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发展如何解决融资难-中小企业融资难难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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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问题

一、加大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良好的环境

1、 建立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风险投资基金,不断拓宽风险资本的来源,引导民间资本和境外投资基金进入,扩大风险投资规模,为中小企业提供新的资金来源。 推进担保体系的建设。重点扶持一批经营业绩好、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担保机构,加快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不断完善中小企业的信贷担保机制,出台担保机构风险控制和信用担保资金补偿、奖励机制等政策,引导和规范信用担保行业的发展。

2、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信用担保体系。政府要引导中介机构经过科学评估和论证,建立企业经济档案和法定代表人的信用档案,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信用体系。积极推进中小企业社会化信用体系试点,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信用制度、发挥信用中介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息库和中小企业负责人信用档案,在此基础上再建立中小企业贷款信用评级制度、企业法人代表资信评级制度和企业总体资信评级制度,强化企业信用观念,以信用等级确定是否贷款和担保。

3、大力发展地方性金融机构和民间借贷市场,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渠道。强化监督、鼓励竞争,形成规范的地方金融机构优胜劣汰的进入和退出机制。以聚集更多闲散资金,支持地方中小企业的发展。对于民间主体的融资活动要用地方性法规进行规范,明确融资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将其纳入正规的金融体系。

4、构建完善的中小企业融资法律保障体系。加快有关中小企业信贷制度的立法。要划分中小企业的分类标准,明确中小企业的界定方法和各类金融机构在中小企业信贷制度中的作用和功能,制定中小企业贷款的具体管理方法和鼓励措施。落实政府支持中小企业贷款的财政资金渠道、执行机构及管理办法;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律体系。制定完善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信用担保机构的准入、退出及内控制度,明确信用担保机构的行业定位及职能,对专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市场准入与退出,担保人员从业资格,信用担保机构财务及内控制度等进行明确的政策规定,进一步促进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规范化发展。

二、不断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

1、转变银行等金融机构惜贷怕贷的思想观念,增强信贷投放的意识,在合理规避风险的前提下,加大放贷后的考核与监管,积极发挥信贷资金的最大效应。转变工作方式,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调查与了解,帮助有市场、有前途的企业快速成长。要充分考虑中小企业的特点,创新信贷产品,简化贷款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实现贷款流程的标准化。降低服务门槛,降低企业资本金、资产总额、销售收入等_规模 项目对企业评级的影响,对信誉高、效益好的中小企业提供放大担保比例、贷款利率优惠、简化贷款手续等优质信贷服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另一方面,积极加强与担保公司的协作,增强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扶持。

2、增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创新。创新贷款审批机制,实现贷款产品和运作流程的标准化,简化贷款手续,提高效率。适当弱化中小企业信用等级,注重现场调查核实,不单纯依赖财务报表,通过信贷人员的尽职调查,尽量减少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创新贷款担保方式,建立灵活的贷款用信机制。逐步实行以借款人经营活动所形成的现金流和个人信用为基础。创新服务品种,为企业量身定制个性化的融资产品,通过灵活的服务品种的组合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3、建立向中小企业融资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鼓励和支持股份制银行、城乡合作金融机构等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在注意信贷安全的前提下,建立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在保证贷款质量的同时,切实提高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比例。

三、加强中小企业自身经营能力建设,提高信用水准

1、推进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企业经营者的素质、决策水平和企业竞争力。坚持产权主体多元化道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行公司制改造,解除家族制对其发展的束缚,进行所有权结构调整,实行真正的公司制治理结构,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风险。

2、 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和商业银行要求,依法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定期向相关部门提供全面准确的会计信息,增加信息透明度。主动加强与银行的沟通联系,定期向银行提供财务报表和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制定有效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加快资金回笼与周转,提高企业资金管理利用水平和使用效率,提高银行对企业的授信等级。提高企业的_信用形象 ,增强银行等资金供应者的信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第十三条 金融机构应当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高效、公平地服务中小企业。

第十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应当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改善小型微型企业融资环境。

第十五条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金融机构开展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应当制定差异化监管政策,采取合理提高小型微型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等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小型微型企业融资规模和比重,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第十六条 国家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和提供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当在其业务经营范围内,采取多种形式,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第十七条 国家推进和支持普惠金融体系建设,推动中小银行、非存款类放贷机构和互联网金融有序健康发展,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县域和乡镇等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薄弱地区延伸网点和业务。

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应当设立普惠金融机构,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国家推动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

地区性中小银行应当积极为其所在地的小型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第十八条 国家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促进中小企业利用多种方式直接融资。

第十九条 国家完善担保融资制度,支持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以应收账款、知识产权、存货、机器设备等为担保品的担保融资。

中小企业融资的有效方法

中小企业融资的有效方法

融资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从现代经济发展的状况看,作为企业需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深刻,全面地了解金融知识、了解金融机构、了解金融市场,因为企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企业必须与之打交道。

一、银行融资

银行贷款是最常规、成本最低的融资手段,银行直接贷款一般需要企业提供有关的反担保措施,反担保措施可以是信用、担保、抵押、质押、留置等,但最为普遍、容易和可行的方法是固定资抵押、权利质押和担保公司担保。因此,中小企业得结合自身的特点,将自身表内、表外的资源进行疏理,找到适合自已的方法。常见的方法有:

1、固定资产抵押贷款。

银行一般会根据不同的固定资产使用不同的折扣配给贷款额度。机器设备一般按1-3折配贷款,目前多数银行已不采用设备抵押贷款,因为在出现风险时设备处置较难;土地和商业门面一般按5折配贷款;房屋和写字楼最高按7折配贷款。对一些规模较大、现金流稳定、持有重资产的企业,部份银行为了业务竞争的需要,开展了资产顺位抵押业务,即将已作抵押的资产再次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这很大程度提高了企业融资能力。为了更高的提高固定资产抵押的融资额度,企业可将固定资产向担保公司设定抵押,并由担保公司向银行担保贷款,通过担保贷款的额度一般可达到固定资产的评估价值,或高于其评估价值。举个例子:如企业用自有的商业门面向银行申请贷款,商业门面评估价值为1000万元,通过银行直接贷款,企业一般可获得500万元的贷款额度;但若通过担保公司担保向银行申请贷款,可获得1000万元—1500万元或更高的银行贷款额度。

若企业拥有的资产具有稳定的现金流(包括但不限于收费收入、租金收入和其他经营收入)作为还款来源,并有对相关经营性资产进行扩建、改建、装修等,可以经营性资产作为贷款抵押物、经营收益相关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向银行申请相对较长的贷款,即通常说的经营型物业贷款。经营型物业贷款一般可以申请较高的贷款额度、较长的贷款期限(3年—8年)和灵活的还款方式(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或采用分期还本、按月付息的方式等)。

2、权利转让、质押贷款。

(1)、权利转让。也就是常说的保理业务。企业将卖出商品或提供服务后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由银行为其提供应收账款贷款和应收账款管理的金融服务。这种贷款所需提供的应收账款有两个要件:一是应收账款是银行认同的大企业的应收账款;二是需大企业对应收账款债权转让进行确认。这类融资常用于产业链中的上下游客户。

(2)、应收账款质押,或发票融资。企业卖出商品并开出发票后,可用产生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并办理质押登记,向银行申请短期贷款。银行办理此类贷款,若在应收账款到期后收不到款,贷款企业需对发票进行回购,并偿还相应本息,因此这种贷款相对不灵活。目前一些担保公司开展了以发票即对应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在应收账款未收回时,质换发票和应收账款的方式可让贷款期限放大到一年或更长。

(3)、汇票贴现融资。企业以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经完全背书转让的方式向银行获得贷款,目前银行一般对银行承兑汇票开展贴现,对企业开出的商业承兑汇票较难贴现。

3、动产质押贷款。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总资产中大约60%以上是应收账款和存货等动产,如何让动产发挥融资的作用,以动产质押的方式融资目前在多数银行均难推广,主要原因是对动产的监管不到位,但如果引进物流监管企业,对动产进行监管,在签定商品融资质押监管协议后便可办理贷款。

4、信用贷款。

(1)、国内信用证融资。国内一些银行目前开展了国内信用证贷款业务,即对于贸易型企业,可向主办银行申请开立国内信用证,向卖方出具付款承诺,承诺在单据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各项条款时,向卖方履行付款责任。这也是当前较为流行的一种融资方式。

(2)、并购贷款。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银行信贷政策,并购方与目标企业之间具有较高的产业相关度或战略相关性,并购交易依法合规,属于银行的优质客户,可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用于支付并购交易价款。

(3)、联贷联保。这是银行开展得最普遍的信用贷款模式,主要是以市场、协会、园区内的客户为对象,通过其管委会、协会为单位并发起,以3—7户彼此相互了解、相互信任的客户为联保和联贷主体向银行申请的短期贷款。不同银行在这种业务中规定不同,主要是保证金的比例、贷款额度和贷款主体要求上的不同,通常贷款额度掌握在单户500万元内。

5、标准厂房按揭贷款。

工业化时代,出现了专门修建工业厂房的企业,企业修建的标准厂房,一般具有通用性、配套性、标准化等特点,并以售卖的方式卖给生产型中小企业,中小企业购买厂房后往往会出现流动资金紧张,于是一些银行推出了专门针对购买园区厂房的中小企业厂房按揭贷款业务,中小企业一般需首付三成,分期还款,最长还款期可达7年。

二、夹层融资

夹层融资是一种新型的融资模式,主要是股权+债权的融资模式,采用这种方法的融资机构主要是投资公司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通过这种方法可以解决企业在无抵押和无其它反担保措施的情况下获得急需的资金支持,即企业以让渡一部份股权,但最终会回购股权和付出未来一定收益为前提的融资,这种融资相对于银行融资的成本更高。

三、信托融资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2008年,信托公司在国内第一次推出了中小企业的.信托产品,从此,信托融资也成为了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来源。目前国内信托有两种针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方式:一是信托公司以信托合同的形式将其资金集合起来,直接向单一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二是引入政府和担保机构,形成“政、信、企、保”多方合作模式。由政府推荐、担保公司担保、多家有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组成项目贷款包、由信托公司发行信托产品,所募集资金投向打包的中小企业。

四、融资租赁

这种融资模式主要基于中小企业在新购设备或将设备出售并回购来获取贷款的融资方式,可以推动中小企业核心设备的技术更新与产业换代,优化企业财务结构。通常方式有:1、新购设备融资租赁。企业无钱购设备时,可向租赁公司申请,由租赁公司向设备供应商购买新设备,并将其出租给企业使用,租赁期满,设备归企业所有;2、将自有设备出售后回租。中小企业可将自有的设备以公允的价值出售给租赁公司,再以融资租赁方式从租赁公司租入该设备,从而获得投入设备的资金。

五、资产管理公司融资

资产管理公司主要是收购并经营金融机构剥离的不良资产,在处置完不良资产后,资产管理公司拥有了大量的资金,但其经营范围决定了其资金只能用于收购不良资产,不能用于发放贷款,大量的闲置资金需寻找出路,于是变相的融资也成为了资产管理公司目前寻找效益的出路。具体方法是:中小企业可先向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贷出一笔贷款,再将此笔贷款以不良贷款形式由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变相实现了融资。

六、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中小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私募债券是资本市场最为重要的创举之一,是不需要行政审批的高度市场化的产品,采用备案发行,对发行企业不设财务指标要求,不强制进行信用评级和升级,募集资金用途没有特别限制。单个企业发债规模在3000万元到2亿元之间,发行利率在7%到11%之间。可以说,相对于其他的中小企业融资途径而言,中小企业私募债更为便捷、高效和灵活。

七、基金融资

在美国,基金融资是中小企业获得融资的主要渠道,中小企业一半的资金来源于基金;在中国,中小企业融资90%以上来自于银行贷款,基金融资还刚刚兴起。但民营资本目前正快速进入基金业,设立了大量的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并寻找优质的、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一是可寻求同基金的合作来获取发展资金;二是对优质的项目可成立基金公司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解决项目资金来源。

当然,中小企业融资之所以困难,一方面是因为中小企业现在面临的宏观金融政策和融资体系还有待完善,不能很好适应中小企业发展所必须的资金需求。另一方面,由于相比与大型企业来说,中小企业的信用质量相对较差,信息不对称增大了中小企业融资的难度。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需结合中小企业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上下游情况、信用情况、行业情况、项目情况分别解决。

本文尽可能根据当前可操作的融资方法,为中小企业结合自身情况解决融资找到一些可行的方式,以期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有所帮助。

企业融资的渠道

金融租赁

金融租赁在解决企业融资问题方面具有其他中小企业融资手段所不具备的特殊优势,是解决当前企业融资难的可行选择。金融租赁是一种集信贷、贸易、租赁于一体,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为特征的新型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出租人根据承租人选定的租赁设备和供应厂商,以对承租人提供资金融通为目的而购买该设备,承租人通过与出租人签订金融租赁合同,以支付租金为代价,而获得该设备的长期使用权。

对承租人而言,采用金融租赁方式,通过融物的方式实现中小企业融资目的,从而缓解了固定投资的资金压力。另外,通过售后回租方式也同样可以使流动资金短缺问题得以解决。所谓售后回租,就是企业将现有固定资产出售给租赁公司,同时租赁公司以回租形式继续将资产交给企业使用,这样企业既获得了资金,又不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

研究表明,对民营中小企业开展设备租赁业务更容易获得成功。一来民营中小企业引进设备前的市场调研论证一般会做得较为充分,租金的交纳较有保证;二来对民营中小企业违约不交租赁费的处置可以较少受其他非经济因素的干扰,可以完全按市场规则办理;三来商业银行在经营网点、管理制度、专业人才和信息网络方面都具有开展租赁业务的优势。

因此由商业银行面向民营中小企业开展二手设备租赁业务,应是一条既切合实际,又能发挥银行信息、人才优势的中小企业融资方式。

融资担保公司

融资担保公司渠道:典当也许是一种最古老的行当,并且在许多人眼里具有不光彩的历史。小企业融资中,典当以其特有的优势重新拥有了市场。中国现有典当行1000多家,还有一些新增典当行正在审批之中。典当是以实物为抵押,以实物所有权转移的形式取得临时性贷款的一种中小企业融资方式。针对许多中小企业存在着商品滞销积压的情况,典当行可以帮助中小企业利用闲置资产筹措到流动资金,从而在盘活企业存量资产、促进商品流通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与银行贷款相比,除贷款利息外,典当贷款还需要缴纳较高的综合费用,包括保管费、保险费、典当交易的成本支出等,因此典当贷款成本较高,此外典当贷款的规模也相对较小,但典当贷款又具有银行贷款所无法相比的优势。首先,它方便快捷,能够迅速及时地解决当户的资金需求;其次,经营产品灵活机动;第三,期限短,周转快;第四,由于它是实物质押、抵押,因此不涉及信用问题。这几点都十分适合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特点。

风险投资

风险投资源于40年代的美国硅谷。

它是在没有任何财产作抵押的情况下,以资金与公司业者持有的公司股权相交换。风险投资在中国已经经历过较长时间的引进及成长期,在政策制度和操作方面,应该说是较为成熟的一种中小企业融资方式。

风险投资最适合于产品或项目科技含量高、具有广阔发展空间和市场前景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如通讯、半导体、生物工程等行业的企业。在企业创业之初,或者在产品研发阶段和市场进入前期急需资金之际,这是一条比较好的渠道。利用风险投资,中小企业便可以尽快得以启动。

风险投资在中国得到了迅速的发展,风险投资机构已有200多家,其中最大的风险投资基金就是由国家财政出资,科技部管理的10亿元科技创业基金。

担保贷款

信用担保贷款渠道:信用担保是一种介于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中介服务。由于担保的介入,分散和化解了银行贷款的风险,银行资产的安全性得到保证,企业的贷款渠道也变得通畅起来。

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已有100多个城市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这些机构大多实行会员制管理的形式,属于公共服务性、行业自律性、自身非盈利性组织。会员企业向银行借款时,可以由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予以担保。另外,中小企业还可以向专门开展中介服务的担保公司寻求担保服务。在国家政策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扶植下,信用担保贷款将会成为中小企业另一条有效的中小企业融资之路。

个人担保贷款:

自然人担保贷款渠道:2002年8月,中国工商银行率先推出了自然人担保贷款业务,担保可采取抵押、权利质押、抵押加保证3种方式。可作抵押的财产包括个人所有的房产、土地使用权和交通运输工具等。可作质押的个人财产包括储蓄存单、凭证式国债和记名式金融债券。

前不久,北京市商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与号称北京首家个人资产管理公司的泛亚达投资管理公司向社会宣布了其抗击“非典”扶持中小企业的60亿元专项贷款计划,准许中小企业主用私人财产为企业做抵押贷款并承担无限责任。此项贷款政策实际上是将金融机构原来在个人消费贷款方面的经验运用到中小企业贷款上的一种尝试,对于企业融资无疑又开辟了一条方便快捷的“绿色通道”。

担保流程:

(1)、申请:企业提出贷款担保申请

(2)、考察:考察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抵押资产情况、纳税情况、信用情况、企业主情况,初步确定担保与否。

(3)、沟通:与贷款银行沟通,进一步掌握银行提供的企业信息,明确银行拟贷款的金额和期限。

(4)、担保:与企业鉴定贷款担保及反担保协议,资产抵押及登记等法律手续,并与贷款银行签定保证合同,正式与银行、企业确立担保关系。

(5)、放贷:银行在审查贷款担保的基础上向企业发放贷款,同时向企业收取担保费用。

(6)、跟踪:跟踪企业的贷款使用情况和企业的运营情况,通过企业季度纳税、用电量、现金流的增长或减少最直接跟踪考察企业的经营状况。

(7)、提示:企业还贷前一个月,预先提示,以便企业提早作好还贷准备,保证企业资金流的正常运转。

(8)、解除:凭企业的银行还款单,解除抵押登记,解除与银行、企业的担保关系。

(9)、记录:记录本次贷款担保的信用情况,分为正常不正常、逾期、坏帐四个档次,为后续担保提供信用记录。

(10)、归档:将与银行、企业签定的各种协议以及还贷后的凭证、解除担保的凭证等整理归档、封存、以备今后查档。

总结

除以上介绍的5种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外,还有像保理信托、买方信贷等中小企业融资方式,这些都有待中小企业去认识、使用,积极为自己的企业拓宽资金渠道,抓住机遇发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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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我建议我们可以通过以下三点来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1、 建立和发展直接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合作银行或合作金融组织。1、各地的城市商业银行或社区银行应更多地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2、农村信用合作社要多发放小额贷款。3、发挥村镇银行的作用。4、农村资金互助社。5、发挥小额贷款公司的作用。6、允许个人放款。7、发挥金融租赁和典当的作用。8允许标会、摇会等金融组织存在,并使之阳光化、规范化。

2、建立完善的、多层次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国有商业银行主要为国有大中型企业服务,中小企业很难得到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支持。必须改变国有商业银行主要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指导思想,把贷款投到符国家产业政策、效益好的中小企业上来;

3、在条件成熟时,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在创业板或中小板上市。也可发中小企业联合债券。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我建议到明德咨询一下。明德天盛的目标客户群聚焦在上市愿望强烈、成长快速并有潜力成为细分市场行业龙头的中国本土未上市企业。重点关注新能源、新服务、节能环保、生物医疗、文化传媒、消费连锁、新商业模式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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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解决方法如下:

(一)中小企业需提高自身的财务管理水平

在改善外部环境的之前,企业需要首先提高自身财务管理水平,要提高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对财务管理重要性的重视,提升财务管理知识;引进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严格财务制度,合理规划资金使用;

(二)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激发市场活力

逐步降低金融市场的准入门槛,增强金融市场竞争力,激发正规与非正规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意愿,充分发挥中小银行或非正规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优势,对现有的创业板管理机制进行完善,加快私募资本市场的发展,提升资本市场活力,增强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三)银行转变传统贷款方式,创新金融服务

我们要改变原有的由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的模式,采取新的融资模式,即银行以供应链为线索将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联系在一起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链金融”。

它改变了过去银行针对单一企业主体进行信用评估并据此作出授信决策的融资模式,使银行从专注于对中小企业本身的信用风险评估,转变为对整个供应链及其核心大企业之间交易的信用风险评估。

(四)积极推进担保公司有序发展

在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银行需重视与担保公司合作的策略,合理分散担保业务风险。一方面推进银行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合作发展。

政府方面要继续加大对担保机构的支持力度,在继续执行奖励、资金扶持、税收优惠等政策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担保机构的风险分担、风险补偿机制,健全再担保体系,为银担合作共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另一方面,加快担保公司向专业化、商业化方向发展进程。专业化的担保公司。更专注于业务的深度拓展,降低业务水平风险的同时,盈利水平还能提高。同样可以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五)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和政策指导

根据目前中小企业融资现状,我国政府有必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建立健全社会信用系统和登记制度及信用档案,对恶意逃废商业银行债务的企业实施联合制裁,维护商业银行债权。

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如尽快修订《担保法》,使得担保法律法规得到进一步的完善,推进商业性的担保机构快速发展,进而更快的与银行形成良好的合作。

三是政府需要保护创新型的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建立规范化的知识产权体系和标准,成立公平公正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保证创新型企业可以顺利的依靠知识产权融到资金。

我国每年约有100万家企业倒闭,平均每分钟倒闭2家,任何一家中小微企业,只要你存活超过3年,就达到了平均水平。其实说到底,还是因为企业资金不够多,所以很容易翻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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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融资难怎么办?

可以借助银行、或者供应链金融企业的帮助,后者是现在国家大力扶持的融资方式,现在很多的中小企业都是这样来盘活资金解决问题的,不过要找像深圳银控供应链这种实力、资金雄厚的大企业,而且还和银行有战略合作关系,更安全可靠。

关于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及对策论文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持社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不可替代的力量。中小企业在拉动经济增长、缓解就业压力、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关于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及对策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关于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及对策论文篇1

浅谈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及其对策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迅速发展,其数量约占企业总数的99%,中小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提供就业岗位、推动技术革新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等领域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逐渐成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柱。但是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却一直制约着中小企业的发展,这既有中小企业的自身原因,又和中小企业目前所处的外部环境密切相关,因此,笔者从企业、银行、政府三方面认真分析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同时,将根据我国国情,从支持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扩充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服务、允许和鼓励公司制中小企业进行股权融资、国有商业银行经营观念和经营方式的转变,提升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等七个方面深入探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难;成因;对策

一、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内部原因

1、缺乏现代经营管理理念,不能维持可持续发展,使金融机构不愿意冒更大的风险放贷。

2、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向外披露的财务信息不全面,使相关机构进行财务审查面临很大的困难;再加上中小企业的信用额度不高,金融机构所能得到的贷款利差很少,这也使中小企业很难得到金融机构的贷款。

3、缺少可供抵押担保的固定资产,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所占比例较高,很少有可作为抵押的不动产,经营风险大,对于金融机构的放贷要求基本无法满足。

4、过分依赖银行贷款,提高了银行信贷风险集中度,削弱了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外部原因

1、缺乏资本市场的资金支持。

美英等国的中小企业的外部资金很大一部分来自于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我国资本市场中小企业板刚刚起步,投资者还持观望态度,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非常有限

2、商业银行有限的资金支持

由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难度大,尽管从银行获得贷款困难较大,但大多数中小企业仍然愿意从银行进行融资。

3、不够完善的政策和法律体系

《中小企业促进法》等一系列有关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法律的不断颁布和实施,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够不完善的地方,如有些政策实际操作困难,实施力度不够等。

4、不够健全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

我国的担保体系还不健全,担保机构的运作模式存在缺陷,提供担保的资本质量不高,同时对申请担保的中小企业的资产和信用审查比较苛刻,很多中小企业被担保公司拒之门外,无法获得担保。

二、我国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的对策

解决中小企业贷款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各方面进行深入系统地研究,需要企业、银行、政府、社会共同配合,从中小企业面临的困境入手,综合考虑,逐步改善融资环境,现提出以下几条对策进行共同探讨:

(一)逐渐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和法规

我国中小企业大部分属于非国有性质,而融资政策一般都向大企业倾斜,所以,要使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就要营造平等的融资环境,从法律、法规的层面端正中小企业的经济地位,在企业融资上与大企业争取一视同仁,并不断完善促进小企业有利成长的政策法规等。

(二)增加对中小企业创业阶段的投资服务。

对于处在创业阶段的中小企业,资金缺口往往是遏制起步发展的瓶颈,大力发展对中小企业创业阶段的投资服务,可以使高新技术成果的得意转化,从而提高整个社会的科技发展水平。

(三)允许和鼓励公司制中小企业进行股权融资。

目前,我国公司如果想要进行股权融资,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积极严格的审核,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才可以发行股票进行融资,但只能在公开市场发行,不能进行场外交易。针对具有良好发展趋势的中小企业对金融资本的需求,应逐渐放宽股权融资的相关政策,逐步创造多元化、多层次的证券市场体系。

(四)转变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和方式,增加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

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我国的中小企业,更愿意从商业银行获得直接融资。所以银行要摒弃偏见,公正公平的对待中小企业的合理的资金需求,建立健全一套针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价机制,增加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

(五)建立专门向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

要建立一批面向中小企业的中小金融服务,专门为其提供方便快捷的融资服务,这样可以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六)健全中小企业的担保机制

发展多种类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多渠道的筹措担保基金。有了可靠的担保机构和安全担保基金,银行就可以降低信贷风险,中小企业也可以更方便快捷地获得所需要的资金。

(七)政府应当给中小企业以足够的重视,通过有力的政策保障,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综上所述,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直接影响中小企业的良性发展,我们必须正视这个问题,积极分析成因,挣脱传统观念的束缚,以发展的科学的态度对待这个问题。要借鉴国内外的有效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找到切实有效、操作性强、规范化的具体措施,构建中小企业良好健康的融资环境,从而使中小企业得到有益的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作者单位:北京市东城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

参考文献:

[1]叶林.我国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分析[J].四川教育学院学报,2003,1.

[2]李恩强.中小企业融资五难[J].中国经贸导刊,2003,1.

[3]刘黄.中小企业如何制定最佳融资决策[J].中国中小企业,2002,9.

[4]贾丽虹.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探析[J].经济体制改革,2003,1.

[5]金萍.中小企业融资障碍的理论分析[J].商业研究,2002,3.

[6]桂昭君,杨旭.浙江中小企业融资现状与体系重构[J].浙江社会科学,2002,4.

关于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及对策论文篇2

浅析中小企业融资难及法律对策

摘要:中小企业已成为社会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各国的经济发展、财政税收、劳动就业、技术创新、出口创汇等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中小企业在发展中面临着融资难的状况,严重地影响着中小企业发展。因此,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已成为我国政府以及各国政府亟需破解的难题。本文对中小企业融资进行概述,论述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困境,并提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法律对策。

关键词:中小企业;直接融资;间接融资

一、中小企业融资概述

1、中小企业的法律界定。

2002年6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中小企业的专门法律。它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由此可见,中小企业的标准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包括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中小企业;二是以生产经营规模为标准,凡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都属于中小企业的范畴。同时,该条的第二款规定具体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负责企业工作的部门根据企业的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报国务院批准。科学的界定中小企业为我们制定相关中小企业的法规政策有所指向,也为我们探讨的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划定主体范围。

2、融资与融资方式。

《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词典》对融资的解释是,融资是指为支付超过现金的购货款而采取的货币交易手段或为取得资金而集资所采取的手段。国内大部分人对融资的定义有两种:一是资金融通;二是储蓄向投资的转化。企业融资,是社会融资的基本组成部分,是指企业作为资金需求者进行的资金融通活动。

中小企业的融资方式有多种,但从融资主体角度,可以对融资方式作三个层次的划分:第一层为外源融资和内源融资;第二层将外源融资划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第三层则是对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再作进一步的细分。在实践中,还经常根据资金的来源和融资对象,将企业融资方式分为财政融资、银行融资、商业融资、证券融资、民间融资和国际融资等。

直接融资是盈余部门直接把资金贷给赤字部门使用,即赤字部门通过出售(发行)自己的债务凭证融入资金,而盈余部门则通过购买这些凭证向赤字部门提供资金。直接融资具有直接性、长期性、不可逆性及流通性的特点。间接融资是盈余部门和赤字部门以金融机构为中介而进行的融资。金融机构作为资金的需求者,出售间接证券融入资金,盈余部门则买入间接证券。作为供给者,买进赤字部门的直接债券融出资金,而赤字部门则卖出直接证券,融入资金。常见交易工具是货币和银行券、存款、银行汇票等非货币证券。此外,融资租赁、票据贴现等方式也属于间接融资的范畴。间接融资的特点是间接性、短期性、可逆性及非流通性,与直接融资相反。民间融资是在国家法定金融机构外部,资金供给者与需求者之间,以民间借贷、民间票据融资、民间有价证券融资和社会集资等形式取得高额利息与取得资金使用权并支付约定利息为目的而暂时改变资金所有权的金融行为。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法律困境

1、中小企业直接融资难的法律分析。首先,中小企业上市难。上市门槛虽然有所降低,但中小企业仍望尘莫及。我国因为法律法规在规则设计上存在一些缺陷,使中小企业普遍存在“上市难”等问题。我国修订后的《公司法》中的相关规定及新《证券法》均对上市条件作了调整,降低了上市标准,但对于种子期和创业期的中小企业来说,要达到其规定的条件依然艰难,上市融资仍然望尘莫及。同时,上市企业的股本总额降低,意味着上市企业抵抗风险的能力也在降低,将带给投资者更大的市场风险与经营风险,这对于经济实力薄弱的中小企业来说,无疑更是雪上加霜;其次,中小企业债券发行难。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在直接融资领域采取的是:“重股票,轻债券;重国债,轻企债”的政策,因此企业债券的发行受到冷遇,发展较为缓慢。而且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有较大的财务风险,债券有固定的利息负担和到期日,一旦企业经营不善或经济状况对企业发展不利时,会使企业的资金周转受到影响。这些债券融资固有的缺陷,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中小企业的债券融资积极性;最后,风险投资举步维艰。我国还没有制定风险投资法,风险投资机构的设立、运作和退出缺乏法律依据。目前缺乏完善的市场化退出渠道是制约我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的最大障碍。通畅的风险投资撤出机制是风险投资业发展的核心环节,而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不利于风险投资资金的退出。

2、中小企业间接融资难的法律分析。

第一,中小企业间接融资渠道单一,主要依赖于银行贷款。间接融资包括银行贷款、票据贴现、融资租赁和基金融资等方式。但我国在这几种间接融资方式中,商业信用和票据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发展很滞后,中小企业几乎没有通过票据贴现进行融资;由于企业经营者思想观念落后等多种原因,我国中小企业通过设备租赁进行融资的也很少;而银行贷款服务品种多样,手续简单方便快捷,因此成为中小企业获得外部融资的主要方式;

第二,银行贷款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很不均衡,东部沿海地区较为发达,中西部地区则较为落后,间接融资的情况也存在着很大的地区差异。东部地区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特别发达,当地银行的基本客户就是中小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业绩优良的中小企业已经是各金融机构争夺的热点。在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不发达,而且多为国有、集体所有企业,亏损面大,设备陈旧,有些企业借改制之机逃避银行债务,信用度低,所以金融机构首先要考虑防范金融风险,保全银行资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也要相对少一些;

第三,银行体系结构不合理,国有商业银行居于垄断地位,缺乏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型、地方性、民营金融机构。我国的金融政策和融资体系等是以国有大企业为主要对象设计实施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分配了90%的贷款,而贷款的75%~80%则分配给了国有企业,而其中非国有企业部门获得的贷款不足10%。金融体制改革并没有改变银行垄断的局面,国有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在融资体制上安排不对称,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度。国有商业银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货币信贷政策存在诸多障碍和误区,一些歧视性政策仍然存在,政策不到位,信息渠道不畅,缺乏统一的宏观管理;

第四,企业资信等级评定标准不适合中小企业,致使中小企业信用等级普遍过低。中小企业规模较小、实力不强、固定资产少、缺乏可抵押的资产,且中小企业的贷款要的急、数量少、风险大、频率高、管理成本较高。而现有的企业信用评估体系都是以大企业为对象,缺乏考虑中小企业的一些具体情况,这种信用评估体系是不利于中小企业融资的。我国现在维护信用有关的法律条款在多部法律中虽有涉及,但内容比较零散,至今没有一部完整规范的维护信用的法律,特别是规范中小企业信用的法律、法规。

三、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法律对策

法律是保证资本市场规范运行和健康发展的基石,我国中小企业无论是直接融资,还是间接融资都面临一系列的法律上的障碍。为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提高中小企业融资能力,我们必须进一步构建和完善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制度。

1、解决中小企业直接融资难的法律对策

第一,依法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为中小企业实施股权融资提供条件和场所。我国应当采取法律措施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为中小企业实施股权融资提供方便。首先,应依法完善创业板市场,使其成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主渠道。其次,依法设立柜台市场,为中小企业提供柜台融资的新渠道。最后,应依法设立区域性的三板市场,为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提供服务。

第二,修订《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为中小企业债券融资开辟通路。债券融资的最大优势在于其利息为固定费用,且由于利息的节税收益,可以降低企业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旧的企业债券发行理念和发行制度已不适应变化了的市场需要,必须进行改革。首先,企业债券发行主体、发行基数应多元化,尤其是允许各类中小企业作为发行主体;其次,改变发行债券的审批制;再次,增加企业债券品种,以使投资者能有更多的认券选择;最后,逐步取消债券发行额度的限制,根据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现状,制定中小企业债券发行标准,完善中小企业债券发行的信息披露制度和科学的信用评级制度,发展多层次交易市场,促进企业债券的流通,最终畅通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2、解决中小企业间接融资难的法律对策

第一,完善融资租赁立法,使中小企业间接融资手段多样化。

我国融资租赁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但融资租赁法律制度建设的滞后,已影响融资租赁业务进一步发展。应尽快审议《融资租赁法》草案并加紧出台正式法律,对融资租赁机构的准入和退出、业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动产租赁的登记等做出规定。

第二,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是解决中小企业间接融资难的现实选择。

对非国有金融机构开放市场,主要旨在打破国有商业银行垄断市场的局面,从民间培养中小型金融机构。在具体业务上,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可以在商业票据、短期融资等方面做新的变动。在商业票据上,要针对中小企业特殊的财务状况提供特殊的承兑担保和贴现业务;在短期融资上,可借鉴英、美银行的经验,采用“透支管理方式”,并相应规定好利率水平和归还时限等;还可以建立专项贷款基金,如再就业基金、西部开发基金等。

第三,应尽快出台《中小金融机构法》,充分利用中小金融机构的融资作用。

我国目前已经拥有一批中小型金融机构,但其服务的对象并不明确,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价值目标并未确定,自身运作中存在的种种弊端如市场开放度低、监管机制差、行政干预多、技术手段落后等问题还相当严重。因此,应加快制定《中小金融机构法》,以促进中小金融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并通过众多的中小型金融机构的优质服务,为众多的非金融中小企业提供可靠的融资源泉。

第四,完善中小企业资信评级制度,强化信息披露。

为了规范中小企业间接融资,要加强信息披露,降低融资风险,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资信评级制度,应采取下列措施:首先,明确资信评级的主体。其次,在评级方法上,尽量减少对企业报表的过分依赖,多采用现场调查,随时重点掌握中小企业的融资使用、存贷增减、贷款回笼等情况,实事求是地评价中小企业的贷款风险,并根据企业经营者素质、风险保障能力、经营状况、偿债能力及信用记录、发展前景等主要指标,综合评出不同等级,作为银行对中小企业信贷决策和扶持的依据。最后,中小企业自身也应强化信用意识,重视资信评级,通过规范财务、会计工作,努力在间接融资活动中树立守信形象。

参考文献:

[1]高正平.中小企业融资新论[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

[2]朱传华,王素义.金融危机下中小企业融资策略研究[J].生产力研究,2010.1.

[3]刘晓霖.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研究[J].财会通讯,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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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
访客
发布于 2022-10-23 06:07:26  回复
再加上中小企业的信用额度不高,金融机构所能得到的贷款利差很少,这也使中小企业很难得到金融机构的贷款。 3、缺少可供抵押担保的固定资产,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所占比例较高,很少有可作为抵押的不动产,经营风险大,对于金融机构的放贷要求基本无法满足。 4、过分依赖银行贷款
访客
访客
发布于 2022-10-23 01:38: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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