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如何管理子公司财务人员-子公司财务经理归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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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如何加强对下属子公司的财务管理探讨

1.授权

在内控制度上规定下属公司各部门的审批权限,一般分为材料采购、日常费用类、固定资产投资三类业务给予不同的审批权限。

2.付款

这个是在授权之外,财务汇报线的审批,专门对付款金额设置的审批权限。

3.其他事项的授权

这个也是只针对财务汇报线的,比如对于坏账、资产损失超过一定金额的,就要批到总公司。

4.审计

总公司定期派内审人员进行合规审计,保证1-3的规定得到执行。

除此之外,从组织架构上也可以让分子公司的财务人员直线汇报给总公司财务,虚线汇报给分子公司的一把手;即业务上支持分子公司,但是不归一把手管理。这样能保持财务的独立性,更有利于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

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如何进行财务管理和控制?

建立完善的财务内控制度,然后按制度执行同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审计。学习之前先来做一个小测试吧点击测试我合不合适学会计

1、财务实行委派制:在总公司下设置财务分公司,所有财务人员均由财务分公司委派,不受分公司经理管理,与分公司经理分别向总公司汇报,互相制约。

2、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设置收款专户和费用专户,对于销售回款,必须每天上交总公司,禁止在花费收款专户的银行存款,分公司的日常开支,只允许在费用专户存款中支出,费用专户根据分公司的申请,经相应的授权批准,由总公司拨款。

3、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有三大本制度),使所有财务业务都有法可依。

4、加大内审力度,有专门的审计部,每年每个分公司至少要审计一次。

5、严格管理,对违规一定要不手软。

6、科目设置一定要统一,对于某些共同的往来单位,还应该统一代码,所有内部单位都必须按此代码执行,这样对合并报表工作有很大的帮助。报表全部是统一的一套表格,每月通过规定途径在规定时间以前上传至集团财务部,表格若设置得比较详细,那所有科目的明细及变动科目都能反映出来。另外就是大的支出一定要报总公司批准,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大规模的材料采购等,必须报总公司审核以后才能实施。统一的科目设置和报表是最基本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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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对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管理

1.授权

在内控制度上规定下属公司各部门的审批权限,一般分为材料采购、日常费用类、固定资产投资三类业务给予不同的审批权限。

2.付款

这个是在授权之外,财务汇报线的审批,专门对付款金额设置的审批权限。

3.其他事项的授权

这个也是只针对财务汇报线的,比如对于坏账、资产损失超过一定金额的,就要批到总公司。

4.审计

总公司定期派内审人员进行合规审计,保证1-3的规定得到执行。

除此之外,从组织架构上也可以让分子公司的财务人员直线汇报给总公司财务,虚线汇报给分子公司的一把手;即业务上支持分子公司,但是不归一把手管理。这样能保持财务的独立性,更有利于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

如何实现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控制

1、财务管理集权化的条件

母子公司各自平等独立的法人地位 ,为财务管理的分权化提供了依据。而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约束只能通过行使股东权利来进行。在实际管理中 ,母公司通过制定统一的财务管理办法来实现对子公司财务的集权管理。

(1)对子公司财务部门的集中控制。财务部门在对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与控制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对财务部门的集中控制 ,相当于把握了各子公司的脉膊。在企业集团中 ,各子公司财务主管由母公司选派 ,向母公司负责 ;财务人员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福利待遇等均体现在母公司。由于财务部门相对独立于各子公司 ,有利于母公司对子公司进行有效的集权管理。以某集团为例 ,其财务人员集中办公 ,不下放到各子公司。财务部门不是按不同的子公司来设置科室 ,而是按财务职责的合理分工来设置 ,分为结算科、会计科和财务科。这种设置方法使母子公司财务有机地融合为一体 ,使母公司能及时地掌握集团整体的财务状况。

(2)统一财务会计制度。为了分析各子公司的经营情况 ,比较其经营成果 ,从而保证企业集团整体的有序运行 ,母公司还应根据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特点 ,制定统一的、操作性强的财务会计制度 ,规范子公司重要财务决策的审批程序和帐务处理程序 ,提高各子公司财务报表的可靠性与可比性。在此基础上 ,有条件的企业集团可以通过建立大型计算机网络系统 ,将下属子公司的财务信息都集中在计算机网络上 ,母公司财务主管可以随时调用、查询任何一个子公司的凭证、帐簿、报表等信息 ,随时掌握各子公司的经营情况 ,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

2、强有力的集权

(1)现金管理

l银行帐户管理。针对目前企业集团出现的子公司私自在银行开户截留现金的问题 ,母公司应加强对子公司开户的控制。子公司在银行开户须经母公司审批 ,所开帐户必须由母公司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例如 ,有的集团实行“结算中心制” ,它以母公司名义在银行开立基本结算户 ,再分别以各子公司的名义在该总户头上设立分户 ,由总户控制各子公司分户。在子公司看来 ,结算中心就是银行 ,借款、还款及其他方式的融资均要向结算中心提出。结算中心加强了对子公司资金使用的监管 ,而且通过集中子公司的闲散资金也增强了集团的资金实力。

l现金预测。为了使现金管理变被动为主动 ,克服短期行为 ,母公司应通过整体预测 ,对集团以现有资金能做多大的经营规模、需要多大的融资规模、可寻求的资金来源等有一个清楚的认识。对于财务部门而言 ,则要随时掌握每一时期和时点可以运用和必须支付的现金。对子公司现金的集中管理为现金预测提供了条件。母公司每天都将实际收支情况与预测相比较 ,发现不相符的情况 ,及时找出原因 ,以便采取纠正措施。

l筹资管理。母公司在现金预测基础上 ,研究集团资金来源的构成方式 ,选择最佳的筹资方式。资金的筹集应与使用相结合 ,并与集团的综合偿债能力相适应 ,不能盲目举债 ,增加筹资风险。因此 ,子公司所需资金不得擅自向外筹集 ,而须在集团内部筹集 ,并由母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此项业务。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还可以借助价值规律 ,实现集团内部资金的有偿使用 ,即子公司向母公司借款时须支付利息。

(2)预算管理

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的集权管理还体现在 ,母公司对制定用于指导各子公司的预算拥有最终决定权。母公司根据集团发展规划 ,提出一定时期内的总目标 ,据以编制公司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 ,并将各项指标分解下达给各子公司。子公司根据母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和本单位具体情况编制年度预算 ,上报母公司审批。母公司成立专门的预算管理委员会 ,审查和平衡各子公司的预算 ,并汇总编制集团预算。经批准后的预算下达给各子公司 ,据以指导其经营活动。预算执行过程中 ,母公司应根据实际执行情况随时调整偏差 ,保证预算的完成。

(3)审计管理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能主要包括:1)生产经营效率和效果审计,即所谓的经营审计;2)组织结构的审计,经确定企业的组织是否与既定的政策、程序、法律、法规相符合;3)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和完善性审计;4)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母公司经营者报告审计情况,提出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经营效率的意见和建议。为提高内部审计效果。

3、集权与分权的适当结合

l投资管理。集团的投资规模和投资方向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集团公司的发展方向 ,因此 ,集团投资管理倾向于采用集中管理。在母公司对子公司资金加以集中管理之后 ,投资管理可以适当分权 ,即子公司有权制定一定金额以下的投资项目 ,但一般占集团投资很小的一部分。有的集团是根据子公司等级来划分投资权限 ,超过规定限额的投资项目要向母公司提出申请。母公司应建立健全子公司对外投资立项、审批、控制、检查和监督制度 ,并重视对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 ,防止出现只投资不管理的现象 ,规范子公司投资行为。

l利润分配。母公司作为企业集团的主体 ,其利润分配是集团利润分配的核心内容。母子公司以控股方式形成 ,对应的是按股份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对母公司而言 ,子公司所增利润要按一定的比例留在母公司 ,以便满足集团的长远发展需要 ,同时也要保证子公司和职工的利益得到逐步增加 ,这是集团凝聚力的动力源泉。对于子公司的工资、奖金的分配应实行总量控制 ,建立健全对子公司工资奖金分配的检查和控制制度。子公司要严格按照母公司所规定的工资奖金计提原则 ,在计提工资金额范围内自主分配。

关于加强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管理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促进母公司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外经贸企业的财务行为,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和有关的行业企业财务制度,结合外经贸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外经贸部所属的中央外经贸专业总公司及其在境内的各级公司,同时也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主管部门所属的地方外经贸专业公司及其在境内的各级公司;上述各类公司在境内投资控股的合资、合营企业及其在境内的公司,也按本规定执行。第三条 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原则是: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维护投资者的权益。第四条 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管理职责是: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财经法规和财会制度,认真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预测、核算、控制、分析和考核工作,有效地利用企业的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的母公司,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并且拥有一个或若干个子公司的企业。第六条 本规定所称的子公司,是指由母公司投资设立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第七条 母公司所设立的子公司是母公司的所属公司,其所有者是母公司,母公司依照有关规定享有其所有权。第八条 母公司按国家财务制度规定,依法决定子公司的收益分配和劳动工资的分配。母公司有权决定子公司的重要财务事项,并根据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财务管理办法。第九条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实行监督和控制,即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活动进行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管理、监督和控制,对子公司的财务指标进行核定和考核。第十条 母公司按国家财务制度规定,向子公司收取(七分摊)必要的管理费。第十一条 母公司有权任命子公司财会负责人员,并为子公司配备合理必要的财会人员。第十二条 子公司依照有关规定享有企业自主经营的权利,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和上级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办法,做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依法向国家缴纳税收,维护投资者的权益。第十三条 子公司在财务管理上接受母公司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并按财会制度规定及时、准确地向母公司报送会计报表和有关会计资料。第十四条 母公司依照有关规定享有对子公司财产的所有权,并行使其所有者权利。母公司是子公司财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有对子公司资产管理的责任。子公司享有财产的支配权和经营自主权,并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第十五条 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的国有资产管理,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及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切实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与安全,促进子公司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第十六条 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的检查、监督并加以考核,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考核,要作为评价子公司领导人经营业绩的一项主要内容。第十七条 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与监督。母公司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及子公司的具体情况,规定子公司购置、处理固定资产的数额权限,实行固定资产购置和处理的审批或报上级公司备案的制度。严禁用公款以私人名义购置固定资产,企业所购置的固定资产都必须纳入帐内管理和核算,确保固定资产完整与安全。第十八条 母公司要切实加强对子公司的流动资产的管理,督促子公司合理、有效地使用各项流动资产,做到节约使用,提高资金综合使用效果,杜绝资产闲置和浪费。第十九条 母公司要大力加强对子公司各项收入的管理与监督。子公司的所有收入,包括业务收入、联合经营收入、佣金、回扣以及各种手续费收入等,都必须全部、及时地纳入帐内核算,不得将收入转出私设小金库。有违反规定的,要追究企业领导人和当事人的责任。第二十条 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的存货管理,帮助子公司建立健全存货管理制度。严格商品物资出入库制度和盘点制度,做到商品物资入库有验收,出库有手续,定期有检查盘存。严防因管理不善而造成存货损失和浪费。

集团公司管理中,对于子公司的财务管理最好的办法是什么

1.授权

在内控制度上规定下属公司各部门的审批权限,一般分为材料采购、日常费用类、固定资产投资三类业务给予不同的审批权限。

2.付款

这个是在授权之外,财务汇报线的审批,专门对付款金额设置的审批权限。

3.其他事项的授权

这个也是只针对财务汇报线的,比如对于坏账、资产损失超过一定金额的,就要批到总公司。

4.审计

总公司定期派内审人员进行合规审计,保证1-3的规定得到执行。

除此之外,从组织架构上也可以让分子公司的财务人员直线汇报给总公司财务,虚线汇报给分子公司的一把手;即业务上支持分子公司,但是不归一把手管理。这样能保持财务的独立性,更有利于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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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财务人员均由财务分公司委派,不受分公司经理管理,与分公司经理分别向总公司汇报,互相制约。2、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设置收款专户和费用专户,对于销售回款,必须每天上交总公司,禁止在花费收款专户的银行存款,分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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