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表造假骗取融资-为融资做假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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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银行贷款300万,提供虚假财务报表,会计承担后果严重么?

这种情况一旦出现违约,拆了东墙补不了西墙的时候就会出问题了,提供虚假的财务报表骗取银行信用或贷款,会记也是要以贷款诈骗罪等论处的,根据情节的轻重给予量刑。

如果会计故意提供虚假财务报表骗取银行贷款,会计涉嫌贷款诈骗罪应承担责任刑事责任,会被判刑,会涉及,贷款诈骗罪等,所以要遵纪守法不要在法律上试探。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

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贷款诈骗罪属于金融犯罪的一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扩展资料:

一、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法律责任:

新公司法解释:第二百零三条(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等材料的法律责任)。

第二百零三条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解释)本条是关于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等材料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是用货币形式综合反映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一种书面报告文件。

它根据公司会计账簿的记录,按照规定的格式、内容和方法编制而成。

其目的在于系统地、有重点地、简明扼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向公司机关、股东债权人、潜在投资者、相关部门有关部门等会计报表使用人提供必要的财务资料和会计信息。

股东和社会公众主要就是通过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其成果,并在此基础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决定今后投资的意向。

因此,本法禁止在公司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认定提供不真实的财务会计报告行为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提供不真实的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主体。

从形式上看,该行为的主体是公司,是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了不真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但是操纵这一行为的主体是公司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因此,这两类人员才是该行为的真正幕后指挥者,应当承担本条的法律责任。

(2)提供不真实的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主观方面。

公司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通过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不真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是行为人在某种不法目的与动机驱动之下的一种故意行为。

提供虚假财会报告与工作过失造成财务会计报告失实行为在客观上有相同之处,即财务会计报告虚假或遗漏。

但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主观方面的不同,本行为主观上表现为行为人故意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而后者在主观上则是行为人由于业务能力、工作经验和态度等方面的原因。

使其所制作的财务会计报告中有错算、错记、漏记等情形,即由工作过失造成财务会计报告失实的情况。

(3)提供不真实的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客观方面。

主要表现是违反了其如实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义务;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是虚假的或者隐瞒了重要事实。

根据本条规定,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虚假财物报告概念界定:

虚假财务报告是未能遵循财务报告准则,无意识或有意识地采用各种方式和手段歪曲地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做出不实陈述的财务报告,其后果必然导致信息使用者做出错误的决策,使会计在经济生活中应有的功能失效。

进而危及到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和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弱化各项改革措施政策效果,甚至动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整个基础。

从虚假财务报告的内容看,有财务数据虚假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数据虚假的财务报告。财务数据虚假的财务报告包括虚计资产、少列负债、虚增利润、少扣费用等。

非财务数据虚假财务报告指对非财务数据进行虚假陈述,如对关联方关系的虚假陈述等,这类虚假陈述同样可以使企业达到造假的目的。

从虚假财务报告形成的性质看,有错误型虚假财务报告和舞弊型虚假财务报告。

错误型虚假财务报告是指无意识地对企业经营活动状况进行了虚假陈述,在主观上并不愿意使财务报告歪曲地反映企业经营状况,主要由会计人员素质较低引起的错误。

舞弊型财务报告是指为了实现特定的经济目的而有意识地偏离会计准则和其他会计法规对企业经营活动状况进行虚假陈述的财务报告。

是一种利益集团或个人为了经济利益或政治利益而进行的一种有意作为。

中信国安连续七年财务造假,他们可能会受到怎样的惩罚?

中信国安连续七年财务造假,七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5.06亿元,累计少计算财务费用5.07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0.12亿元,造假性质太恶劣,公司也得到重罚。

处罚结果:

1、对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2、对孙璐、孙亚雷、李宏灿给予警告,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3、对吴毅群给予警告,处以10万元罚款;

4、对李士林、晏凤霞、罗宁、严浩宇给予警告,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一、中信国安造假的目的是什么。

造假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能够在股市获得利益,对于企业来说,只要能够上市就可以获得融资,同时能够解决债务危机,发行债券,定增,配股都是公司能够在资本市场获得利益的方式。

二、中信国安财务报表怎样造假。

中信国安造假其实并不复杂,他们财务报告通过虚增收入和少计财务费用达到造假的目的,这种方式一般投资者没有办法辨别真假,因为这些财务报告都是经过专业财务审计出示的专业财务报告。

三、机构这十年为什么没有发现它造假。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都是通过专业的会计公司进行审核,这些会计公司都是非常知名的企业,一般情况下没有人会怀疑他们报告的真实性,同时他们对中信国安出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财务报表,这是上市公司中最高等级的财务标准,一般出示这样的报告都代表财务没有任何风险,这也是机构没有发现他们造假的真正原因。

四、股票大跌股民亏损怎么办。

中信国安造假已经被石锤,根据法律造假企业股民可以向上市公司进行索赔,而且中信国安还没有退市,股民索赔成功率比较大,这是股民的权利。

五、对于中信国安处罚你怎么看。

上市公司造假是非常恶劣的事情,随着资本市场改革不断深入,对于上市企业造假国家法律法律也再不断修改,随着注册制不断推进,上市公司造假将会付出严重代价。但我们从中信国安造假来看,最高惩罚才60万元,这明显处罚太轻,希望法律早点完善,严惩造假上市企业。

中国资本市场发展已经30多年,但是制度还不够完善,随着资本市场改革不断深入,我相信中国资本市场这些弊端会得到有效改变。

假报表贷款会计会承担什么责任

如果会计故意提供虚假财务报表骗取银行贷款,会计涉嫌贷款诈骗罪应承担责任刑事责任,会被判刑。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

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贷款诈骗罪属于金融犯罪的一种。

定罪界限: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区别罪与非罪界限的重要标准。在认定诈骗贷款罪时,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贷款到期不能偿还,就以诈骗贷款罪论处。

实际生活中,贷款不能按期偿还的情况时有发生,其原因也很复杂,如有的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市场行情的变动,使营利计划无法实现不能按时偿还贷款。这种情况中,行为人虽然主观有过错,但其没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故不能以本罪认定。

有的是本人对自己的偿还能力估计过高,以致不能按时还贷,这种情形行为人主观上虽然具有过失,但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不应以本罪论处。只有那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的方法取得贷款的行为,才构成贷款诈骗罪。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贷款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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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
访客
发布于 2022-07-11 06:23:46  回复
人由于业务能力、工作经验和态度等方面的原因。使其所制作的财务会计报告中有错算、错记、漏记等情形,即由工作过失造成财务会计报告失实的情况。(3)提供不真实的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客观方面。主要表现是违反了其如实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义务;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是虚假的或者隐瞒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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