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开投拓宽融资渠道-贵州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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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怎样解决贵州金融问题?

这个问题比较大:

一是政府主导下的债务型融资模式;

二是政府主导下的股权型融资模式;

三是政府主导下的混合型融资模式。

基于上述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的基本特点,可将重庆市综合交通体系重点建设项目的融资模式定位于以下三种:一是政府主导下的债务型融资模式;二是政府主导下的股权型融资模式;三是政府主导下的混合型融资模式。在这些模式中又包含多种具体的融资方式,现分述如下:

(一)政府主导下的债务型融资模式

采取政府主导下的债务型融资模式,主要是指在政府提供一定资本金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政府信用,以小额财政拨款作为杠杆调动更大规模的、来自不同渠道的债务资金支持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利用多元化的债务融资手段,降低融资成本,短时间内筹措巨额资金,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文在借鉴国内外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融资范例的基础上,结合重庆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的实际情况和资金市场的状况,提出以下几种具体的融资方式:

1.政府贷款

政府贷款是指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向国际金融组织、商业银行、外国政府筹集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的资金。这种贷款具有方便灵活、管理简单、风险较小的优点,一般不涉及税务问题,也不涉及基础设施所有权的转移问题。但其缺点在于:贷款申请的过程比较复杂,对所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有一定限制;国内银行的信贷资金和规模有限,不能完全满足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大规模建设的资金需求;而国外贷款又会受到外债规模、国际政治、外交关系等因素的影响。但总的说来,国际金融市场资本规模庞大,这些资本也都在寻求好的获利投资机会,因此,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融资利用国内外资本的潜力仍然较大。目前重庆市基础设施领域内的八大国有控股集团在利用贷款筹资方面已取得较大突破,例如,水务控股集团已与9家国内银行签订了55亿元长期综合授信协议,并取得了10亿元的短期信用贷款,此外该集团还与世界银行、日本海外基金协会签订了22亿元人民币的贷款协议;而城投集团、建投集团、高投集团也与多家银行分别签订了200亿元、160亿元和1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2.发行关于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企业债券

发行债券是筹集资金的一个有效途径,其优势在于融资成本低、发债条件相对宽松,比发行公司股票融资门槛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施工周期一般较长,在施工期间资金的投入是非均衡的,同时由于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涉及的资金数额很大,有时不能按时到位,因此在施工处于资金使用高峰期时,就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发行中、短期企业债券,以解决资金缺口或周转不灵等问题。目前重庆市基础设施领域内的八大国有控股投资集团承担着本市综合交通体系多个重点项目的建设任务,具备雄厚的实力,因此极具发行债券的潜力。

3.信托融资

信托融资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运用、管理或处分的金融服务媒介和平台。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采用资金集合股权信托计划的方式,将其拥有的项目公司部分股权作为信托计划的资产支持,并委托信托公司分割转让给投资者。其优点是合作灵活,成本较低,投入较快,不影响原投资方对企业的控制权,但缺点是如果项目盈利性低,就需采取有效措施来满足信托资金安全、收益。

(二)政府主导下的股权型融资模式

1.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股份融资

发行股票融资具有筹资规模大、成本低、不需还本付息、可重复融资的特点,符合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资金需求量大、回收期长的要求。目前重庆市在利用股票融资这种方式上极具潜力可挖,为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划拨优质资产而成立了八大国有控股集团,即城投公司、高发公司、高投公司、地产集团、建投公司、开投公司、水务控股和水投公司:截至2004年上半年,八大投资集团的资产总额达到953.3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387.77亿元,增长68.6%;实现业务收入8.98亿元,同比增长21.2%;投资总额达到457.31亿元,融资额达到390.19亿元,保证了重庆一大批重点工程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有序推进。因此,现在重庆市政府应考虑在适当的时候扶持这些基础设施领域内的国有控股集团整体上市,或者通过股权置换、借壳上市等手段,开辟资本市场融资渠道。

2.特许经营方式融资

特许经营方式融资,是指政府运用特许经营权的方式委托企业或与企业共同建设、运营基础设施产业并提供相关服务,以此完成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方式。特许经营方式通常由政府与企业双方共同合作,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因此既具有公共性的特点,又具有盈利性的特点。广义地讲,特许经营方式融资包括BOT、TOT、PPP等融资方式。

BOT方式(Build-Operate-Transfer),意为“建设-经营-转让”,是指东道国政府把急需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通过招标选择国内外投资者(一般为私营公司),政府与投资者(私营公司)签订特许权协议,授予签约方的私营公司来承担该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经营和维护,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该私营公司获得向设施使用者收取适当的费用、租金及取得利润的特许权,由此来回收项目的投入、建造、运营和维护成本,并获取合理回报;政府部门则拥有对这一基础设施项目的监督权、调控权;特许期满,签约方的私营公司将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部门。

TOT方式(Transfer-Operate-Transfer),意为“移交-经营-移交”,是指政府在与外商或民营企业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后,把已经投产运行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移交给外商或民营企业经营,凭借该设施在未来若干年内的收益一次性地从外商或民营企业手中融入巨额资金,用于建设新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特许经营期满后,外商或民营企业再把该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因此,TOT方式与BOT方式的根本区别在于/B0上,即不需由外商或民营企业直接投资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因而避开了在“B”段过程中产生的大量风险和矛盾,也不涉及产权、股权之争,比较容易使双方达成一致。

PPP方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即公共部门与民营企业合作方式。其实质是,政府通过给予私营公司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换取基础设施的快速建成以及高效运营,因此该模式能充分利用政府和私营机构各自的优势发展伙伴关系,即把政府机构的社会责任、远景规划、协调能力与私营机构的企业家精神、资金支持、技术手段和管理效率结合到一起。在PPP方式下运作,双方共存共荣,既能极大地降低公共部门的成本和风险,又能满足民营企业盈利性的要求,并提高公用事业的服务效率和质量。与前述方式相比,PPP方式能更好地保障国家与民营企业各方的利益,是一种以参与各方实现“双赢”、“多赢”为合作理念的现代融资方式,具有广阔的前景。

3.ABS融资

ABS(Asset Backed Securitization)意为资产证券化,是指以项目所拥有的资产为基础,以项目资产可以带来的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目前,ABS资产证券化是国际资本市场上流行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已在许多国家的大型项目中采用,该方式应用于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领域的优势在于:变现能力强,可有效地分散投资风险;在运作中只涉及到原始权益人、特设信托机构,无需政府许可、授权及外汇担保等环节,融资过程相对简单,融资成本较低;对在建项目和已建成项目均适用,不受项目局限。但是,目前ABS融资在我国的推广还存在着诸多制约因素:缺乏相关的操作经验,市场环境有待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尚未健全,实施过程中的会计和税收政策也有待完善;项目的预期收益不稳定。

(三)政府主导下的混合型融资模式

上述政府主导下的债务型融资模式和股权型融资模式的划分,只是从资金的使用性质上给予更为明确的界定,但在实际操作中,通常施行的是政府主导下的混合型融资模式,即尽可能地开拓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政府财政融资、金融机构的贷款、国内资本市场融资、吸引外资等等,因此债券型融资模式和股权型融资模式中所涉及的各种具体的融资方式都可以使用。除此之外,本文还提供几种补充方式以供参考:

1.以土地开发作诱导进行融资

作为基础设施的交通运输线路的建设,将使沿线的地价上升,从而给沿线带来更多的商业机会。因此,可以土地开发作诱导,或以批租土地交换投资,或征收与土地资源开发有关的税费,或对土地进行开发经营,作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的专项资金。

2.以燃油税取代养路费,并征收重车税、轮胎税及汽车配件税

目前的养路费征收制度存在较多不合理的地方,易使一些单位、个人逃避交纳养路费。据估计,每年大约有20%左右的养路费流失。而开征燃油税,则杜绝了用路不交费的现象。此外作为燃油税的配套税收,还应对超重的车辆加收重车税,以及为更全面、公平地反映车辆对道路使用情况而征收的轮胎税和汽车配件税。这将是一笔稳定的交通基建资金来源。

3.“设施使用协议”融资

“设施使用协议”融资,是指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未来的提供者和使用者之间达成一种“无论使用与否均需付款”性质的使用协议,其实质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未来的使用者对投资者的一个无条件付费承诺,这个承诺要求未来的使用者在项目融资期间向设施的提供者预付一定数量的设施使用费,而不管将来是否真正使用。此类融资存在的可能性在于:一方面投资者由于本身财务能力的限制或出于其他考虑,不愿单独承建项目;另一方面,由于基础设施的严重缺乏,有可能使项目未来的使用者遭受巨大损失或限制其快速发展,因而项目未来的使用者会非常渴望该项目的建成,在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达成这类协议。因此这种融资方式适合诸如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项目、港口项目、铁路项目,以及有关的交通运输线路建设项目。

三、综合交通体系重点建设项目融资模式顺利推行的制度化保障措施

上述融资模式只是从形式上对综合交通体系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给予基本保证,但要从根本上保障重庆市交通运输业的跨越式发展,克服资金短缺的瓶颈,除了要拓宽融资渠道、采用多种方式、多方面筹集资金之外,还要积极进行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领域内的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才能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模式的顺利推行提供制度化的保障,因此建议采取如下措施:放松准入限制,促使投资主体多元化,建立以政府为主体、民间和外资积极参与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投资者竞争机制,逐步取消基础设施领域对民营资本的各种“限禁”条款,凡是对外资开放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领域,国内资本均可进入,彻底改变该领域对民营经济的歧视性做法。进行银行体制创新,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银行信贷机制。发展民营银行和多种形式的股份制银行,推进金融产权多元化;逐步放宽银行业的市场准入限制,引进外资银行经营机制,建立银行业竞争新秩序;加快利率、汇率市场化;放松金融产品创新的管制,通过金融产品、金融工具创新为交通运输投资提供选择的便利。

发展资本市场,建立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证券融资和经营机制。加快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在融资保障上除了传统的政府投资、商业银行贷款、政策性银行贷款和利用外资之外,越来越重要的是增加直接融资。但是到目前为止,直接融资在交通运输融资中的地位并不十分显著,存在两个明显的滞后环节:一是股权融资滞后于债券融资,二是企业债券融资滞后于政府债券融资。为了改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融资的环境,在今后几年特别是“十一五”期间应加快发展资本市场特别是股票和债券市场,逐步增发交通基础设施类的股票、债券,建立交通运输投资基金和信托基金。

确立投资主体,强化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具体可行的措施如:实行政企分开,确立政府投资主体或其它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大力推行项目法人制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建立和规范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建立科学严格的投资决策责任制,“谁决策,谁负责”。培育和发展为投资主体服务的市场体系,建立基础设施类项目的工程咨询服务体系、设计服务体系、社会审计组织体系、建设监理体系,使这些中介机构成为自创信誉、自负盈亏、自担经济法律责任的经济实体,充分发挥其在投资评估、决策、监督中的重要作用。

推进法制建设,加强投融资立法工作。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以法律来规范、引导、保障、约束投融资活动,是治理投融资环境、提高投融资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投融资法制建设的目的,是规范投资主体及其投融资行为,确定各类市场的交易规则和竞争规则,建立和完善投融资管理、调控程序,使投融资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有法可依。

参考文献:

[1] 罗泽涛。交通运输投融资管理[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

[2] 朱会冲。张 燎。基础设施项目投融资理论与实务[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

[3] 肖 云。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

[4] 朱 巍。PPP模式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的应用[J].综合运输,2004,(10):31-33.

[5] 王 灏。城市轨道交通市场化投融资方式变革[J].中国投资,2004,(1):23-26.

拓宽融资渠道的具体措施

拓宽融资渠道的具体措施:

一、加大培训力度。建议市里拿出专项经费,由上市办牵头聘请国内知名专家对企业高管进 行培训和开设专题讲座,让企业高管对企业上市、企业发债的政策法规、运作规则等问题有更 好的了解,帮助企业经营者克服传统的经营思想,建立现代企业经营理念,拓宽经营思路和提 升资本运作能力。

二、完善协调机制。建议由经信、商务、财政、金融办、人行、银监、承办银行等部门组成企业 “助保贷”、“成长贷”协调小组,对部门和承办银行拟定入围的企业,将其生产经营情况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专题评估,协调小组根据评估报告协商确定入围企业,在协商难以达成共识的情况下,采取表决的形式给予确定。通过管理机制的完善,尽快起动企业“助保贷”“、成长贷” 的工作,让一千万元的“助保贷专项基金”发挥效益。

三、鼓励企业做好发债工作。一是建议对企业聘请外地中介机构策划生成企业发债项目,并通过国家发改委备案审批的给予 50 万元的奖励;对企业在人行指导下成功发行区域集优债的 企业给予 20 万元的奖励。奖励金由同级财政承担。对企业发债募集的资金,按照实际到帐额 度的 1% 给予奖励。二是探索企业定向发债工作。建议市里出台《民间融资管理条例》,由民间 融资服务机构按照《条例》为企业量身定制定向发债方案,并为相关企业和个人提供政策法规 和信息服务,提高定向发债的透明度,动员和组织民间存量资金投向生产领域,在缓解中小企 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同时活跃民间资金运作,提高民间资金收益。

【拓展资料】

场外融资就是配资,现阶段我国只有融资融券是合法的融资渠道,配资属于民间借贷行为,国家严厉打击,因此投资者最好不要轻易尝试,合法合规的平台才能受到保护。国家打压场外融资的原因是:配资是通过放大自有保证金比例进行操盘的交易,目前国内没有任何正规的配资平台;因为配资平台不正规,有的杠杆比例甚至高达20倍,因此风险极大。

如何拓宽融资渠道

现代企业的主要融资途径有以下3种:企业内部融资(税后利润、计提折旧等)以及企业外部融资(银行贷款、债券融资或发行股票等)。

申请方式:

1、投融资行为的介入程度:直接投资,间接投资。

2、投融资申请投入领域:生产性投融资申请,非生产性投融资申请。

3、投融资申请方式:对内投融资申请,对外投融资申请。

4、投融资办理内容:固定资产投融资申请,无形资产投融资办理,流动资产投融资申请,房地产投融资申请,保险投融资办理,信托投融资办理等。

融资方式:

基金组织手段就是假股暗贷。所谓假股暗贷顾名思义就是投资方以入股的方式对项目进行投资但实际并不参与项目的管理。到了一定的时间就从项目中撤股。

这种方式多为国外基金所采用。缺点是操作周期较长,而且要改变公司的股东结构甚至要改变公司的性质。国外基金比较多,所以以这种方式投资的话国内公司的性质就要改为中外合资。

银行承兑投资方将一定的金额比如一亿打到项目方的公司帐户上,然后当即要求银行开出一亿元的银行承兑出来。投资方将银行承兑拿走。

这种融资的方式对投资方大大的有利,因为他实际上把一亿元变做几次来用。他可以拿那一亿元的银行承兑到其他的地方的银行再贴一亿元出来。起码能够贴现80%。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融资渠道

贵州:取消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须间隔12个月及以上的限制

贵州省政府网站6日消息,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有序推进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建设。积极采取货币化安置+奖励的方式推进棚户区改造,带动住房改善和房地产发展。落实降低首付比例政策,创新使用公积金对商业贷款进行贴息,取消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须间隔12个月及以上的限制,提升消费信心和购买力。确保房地产开发投资上半年完成1400亿元,全年完成3300亿元。

贵州省进一步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稳定经济政策措施和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定经济增长的一系列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全力加快产业投资进度

(一)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投资项目建设。加快新型工业化基金和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投放使用,60%投向新能源 汽车 、新能源电池及材料、现代化工、大数据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上半年投放60%以上、使用率达60%以上。重点推进宁德时代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中石化50万吨/年聚乙醇酸(PGA)、贵阳大数据科创城、茅台3万吨酱香系列酒技改工程、磷化集团20万吨/年磷酸铁等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特色产业项目加快建设。安排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50%以上支持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的企业投资。安排不低于2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大数据电子信息、5G+工业互联网等方向技术成果应用和产业化发展。确保工业投资上半年完成1600亿元,全年完成3200亿元。(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各项措施责任单位均包括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以下不再列出)

(二)推进新型综合能源基地投资项目建设。在国家安排新增规模内核准建设一批火电项目。积极争取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资金,推动建设文家坝二期、马家田等煤矿和金沙等露天煤矿,加快国务院安委会督导帮扶组反馈问题整改进度,有序释放煤矿优质产能。加快开展贵阳、黔南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鼓励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发电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对“十四五”期间建成投产的项目实行“能并尽并、能发尽发”。加快盘州、关岭、乌撒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及册亨、望谟等220千伏变电站建设,提升电网对新能源电力的消纳和外送能力。加快天然气管道“县县通”项目建设,天然气管道累计联通71个县。围绕提高成品油供应保障和应急能力,推动成品油管道与油库互联互通。确保能源投资上半年完成330亿元,全年完成760亿元。(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

(三)推进农业现代化投资项目建设。持续扩大投入规模,加快完成国家下达26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建设从江香猪等种质资源保护设施、威宁马铃薯等制种基地、农作物品种综合测试站和一批规模化育苗中心。推动实施一批烟草行业项目建设,争取国家烟草大数据中心落户贵阳。编制《气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加大气象重大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多元化水产业,同步发展壮大发电、 旅游 等涉水产业。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等领域谋划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加快推进世界银行绿色农业和乡村振兴结果导向型贷款支持项目落地。加快实施国家储备林项目,确保完成180万亩建设任务。利用林业产业发展资金、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基金、融资担保等,多渠道支持林下种植养殖、森林康养等林下经济项目。确保农业投资上半年完成400亿元,全年完成700亿元。(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水利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 旅游 厅、省能源局、省乡村振兴局、省气象局、省烟草专卖局)

(四)推进 旅游 产业化投资项目建设。深入实施 旅游 产业化四大行动。加快省文旅基金投放使用进度,撬动 社会 资本参与 旅游 项目建设。推进长征数字 科技 艺术馆等15个重点项目加快建设,上半年投放60%以上、使用率达60%以上。坚持“ 旅游 +”多产业融合发展的思路,围绕医疗康养、避暑度假、 旅游 商品制造等谋划推动毕节市百里杜鹃国际 旅游 度假康养等15个重大项目建设。加快盘活 旅游 存量资产,力争年内取得实质性进展。确保 旅游 产业化投资上半年完成500亿元,全年完成1150亿元。(责任单位:省文化和 旅游 厅、贵州金控集团)

二、加大产业配套基础设施投资

(五)着力推进完善综合交通体系项目建设。重点围绕产业发展需要,实施一批连接重点产业园区、农业坝区、物流园区、港口码头、 旅游 景区和资源点的重要干线公路建设,完善枢纽集疏运体系。积极争取国家铁路建设债券支持我省贵南、盘兴等铁路干线和盘江新光瓦窑田等铁路专用线建设。积极围绕补短板,加快建设威宁、黔北(德江)机场,尽快开工建设盘州机场。积极围绕交通基础设施短板,开工建设沪昆国高贵阳至安顺段、安顺至盘州段扩容工程,加快推进兰海国高遵义至重庆段扩容工程等项目建设。建成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300公里左右,完成普通公路安全防护工程4000公里、危桥改造200座。加大“北入长江、南下珠江”水运大通道运输能力建设,推进乌江、南北盘江—红水河航道提升工程。确保交通投资上半年完成670亿元,全年完成1450亿元。(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六)加大物流、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紧盯产业项目落地,提升产业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和承载能力。积极争取国家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政策,推进一批通用集散型、多式联运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统筹政府投资基金、地方政府专项债、银行专项贷等加大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投入。建设一批亟需景区停车场,推进一批园区水电路气讯接入、标准厂房、员工宿舍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 科技 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

(七)加快构建“大水网”水利建设。加快推动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大力实施引子渡、洛泽河等引提水工程和红枫湖至花溪水库等连通工程,加快394座在建骨干水源工程建设进度,完成水库蓄水验收和竣工验收80座,完成投资198亿元。年内新开工25个骨干水源工程及332个其他面上水利项目,完成投资17亿元以上。力争花滩子大型水库2022年11月底前获得可研批复,12月底前开工建设。全年争取中央资金40亿元以上。发挥10亿元农业农村现代化基金带动作用,力争撬动金融和 社会 资本投入20亿元以上参与水利项目建设。用好《贵州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和水利项目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提高水利项目融资能力。确保水利投资上半年完成135亿元,全年完成270亿元。(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八)切实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出台新基建三年行动方案,加快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贵州)枢纽节点建设。全年建成5G基站2.5万个,加快建设金融818、建设银行等大数据中心,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和应用侧投资。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和车联网。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建设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数字化产业链。围绕东数西算、5G等重要项目的中下游产业,谋划和打造一批有特色的产业集群。建设贵州省北斗卫星基准站网基础设施加密和新型时空基准,建设44座重要站点和260座普通加密站点,新增83个省级基准站气象观测设备和雷达卫星角反射器,加快推进贵州省北斗卫星导航位置数据服务中心建设,升级和优化数据中心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时空信息服务中心,实现北斗时空大数据通用。确保信息基础设施投资上半年完成80亿元,全年完成170亿元。(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自然资源厅)

三、全力扩大新型城镇化和生态环保投资

(九)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投资项目建设。加快新型城镇化基金投放,确保上半年投放60%以上、使用率达60%以上。大力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推动实施一批以“四改”、保障性租赁住房为重点的城市更新、产城融合项目。推进云岩区枣山路贵铁棚户区改造等“四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实施排水防涝、地下管网建设改造等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安顺市、毕节市海绵城市示范建设。确保全年新开工棚户区改造2万户、完成12万户,新开工老旧小区改造21.32万户,完成背街小巷改造2304条,新增城市地下管网2100公里,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3.7万套(间)。确保城建投资上半年完成900亿元,全年完成1800亿元。(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贵州金控集团)

(十)有序推进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建设。积极采取货币化安置+奖励的方式推进棚户区改造,带动住房改善和房地产发展。落实降低首付比例政策,创新使用公积金对商业贷款进行贴息,取消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须间隔12个月及以上的限制,提升消费信心和购买力。确保房地产开发投资上半年完成1400亿元,全年完成3300亿元。(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十一)全力加强生态环保项目建设。实施重点河湖生态环保与修复、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县级以上千吨万人水源地环境整治、畜禽粪污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资源循环产业、节能与综合利用、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林业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改厕、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和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等项目建设。确保生态环保投资上半年完成50亿元,全年完成100亿元。(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局、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乡村振兴局)

四、加大民生领域投资

(十二)扎实推进教育补短板项目建设。大力实施整体提升教育水平“七大提升工程”。积极推进100所公办幼儿园建设,全力加快贵州医科大学、贵州 财经 大学、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贵州理工学院等4所高校建设进度。积极鼓励引导 社会 资本加大对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的投资。确保教育投资上半年完成200亿元,全年完成400亿元。(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十三)扎实推进卫生 健康 补短板项目建设。深入实施整体提升卫生 健康 水平“七个专项行动”。推动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北京积水潭医院贵州医院等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落地开业,加快建设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贵州)、2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50个县域医疗次中心和40个儿童重症监护病房。力争卫生投资上半年完成135亿元,全年完成270亿元。(责任单位:省卫生 健康 委)

(十四)扎实推进其他公共服务领域短板项目建设。改造提升20所标准化养老院、新增护理型床位4000张,提供更好养老照护服务。加快推进17个体旅融合项目建设。实施森林康养步道提升工程100公里,农体工程更新维护1000个,建设社区健身路径或三人制篮球场300个。(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 体育 局、省林业局,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五、强化要素保障

(十五)积极做好争资争项。抢抓《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和近期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机遇,制定补充完善争资争项清单,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车购税资金、民航基金等争取力度,力争全年转移支付达3580亿元以上。加大争取项目支持力度,抢抓国家优化重大项目审批的机遇,力争开工建设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抢抓国家支持煤矿释放产能等政策机遇,推动一批重点煤矿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十六)切实加快财政资金使用进度。发挥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四化”及生态环保基金以及其他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2022年6月底前力争2022年专项债基本发行完毕、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加大对以往年度未使用资金的清理,加快使用进度,确保尽快形成实物工程量。力争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的资金上半年使用率达50%以上,年内全部使用完毕。确保省预算内投资上半年下达60%,9月底前下达90%以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十七)大力拓宽项目融资渠道。积极争取金融机构总部加大对我省资金投放和政策倾斜,引导金融机构将存款利率下降效果传导至贷款端,对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提供配套融资支持。争取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对我省重大工程项目投放更多长期限贷款,支持煤矿、发电等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大力推进发行各种债券、基础设施REITs试点。用好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十四五”期间对我省投放1万亿元贷款额度政策,发挥贵州省金融业态发展资金作用,引导和激励各金融机构加大资金投放。抢抓国家鼓励保险公司支持水利、水运、公路、物流等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机遇,深入推进《贵州省2022年度“险资入黔”工作方案》,抓紧梳理建立“险资入黔”项目库,推动与保险资管机构协议落地见效。切实发挥长期资金支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优势。(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保监局、贵州证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十八)提高产业招商引资资金到位率。强化主要领导带队外出招商、驻点招商、金融基金招商,开展开发区产业招商和投资贸易竞赛以及“双增双活”蹲点服务行动,做实开发区产业招商工作,筹办好央企、民企等重大招商活动。落实招商项目落地推进机制,对已签约农业类2亿元、工业类3亿元、服务业类10亿元以上项目实施“五个一”推进机制,其他项目实行“服务专员”一对一服务。积极支持招引重大项目落地开发区,园区内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属于省级重大工程项目的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研究给予支持,其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按照项目类别分别向省级主管部门申报相关专项资金给予支持;园区内产业项目,通过“四化”基金、生态环保基金及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给予支持。推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66条举措,切实解决项目建设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全力推进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确保上半年新增产业到位资金2500亿元,全年新增产业到位资金5000亿元以上,其中工业项目到位资金占52%以上。(责任单位:省投资促进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十九)强化用地用林保障。科学合理划定我省“三区三线”,统筹协调处置各类矛盾冲突,统一空间保护与开发利用,为各类重大项目合规落地提供空间保障。用好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省级统筹机制、加快建立省级统筹库,主要用于解决跨市域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占补平衡”指标缺口。建立健全市级统筹制度,完善利益调节机制,充分保障辖区重大项目建设落实“占补平衡”。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规范、取缔市(州)自行出台的林地占用收费规定。优先保障重大工程项目林地定额供给。(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十)强化用能用工保障。加大财政专项资金、基金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化、绿色化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力度,提高用能效率。对于重要的补链项目和原料用能项目,在控制数基础上上浮20%控制开展节能审查。省级预留500万吨能源消费增量对10亿元以上的重大工业项目倾斜,纳入能耗单列政策予以保障。畅通用工信息供需对接机制,积极引导施工企业优先使用本地劳动力,满足项目用工需求。(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 社会 保障厅)

六、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达产

(二十一)加快项目开工建设。做大投资增量,切实加快重大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进度,依法合规加快用地用林、规划许可、环评能评、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等手续办理,全力推进征地拆迁、施工通道、水电接入等各项开工前的准备工作,确保项目应开尽开、能开尽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十二)加快在建项目实施进度。深挖投资存量,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强化资金保障,重点项目所在地要积极帮助落实建筑砂石、钢材等建材供应,加强供水、供电、供气、通讯、交通保障,确保项目施工建设顺利推进。(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十三)抓紧谋划一批高质量项目。用好5亿元省级前期工作经费,按照系统化思维、市场化观念,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对标对表政策支持范围和各类资金来源属性、申报要求,按照“四个一批”要求,抓紧谋划一批投资效益好、拉动效果强、命中率高的项目。全力争取将我省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国家提前实施计划盘子。(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十四)切实提高投资质量效益。开展《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落实情况专项督导检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坚决杜绝低效、无效投资。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严禁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积极盘活闲置低效资产,抓紧出台《贵州省闲置低效资产盘活专项行动方案》,2022年底前完成闲置低效资产大清查,分领域、分地区开展闲置低效资产盘活,回收资金用于新项目建设,形成投资良性循环。通过安排政府投资基金、争取上级补助等,重点支持有资金缺口的“半拉子工程”,推进项目尽快完工投产。(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二十五)建立健全重大项目领导领衔推进机制。按程序建立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领导领衔服务推进重大项目机制,分级拟定服务推进项目清单和服务推进计划。针对手续办理、用地用能指标、征地拆迁、资金保障等,加大协调推进力度,确保项目按期开工、加快建设、早日投产。(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十六)建立健全“三级”联动和协调推进机制。省、市、县分级建立健全重大工程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强化项目单位与行业主管部门及审批管理部门多方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会商和通报机制,从2022年6月开始,每月中旬采取形象进度和财务支出相结合的方式,强化项目实物工程量调度,切实做到应统尽统。按照“清单管理、派单跟踪、落实销项”原则,建立快速了解、快速反馈和快速解决问题的处置机制,县级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市级,市级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省级,集中要素资源保障重大项目加快建设。督促各方面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十七)建立健全督导考核机制。依托“三级”联动和协调推进机制,对各地、各有关单位扩大有效投资、抓好重大项目建设等情况开展督导考核。对综合排名前十的县(市、区、特区),在省级预算内投资中安排5000万元奖励支持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对项目建设推进缓慢、投资完成情况差的地方和部门进行督导督办,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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