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财务部规章制度
- 2、财务方面有哪些规章制度?具体的方案有哪些
- 3、财务制度.doc
- 4、财务规章制度
- 5、求 一些财务方面的管理制度
财务部规章制度
财务部管理制度 一、工作职责及处罚办法1、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集团财务部要求,搞好财务核算,并于每月10日前编报好上月会计报表;对未按规定时间上报集团及公司领导所需各种报表的,视情况而定,对主要责任人处以20元/次罚款,对次要责任人处以10元/次罚款;未按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集团财务部要求进行会计核算的,视情况而定,处以50元—200元罚款或调离岗位。2、严格按照税法要求,于每月30日前搞好本月进项税额的认证抵扣工作,因工作失职,造成发票不能认证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查明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损失金额。3、严格按照税法要求,于每月10日前搞好上月的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工作;因工作失职,未能及时申报和缴纳税款受到税务处罚的,查明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处罚金额4、严格按照税法要求,搞好发票及收据的领购及缴销工作;因工作失职,造成发票及收据缴销过期受到税务处罚的,查明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处罚金额。5、严格按照税法要求,搞好发票及收据的开具工作;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及收据受到税务处罚及给公司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查明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处罚金额和损失金额。6、严格按照税法要求,搞好发票及收据保管工作;因工作失职,造成发票、收据遗失受到税务处罚的,查明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处罚金额。7、严格按照统计法要求,搞好统计工作,因工作失职,受到统计执法部门处罚的,查明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处罚金额。8、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300元库存现金额预留保险柜库存现金,因超规定预留现金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全部损失金额。9、未经批准,擅自挪用现金或支付款项的;一经查处,除责令其归还所挪用现金、所支付款项外,并处以相关责任人挪用现金、支付款项额0.5倍罚款。10、对外办理结算业务,除农副产品收购业务外,结算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办理银行转帐结算;未经批准而办理现金支付的,一经查处,按所办业务金额处以0.5倍罚款。11、对业务员及代理商所交现金应及时开具现金收款收据,对无法确认的现金,应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由部门领导与销售协调落实,办理收款手续;因工作失职,造成现金货款未入帐或未能及时入帐,给业务员销售业务带来影响和损失的,视同挪用现金处理,处以所收现金额1倍罚款。12、严格认真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款相符;因工作失职,造成公司货币资金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全部损失金额。13、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一经查处,处以相关责任人套取现金金额2倍以上罚款。14、积极为公司各部门特别是销售部门搞好服务工作,如发现有工作不主动或服务态度生硬等现象,一经核实,处以10元/次罚款。 15、本部门人员违反制度当月罚款达100元以上,部门、车间负责人按其金额的20%处罚。二、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行为规范。“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三、考核的目的:对公司财务人员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积极,发掘内在潜力,为公司及时发现、选拔、重用人才创造条件,以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四、本制度从二00六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供你参考。
财务方面有哪些规章制度?具体的方案有哪些
一、从国家规律层面有:会计法、会计准则、会计基本工作规范等;
二、从企业层面有:
(1)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相关的财务规定;
(2)财务管理办法——是对财务管理制度的系统化、体系化的论述或汇编。
(3)财务管理制度——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预算管理办理、资金管理办法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成本核算管理办法等
(4)会计核算操作手册——是对财务管理办法的具体化、精细化的要求。
财务制度.doc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公司财务行为,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保证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以稳健经营为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科学编制公司财务预算,依法组织收入,合理控制成本费用,增收节支;加强经济核算,有效利用公司资源,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和考核,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加强资产管理,维护公司资产安全与完整;董事会、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公司及所属分公司、营业部(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在开展各项经营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及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执行本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 公司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逐级授权、自主经营的管理模式。
统一领导:公司本级在财经政策、规章制度、财会业务等方面做出统一安排与部署。
集中管理:公司本级侧重研究企业发展战略、选择合作**公司、开拓市场产品以及指导相关经营业务。
逐级授权:即公司本级内部授权、公司对各分支机构授权,公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各项经营活动。
自主经营:各分支机构作为非法人单位,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六条 公司实行财务总监制度,财务总监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其职权是: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政策和法规;协助公司领导班子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组织指导和推动公司的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检查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参与公司重大财务活动的研究和决策;受董事会委托,督促、检查分支机构的财务工作。
公司充分运用现代办公手段,逐步实现公司及分支机构财务电算化,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第七条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缴存营业保证金,依法、及时计算缴纳税款,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公司实施内部稽核制度。
第三章 财务机构和财会人员
第八条 公司及分支机构设置独立的财务部门,非独立核算的单位,可以只配备专职财会人员。公司各级财务部门是具体承担公司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统一管理本公司的财务工作。公司及分支机构所有财务收支均必须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各项开支(除限额以外)实行总经理“一支笔”审批制度。
第九条 公司财会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业务素质,遵守职业道德。公司聘用财会人员遵循岗位牵制原则,执行回避制度,对在岗财会人员提供必要的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和交流。
第十条 公司财会人员工作职责
一、财务部经理工作职责
二、会计人员工作职责:
三、出纳员工作职责:
.....................
第四章 会计核算规定与原则
........................
第五章 会计凭证与会计账簿
第二十一条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
科目设置、科目说明,收入确认、费用支出、财务报表等等
财务规章制度
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则
为规范公司财务行为,加强公司开支结算和内部控制制度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现金管理条例》及国家其他有关法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现金储备和保管
(一) 为维护财经纪律,除公司财务部及独立法人单位财务科允许设立库存现金外,其他所有部门均不得存放滞留现金、自设小金库。
(二) 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遵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鉴于我公司远离市区,存取现金不便等实际情况,可大于限额存储。最高额控制在20000元以内,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各部门借款在10000元以上的,必须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
(三) 大额存取款项,必须由财务部同保卫人员一起,以确保安全。
第三条 现金的使用范围
(一) 企业之间的经济往来无需银行转帐结算,按照国家政策规定2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可以使用现金结算。
(二) 下列开支不受2000元限限制:
工资、奖金、办公用品、差旅费、招待费、培训费、抚恤金、丧葬补助、救济费、业务提成以及与个人之间的劳务费、运输费、运输费、其他经济往来等。
第四条 现金的借支程序
(一) 正常借支差旅费、办公用品费、医药费;材料采购借支现金及业务单位间的现金往来,由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签批。
(二) 非因公借款原则上一律不借,特殊情况须由总经理特批方可办理。
(三) 除上述情况外,严禁公款私借或借用其他名义和公款,一经发现,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五条 各项费用报销程序
(一) 报销人填写公司内部结算单,将原始凭证按照财务部的统一要求整理附后,由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经财务部相关岗位审核盖章,财务负责人签字,总会计师(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签批,方可报销。
(二) 特殊开支
产品宣传费、广告费、展览费、摊位费等与销售有关的费用;支付给新闻媒介的费用以及社会捐赠、赞助费、社会救济、IS9000质量体系认证费、各种罚款等支出,须经总会计师、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现金结算纪律
(一) 出纳员办理现金支付业务,必须以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作为付款依据,未经审核凭证,有权拒付,审核人员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包括日期、单位名称、税务监制章、经济内容、经办人签字等相关内容严格审查。对于违反财经纪律政策、经济法规和手续不全的开支一律拒付。发票有涂改现象不予受理。
(二) 不准以白条抵顶库存现金,收付款项必须按规定入帐,不得滞留帐外。
(三) 借支现金,原则上出差或业务办理完毕后五日内到财务结帐或还款,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帐,借款人必须写出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到财务部办理缓期结帐手续。借款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超期按银行同期借款利率扣罚利息。
(四) 职工借款,原则上旧帐不清、新帐不借,如有特殊原因需经总经理批准。
(五) 一切款项的支出,必须经财务部负责人审核、总会计师签字,总经理签批。
第二章 转帐结算的管理
第七条 转帐结算的管理
(一)月初由各用款部门提报支出计划,财务部在此基础上编报当月资金收支计划,本着“量入为出,先急后缓”的原则,与各部门综合平衡,安排当月全公司实际支出数额。
(二)财务部根据平衡后的收支计划,协调相关部门进货和欠款情况使用支付资金。
第八条 转帐结算的审批
(一)供应部、项目部等用款部门,要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预测用款时间、所需金额,报财务部。由于特殊情况或计划不周出现的临时计划外用款,生产经营确
实需要的,用款单位必须提前三天追加用款计划,并由总会计师(分管副总)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二)工资、税金、电费等大额支出;其他非生产经营性开支均由总会计师(副总经理)、总经理签批。
(三)经总经理签批的急付款项,自货款支付之日起,一般限期10天内凭取得的发票办理完提货、检验、入库、退回余款等手续,否则追究经办人的责任。
第三章 往来核算管理制度
第九条 往来核算管理的原则
(一)准确性原则:严格区分债权类和债务类帐户的界限,不得将两种不同业务合并相互抵减,只反映差额,而影响有关考核指标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二)及时性原则:凡通过往来帐户结算后形成成本或费用的业务,必须及时结算并计入当期损益,避免因结算不及影响经营成果的真实性。
(三)效益性原则:定期核对帐目,及时清理欠款,减少坏帐损失,处理好货款回收期与销售折让的比例关系。算好每一笔帐,加速资金周转,减少资金占用。
第十条 往来核算管理的帐户与核对
(一)使用统一科目编码和规范化的帐户名称,并要求一个业务单位一个明细帐户,原则上不允许一个单位设两个以上明细帐户,避免错付以及人为增加对帐成本。
(二)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户,必须依据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真实详细的纪录有关业务的来龙来去脉,日期、单号、金额及经办人等,以便于双方核对帐目。
(三)销售部门交回货款及时存入银行,出纳人员每五日上报现金(银行存款)统计表,向领导及时提供资金结存及货款回收情况。
(四)财务、销售人员应定期与对方单位核对帐目,保证公司与往来单位帐帐相符。对于一年以上不发生业务的单位、“应付帐款”出现借方余额的、双方对帐余额不一致的、以及对方经营不善即将破产的单位或个人,要重点清理。
(五)在与各单位帐目、清理欠款的过程中,财务部有权要求该业务的经办人员提供资料,介绍情况以及协助清理帐目,经办人员有义务积极协助工作。
第四章 财务支出制度
第四十三条 财务支出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遵纪守法,严肃财经纪律。
2、注重实效,提倡勤俭节约。
3、强化管理,严格审批程序。
4、责任到人,违规操作必究。
5、量入为出,先急后缓。
第四十四条 企业之间的经济往来均需银行转账结算,并需有往来单位盖章的收款收据。按照国家政策规定2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可以使用现金结算,对2000元以上的往来帐款确需现金结算的须经财务机构负责人批准,由公司部室经办人员签收支付,财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公司款项直接支付给往来单位个人。
下列开支不受2000元限额限制:
工资、奖金、办公用品、差旅费、招待费、培训费、抚恤金、丧葬补助、救济费、业务提成以及与个人之间的劳务费、运输费等。
第四十五条 现金结算纪律
(一)出纳员办理现金支付业务,必须以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作为付款依据,未经审核凭证,有权拒付,审核人员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包括日期、单位名称、税务监制章、经济内容、经办人签字等相关内容严格审查。对于违反财经纪律政策、经济法规和手续不全的开支一律拒付。发票有涂改现象不予受理。
(二)不准以白条抵顶库存现金,收付款项必须按规定入账,不得滞留帐外。
(三)借支现金,原则上出差回来或业务办理完毕后十五日内到财务结帐或还款,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帐,借款人必须写出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到财务部办理缓期结帐手续。借款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超期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从当月工资中扣罚利息,特殊情况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免收或减收逾期利息。
(四)职工借款,原则上旧帐不清、新帐不借,如有特殊原因需经总经理批准。
第四十六条 转帐支出的管理
(一)月初由各用款部门提报支出计划,财务部在此基础上编报当月资金收支计划,本着“量入为出、先急后缓”的原则,与各部门综合平衡,安排当月全公司实际支出数额。
(二)财务部根据平衡后的收支计划,协调各相关部门根据进货和欠款情况使用支付资金。
(三) 转帐支付的审批
供应部、项目部等用款部门,要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预测用款时间、所需金额,报财务部。由于特殊情况或计划不周出现的临时计划外用款,生产经营确实需要的,用款单位必须提前三天追加用款计划,并由分管财务副总经理或总会计师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第四十七条 资金的借支程序
(一)正常借支差旅费、办公用品费、医药费、材料采购借支现金及业务单位间的现金往来,金额在2000元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2000元以上(含2000元)至5000元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查、分管财务副总经理或总会计师审批;5000元以上(含5000元)由部门负责人审查、分管财务副总经理或总会计师审查、总经理审批。
(二)非因公借款原则上一律不借,特殊情况须由总经理特批方可办理。
(三)不得对外单位借款,特殊情况,确需外借的,需由总经理审批。
(四)除上述情况外,严禁公款私借或借用其他名义挪用公款,一经发现,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四十八条 各项费用的报销程序
(一)日常生产用原材料支出,由供应经办人员将附有材料验收单的原始凭证,由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审查,经财务部相关岗位审核盖章,财务负责人审查、分管财务副总经理或总会计师审批;
(二)日常的差旅费、通讯费、运输费用及计划内购买的办公用品支出,由部门负责人审查,综合部登记后,经财务部相关岗位审核盖章,财务机构负责人审查、由财务副总经理或总会计师审批,报总经理审批;
各级员工到所属单位出差,由被访单位负责安排食宿及驻地交通,报销往返路费及途中的出差补助,其他时间不再计发出差补助。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参加各类会议、学习班、培训班等,由组织者统一安排食宿和市内交通工具的,费用据实报销,不再发给出差补助。未享受通讯补贴的员工,按出差天数给予10元/天的电话费补助。
(三)礼品支出、招待费支出,由部门负责人审查,综合部登记后,经财务部相关岗位审核盖章,财务机构负责人审查、由分管财务副总经理或总会计师审查、总经理审批;
(四)参加会议的会议费、参加会议的差旅费、乘坐飞机的差旅费等,由部门负责人审查,经财务部相关岗位审核盖章,财务机构负责人审查、由分管财务副总经理或总会计师审查、总经理审批;
(五)生产性工资支出:由企管部、财务部审核后,报人事部审核,经分管财务副总经理或总会计师审查、总经理审批;
非生产性工资支出:由人事部审核后,报财务负责人审查、经分管财务副总经理或总会计师审查、总经理审批;
(六)福利性支出:由相关部门提报申请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购买发放,报销时,由分管领导审查,财务部门审核后、经分管财务副总经理或总会计师审查、总经理审批;
(七)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购买、维修等支出需提前提交报告,分管副总、总经理审批(电机维修除外),报销时经财务部相关岗位审核盖章,财务机构负责人审查、由分管财务副总经理或总会计师审查、总经理审批;
生产用固定资产由企管部登记台帐,后勤用固定资产、 低值易耗品由综合部登记台帐,每年至少与财务固定资产明细帐核对一次,保证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八)设备技术改造、新上项目的发票挂帐,货款支付等,由分管领导审查、经财务部相关岗位审核盖章,财务机构负责人审查、由分管财务副总经理或总会计师审查、总经理审批;
(九)销售业务发生的一切费用,由销售负责人审查,经财务部相关岗位审核盖章,财务机构负责人审查、由分管财务副总经理或总会计师审查、总经理审批;
(十)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之外的其他支出,经相关岗位审查后,由分管财务副总经理或总会计师审查、总经理审批;
(十一)以上没有列明的其他支出、单笔数额较大的支出,经相关岗位审查后,由分管财务副总经理或总会计师审查、总经理审批;
第四十九条 石膏矿财务支出实行联签制度。
为加强对全资子公司平邑石膏矿的资金支出管理,根据其管理权限不同,设定A、B二组联签人。(无论何种事项,支出时应先由经办人及其部门经理签字。)其中:B组由会计机构负责人、分管副矿长、矿长顺序签批,适用于经有权机构批准的预算或标准范围内的费用性资金支出、生产用零星支出。A组由会计机构负责人、分管副矿长、金信财务部经理、矿长顺序签批,适用于经有权机构批准的预算范围内的单笔5万元以上的资本性支出、单笔费用3000元以上的支出,员工因公借款一次性5000元以上的支出,工资福利性支出,往来应付帐款帐龄2年以上的支出,超出标准一定范围内的其他费用支出。
如签批人外出或其他原因不能及时签批,特殊情况又需付款时,签批人要网上或电话通知财务付款,回来后补签。
第五十条 各签字人应负责任:
经办人及其部门经理应对支出事项的真实性、价格的合理性负责;
财务机构负责人、财务部经理(副经理)应对支出事项是否符合公司利益、是否符合国家及公司有关法规制度、是否符合公司规定的操作流程负责;
矿长、经理、董事长应对支出事项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方向、经办人员是否在授权范围内行事、是否符合集团公司利益负责。
各签字人必须切实负责,如损害公司利益,各签字人应承担相应责任。损失金额较大的,个人应付部分赔偿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制度制订和修改权限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制订和修改。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应按程序书面向财务部反映。
第五十二条 各单位制度的制订
各单位须根据自身情况制订自身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报财务部门批准,按有关程序签发后执行。有关制度制订、修订、补充,也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第五十三条 制度执行日期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求 一些财务方面的管理制度
一、财务部门工作职能
第一条 单位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单位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单位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单位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 单位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人、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第三条 单位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财务部领导负责组织本单位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单位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单位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单位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单位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单位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单位领导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单位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单位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单位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单位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单位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单位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单位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部门工作目标
明确财务管理目标,是搞好财务工作的前提。单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财务管理的整体目标应该和单位的总体目标具有一致性。据此财务管理的目标可以概括如下几个方面:
1、单位筹资管理的目标
单位为了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或扩大再生产的需要必须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单位的资金可以从多种渠道,用多种方式来筹集。不同来源的资金,其可使用时间的长短,附加条款的限制和资金成本的大小都不相同。这就要求单位在筹资时不仅需要从数量上满足经营需要,而且要考虑到各种筹资方式给单位带来的资金成本的高低,财务风险的大小,以便选择最佳筹资方式,实现财务管理的整体目标。
2、单位投资管理目标
单位筹来的资金要尽快用于经营,以便取得盈利,任何投资决策都带有一定的风险性,因此,在投资时必须认真分析影响投资决策的各种因素,科学的进行可行性研究对于新增的投资项目,一方面要考虑项目建成后给单位带来的投资报酬;另一方面也要考虑投资项目给单位带来的风险,以便在风险与报酬之间进行权衡,不断提高单位价值,实现单位财务管理的整体目标。
3、单位运营资金管理的目标
单位的营运资金,是为满足单位日常经营活动的要求而预支的资金,营运资金的周转,与生产经营周期具有一致性。在一定时期内资金周转越快,就越是可以利用相同数量的资金,生产出更多的产品,取得更多的收入,获得更多的报酬。因此,加速资金周转,使提高资金利用效果的重要措施。
4、单位利润管理的目标
单位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要发生一定的生产消耗,并取得一定的生产成果,获得利润。单位财务管理必须努力挖掘单位潜力,使单位合理使用人力物力,以尽可能少的耗费取得尽可能多的经营成果,增加单位收益,提高价值。单位实现的利润,要合理进行分配,使单位的发展获得不断的动力,同时及时减少各种矛盾和利益纠纷。
三、财务规范化制度
一、为加强单位财务工作管理,发挥单位在财务单位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各部门和员工在办理财会事务中所遇到的基本情况。
第一条 会计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二条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国家相关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在办理会计事项时必须填置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财务部领导定期进行财产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
第六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七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书面报告财务部领导,并请求查明原应,做出处理。
第八条 财务工作应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第九条 财务审计每季度进行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进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单位领导。
第十条 财务工作人员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领导办公室主任监交。
薪资制度
总则
一、目的
本规则乃依据人事管理规章制度,订定员工的薪资结构与给付原则,并将升迁、奖惩等办法共同订定。
二、薪资决定的原则
员工薪资比例应考虑社会的薪资水平、单位的支付能力、本人的工作能力、年龄、尽责态度、年薪及物价指数变化等原则下而订定。
三、薪资包括基准内薪资及附加薪资两大部分。
四、支付期限
薪资的计算期间自该月1日开始至该月月底为止,并于下月5日给付薪资。
五、薪资的非常给付
员工结婚、生子、死亡或疾病、遭受意外灾害时,可不依前条规定,有员工提出书面申请,有关领导批准后,可提前支付薪资。但薪资给付以己执勤的薪资为基准。
六、薪资的给付形态为月薪制
1、员工申请年度有薪休假及特别休假的,单位依规定给付相等的薪资。
2、员工请假时,以下列计算方式直接由薪资中扣除:
[(基本薪资+附加薪资)×请假日数]/一个月平均上班日数
3、员工迟到、早退及私自外出时,以下列计算方式,直接由薪资中扣除,但缺勤时间未超过30分钟者,不扣薪。
[(今本薪资+附加薪资)×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总时数]/一个月平均上班日数
七、中途进入、退出单位的薪资计算
薪资计算期间进入单位服务或离开单位时依下列方法计算
(基准薪资+附加薪资)×上班数/每个月规定的平均出勤时间
八、薪资的支付,通常以现金直接发放给员工本人,并签名确认。薪资所得税及劳保费用,直接从薪资中扣除。
九、未经单位同意就职者,不给付薪资。
基准内薪资
其标准为责任津贴
按职位的不同,制定给付的差异其支付标准如下
农专委主任 6000元
常务副主任 6000元
主任助理 6000元
执行主任 5000元
执行秘书长 5000元
副主任 4000元
副秘书长 4000元
部门负责人 3000元
其他办公室基层人员 1500元
附加薪资附其他制度内
费用开支标准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控制费用开支,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有利工作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开支标准。
第二条 各部门在每月底根据下月工作计划制定本单位费用开支计划,由财务部汇总审核,经领导批示,即为单位该月的费用开支计划,并下达各部门费用开支指标。
第三条 单位计划内费用开支计划流程
1、费用当事人申请
2、部门负责人审查确认
3、财务部审核
4、财务部领导审批
5、经办人持相关票据到财务处报销签名确认
凡公司计划外开支,必须写明内容与原因,经有关领导审批后进行费用领用。
第四条 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采购与报销操作流程
1、管理部门根据计划统一采购、验收、入库,根据发票、入库单报销
2、各部门急需或特殊的办公用品,经有关领导批准可自行购买,购买后,提交发票、食物,经查入库单及入账报销。
3、原则上不报销办公用品之装卸费用。
第五条 车辆使用费报销操作流程
1、车辆使用费包括汽油费、维修费、路桥费、泊车费等。
2、各部在掌握车辆维护、用车、油耗情况基础上,制定当月车辆费用开支计划。
3、路桥费、洗车费每月汇总报销一次,经有关领导核准后由财务部领导签字确认后报销。
第六条 差旅费。
1.单位职工出差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伙食、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执行。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控制外出人员,并考虑完成任务的期限,确定出差日期。对因公外出人员均对号入座按标准办理应报销费用。如出差人员投亲靠友自行解决住宿问题,则按标准的40%计发给个人;如不足标准住宿的,按节约额的50%计发给个人;如超标准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由个人自己负担。
2.工作人员出差的交通费一律按附表标准套用。具体对下列情况均以有关规定执行如下:
(1)乘坐火车,从晚上8时至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软席卧铺票。
(2)乘坐火车符合规定而不买卧铺票的,节省下的卧铺票费,发给个人,但为了计算方便,规定按本人实际乘坐的火车硬座票价折算成一定比例发给。①乘坐火车慢车和直快列车的,按特快列车硬席票价的50%发给。②符合乘坐火车软席卧铺条件的,如果改乘硬座,也按规定的硬座票价比例发给;但改乘硬卧的,不执行本条(1)款的规定,也不发给软卧和硬卧票价的差额。
(3)工作人员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车、船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车、船费(按出差人应享受标准),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如果绕道车、船费少於直线单程车、船费时,应凭车船票价按实支报,不发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和交通费。
第三条 凡出差人员需要差旅费可先自行垫付,归来经领导批示拿发票报销,也可先行写好费用申请单,经有关领导签字盖章后方可领取。归来时如有剩余的费用应和发票当即报销,及时归还不得拖延。如有短缺应出示有关凭证经负责人同意可再次领取费用。
第七条 其他费用标准
1、误餐补贴。公司员工根据单位规定,免费享受工作午餐,如员工在市内办理公务,因故不能返回享受工作餐的,按工作餐标准给与误餐补贴,但陪同宴请及市外出差人员不享受误餐补贴。
2、礼品费。应工作特殊需要许赠送有关部门人员或领导礼品的,须经单位领导同意由采购人员统一采购,个人不得私自赠送礼品。
财务审批及报销规定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财务行为,维护财务收支计划的严密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结合报业集团的经营特点和财务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财务审批实行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签字、主管领导确认、计财部审核、单位领导审批、财务总监与单位领导联签的制度。�
二、财务审批的权限�
1、单位法人是会计责任主体,负责单位资金计划的运营和决策。计划内、外的费用开支,无论金额大小均需财务部领导审批;需经单位领导会议研究的事项的有:�
1)联合、联营、基建、技改等投资项目的论证、决策、评估、申请上报及结算;�
2)为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和外单位提供借款担保、贷款担保和债务担保;�
3)利润分配方案;�
4)固定资产的购置、出租、转让、改扩建、报废的处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对呆坏账、盘盈、盘亏的处理;�
5)无形资产的形成、转让、使用的文字材料(合同、协议等);�
6)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各类专项活动收支计划的编审、调整和上报;�
7)计划外开支项目一次性在1万元以上的;�
8)单位领导提出的其他经济事项。�
需经单位领导会议研究决定的其他经济事项,应先由计财部汇同有部门按照集团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论证后,方可上会研究。�
2、单位领导按班子成员分工对其主管的单位或部门资金计划运营情况行使确认权。计划内、外开支项目无论金额大小均需签字确认。�
3、财务部主任对经济业务的计划性、真实性、合法性行使审核权。对无计划的、不真实、不合法的经济业务有权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来源渠道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三、具体的审批、报销程序�
无论借款还是报销业务,一般程序是:经办人要持部门负责人和财务部领导签字确认的原始凭证(属于物资采购的,要办理相应的验收入库手续),先由计财部主任审核,
由财务总监签署意见,最后报单位领导审批。计财部方可进行财务处理。�
1、原始凭证包括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外来原始凭证主要是供货单位提供的,盖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发票;自制原始凭证主要是按单位有关财务管理规定自行制定的借款单、工资劳务薪资支付表、有关成本费用定额计算单等。�
2、原始凭证必须填写日期、供货单位的名称及填制人姓名并盖章、接受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均不得涂改、挖补。�
3、对于购入商品或按受劳务的经济事项经办人必须是两人以上,属于物资采购的,经办人(部门)、验收人(部门)、入库人(部门)、使用人(部门)必须相分离。
4、对于购入商品或接受劳务办理的借款,经办人应在一周内报销。对于已有借款未清的人员财务部不再办理下一笔借款。对于超过规定时间未报销的人员,财务部要从其当月工资中扣除,并处每天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5、财务部领导随时审批借款业务,每周二、周四的下午审批报销业务。�
6、集团内部经济往来每月25日按成本结算。有关结算审批手续按以上规定执行。任何部门不得受理未经审批的经济业务,否则财务部不予结算。�
四、违规责任�
有关责任人一定要按以上规定的程序认真负责地进行确认、审核、审批。�
1、对于未按程序越权签字的事项,下一环节有权拒绝办理。�
2、对于违反以上规定进行确认、审核、审批的有关人员,要按照《会计法》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3、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财务人员,同时由财政部门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五、附则�
1、本规定由计财部负责解释、修改。
支票管理
1、 支票由出纳员或单位领导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领导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2、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财务部领导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3、 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4、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规定处理。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单位领导。凡与单位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单位领导。
5、 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账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单位领导。
6、 单位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财务部领导签字。领导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现金管理
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单位领导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单位领导确定。
1、 除上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财务部领导批准后支付现金。
2、 单位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3、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4、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财务部领导年和单位领导批准。
5、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单位领导批准后提取。
6、 单位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单位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7、 符合以上规定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单位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财务部领导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8、 发票及报销单经财务部领导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9、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单位领导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单位领导审核,财务部领导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10、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后,送财务部领导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11、 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门主任、财务部领导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12、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会计档案管理
1、 凡是本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2、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单位领导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3、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单位领导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4、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单位领导批准。
处罚办法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账外款项或将单位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单位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单位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单位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发布于 2022-07-06 14:46:43 回复
发布于 2022-07-06 10:49:55 回复
发布于 2022-07-06 11:23:25 回复
发布于 2022-07-06 10:15:1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