优质资产置换借款企业的不良资产、高价购买其债权、承担其费用或债务、支付资金占用费等手段,调控借款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3.
以低息或高息发生资金往来,调节财务费用。4
.以收取或支付管理费用或分摊共同费用调节利润。
(三)以委托经营、受托经营或合作投资方式,虚增关联企业经营业绩。
例如:在关联公司面临投资项目周期长、风险大等因素下,如果将某一部分现金转移给母公司,委托母公司或与母公司合作投资,则将投资风险全部或部分转嫁到母公司,而将投资收益的回报确定为关联公司当年的利润。
(四)采用高于或低于市场价格的方式,进行资产租赁、资产置换和股权置换。
以资产转让置换为例,以极低的价格将优质资产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以极低成本获得了优质资产,而优质资产可带来丰厚的盈利,这样可从根本上改变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从而通过不等价交换来操纵利润。
(五)利用企业破产、清算程序,侵害债权人利益。
例如: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前向关联方分配、无偿转让资产;以较低价格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或资产;对原本没有财产担保的关联方债务提供担保;提前清偿关联方债务;放弃对关联方的债权或怠于行使债权等。无论哪一种形式,都会减少可分配财产,增加债权人的损失。
会计舞弊的分类有哪些
舞弊的种类
企业会计舞弊主要表现为操纵利润,调节资产,偷逃税金三种类型。具体又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恶意造假来操纵利润。恶意造假来操纵利润是指会计活动中当事人(包括企业股东、经营管理者及其它相关人员),为了局部或个人利益,事前经过周密的计划、安排,故意以欺诈、隐瞒、舞弊等手段,使会计信息不能正确反映企业的实际经济活动,或是通过故意制造虚假的会计事项等手段,来人为操纵营业利润。
2、利用会计制度本身的不完善和财务会计本身所具有的不确定性来造假。随着我国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新的经济事项、新的经济业务不断涌现,在这样一个新旧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在新旧会计制度交替之际,会计制度难免有漏洞和不完善之处。一些企业为了自身的小集团利益,利用现有会计制度的缺陷大做文章。
3、利用关联方交易来造假。关联方交易一直是我国资本市场一个颇受关注的话题。大量事实证明,非公允的关联交易会扰乱市场秩序,严重影响资本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4、利用“销售截期”来造假
利用销售截期来调节利润也是企业会计舞弊的常用手法之一。
5、利用虚假信息来调节资产
企业通常会通过对虚拟的并不存在的资产作虚假的资产评估来虚增资产和通过加速折旧、隐瞒债权等方法来虚减资产,从而达到人为调节企业资产的目的。
6、利用销售截期和混淆成本等方法来偷逃税金。由于我国实行统一的税率,因此企业实际应交多少税金就取决于税基的多少,即营业收入的多少。有的企业为了达到少交或延后交纳税金的目的,故意将应计入当期的营业收入延期确认,或是将应视同销售的部分(如在建工程领用自产产品,将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消费、对外捐赠等)直接以成本价转入相关科目但不作纳税调整,从而偷逃生产流通环节应交纳的税金;将本应在税后列支的各种罚款、超过规定限额的捐助、非正常损失等混入成本费用中,以此来达到降低应税所得额,偷逃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举例说明财务报告舞弊用会计手段是怎样舞弊的?
摘要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性的公司财务报告舞弊行为日益猖獗。我国企业财务报告的舞弊行为也较为严重。为此,我国新的《会计法》特别制定防止财务报告舞弊的条款,规定了企业、社会和政府3位1体的监管体系。针对财务报告的舞弊行为,有必要从社会角度来研究财务报告舞弊的根源,动机,从而达到防范其行为的作用。
本文从了解会计舞弊的含义出发,以会计舞弊的方式为切入口,了解到会计舞弊的原因:经济利益矛盾是产生财务报告舞弊的根源,市场政治是产生财务报告舞弊行为的添加剂;企业负责人是财务报告舞弊的导演,国家财政监督的弱化,这些都导致了会计舞弊的形成,为此,我们要学会鉴别会计舞弊,要加大力度严惩会计舞弊行为,同时要加强会计监督的内部控制,严防会计舞弊的源头出现。
最后笔者提出,只有找准原因、对症下药,才能解决我国目前会计监督中存在的各项问题。只有如此,才能真正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与可靠性,为我国的经济建设作出最大的贡献。
【关键词】会计监督;会计内部控制 ;会计舞弊;会计舞弊风险
目录
1会计舞弊的含义及其方式
1.1会计舞弊的含义……………………………………………()
1.2会计舞弊的通常方式………………………………………()
2对会计舞弊的分析
2.1经济利益矛盾是产生企业财务报告舞弊的根源…………()
2.2市场政治是产生财务报告舞弊行为的添加剂……………()
2.3企业负责人是财务报告舞弊的导演………………………()
2.4会计规章制度的能动性取决于国家财务监督的有效性…( )
3防范会计舞弊的对策
3.1学会鉴别会计舞弊,这是防范会计舞弊的首要条件……()
3.1.1会计舞弊手段透视………………………………………( )
a.收入舞弊途径…………………………………………………( )
b.费用舞弊手段…………………………………………………( )
c.非经营性损益操纵利润………………………………………( )
d.常见的存货舞弊手段…………………………………………( )
3.2加大处罚力度是当前防范化解会计舞弊风险的关键……()
3.3加强会计的内部控制,防范会计舞弊的源头出现………()
3.4提高会计从业人员道德水平,是防范会计舞弊的根本…( )
参考文献………………………………………………………………………( )
1会计舞弊的含义及其方式
1.1会计舞弊的含义
舞弊是指组织内、外人员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损害或谋取组织经济利益,同时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舞弊是人为达到不良目的,经过事先预谋,精心策划,运用非法手段作弊的一种故意行为。从舞弊的主体方面可把舞弊行为划分为组织舞弊和个人舞弊。组织舞弊是指组织领导人为了本单位和其成员的利益,授权有关经办人员,利用不正当和非法手段,损害国家和其他单位利益的故意行为。个人舞弊是指员工私自为了个人私利利用不正当的和非法手段,损害国家、组织或他人利益的故意行为。
1.2会计舞弊的通常方式
在会计实务中,不符合会计准则精神、不符合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信息,均属于失真的会计信息。而造成失真会计信息的主要原因是管理层舞弊,即在管理者的授意下,利用会计规范给予部门的灵活性,有偏向性或诱导性地提供信息,甚至违背会计规范制造假账。事实上管理层舞弊是危害最大、后果最严重,也最难以察觉和防范的会计舞弊行为。
会计舞弊的通常做法是伪造、变造记录和凭证,侵占资产,隐瞒或删除交易或事项,记录虚假的交易或事项,蓄意使用不当的会计政策等。目前通常用的手段,一是利用内部控制制度的缺陷和薄弱环节进行舞弊,以达到满足私欲的目的。如出纳人员利用空白支票、财务专用章、法人印鉴未予分离保管的弊端,私自开具支票,挪用公款;经费报销核算人员利用报销审批制度不严密,而将个人消费票据随同有关业务支出一起报销入帐,即平时所指的虚报帽领。二是拉拢与自己职责不相容的人员串通舞弊。如核算人员拉拢保管人员侵吞国家财物。费用核算人员串通出纳人员虚列费用侵吞公款等;收入核算人员串通出纳将收入不入帐,支出核算人员串通出纳将支出多入账予以私分。三是隐慝或套改凭证。如发票造假、伪造单据,“阴阳发票”,“大头小尾”发票,虚开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四是虚构业务。为套取现金虚构预借差旅费;出纳为侵吞现金而虚构支出。五是在各个会计期间内转移费用,推迟费用的确认。通过计提折旧、待处理挂账等跨期摊配项目来调节利润。通过少提或不提固定资产折旧,将应该反映在当期报表上的费用挂在“待摊费用”、“递延资产”或“预提费用”这几个跨期摊销账户中的借方,以推迟确认成本费用,实现对利润的调节。六是恶意使用会计制度中不完善、有漏洞的地方,以达到其不良目的。
2对会计舞弊的分析
2.1经济利益矛盾是产生企业财务报告舞弊的根源
企业与国家的关系不仅存在统一,也存在矛盾。从物质上分析,这种矛盾是社会资本运动中经济利益分配的矛盾。国家和企业所追求的发展都具有迫切性,但是,发展的目标是主观的设计,往往与客观实际存在差异。国家总是凭借权力得到发展的物质基础——税收;企业总是想获得生存的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利润。税收和利润都来自社会的资本运动创造的剩余价值。当有限的剩余价值不能满足两者主观目标需求时,国家和企业开始了不断举债。税收、利润、举债贯穿于资本运动过程之中,高额举债的压力又促使双方加剧了对剩余价值的享有和对社会闲散资金的占用。因此,资本运动的过程也就成为国家与企业产生利益分配矛盾的过程。同时,这种矛盾随着资本构成的多元化而变得越来越复杂,随着资本运动的加速而变得越来越剧烈,这是一种全球化的现象。更重要的是:社会债务资本的数量与企业财务报告舞弊数额隐隐约约勾画出一条正比例线,虽然暂时不能从理论上进行论证,但从我国企业债务的有关数据可以看出这条线的痕迹:全国企业之间的三角债,1991年3523亿元;1996年9269亿元;2000年12000亿元。1998年银行收息率60%。这些数字不仅是社会信用状况的写照,它也与企业财务报告舞弊案件的增加不谋而和。
国家通过法律、制度和规定来维持社会经济秩序,要求企业真实、完整、公允地提供有关会计资料,从而监督资本运动安全循环。不论国家颁布的法律、制度、规定是否公平、合理,企业都要执行。企业处于激烈的市场竞争之中,它们尽量寻找法律、制度及规定之间的缝隙缺陷来处理会计资料。甚至在必要的情况下,“故意的轻率的虚报或漏列会计资料”,以达到隐瞒和变更资本运动的真实过程。其目的:一是占有不该属于自己的经济利益;二是对国家经济利益分配制度不公平性的一种抵触。因此,企业的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成为企业与国家经济利益矛盾的焦点。企业与国家的经济利益矛盾是客观的,是不可避免的,而且这种矛盾还带有普遍性,存在财务报告舞弊动机的不是个别企业而是所有的企业。另外,即使有的企业历史上没有财务报告舞弊行为,也不能否认其现在和将来就没有舞弊的可能,财务报告舞弊行为是随着企业的需要而在不同会计期间上的任意选择。因此,为遏制这种行为,国家面临两方面的任务:一方面不断调整法律、制度、规定、税率,增强经济利益分配的公平性,减少与企业的矛盾;另一方面不断自我控制发展的迫切性,降低社会债务资本总量,适时调整利率、汇率,减轻社会资本运动中的利息转嫁给企业的负担。国家与企业经济利益矛盾的淡化,是减少财务报告舞弊的前提。“淡化矛盾”并不意味着国家利益的让步,而是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最佳选择。
2.2市场政治是产生财务报告舞弊行为的添加剂
财务报告舞弊产生于经济领域但却深深地打着市场政治的烙印。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政治权力作为资本的代言人,金钱与权力之间存在着一种必然的联系。从美国总统选举过程中揭露出来的经费筹集交易,德国总理竞争中披露的受贿内幕,以及在台湾地区选举中的金圆券选票等现象中可见一斑。市场政治侵蚀着市场公平。在社会主义社会,虽然在制度上做出了一些限制,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活跃,金钱与权力也逐步的亲密起来。财务报告的舞弊往往透视着一种政治上的迫切需要,有钱就可以通过搞赞助、搞捐赠来提高社会地位。于是,在财务报告舞弊上开拓出一条升官发财的便捷通道。
2.3企业负责人是财务报告舞弊的导演
企业的现实状况与企业负责人的预期值休戚相关,在利润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驱使下,企业负责人不惜饮鸩止渴,通过财务报告舞弊来满足自己的欲望。我国上市公司一连串的财务报告舞弊案件,像银广夏事件,也让世人领略到企业负责人在财务报告舞弊上的雄才大略。
产生这种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量化的法律没有威力。我们知道美国的法律多如牛毛,而且量化的多抽象的少,实际上是市场经济造就的。我国在经济法律的制定上也应该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增加量化标准减少原则性、抽象性的条款。财务报告信息具有经济后果,通过财务报告舞弊制造虚假信息,占有侵吞他人财产和强盗抢银行从动机上并没有区别,实际上是一种犯罪行为,不存在“构成犯罪”和“不构成犯罪”之分,只有轻重之别。因此,凡属财务报告舞弊案件一律交法院审判,在法律上界定是起诉还是免于起诉,被起诉的犯罪者按照造成的经济后果量刑。
2.4会计规章制度的能动性取决于国家财务监督的有效性
很多人认为,财务报告舞弊是由于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低,职业道德素质差、法律意识淡薄导致的。笔者认为,作为一种经济人,人们的任何一种行动发生之前,都必须考虑到这种行动是否值得(即价值合理性),同时还要估计它的可行性(即工具合理性)。不论是经济利益还是政治利益决定了单位会计人员必须为企业目标服务。从政治上,单位会计人员没有与企业负责人争论是非的能力;从法律上“有权拒绝”的成本,会计人员难以承受,举报的“果”子比做假账的“果”子还难吞;从经济上单位会计也能够享受一份财务报告舞弊带来的短期利益。因此,企业会计监督只是一种被动的监督形式,企业会计执行《会计法》、会计规章制度的能动性取决于国家财务监督的有效性。一方面施行会计监督,使单位会计人员增强对会计法规威慑力量的感觉,从而提高会计人员自觉执行会计法规的认真性;另一方面奖励会计举报,财务报告舞弊的知情者莫过于会计,会计举报获得利益大于举报成本的时候,财务报告舞弊就遇上了致命的拦路虎。
3防范会计舞弊的对策
3.1学会鉴别会计舞弊,这是防范会计舞弊的首要条件
会计舞弊是一种以获取不正当的利益为目的,在编制财务报告时,违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使用会计技巧,采取欺骗性手段故意谎报财务事实和财务信息,导致会计报表产生不实反映的故意行为。其主要包括:伪造、变造记录或凭证;侵占资产;隐瞒或删除交易或事项;记录虚假的交易或事项;蓄意使用不当的会计政策等。
在会计实务中,不符合会计准则精神、不符合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信息,均属于失真的会计信息。而造成失真会计信息的主要原因是管理层舞弊,即在管理者的授意下,利用会计规范给予部门的灵活性,有偏向性或诱导性地提供信息,甚至违背会计规范制造假账。事实上管理层舞弊是危害最大、后果最严重,也最难以察觉和防范的会计舞弊行为。
3.1.1会计舞弊手段透视
a.收入舞弊途径
(1)扩大梢售核算范围虚增收入。主要手段包括:销售回购、销售租回等业务确认为收入;将委托加工业务的加工发出以及收回,通过对开发票方式分别确认为销售以及购买业务;将非营业收入虚构为营业收入。
(2)提前确认收入或记录有问题的收入。主要包括:在尚未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就确认收入;对发出商品以及委托代销等业务提前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将向附属机构出售产品确认为收入;在客户对该项销售有终止、取消或递延的选择权时过早确认收入。
(3)利用财务报表合并技术虚增收入。无论是国际会计准则还是我国会计准则,均以拥有实质控制权作为纳人合并范围的标准。这样,一方面,对相关公司是否拥有“实质控制权”必须依赖财会人员的专业判断;另一方面,管理当局可以通过拉长控制链条、构建复杂的公司体系等手段,进一步“拓宽”财务报表合并范围。这些会计选择的灰色地带无疑给企业管理层实施财务舞弊创造了条件。
b.费用舞弊手段
(1)收益性支出资本化。收益性支出资本化,就是将期间费用以及应当与本期收入配比的营业成本等故意列作长期资产,以此虚增利润。
(2)费用摊提目标化。企业基于配股、增发等融资目的,或者为了迎合市场盈利预期等,常常人为调节诸如广告费、折旧费、研发费、预计损失、无形资产摊销等费用的计提或推销的依据、比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折旧及摊销期限的延长或缩短均可使当期费用减少或增加。
c.非经营性损益操纵利润
企业常常通过处置转让子公司、非货币性交易、债务重整等手段制造非经营性收益进行利润操纵,企业采用非经营性损益进行利润舞弊的手段主要如下。
(1)债务重组。新准则将原先因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计人资本公积的做法,改为将债务重组收益计人营业外收入。因此,一些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很可能会在公司出现亏损的情况下,或者出于维持公司业绩或者配股的需要,通过债务重组确认重组收益来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新准则规定,若交易双方存在关联关系,可能导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也就是差额不计入损益。因此,一些上市公司如想操纵利润,会想方设法予以规避,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公司对商业实质的判断也存在一定的会计弹性,这给上市公司的利润操纵留下一定空间。
(3)借款费用。新准则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扩大到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等。资本化的借款范围也由专门借款扩大到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这样,一些企业便可能在一般借款的利息支出和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打主意,以达到操纵企业利润的目的。
(4)无形资产。虽然新准则对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定义进行了区分,但在实际操作中,很难明确划分这两个阶段。因此,一些公司就可能通过主观划分这两个阶段,来决定研发支出费用化和资本化的分界点,以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此外新准则中对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再局限于直线法,并且摊销年限也不再固定,这也给一些公司利用调节无形资产的摊销方式或摊销年限来操纵利润提供了途径。
(5)政府补助。新准则规定,“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计人当期损益”。在这里,“已发生”和“将发生”是两个不同的时态,却关系到补助的确认金额及当期利润实现程度,当前的环境之下,是否如实确认,完全依赖于企业的诚信程度,因此有些企业可能人为调节补助取得的原因以操纵当期利润。
(6)固定资产。新准则要求公司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方法及预计净残值至少每年复核一次,只要与原估计有差异时,就应当调整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与净残值,并且调整的方法采用未来适用法,不用追溯调整。因此,公司只要找到证据证明其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与原估计有差异,就可以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对业绩进行调整,从而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
(7)资产减值。新准则中明确规定的不允许转回减值的资产主要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以及存货,其他如应收账款、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委托贷款等资产的减值准备仍可转回。因此,新准则虽然对上市公司的利润操纵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但仍给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留下了一定的空间。而且,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和比例仍可由上市公司自行选择,公司可能为避免当年亏损,不按规定提足减值准备,留待以后年度进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以达到粉饰会计报表的目的。
(8)公允价值。新准则按照现行国际惯例将“公允价值”引入中国会计体系,但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不发达,公允价值的应用在很多处理上需要人为判断,加上我国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良莠不齐,难以作到真正的公允,可能一些公司会利用“公允价值”来调节操纵利润。
d.常见的存货舞弊手段
存货舞弊主要有两种情况,即虚增存货和虚减存货。手段如下。
(1)操纵流通环节,虚增成本。包括在采购环节虚构入库存货、伪造各种单据增加入库成本等;在生产领用和费用归集环节,错误的费用归集,人为调高存货成本等;在销售和发出环节,随意变更存货计价方法、人为调减发出存货的数量、期末不按照规定进行销售成本的结转等。
(2)操纵存货盘点,虚构存货。主要有:人为操纵对进行重复盘点、隐瞒毁损存货和盘亏损失、虚构存货盘盈等。
(3)故意错误的存货资本化。即将原本应该在当期费用化的一些费用,没有按照规定计入当期费用而是人为的将其资本化,以达到虚增存货资产,减少当期费用,最终达到虚增当期利润的目的。
(4)利用存货的特殊业务进行舞弊。企业通过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关联方交易、滥用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虚假的时间性差异、虚假披露等手段操纵利润等。
3.2加大处罚力度是当前防范化解会计舞弊风险的关键
针对普遍存在的责任心不强、风险意识淡薄、执业工作粗糙等问题,加强外部监管仍然是政府主管部门的重要工作。要本着负责的态度,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执业水平;同时各主管部门要真正担负起约束责任,一旦出现有违职业道德或失职的行为,管理部门决不能姑息迁就,应加大处罚力度。
持续的信息公开披露制度有利于消除信息的不完全和不对称,抑制内幕交易和欺诈行为,实现管理的透明和规范。目前某些财务部门缺乏自律的情况下,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只有在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下才能保证实现。对财务部门的信息一定要进行严格审查,发现有虚假行为者,要依法进行严惩。尽早引入民事赔偿制度,对提供虚假信息给单位和集体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赔偿。目前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加大了对财务预算、支出的监督检查,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准确性,这将加大会计信息造假难度。
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是执行上述措施的可靠保证。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我国立法机关及有关管理部门先后制订并发布了数十项相关的法规和制度,如《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尽管这些法规和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但是只要认真执行,基本能够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更不会出现蓄意造假的现象。目前问题的关键是贯彻执行法规和制度的情况很差,很多单位知法犯法,阳奉阴违。因此加大相关法规和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是我们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由于对蓄意造假者的惩罚力度不足,只伤其皮毛,不动其筋骨,致使某些单位和个人仍然敢于铤而走险。今后对于恶意造假并产生严重后果者,一定要加大处罚力度,不仅要对有关负责人给以严厉处罚,而且要追究相关单位法律责任,警示后来者不敢重蹈覆辙。
3.3加强会计的内部控制,防范会计舞弊的源头出现
现在单位治理结构普遍存在以下缺陷,内部控制薄弱,缺乏内部控制标准体系。我国目前尚未正式出台权威性较高的内部控制标准,对于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更是缺乏一个公认的标准体系;内部审计机构定位不清;交叉任职情况严重、缺乏独立性,领导责任淡化,无法对“关键人”进行有效制衡;纪检监察审计还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等。
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关键措施之一是如何改变会计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环境,积极探索会计委派制或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落实会计人员的监督权,保护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强化内部审计与监督,使会计舞弊行为消失在产生的源头。内部审计是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组织部分,是对内部控制的再控制。内部审计部门承担着两项任务:一是规划、设计内部控制的具体制度、方法和程序,并负责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后的不断整合、提升、完善、修正。二是对内控制度执行过程的监督、检查及其有效的评价。在强调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同时,有必要强化内部审计机构建设,赋予它一定的地位,树立其足够的权威,保证它的独立性,并尽一切可能提高内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准和适应现代企业内部控制的能力,使内部控制真正地落实到位。
3.4提高会计从业人员道德水平,是防范会计舞弊的根本
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会计是一个技术性与政策性很强的职业,由于企业的经济活动及会计核算涉及到许多集团的利益,加上经济业务复杂性、多变性和不确定性,以及会计方法本身的可选择性,使会计人员在处理经济业务时,不但需要遵循经济法规等,还要根据自身的价值观作出判断,动机是行为的先导,有什么样的动机就有什么样的行为。会计行为是由内心信念来支配的,信念的善与恶将导致行为的是与非。会计职业道德对会计的行为动机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如诚实守信、客观公正等,引导、规劝、约束会计人员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念,遵循职业道德要求,从而达到规范会计行为的目的。
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是广泛宣传会计诚信的重要性,教育会计人员以“不做假账”为道德准则,以《会计法》为行为准则,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职业观,自律、自重、自强,上顶住压力,下挡住诱惑,维护会计人员良好的社会形象;二是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提倡会计人员终身教育观念,按岗施教,学习各种业务知识和财经法规制度,使其不断提高素质,积累经验,更新知识,提高其职业判断技能,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三是进一步完善会计从业人员资格准入、考核、奖惩、培训、退出等办法,同时将会计职业道德纳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范畴,纳入会计日常管理工 作,推动和完善会计职业道德的规范化和法制化,使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成为一项常抓不懈的内容;四是建立和实施企业、中介机构、会计从业人员诚信档案管理制度,每年进行年审、考评,表扬信用好的,曝光失信行为,情节严重的要吊销其从业资格,并将考评结果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让造假单位和个人名誉扫地,付出代价,增强单位及会计人员的诚信意识;五是切实维护会计人员的正当权益,保护和奖励那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恪尽职守的会计人员,让那些廉洁奉公、“不为三斗米折腰”的会计人员“顶得住、站得住”,营造抑恶扬善的良好环境,鼓励守信守法者,惩罚失信违法者,促进会计职业道德的遵守。
会计舞弊是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在未来较长时期内都会存在。治理舞弊必须从多方面入手,标本兼治才是出路。依法治理、有效监管、预防、发现、追究 (惩处)机制的建设一个也不能少;规范公司管理当局、中介机构、政府行为缺一不可。在工作和实践中不断地发现症结所在,不断地完善法律法规,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体系,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教育和素质教育,以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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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2-07-01 01:02:1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