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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理解量变与质变,最好举个例子
量变是一个积累的过程,当积累越过质变的临界点时,质变发生。例:气温下降时,地表水温随着下降。
水温持续下降,但在达到摄氏零度之前,水始终保持液态,量的积累还不足以改变其液体性质。当水温下降至摄氏零度时,量的积累完成,水由液体变成固体(冰)。就形态而言,由液体到固体的改变就是质变。
关系原理
①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②质变不仅可以完成量变,而且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
③总的量变中有部分质变,质变中有量变的特征。
④割裂量变质变辩证关系的两种形而上学:“激变论”和“庸俗进化论”。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量变质变规律
运用量变与质变的有关知识分析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它揭示了一切事物、现象发展过程中量变和质变的内在联系及其相互转化。又称量变质变规律。这一规律表明,事物的发展变化存在两种基本形式,即量变和质变,前者表现为事物及其特性在数量上的增加或减少,是一种连续的、不显著的变化,后者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渐进过程的中断,是由一种质的形态向另一种质的形态的突变。在事物内部矛盾的作用下,事物的发展从量变开始,当量变达到一定的界限时,量变就转化为质变,事物的性质发生了变化,旧质事物就变成了新质事物。这是量变向质变的转化。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了新的量变。这是质变向量变的转化。量变引起质变,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循环往复以至无穷,构成了事物无限发展的过程。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变化的两种基本形式,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它们是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量变中有阶段性的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质变中有量的扩张。
在古代,一些思想家已经注意到了量变引起质变的现象。《老子》提出“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战国策》中说“积羽沉舟,群轻折轴”等,包含着量变引起质变的思想。古希腊哲学提出了某种元素的“凝聚化”和“稀薄化”导致形成不同质的事物的思想,在“谷堆论证”、“秃头论证”中讨论了量变与质变的关系。近代德国哲学家黑格尔第一次以唯心主义的形式系统地阐述了质量互变规律。马克思、恩格斯在概括大量自然科学成果的基础上,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唯心辩证法中的合理因素,对于质量互变规律进行了科学阐释。
质量互变规律对于人们的认识和实践活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它要求人们要重视量的积累,注意事物细小的变化,不可揠苗助长急于求成,对于消极因素,要防微杜渐;同时又要根据事物的发展进程,不失时机地促使事物由量变到质变的转化。
什么是量变和质变量变和质变的关系如何
1、量变是事物在数量上的增加或减少。
量变的特征是一种逐渐的、连续性的、不显著的变化,是事物在发展过程中相对静止状态的变化。我们日常生活中见到的统一、平衡、相对静止等都是事物处于量变阶段所显示出来的状态。
2、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
质变的特点是一种根本、显著的变化,是事物渐进过程的中断。在日常生活中所见到的统一物的分解或是相持、平衡、静止状态的破坏,都是事物在质变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状态。
3、唯物辩证法认为,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变化的两种基本的状态。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不可能没有量变,也不可能没有质变,而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
(1) 量变是质变的准备
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从量变开始的,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只有当量的积累达到一定程度时,才会引起质变。
(2)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量变不会永远维持下去,当量的积累达到一定程度时,就必然会引起质变,变为另一种性质的事物。
(3)量变和质变的相互转化
一方面,量变向质变转化,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这说明量变对于质变既有必要性,又有必然性,没有量变就没有质变。
另一方面,质变向量变转化,质变不仅可以完成量变,体现和巩固量变的成果,而且可以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这说明质变对于量变既有必然性,又有必要性,而且只有质变才有新事物的产生和世界的发展。因此,承认不承认质变,是区分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两种发展观的重要标志之一。辩证法的发展观既与只承认质变、否认量变的"激变论"不同,又与只承认量变、否认质变的庸俗进化论相区别。
量变和质变的关系原理
1,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的,量变是质变的必然准备,质变是量边的必然结果。
2,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使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
3,事物的发展就是这样由量变到质变,又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如此循环往复,不断前进。
扩展资料:
关系原理
1,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2,质变不仅可以完成量变,而且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
3,总的量变中有部分质变,质变中有量变的特征。
4,割裂量变质变辩证关系的两种形而上学:“激变论”和“庸俗进化论”。
5,“激变论”――只承认质变,否认量变;
6,“庸俗进化论”――只承认量变,否认质变。
7,它们割裂了量变质变的辩证关系,否认了事物的发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量变质变规律
简述量变和质变的含义及其辩证关系
1.含义:
(1)量变是事物量的规定性的变化,即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
(2)质变是事物质的规定性的变化,即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
2.量变和质变是辩证的统一:
第一,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第二,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第三,质变体现和巩固量变的成果,并为新的量变开拓道路。
扩展资料
量变与质变的统一:
量变与质量既是事物同一发展过程中的两个阶段,又是同一发展过程中的两种形式。量变和质变作为事物发展的两个阶段,表明事物的完整的发展过程就是由量变到质变这两个阶段的统一;同样,量变和质变作为事物发展的两种形式,则表明事物的整个发展过程就是量变和质变这两种形式的统一。
所谓连续性,是指事物及其运动的毗连性和持续性,事物及其运动无差异地衔接和连贯在一起,各个部分等同,都彼此同一。所谓阶段性是指,事物及其运动的分立性与跳跃性,事物和运动分为许多层次和类型,各个层次各个类型都有差异,彼此各异。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质变的量变
发布于 2022-10-14 08:03:42 回复
发布于 2022-10-14 06:10:5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