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融资在哪个机构办理-动产融资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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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办法

纳入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范围的担保类型包括:

(一)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

(二)应收账款质押;

(三)存款单、仓单、提单质押;

(四)融资租赁;

(五)保理;

(六)所有权保留;

(七)其他可以登记的动产和权利担保,但机动车抵押、船舶抵押、航空器抵押、债券质押、基金份额质押、股权质押、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质押除外。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应收账款是指应收账款债权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应收账款债务人付款的权利以及依法享有的其他付款请求权,包括现有的以及将有的金钱债权,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付款请求权。

本办法所称的应收账款包括下列权利:

(一)销售、出租产生的债权,包括销售货物,供应水、电、气、暖,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出租动产或不动产等;

(二)提供医疗、教育、旅游等服务或劳务产生的债权;

(三)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收益权;

(四)提供贷款或其他信用活动产生的债权;

(五)其他以合同为基础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债权。

拓展资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中心)是动产和权利担保的登记机构,具体承担服务性登记工作,不开展事前审批性登记,不对登记内容进行实质审查。

征信中心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以下简称统一登记系统)为社会公众提供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和查询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28条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的我国首个基于互联网运行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该系统于2007年10月1日上线运行,面向全社会提供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及查询服务。

动产抵押登记应去什么机构办理

过去是以抵押物所在地,物权法实施后,到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去登记。先到当地的工商部门领取动产抵押登记书,然后填写好。抵押人与抵押权人都要在表上盖章,再带上相关的证明材料去工商部门登记。

房地产融资所需第三方评估机构有哪些?

不知道你要的是哪个城市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光上海市就有近百家房地产评估机构。房地产评估机构是指依一定法律程序设立的专门从事土地和房屋估价的组织。各级资格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营业范围。一级机构可从事各类房地产价格评估。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评估业务。二级机构可从事房地产买卖、租赁、抵押、企业兼并、合资人股、司法仲裁等方面的房地产价格评估。可以在其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内从事评估业务。三级机构可从事建筑面积5万m2 、土地面积1.5万m2 以下的评估项目。可以在注册地城市区域内从事评估业务。临时资格机构的营业范围根据其资金和人员的相应条件确定,可以在其注册地城市区域内从事评估业务。

动产和权利担保的登记机关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动产和权利担保融资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

二、纳入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范围的担保类型包括:

(一)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

(二)应收账款质押;

(三)存款单、仓单、提单质押;

(四)融资租赁;

(五)保理;

(六)所有权保留;

(七)其他可以登记的动产和权利担保,但机动车抵押、船舶抵押、航空器抵押、债券质押、基金份额质押、股权质押、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质押除外。

三、纳入统一登记范围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由当事人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自主办理登记,并对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登记机构不对登记内容进行实质审查【拓展资料】。

四、中国人民银行要加强对征信中心的督促指导。征信中心具体承担服务性登记工作,不得开展事前审批性登记。征信中心要做好系统建设和维护工作,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建立高效运转的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不再承担“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职责。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制定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和应收账款质押统一登记制度,推进登记服务便利化。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当明确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登记的过渡安排,妥善做好存量信息的查询、变更、注销服务和数据移交工作,确保有关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有效性。

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相互协作、密切配合,认真落实本决定部署的各项工作,努力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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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
发布于 2022-09-30 01:56:58  回复
环境,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现作出如下决定:一、自2021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二、纳入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范围的担保类型包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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