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财务制度如何制度?
- 2、跪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预决算管理制度和会计报表制度!!!悬赏100分~!
- 3、公司新成立,想要一份小企业较实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和财务报销制度,谢谢
- 4、企业内部几种结算模式的比较
- 5、企业成本管理制度与方法?
- 6、求一份公司财务制度,小企业20个人左右的。财务管理制度?报销制度及流程?
财务制度如何制度?
总 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十三、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十四、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五、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十六、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十七、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帐。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十九、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二十、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帐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帐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帐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帐数额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二十三、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二十五、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二十六、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办公用具、用品购置与管理
二十七、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九、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其它事项
三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三十一、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三十三、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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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真实、完整地提供财务会计信息,以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生产经营的特点和管理要求,单独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公司总部设立财务处,负责全面组织、协调、指导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各生产单位及子公司单独设置财务科, 负责本部门或本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并向公司财务处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及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不断规范各项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五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建立和完善预算及成本管理体系,健全预测、核算、控制、分析和考核等管理基础工作;募集和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真实、完整地提供财务会计信息,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财务会计信息。
第二章 公司财务管理职责
第六条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组织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组织公司的税收核财务管理制度算和管理。
第七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内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各单位贯彻实施。
第八条 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信息,参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总目标,组织编制公司的全面预算和经济责任制方案,建立和健全成本管理基础工作,制订和完善成本管理制度,加强成本预测、核算、分析和考核,努力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第九条 组织制定公司内部结算价格,参与制订产品销售价格,并组织实施、检查、监督。跟踪公司关联交易的产品的市场价格及成本变动情况。
第十条 实施资金集中管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合理地筹集资金,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合理分配和运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组织公司的清产核资,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第十一条 及时、完整地编制公司财务决算,如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及时提供真实、合法、规范、完整的会计信息。组织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按照国家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披露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二条 建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妥善地保管会计档案,合理有效地利用会计档案。
第十三条 指导和协调驻点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组织公司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第三章 公司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第十四条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经济业务,会计人员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的要求,及时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第十五条 公司各有关单位或部门应建立先进合理的定额管理制度(如资金定额、物资消耗定额、费用定额等),认真做好记载经济活动的原始记录,并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保管期限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建立和完善公司的计量验收制度,公司内部流转及进出公司的存货必须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
第十七条 建立科学的存货管理制度,保证内部经济核算的及时进行,并定期、不定期的进行财产物资的清查盘点,确保账账、账物、账证相符。
第十八条 建立财务机构内部的稽核制度,严格审核监督,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完整、规范、正确。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资金管理制度及财务处理操作程序的有关规定办理经济业务的审核及付款手续。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和公司档案管理的要求,建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会计档案,有效利用会计档案。
第二十条 建立和完善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健全财务指标的分解落实、监督控制、考核及分析制度,公司建立定期的经济活动分析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进行全面分析。
第四章 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规定。提供的会计信息的质量应具备相关性、可靠性、可理解性和可比性四大基本特征。
第二十二条 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必须满足信息使用者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与信息使用者所要解决的问题相关联,即与使用者进行决策有关,并具有影响决策的能力。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对会计信息使用者应具备预测价值、反馈价值、及时性三方面的作用。同时,会计信息还应满足公司内部加强经营管理的需要。在会计信息未对外正式披露前各单位应按规定做好会计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二十三条 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必须是客观的和可验证的,即会计信息应具有可靠性。
公司的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合法凭证为依据,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项目完整、手续齐备、资料可靠、操作规范。会计记录和报告不加任何掩饰,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
第二十四条 会计核算必须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提供的会计信息必须清晰易懂,便于信息使用者理解、利用。
第二十五条 会计核算必须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采取的会计核算方法应当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动,但因生产经营或管理的需要,如有必要变动,应将变动情况和原因,变动后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累积影响额,在会计报告附注中予以披露。会计核算应做到前后各期口径一致,确保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具有可比性。
第五章 货币资金的核算与管理
第二十六条 公司货币资金核算的内容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第二十七条 公司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非独立核算单位不设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经济业务发生的顺序逐日逐笔进行登记。银行存款应按开户银
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及存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第二十八条 现金管理制度
(一)公司现金的使用范围
1、支付职工工资、奖金、津贴;
2、支付个人的劳动报酬;
3、支付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5、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规定为1000元);
6、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7、结算起点以上的现金支出应报经财务处审核批准。
(二)库存现金限额规定
1、公司库存现金限额由财务处根据日常现金支出量的多少,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核定,并报开户银行批准。公司的库存现金限额一般为3-5天的支用量。
2、公司各单位现金支出的范围要严格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突破库存现金限额。库存现金超过限额时,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以保证现金管理的安全;库存现金不足时向开户银行提取。
(三)现金收支的日常管理
1、公司各单位的现金收支要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现金收入应当日解交开户银行,当日解交确有困难的,应按公司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在次日上班后解交银行;
2、不得以收抵支。即公司支付现金,只能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公司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3、公司现金的开支应严格按公司现金管理的要求执行,提取现金时,要注明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套取现金或扩大现金开支范围。
4、因生产急需或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方便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且数额超过限额的,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并经财务处批准,可于限额外提取现金。
第二十九 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一)银行结算的范围、方式及结算的规定
1、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除《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可使用现金外,一律按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及其补充规定,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支付现金或开具现金支票。
2、公司对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开立银行结算帐户,非独立核算的生产厂通过公司财务处统一对外结算。
3、根据《银行结算办法》和公司的业务特点,可采用银行汇票、支票、银行本票、信用证、信用卡等结算方式。公司在办理银行结算,必须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和结算原则,不得出租、出借银行帐号,不得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或转账套现;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对作废的转帐支票等结算票据应随原付款凭证一起装订,不得随意丢弃。
5、建立银行结算票据的签收、签发管理制度, 会计人员对于收到外来银行结算票据时要按照票据法的规定,对结算票据的要素进行严格的审核,审核无误后才可以填制和办理各类结算业务及相关的账户处理,以确保银行凭单及其结算票据完整有序的传递,并按照银行结算规定办理各类债权的委托手续。
(二)银行存款的核算及日常管理的规定
1、公司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
2、出纳人员要按照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及时登记银行日记账,每月终了结出银行存款余额。公司在经营中涉及外币业务,应按公司外币核算的有关规定将外币折算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币金额和折合率。
3、月度终了,应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开户银行送来的银行余额对账单进行核对,如有未达账项必须逐笔查明原因,督促经办人员及时处理,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以确保账实相符。严禁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作为记账依据,擅自调整银行存款余额,更不能以银行存款对账单代替银行存款日记账。
4、转帐支票等银行结算票据由出纳人员专人保管,银行印鉴章的保管必须按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确定的内部牵制原则的要求严格分工,分别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
5、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暂借的备用金,必须在出差回本单位后五日内办理报销手续,不得以任何形式拖延报销或延期交回多余的备用金,将公款移作他用。实际操作时应坚持“前帐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
6、其他货币资金由财务处根据需要设置明细账和相应的台账进行核算和管理。业务部门需要采用外埠存款等形式办理结算时,应在月度资金用款预算内另行编制计划,经财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存款手续。
第六章 应收及预付款项的核算与管理
第三十一条 应收及预付款项的核算与管理的范围
公司的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货款等。应收及预付款项按照实际发生额记账,并按不同客户建立明细账户进行核算、清查和管理。
第三十二条 应收及预付款项的核算与管理的内容
(一)应收票据的日常管理
1、应收票据是核算公司因销售产品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
2、公司财务部门应设置“应收票据登记簿”,收到应收票据时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审核、验收,对合法的应收票据要逐笔记录应收票据的种类、编号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期和利率、贴现日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等资料。应收票据到期收清票款后,应在“应收票据登记簿”内逐笔注销。
3、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资金,按规定可持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或者通过背书形式将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支付物资采购款等。
4、为了确保应收票据的安全与完整,按照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应收票据实行实物与记帐分管的原则。票据经办人员按公司票据管理规定办理账户处理和登记相应的管理台账后,将票据和清单移交开户银行保管;使用时开具清单向开户银行提取。
5、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票据流转结点的经办人员,在对票据进行审核及办理交接的过程中,一定要认真按照制度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严格把关,确保票据结算工作顺利、安全;各涉及票据业务的部门,对票据交接清单要妥善保管,会计部门应随同会计凭证一起装订,或单独按月装订成册。
6、商业票据用于背书支付物资采购等款项时,由票据使用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所需额度,经财务处审核同意后,由使用单位会计人员去受托保管银行提取票据,并与受托保管银行办理票据交接手续;使用单位提取的票据及明细清单交由财务处进行核对无误后办理相关的票据交接手续;票据使用单位领取票据后应按规定进行账户处理,然后再向供应商(或客户)进行支付,并按规定办妥相关的交接手续。
7、票据的贴现由财务处办理。根据公司资金的实际需要,由财务处资金科提出贴现计划,经处领导统一平衡后实施。资金科根据贴现计划填制票据贴现清单,向受托保管银行提取票据,并对贴现票据进行认真审核,办妥相应的票据贴现手续后与贴现银行办理票据交接。
8、办理票据交接手续,必须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4、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下同),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单独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单位金额非重大及经单独测试后未发生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根据相同账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报告期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
(2)公司确定对应收款项按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减值准备。公司根据债务单位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情况,确定具体提取比例为:账龄为 1-3 年的应收款项,按其余额的 6%计提坏账准备,账龄为 3 年以上应收款项,按其余额的 80%计提坏账准备。
(3)公司的坏帐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
第七章 存货的核算与管理
第三十三条 存货核算与管理的范围
存货是指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或者为了出售仍然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或者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产成品、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第三十四条 存货的计价
公司的存货按实际成本记帐。不同渠道取得的存货,按下列原则计价:
1、购入的存货入账价格包括:买价、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整理挑选费用和缴纳的税金及其他费用。
2、自制的存货,以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作为实际成本。
3、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存货,以实际耗用原材料或半成品的实际成本、委外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以及按规定计入成本的税金等费用作为实际成本。
4、投资者投入的存货,应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按照该项存货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入账价值。
5、盘盈的存货,其入账价值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
6、接受捐赠的存货,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实际成本:
(1)捐赠方提供了有效凭据(如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捐赠方没有提供凭据的,如同类或类似的存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如同类或类似的存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应按该接受捐赠的存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7、公司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和企业合并取得的存货的入账价值的确定执行相关的会计准则。
第九章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与管理
第四十一条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和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的差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但不包括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和利润;
(3)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在确定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时,在该权益性投资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参照活跃市场信息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无法按照市场信息确定其公允价值的情况下,应当将其按照一定的估值技术等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价值作为其公允价值。
第十章 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核算与管理
第四十五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第四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及管理范围
(一)公司固定资产实行统一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由设备处统一负责,由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管理,财务部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及时做好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固定资产的折旧的账户处理,正确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
(二)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大会批准后,由基建技改处组织相关部门实施,财务处负责工程项目投资的核算。完工后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办理峻工决算的,财务处按工程概算暂估入账,待正式办理峻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三)公司设备处负责固定资产大中修计划的审定工作,针对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编制年度固定资产大中修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组织实施。财务部门根据大中修计划在年度内分期预提大中修理费用,计入成本费用。
(四)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由公司设备处及其使用单位负责,财务部门参与。
第四十七条 固定资产计价
(一)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二)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以一笔款项购买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将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付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借款费用准则应予以资本化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九章 资金管理
第八十七条 公司的资金管理纳入全面预算管理,按照“收支两条线、以现金流量为核心”的原则确定年度资金管理目标,通过内部经济责任制形式将资金管理目标按资金的用途分解落实到资金管理责任中心。公司日常资金管理,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通过编制资月度金计划,落实资金用款计划,并通过资金结算中心加强对资金支付的日常控制。公司对资金使用情况按月进行分析。
第八十八条 公司货币资金的日常管理由财务部门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按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岗位职责,制定内部稽核和控制制度,以确保货币资金安全和完整。
第八十九条 公司的货币资金管理,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明确了现金的开支范围。制定了现金必须由出纳人员保管,支票等银行结算凭证必须由出纳人员保管和签发,签发支票必须注明用途,支票印鉴由专职审核人员分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等控制管理制度。
第九十条 公司对货币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公司货币资金的支付必须严格遵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及其有关补充规定,遵守银行结算纪律和结算原则。
第九十一条 根据公司商业票据结算管理办法的规定,指定专人管理票据,在日常进行票据核算时要按照票据法的规定进行严格的审核,审核无误后才可以办理账户处理。各票据经办人员在办理票据交接手续时要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确认。收到的票据在未使用前(包括到期托收、贴现或背书转让前)应每天移交指定的银行委托保管,不得将收到的票据任意存放在办公场所,以确保商业票据的安全完整。
第九十二条 公司按不同经济业务的性质制定了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付款程序。会计人员对于款项的支付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的要求进行审核,并按公司规定的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未按规定办妥相关手续或手续不齐备的款项,经办人员有权拒绝支付。
第九十三条 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必须建立往来结算账户的明细账,及时登记每笔往来款项,准确反映其形成、收付及增减变化的原因,月底对各往来款项余额提供经办人员核对并及时办理债权债务的清账工作。同时按资金归口管理原则,明确清账措施,落实经济责任,以加快资金周转。
第二十章 全面预算管理
第九十五条 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即以公司生产经营总目标为依据,通过货币量度,综合地反映公司在预算期间的全部经济活动和结果。其内容概括地分为利润预算、现金流量预算和资本性支出预算。
第九十六条 公司设立预算委员会及预算委员会办公室,公司下属各单位相应建立预算管理组织机构,负责预算管理的日常工作。公司按照“自上而下”和
“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及收支两条线的原则,由公司预算委员会办公室按“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的原则综合平衡后编制全面预算。全面预算经预算委员会审定并报董事会批准后下达实施。
第九十七条 经批准后的预算指标由预算委员会办公室分解落实到预算责任单位组织实施。各预算责任单位要根据公司预算管理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和措施,保证预算指标的实现。
第九十八条 经批准下达执行的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因重大事项需要调整预算指标时,按预算管理制度确定的管理权限及相关程序逐级申报批准。除此之外,任何个人及部门均无权擅自调整预算。
第九十九条 公司建立全面预算的决算审批制度。预算委员会经董事会授权,对综合预决算、分项决算进行监督,预算委员会办公室对预算执行结果进行考核、分析。公司审计部门对各责任单位的预决算实行审计监督。
第二十一章 附则
第一百条 公司应根据本制度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细则,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一百零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一百零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新成立,想要一份小企业较实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和财务报销制度,谢谢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控制费用开支,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有利工作的原则,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办法。
第二章 费用开支计划
第一条 公司各部门、下属企业必须在每月底根据下月工作计划制定本单位费用开支计划,由财务部汇总、审核,经公司办公会议或总经理审批,即为公司当月的费用开支计划,并下达各单位费用开支指标。
第二条 公司同时授予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对计划内费用开支的审批权限。
第三条 公司费用开支计划留有弹性,并根据实施情况调整或变更授权。
第三章 审批权限及程序
第四条 凡公司费用开支计划内审批程序为:
1.费用当事人申请;
2.部门经理审查确认;
3.财务部门审核;
4.授权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 凡公司计划外开支,一律最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四章 行政费用管理
第六条 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采购报销手续:
1.行政部根据计划统一采购、验收、入库,根据发票、入库单报销。
2.各部门急需或特殊的办公用品,经批准,可自行购买:
(1)单价在50元以下,或总价在200元以下,行政部长批准;
(2)单价在50元以上,或总价在200元以上,分管副总批准。
购买后,提交发票、实物,经行政部查验入库单及入账报销。
3.原则上不报销办公用品之装卸费用。
第七条 车辆使用费报销:
1.车辆使用费包括汽油费、维修费、路桥费、泊车费、驾驶员补贴。
2.行政部在掌握车辆维护、用车、油耗情况基础上,制定当月车辆费用开支计划。
3.油费报销,需由驾驶员在发票背面注明行车起始路程,由行政部根据里程
表、耗油标准、加油时间、数量、用车记录复核,经行政部长签字验核。
4.路桥费、洗车费由驾驶员每月汇总报销一次,由行政部根据派车记录复核,
经行政部长签字验核。
5.车辆维修前须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和预计费用,报销时在发票
上列明详细费用清单,由行政部根据车辆维修情况复核,经行政部长签字验核。
6.驾驶员行车补助按加班标准计算,每月在工资中列支发放。
第八条 交通费报销:
1.交通补贴见公司补贴津贴标准。
2.交通补贴在员工工资中发放。
3.员工外勤不能按时返回就餐者可给予误餐补贴。
4.员工外勤每天交通费标准为元,经批准可乘坐出租车并报销。
凡公司派车和乘坐出租车,均不报销外勤交通费。
第九条 应酬招待开支报销:
1.根据公司对外接待办法文件中规定的接待标准接待。
2.应酬应事先申请并得到批准。
3.原则上不允许先斩后奏,因特殊原因无法事先办理的,事后须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4.应酬一般在定点酒店、宾馆进行。一般在签单卡签字后按月结算,
不得擅自在它处或用现金结算。
第五章 内部收费管理
第十条 公司完善分级管理、核算机制,实行内部收费核算办法。
第十一条 内部收费包括车辆使用、领用办公用品、文印通讯几项费用。
并列入目标计划管理考核和成本效益范围。
第六章 附则
本办法由财务部解释、补充,经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颁行。
企业内部几种结算模式的比较
在当今企业中最常用的几种结算模式可以分为:统收统支、拨付备用、结算中心、内部银行和财务公司。 统收统支顾名思义就是对于收入和支出进行统一的管理。它将企业的一切现金收付活动都集中于企业的财务部门,总公司使用一个银行帐号,所有的收支都通过这个帐户进行。在这种模式下,企业的经营者一般具有较高的审批权,企业的资金高度集中。统收统支的结算模式有助于企业控制整体资金的进出,协调内部的资金流转效率,实现全面的平衡。但是这种方式比较古板,影响到各层次经营的灵活性,不利于调动各部门开源节流的积极性。而且在制度的管理上欠缺一定的合理性,如果每笔进进出出的收支都要经过财务之手,那么财务的工作量就大了很多。因此这种模式通常适用于企业规模比较小的公司,对于那些大规模,收付业务比较多的企业来说就不是很适用了。 拨付备用的结算模式相当于企业的报销中心,相比统收统付的结算模式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企业内部各部门具有一定的现金经营权。它是指企业按照一定的期限统拨给所属分支机构和子公司一定数额的现金,备其使用。各部门在发生有关支出后,持相关凭证到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在批准之后,财务部门予以报销补足备用金。这种结算方式也通常适用于那些经营规模比较小的企业。 但是随着企业规模的日益扩大,以上使用于小规模企业的,传统的结算方式已经完全不能适应那些跨国大公司日常的资金收付活动。在一些大公司里面,通常会采取以下三种结算模式:结算中心、内部银行和财务公司。 结算中心是企业集团发展到一定阶段,应企业内部资金管理需求而生的一个内部资金管理机构,是根据集团财务管理和控制的需要在集团内部设立的,为企业成员企业办理资金融通和结算,以降低企业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服务机构。结算中心帮助企业集中管理各分公司的现金收入和支出。分公司收到现金后就直接转帐存入结算中心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当需要资金的时候,再进行统一的拨付,有助于企业监控货币资金的流向。 企业内部银行是引进商业银行的信贷与结算职能和方式于企业内部,莱充实和完善企业内部经济核算的办法。它在运用和发展责任会计基本功能上,将“企业管理”、“金融信贷”和“财务管理”三者融为一体。一般是将企业的自有资金和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统筹运作、在内部银行统一调剂、融通运用,通过吸纳企业下属各单位闲散资金,调剂余缺,减少资金占用,活化与加速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效益,与目标成本管理、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有机结合,并监督、考核、控制和管理的办法。 内部银行通常具有三大职能:结算职能、融资信贷、监督控制职能。单单就结算职能来看,企业内部的各种费用支出、解缴、资金调拨都运用企业内部结算价格和相应的内部支付手段,及时准确地进行内部核算。相对于传统模式下各单位相互经济往来,缩短了结算时间,尤其是那些在银行多头开户,结算时间长的局面大为改善,活化了资金,减少了在途资金地占用。而且通过强化内部结算纪律,解决了内部资金相互拖欠的问题。 内部银行一般适用于具有较多责任中心的企事业单位,一般责任实体少的企事业单位和小企业是不大适用的。 财务公司是大型企业集团投资成立,为集团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一种经营部分银行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它一般是集团公司发展到一定水平后,需要经过人民银行审核批准才能设立的。其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外汇、联合贷款、报销债券、不动产抵押、财务及投资咨询等业务。集团设立财务公司是把一种完全市场化的企业与企业或银企关系引入到集团资金管理中,使得集团各子公司具有完全独立的财权,可以自行经营自身的现金,对现金的使用行使决策权。另外集团对各子公司的现金控制是通过财务公司进行的,财务公司对集团各子公司进行专门约束,而且这种约束是建立在各自具有独立的经济利益基础上的。集团公司经营者(或最高决策机构)不再直接干预子公司的现金使用和取得。 当前企业几种结算方式的比较结算模式权利安排效果功能集团关系组织形式银行
企业成本管理制度与方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的成本和费用管理及核算工作,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结合深化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企事业)和集团公司控股的工业企业(含股份制企业),以及分公司和分公司性质的分支机构。
第三条 企业的成本和费用管理工作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核心内容,必须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其基本任务是:通过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成果,挖掘降低成本潜力,努力降低产品成本。成本和费用管理的基本工作要点是:
(一)遵守财经纪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二)加强和完善成本和费用管理的基础工作;
(三)正确掌握成本和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合理划分产品成本界限;
(四)进行成本预测,参予生产经营决策,实行主要产品的目标成本管理;
(五)编制先进可行的成本计划和增产节约计划,组织制订降低成本的措施;
(六)分解成本和费用指标,控制生产耗费,落实成本管理责任,实行分级归口管理;
(七)准确、及时核算产品成本,控制和监督成本计划和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成本和费用分析;
(八)运用现代化管理方法,不断提高企业成本管理水平。
第四条 企业要结合经营责任,贯彻成本管理责任制。企业负责人要组织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等各级领导,依靠全体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和财务会计人员,组成成本管理体系。同时也要注意学习借鉴国内外成本管理的先进经验,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差距,促进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在市场竞争中不断提高。
第五条 各级成本管理的责任承担者,都必须作到责任内容清楚,职权范围明确,考核奖惩分明,贯彻责、权、利三结合。成本管理责任承担者对所承担的经济责任,要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能了解所分管成本费用指标的要求和资料来源;
(二)能了解所分管成本费用指标的实际执行情况和计算依据;
(三)能调节、控制所分管成本费用指标的耗费数。
第二章 成本和费用管理基础工作
第六条 企业应在企业负责人和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组织各职能部门,认真作好成本和费用管理的基础工作。其主要内容是:定额管理、原始记录、计量验收、内部价格体系、内部经济核算制。
第七条 企业对各种原材料、工具、燃料动力的消耗,以及劳动工时、设备利用、物资储备、定额流动资金占用、费用开支等,都要制订先进、合理的定额,并定期进行检查、分析、考核和修订。
第八条 各项定额的制订,是一项复杂细致的工作,需要在统一领导下,由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进行。在定额制订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要考虑企业生产发展、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的要求,同时兼顾企业目前的生产能力和管理现状,使定额既先进又可行。
(二)要保持定额相对稳定,以利调动职工积极性,使分析和考核建立在可比基础上。但随着企业生产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对已不适应的定额应适时地进行补充和修订。
(三)要注意各种定额之间的内在联系,防止相互脱节,彼此矛盾的情况出现。
(四)要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定期检查分析,保证定额的贯彻执行。
第九条 企业应根据生产和管理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下列各项原始记录:
(一)材料物资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材料的收、发、领、退等物流过程。包括:材料、物资验收入库单、领料单、限额领料单、委托加工材料单、委托加工入库单、超定额领料单、退料单、材料切割单、材料物资盘点报告单、工具请领单等,并作好工具借交登记簿和材料仓库台帐的记帐工作。
(二)劳动工资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职工人数、调动、考勤、工资基金、工时利用、停工情况、有关津贴等项记录。
(三)设计及工艺改动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产品设计改动、工艺路线变化、工时材料定额变动等项的记录,如产品设计修改通知单、工艺路线变动通知单,定额变动通知单等。
(四)生产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产品从毛坯投入至验收入库的过程,如工作命令单、加工路线单、毛坯投料单、半成品领用单、转工单、废品通知单、零件短缺报告单,以及零部件和产成品交库单等,并作好产品投入产出数量管理和工时统计工作。
(五)设备使用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设备验收、交付使用、维修、封存、调拨、报废的情况,如固定资产验收单、固定资产调拨单、在建工程转固验收单等,并作好固定资产卡片和固定资产台帐的登记工作。
(六)动力消耗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根据各计量仪表所显示的水、电、汽、风的实际耗用量,并作好能源消耗统计报表。企业应指定专职管理原始记录的机构和人员,统一规定各类原始记录的格式、内容、填写、审核、签署、传递、存档等要求,保证原始记录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第十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财产、物资的计量验收制度,并保持计量工具的准确性,对材料、工具、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的收发和转移,都必须进行计量、点数和质量验收。
(一)对于购入材料的计量验收分下列两种方式:
1.提货验收。在提货时进行现场验收,发现短缺、不足或破损等情况,要及时查明原因,其应由运输机构负责的,要填写物资破损清单,由运输机构签证,明确交接双方的经济责任。
2.入库验收。材料运达仓库后,由仓库管理人员根据发票所列的品名、规格和数量,分别采取点数、过磅、检尺、量方等适用的计量折算方法,准确计算数量,经检验部门质量检定后,按实际合格数量入库。属于材料的定额损耗,可在规定允许的损耗范围内点收入库。对于数量和质量不符,以及破损等情况,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要求有关方面赔偿或扣付货款。
(二)对于在产品、半成品在车间之间或车间内部的转移,应根据工艺流程记录的凭证,经质量检验合格后进行点数、交接。在产品报废或短缺,应及时查清数量和原因,填制有关的原始凭证,以保证投入、产出数量记录的准确性和连贯性。
(三)对于外发加工的半成品,在拨出和完工入库时,都应进行合格数量的计量和交接,如发生外部责任的报废或短缺,应及时办理索赔。
(四)对于车间完工的零部件和产成品,应由车间填制入库单,经检验合格签证后,送交仓库点收入库。
第十一条 企业内部各单位之间,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常会发生互相提供产品、材料或劳务等经济事项,如生产部门之间转移半成品,辅助生产部门为基本生产部门提供劳务,管理部门为生产部门提供服务等。因此,为了正确评价各单位的工作业绩,分清各自的经济责任,企业必须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内部价格体系,实行以货币形式进行等价交换的内部结算。
第十二条 内部结算价格的制订
(一)内部转移的材料物资等,由物资供应部门以当时市场价格为基础,制订内部计划价格,编制价格目录,经财务部门审核后,作为内部结算价格。
(二)企业辅助部门劳务供应,可以市场价为基础,由企业主管职能部门根据实际成本情况审定结算价格。
(三)企业生产的零部件、半成品在内部转移时,可采用定额成本作为转移价格。企业应当编制全部产品的零部件及整机的定额成本。
鉴于产品零件定额成本的制订是一项较大而浩繁的工作,牵涉到各个方面,根据若干企业的经验,特制订以下规定:
1.此项工作应由企业主要领导牵头,直接监督检查有关职能部门按要求提供下列资料:
1-1 产品机件明细表,包括组装件、借用件、随机备件、标准件、电气件等明细表。
1-2 产品零件加工及装配工艺路线表,加工工时定额明细表,材料定额明细表,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材料、油漆材料等。
1-3 产品零件外协加工费明细表。
1-4 各种材料、外购件的以市场价为基础的计划价格。
1-5 以实际成本结合预测成本为基础的工缴定额单位成本。
2.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将数据及资料输入电算机,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信息维护及负责填发信息变动通知单。
(四)其他内部结算价格,应本着公平合理、利益兼顾、有利于管理的原则,在企业领导下由各有关部门协作制订,经批准后施行。
第十三条 内部结算的方式和组织。
(一)内部结算的方式,本着既满足往来结算的要求,又简化手续的原则,选择使用,一般以厂内支票较为适宜,也可由企业根据其具体情况自行决定。
(二)内部结算的组织,一般有两种形式:
1.在财务部门设立结算中心,主要负责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往来结算,核算工作较简单。
2.是厂内银行具有结算、信贷、控制等职能,但核算工作较复杂,企业可根据管理需要选定适当的组织形式。
第十四条 各种内部结算价格,以每年修订一次为宜,但如客观情况发生较大变动,影响成本的准确性,可在企业领导下,由有关部门协作研究修订,经批准后施行。各单位不得擅自改变价格标准。
第十五条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内部经济核算制,在企业统一计划、统一核算的前提下,建立企业各单位(成本中心)分级归口管理的经济核算网络,形成纵向为厂部、车间(分厂)、小组(个人)核算;横向为产品设计、工艺技术、物资供应、生产计划、经营销售及财务等有关职能部门的全面经济核算制。各核算单位都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明确分工职责,结合企业经济责任制和成本管理责任制考核,开展内部经济核算。
第三章 成本预测、计划、控制、分析。
第十六条 企业必须通过成本计划管理和控制经济活动,以实现有效的成本管理,包括预测、决策、计划、控制、分析等管理工作,达到有效地降低成本的目的。
企业应结合市场和用户调查,掌握市场信息,包括资源、价格、科技发展、产品品种、质量、销量等各种数据信息,并结合价值工程决定产品结构的优化组合,在此基础上,进行产品成本预测,确定目标成本。
第十七条 成本预测应在生产预测和选择最佳经济效益方案的基础上进行,并以目标成本控制产品设计、工艺技术和生产的耗费,实现产品的最低成本。
第十八条 成本预测应包括:制订计划阶段的成本预测和计划实施阶段的成本预测。
(一)制订计划阶段成本预测的基本内容是,根据生产经营目标确定成本预测对象,收集整理成本数据和历史资料,分析可能影响成本水平的社会因素,按照技术经济分析提出降低成本的方案,根据目标利润、生产发展及消耗水平,测算目标成本。
(二)计划实施阶段成本预测的基本内容是,分析上一阶段成本计划完成情况,制订下一阶段生产技术经济措施,调查市场物价等社会因素,预计计划期内生产发展水平和降低成本计划的实施效果,预测企业成本计划的完成程度。
第十九条 预测目标成本的方法
(一)根据市场调查制订销售价格,在预测销售收入、应交税金和目标利润的基础上,确定目标成本,计算公式是:
1.按全部产品进行目标成本预测
目标成本=预计销售收入-预计应交税金-目标利润
对企业的目标利润,可根据企业计划销售利润率或资金利润率,结合期间费用水平计算确定,也可按企业的方针目标测算。
2.按单项产品进行目标成本预测
单位产品目标成本=预计单位产品销售价格-预计单位产品税金-单位产品目标利润
单位产品目标成本=预计单位产品销售价格*(1-产品税率)-目标利润/预计销售量
单位产品目标成本=具有竞争力的市场价格/单位产品售价*单位产品实际成本
(二)预测销售价格有困难的,可以参照企业类似产品或系列产品的成本,或本企业历史先进成本水平作为目标成本。也可按照平均先进定额制订的定额成本或本企业上年实际成本,按企业的成本降低计划测算目标成本。
(三)运用量本利分析法测算保本点,结合产量计划预测在一定生产量条件下的目标成本和一定销售量条件下的目标利润。
第二十条 为了保证产品目标成本和企业经营目标的落实,企业必须在制订降低成本措施,综合编制企业各专业计划的前提下,编制成本计划,开展经济核算,组织企业内部的成本管理。
第二十一条 编制成本计划应进行反复试算综合平衡,使其具有可行性、先进性与完整性,避免随意估计,产生保守或冒进偏差。
第二十二条 成本计划中成本项目的内容、费用的分摊、产品成本的计算,必须和计划期内实际成本核算的方法口径一致,以便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
计划期成本项目内容如有变动和上年实际成本不一致时,要调整上年实际成本的成本项目,以统一核算的口径和内容。
第二十三条 企业的成本计划和费用预算由下列内容组成:
(一)商品产品成本计划
(二)主要商品产品单位成本计划
(三)生产费用及期间费用预算;
(四)机械加工小时成本费计划;
(五)铸铁件成本计划。上述成本计划和费用预算的格式,除财政或主管部门统一
规定外,其余的由企业自行制订。企业根据成本管理的需要,应编制车间(分厂)
产品成本计划或生产费用预算。
第二十四条 成本计划应根据下列依据进行编制:
(一)成本降低指标;
(二)计划期内企业的生产、劳动工资、物资供应、技术组织措施等计划;
(三)计划期内原料及主要材料、工艺性辅料、燃料、工具等现行消耗定额和劳动
工时定额;
(四)计划期内各生产部门的费用预算以及外包、外协加工费计划;
(五)内部计划价格目录以及价格差异水平的预计;
(六)上期成本水平和成本分析资料。
第二十五条 成本计划一般按下列步骤编制:
(一)作好准备工作。包括:收集整理各项基础资料和历史资料,掌握计划期内原材料、工时定额、外包外协、工艺技术改进等方面的变化情况,研究降低成本的具体措施。
(二)进行试算平衡。编制成本计划要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 ,进行生产、供应、销售、外包外协、资金、费用等方面计划的综合平衡。这些平衡关系包括:
1.产品生产计划,劳动工时计划与成本之间的关系;
2.物资供应计划与产品材料成本计划之间的关系;
3.工资计划或核定工资总额基数与产品工资成本计划之间的关系;
4.各项费用预算与成本计划之间的关系;
5.外包外协计划与成本计划之间的关系;
第四章 成本核算规程
第二十六条 企业应当严格执行下列成本核算原则:
(一)实际成本计价原则。产品成本核算,必须贯彻正确计算实际成本的原则。在成本计算过程中,由于核算程序的需要,对材料、能源、劳务、自制半成品和产成品等,按计划成本、计划价格或定额成本进行核算的,必须在成本计算期内,最终根据成本耗费的实际资料,调整为实际成本。企业不得以计划成本、估计成本、定额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二)分期核算原则。企业生产费用和成本核算,采用公历历月制。成本计算期内的完工产品,要根据实际的统计资料或完工凭证,实际的耗费量和价格,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成本核算。
(三)合法性原则。计入成本的费用,都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不能计入成本。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和《工业企业财务制度》规定,下列支出不得列入 成本和费用:
1.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买入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在财务处理上不能与收益性支出混淆,应将其先作为资产,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标准进行分配摊销,不得直接一次性列入成本和费用。
2.对外投资的支出。
3.被没收的财物、支付的滞纳金、罚款、违约金、赔偿金以及捐赠、赞助支出,在会计处理上,只能列入营业外支出或在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支付。
4.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以及支付的优先股股利和普通股股利,在会计处理上,应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5.资本的利息,基本建设期间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可计入工程成本,作为固定资产原价组成部分;清算期间发生的利息可计入清算费用;企业开办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可作为开办费待开业后分期摊销。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滥摊派、滥罚款等各种付费,各企业要积极抵制,及时向上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
7.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和费用的其他支出。
(四)一贯性原则。与成本核算有关的会计处理方法,应保持前后期一致,使前后期的核算资料衔接,便于比较。不得通过任意改变会计处理方法调节各期成本和利润。
(五)费用确认配比原则。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费用可按下列三种方式确认:
1.按因果关系确认。对于费用的发生与某种收入存在明显因果关系的支出,应在该项收入实现时,确认为生产成本,并与之配比,而在该项收入未实现时,先作为计入存货的成本确认,例如制造产品的材料耗费和人工耗费,应计入产品的制造成本,随着产品的销售转为销售成本,并与相关的销售收入配比。
2.按受益期分配确认。对于支出的效益涉及若干会计年度的资本性支出,应在与支出效益相关的各受益期,按合理的方式分配确认为费用,分别与各受益期的收入配比,例如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
3.按发生的时期立即确认。对于既无明显因果关系,又难以按受益原则进行分配的支出,在发生的当期立即确认,即作为期间费用与发生当期的收入配比。
(六)权责发生制原则。在成本核算时,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其基本内容是,凡是应计入本期的收入或支出,不论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都算作本期的收支;凡是不应计入本期的收入或支出,即使款项已经收到或付出,也不能算作本期的收入或支出 。在成本核算中运用权责发生制原则,主要是指确认本期费用的问题。即应正确处理待摊费用、递延资产和予提费用等。在成本核算时,对于已经发生的支出,如果其受益期不仅包括本期,而且还包括以后各期,就应按其受益期分摊,不能全部列于本期;对于虽未发出的费用,但却应由本期负担,则应先行予提计入本期费用中,待支出时,就不再列入费用。企业不能利用待摊费用、递延资产和予提费用人为地调节成本,使成本计算失去真实性。
第二十七条 为了正确核算产品成本和经营成果,企业应当严格划清以下成本费用的界限:
(一)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企业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成本费用的归属,通过待摊费用和予提费用核算,及采用估价入帐、余料退库等办法,划分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
(二)在产品成本和产成品成本的界限,企业必须加强车间生产的投入产出管理,结合定期盘存,确保期末在产品数量准确,并按规定方法正确计算在产品的约当成本和产成品实际成本,不得任意压低或提高在产品的成本。
(三)各种产品之间成本费用的界限,凡是能够直接计入有关产品的各项直接费用,都要直接计入;凡是与几种产品共同有关的不能直接确认的费用,要根据合理的分配标准,在各种产品之间分配。企业不得在可比产品与不可比产品之间,盈利产品和亏损产品之间互相转移生产费用,以掩盖成本超支或盈利补亏。
(四)产品成本与期间费用的界限,期间费用不计入产品成本而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由于这两种费用与收入配比的时间不同,所以混淆两者也会影响成本和利润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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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原则
财务部是公司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产品销售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帐、分类帐、辅助帐,及时记帐、结帐、对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帐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帐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各部门做好结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帐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
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 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 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 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 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 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 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 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 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 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 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 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 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9、 参与产品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 按照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 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
3、 产品成本的核算,仓库产品、材料的盘点,账单的核对、汇总和保存;
4、 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5、 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三、现金管理制度
1、 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财务经理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2、 报销凭证必须有发票及单据,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合法;
3、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月末与总帐相核对。出现长、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4、 根据业务大小核定合理的库存现金限额(三天零用量),当日收取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留存超限额的过夜现金,以确保财产的安全库存。 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两联的《交款单》并加盖现金收讫章,出纳、缴款人签名,各留存一联。
5、 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制度报批。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财务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职工报销费用时,出纳人员要及时扣除各种借款,不允许职工长期占用公司资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五天内应及时向出纳还款报销。
6、 现金出纳是企业的资金结算中心,其他人员应将营业收入、下角料变现、职工罚款、废物变卖等款项及时报交财务科,以便及时登记汇总,做帐务处理。
6、 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7、 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帐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四、支票管理
1、银行支票等结算凭证和印鉴要由两人分开保管。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要严格银行存款支出控制,银行付款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手续齐备。因使用支票不当造成企业损失时,应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3、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帐单相核对,出现长期未达帐项时要查明原因并上报。
4、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两联的《交款单》并标明收取事由,由出纳、缴款人签名后,缴款人、出纳各留存一联。
5、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领用单”,由经办人、部门经理、 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日期、收款单位名称、金额,不开空白支票。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票头上签收或盖章,标明日期、金额、用途。
五、印鉴的保管和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银行印鉴必须分开保管。 财务专用章和法人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2、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3、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六、仓库管理人员的职责及存货的管理
1、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半成品、产成品。
2、仓库管理人员在将材料验收入库前,应详细核对发票所载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与实际是否相符,经清点查验后方可验收入库,填制材料验收入库单。材料验收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留存做为仓库管理人员记帐凭证,一联随发票及采购单等经部门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处理帐务,一联为供货方证明。
3、对于货已到而发票未到的材料,仓库管理人员可以根据供货清单办理临时入库,开具入库单写明发票未到。
4、材料出库管理:生产车间领用原辅材料由仓库管理人员开具领料单,填制内容要全面、真实、准确。要有领料人、车间主任签字。领料单是归集成本费用的依据,领料单一式三联,车间统计一联,财务一联,仓库一联。月末车间统计根据材料领料单编制材料消耗汇总表,仓库部门编制材料出库汇总表,车间、仓库与财务部门都要对帐并核对相符。
5、产品入库管理,车间产成品生产完毕,仓库管理人员填制产成品入库单,产成品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仓库记帐,一联送交财务,一联送车间统计据以核算工资等各项考核指标。
6、产成品出库管理,交付货款会计开具销货发票,由仓库管理人员填制产品出库清单,门卫人员只有见到盖有财务专用章或有总经理签字的出库清单,方可对车辆等运输货车检查放行。
7、仓库部门要及时登记有关帐簿,设立材料、产成品收、发、存明细帐或暂收货台帐,仓库管理人员根据原材料进货单、车间领料出库单、产品生产和销售日报表汇总填制存货收支存报告表,交主管会计进行财务核算。必须在每月5日、15日、25日与出纳会计、成本会计核对有关账目,并核实,如有出入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核销。
8、月末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管理。月末生产部和车间统计员要搞好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盘点、登记工作,及时编制、报送盘点登记表,确保月末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9、其他存货、物资等出入库手续按原材料的有关出、入库手续办理。
10、因业务关系需要或其他非生产需要材料出库实行总经理签批制。
11、月末25日前,仓库人员应将出入库联汇总表,送到财务部门。
七、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凡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财务部归口管理; 公司各生产部门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各部门归口管理; 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帐,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采购部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帐; 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办公室审批,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帐;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
八、支付审批制度
(一)目的 :为简化支出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防止因私占用公司财产。
(二)适用原则
1、使用公司部门单位制,经营计划和预算内,各部门负责人对该部门单位之营业指标负全责。
2、部门经理可适当的将其权限或部份权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权给其副经理或部门主管等。
(三)审批程序
1、计划内报销:经手人(持原始凭证)、 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财务部
2、超计划报销:经手人(持原始凭证和超支报告)、 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财务部、总经理
(四)计划审批内容
1、 购买日常办公用品、计算机的外设配件和耗材之支出计划,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原则上统一购买并库存,各部门登记领用,并进入各部门的费用。每月财务部提供有关方面的明细表经各部门签字确认。
2、 固定资产与办公家具,公司总经理批准统一购买。
3、 差旅费: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出差计划,应注明出差地点、事由、时间、人数、由部门经理审核出差的必要性和借款的合理性、经理签字后交财务付款。各部门经理凭出差报告先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
4、 工资、奖金的支出:由公司各部门核准每月考勤,上报财务部,汇总编制发放表,经理签字确认,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财务发放。
5、 业务费用:业务费用包括业务交通费(含油费、保养费、过路费、搬运费)、快递费、礼品费及业
务招待费。经总经理批准的计划内业务费用由部门经理审批;计划外业务费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九 、报销审核制度
1、加强报销管理,当月帐,当月了,25日以后帐最迟不得超过下月3 日。
2、为了分清责任,进行部门核算,不同人员支出的业务费用不得混淆在一张报销单上。
3、对所有报销内容,相关部门经理必须就其合理性及必要性进行审核。
4、财务部门对所有报销票据,依据内部财务制度对其合理性进行审核。
十、往来帐务管理制度
(一)收款方针
1、 业务人员在公司为客户提供了相应的产品或劳务后,应及时根据发票,由客户确认并付款,并及时催要应收款项。
2、 收款时间:交款开票提货,如需先提货欠款,有部门经理批准。
3、 回款方式:转帐支票,非远期、空头或错误支票;现金;抵实物,(所抵实物必须为公司需要或对方企业濒临破产无法收回所欠款项,并且要有公司总经理的批示)。
4、 部门人员调动或离职等,部门经理必须监督其业务款项的回收及移交,必须填写移交清单一式四份(一份交财务、一份部门留存、移交人接受人各执一份),移交人、接受人、监交人及财务部相关统计人员均应签字,并报财务备案。接受人应核对帐单金额及是否经过客户确认。
(二)应付帐款管理
1、 付款时间:业务款项由部门申请,经过审批后执行;购置固定资产款项于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后支付。
2、 付款方式: 转帐支票,非远期、空头或错误支票; 现金; 实物(要有公司总经理的批示)。
(三) 其他:非本公司人员领款时,必须由我公司相关人员带领。
十一、票据管理制度
1、《借款单》等公司内部流转单据,应详细填写部门名称、申请日期、业务性质、金额、数量、申请人姓名等,部门经理审批,会计审核。
2、 杜绝开无企业名称发票,企业名称与合同中的企业名称不相符(特殊情况可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业务员需持有双方企业盖章认可的证明,财务方可开具发票。丢失发票一切后果由业务人员自负
3、 收据视同发票管理,收据、发票不得重复开具,若已开出收据需换开发票,必须要求客户先将收据退回后再补开发票。
十二、工资及相应级别报销管理制度
(一)一般程序
1、 以出勤日计算每月应发工资;
2、 每月 日发放上月基本工资, 日发放提成或绩效,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存入员工个人帐户(遇节假日顺延);
3、 自动离职人员工资待办理完移交手续后于次月工资发放日到财务部结算;
4、 每月底前 日由各部门上报考勤、人员岗位及相应社保异动表、奖罚等情况到财务部,部门人员奖金由各部门经理上报。
5、 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公司的福利待遇制度,根据当月考勤统计情况及公司有关规定由财务部门审核部门计算的工资,统一制定工资表,执行公司有关制度、规定;
6、 工资单经财务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签字方可发放;
7、 由公司统一制定并调整工资福利管理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 保密原则 :工资报酬实行保密管理,任何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非因履行工作职责之需要,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所获悉的公司薪酬结构;任何员工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询问、议论他人的薪资报酬,并不得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资报酬。凡违反者公司将做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处理。
(三)收入挂钩原则
1、 为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及经营管理需要,业务人员具体工资等级由公司按个人绩效考评拟定。其中: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本人的业务完成额直接挂钩。
2、 职能部门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公司的整体利润及个人绩效考评的实际情况挂钩,实行月薪制。各职能部门按照本工资管理制度,根据本部员工岗位职责、员工个人工作资历等情况确定本部员工的工资等级。
(四)薪酬结构
1、 薪酬结构种类 :
1) 年薪制加期权股;
2) 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加期权股 ;
3) 基本工资加佣金(提成)制;
4) 基本工资加计件工资加绩效奖励。
2、 基本工资可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津贴构成。
3、 对应于不同级别的人员公司规定不同金额的费用报销额度,凡在此额度范围内的交通费、通讯费、办公费、招待费、礼品费等与业务相关的费用支出可与下月10日据实报销;同时部门经理对本部门员工费用报销,可在其相应的额度内,根据部门业绩及员工当月工作考核情况予以调整。
4、 每位员工只能享受一种薪酬结构,不允许既享受奖金基数又享受提成。
5、 实行薪酬结构(3)(4)类的人员,其佣金(提成)提取标准以及计件工资的计算标准必须准确。
发布于 2022-10-12 21:11:24 回复
发布于 2022-10-12 19:13:52 回复
发布于 2022-10-13 00:39:4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