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会计法》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培训有何规定
根据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在职会计人员,具体包括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会计工作并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个级别,即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包括已取得或受聘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及具备相当水平的会计人员;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包括已取得或受聘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及其相当水平的会计人员;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包括已取得或受聘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和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但未取得或受聘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
2、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部门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省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负责所辖范围内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对于中央单位,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分别由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处、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司、铁道部财务司、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财务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财务部等五家单位负责所辖部门、系统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会计人员在参加继续教育工作遇到难题需要咨询反映的,可以向上述管理部门以及县以上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反映、咨询和投诉。
3、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其中,接受培训主要包括: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组织的培训及批准的培训单位组织的培训、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正在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接受国家承认的会计专业学历教育、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形式。自学的形式多种多样,不拘一格。如部门或单位自行组织的业务学习、岗位培训,承担课题研究,参加上一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等。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方式也很多,既有面授,也有函授、录像;网络等。
4、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学时
中、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时间每年不少于68小时,其中接受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自学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48小时。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不少于72小时,其中接受培训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24小时,自学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48小时。对于自学小时的折算方法,由省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自行决定。对于年度内在境外工作超过6个月,或者年度内病假超过6个月的,或者生育等其他情况,其继续教育的时间可以顺延到下一年度、但必须按规定的程序报批和备案。
5、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要坚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学以致用的原则。主要包括:会计理论与实务;财务、会计法规制度;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其他相关的知识与法规。继续教育,讲究“新”和“实”,其内容必须新颖和实用。会计人员本着学什么用什么的原则,自己缺什么就去学什么,差什么就去补什么。
6、关于对培训单位的管理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单位实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单位许可证制度》,凡从事这项工作的培训单位,必须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取得许可证书后,才能在批准的有效期内从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开展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培洲单位,由省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审批;开展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单位,由省级或地、市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开展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单位,由地、市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负责审批。所有审批的培训单位,都需要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7、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的检查与考核
根据规定,每一位会计人员每年必须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如果未按照规定完成必要的学时,又无正当理由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将督促其接受继续教育。对年度内未接受继续教育或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会计人员,无正当理由的,予以警告。连续两年未接受继续教育或连续两年未完成规定学时的,不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年检,不得参加上一档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得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不得参加先进会计工作者的评选,财政部门不予颁发荣誉证书。连续3年没有参加继续教育或未完成规定学时的,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自行失效,按新修订的《会计法》规定,需5年后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同时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也不允许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
机关事务管理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国务院管理中央国家机关事务工作的直属机构,成立于1950年12月,原名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1954年更名为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2013年3月更名为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负责中央国家机关经费、财务、公务用车、国有资产和房地产管理,负责指定范围的党和国家领导同志以及有关服务对象的生活服务管理工作。
扩展资料:
主要职能
一、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中央国家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中央国家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中央国家机关有关社会保障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按规定负责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订相关具体制度和办法,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工作。
四、按规定制定中央国家机关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住房改革支出经费管理的建议;负责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离退休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按规定指导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事务工作。
五、负责中央国家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行政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审核、计划编制、建设监管;负责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使用调配。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单位用地管理工作。
六、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在京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集中住宅区的建设和物业管理工作。按规定负责住房资金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
七、承担全国公共机构节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的具体工作;监督管理中央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承办指导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主管部门开展本级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
八、按规定承担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受委托承办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采购。
九、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在京单位人民防空工作。
十、指导和协调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按规定指导并组织实施中央国家机关后勤员工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十一、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市人民政府驻京办事处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制订政府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的相关制度和标准。承办国家有关重大活动和国务院重要会议的总务和经费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行政单位用电高的有哪些单位
校长、党委办公室,财务处。
校长、党委办公室平均耗量4145千瓦,财务处平均耗量3515千瓦,行政单位用电属于 非居民照明用电范围:机关、部队、医院、幼儿园、福利院、养老院、学校、路灯等用电。去年全市行政机关人均耗电1787千瓦时,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人认为,资源节约工作任重道远,要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不断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充分发挥机关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表率作用。
发布于 2022-07-04 14:16:45 回复
发布于 2022-07-04 17:45:32 回复
发布于 2022-07-04 20:28:2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