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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造假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公司财务造假,法人违反相关规定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公司损失的,要对公司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百零二条
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财务做假账怎么处罚
情节不严重的,构不成犯罪的:根据《会计法》第四十三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犯有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做假账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承担刑事责任。依据《刑法》的规定,公司做假账一般是为了偷逃税费,对公司可以按逃税罪追究刑事责任。而对于做假账的会计等人员,一般可以按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妨害清算罪;虚假破产罪等,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怎样处罚,依据实际案情而定。
做假账构成刑事犯罪的,可能触犯的罪名包括: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妨害清算罪;虚假破产罪等。
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法律责任:(一)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1、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2、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3、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4、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 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公司、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或者组织、指使实施前款行为的,或者隐瞒相关事项导致前款规定的情形发生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犯前款罪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单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发布于 2022-09-24 22:26:0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