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如意贵金属有限公司-广东金如意贵金属有限公司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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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如意贵金属周五交易完成后,剩余钱什么时候可以转出来

盈利的钱要次日才能转出,本金出金时间应该是下午5点左右,各大银行不一定

广东金如意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广东金如意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简称金如意)是广东贵金属交易中心的第087号综合类会员单位,总部位于广东省经济特区南沙,母公司成立于2009年,现因发展需要进行战略性升级,于2013年11月份重新注册成立浙江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志成

成立时间:2013-11-29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4010100025088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南沙金融大厦1601室之46

广东金如意贵金属是骗局吗?

诈骗单位:

单位:广东贵金属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

电话:020-38928999 020-38928969 13650707930

旗下会员:广东金如意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

电话:057183871837 投诉电话:4009921577

注册号为330181000403385,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金融区甲级写字楼萧山商会大厦A座9楼)

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贵金属及其制品批发(国家专营专控类除外)投资咨询

(除证券,期货,基金)。

诈骗代理商:广东金如意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江苏苏州代理商

办公电话:051287661188 客服电话:051287661199(胡女士)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金阊区干将西路515号甲级写字楼佳福国际17楼

公司名称:苏州百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翟辉辉 杨春香

地址:苏州市东汇路199号

 陈老师:qq:2603302188 手机号:13255198868

诈骗群:qq:258504329(群名:随缘交流群)

托:qq: 799280532(网名:相识,自称姓名张华)

业务员:qq: 737096865 姓名:未知(网名:林强)电话: 051287661188

维权:广东贵金属市场监管电话:02038928969 13650707930

广东工商局:02085596566 02012315

广东证监会投诉:02037853800 02037853900

广东商务厅投诉:02038802165 02038815407

广东国资委监管:02038306207 02038306321

广东金如意维权群:483455146

维权QQ群:375885179和273743369

网络举报: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电话:051212315

我要投诉广东省贵金属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广交中心)会员单位广东省金如意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如意),旗下代理商江苏代理商非法经营及诈骗。我在广交中心金如意087号会员单位的现货白银交易帐户087000007269011,自2015年12月2日开户到12月4日结束交易,短短2天多时间,亏损近7万元,其中交易费高达百分之十几,本金损失百分之七十,这种亏损不是正常的投资风险带来的,而是金如意公司下面的代理商及业务员(自称林强QQ号737096865办公电话051287661188)等人人为的结果,是他们设局诈骗。理由如下:

1、违规开户代客理财:开户时双方之间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合同及协议,也没有人给我提示风险,整个开户过程都是林强通过电话让我操作的,按照他的要求填写的选项。开户自始至终都未让我提供我的身份证证件,甚至身份证号码都没让我提供。只是发给我了一个开户链接,让我按照他的要求填写。交易前没有进行模拟操作,并且很多都没说清楚就仓促操作。例如说买卖中各项费用,还有隔夜费(延期费、仓息)、隔夜止盈止损单会无效等都没跟我说明。只是一味地由林强不断打电话通知我买卖,次次亏损,几次爆仓。(见附件1和附件2,附件3)这是明显欺诈。

2、金如意所说的第三方监管根本不存在

非法支配客户资金:我的资金没有任何支配权,也并没有像公司宣传的资金有银行第三方监管,查实银行只为其开立了一般结算帐户和网上交易资金存管帐户,仅履行交易资金结算职责(入金是黑平台的叫法,正规现期货叫投资款)。而且打印出的资金明细显示,资金都直接进了交易所的账户,也没注明交易投资,资金去向无法列明(附件4),显示在操作系统里的只是虚拟货币。他们这样借投资的名义,任意处置客户资金的行为,明显是欺诈。

3、非法经营:贵金属、现期货交易一定要国家批准的,一律未经批准的,哪怕是真实交易也是非法经营。金如意公司包括代理商等都没有经营现货白银电子盘的资质,却代理现货白银电子盘交易。在工商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是:黄金白银等制品批发零售,除证券、基金、期货外的投资咨询服务等,根本就没有涉及现货白银或其他网络交易,可见他们是典型的非法经营。

4、公司采用对赌的做市商交易模式,借现货之名,行期货之实,涉嫌买空卖空、虚假交易。现货电子交易必须是实体经济,我的交易帐显示,实物交割记录为零,没有现货交割(附件5)。 38号文件规定:任何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交易品种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而我的交易是一天之内频繁进行。现货要求T+5,而现在金如意公司是T+0等都是期货特征(见附件5)。

5、金如意网络团伙诈骗,与客户对赌!以现货之名行期货之实,无视国家法纪!!!

网络现货应该是以现货为基础,以实物交割为目的。金如意没有现货中才有的物流、运输和仓储行为。实物交割记录为零,金如意与客户之间的交易,并非为了收取或交付现货实物,而是通过买入卖出之间的价格差额实现盈利,这完全符合期货交易的特征!!因此,金如意他们在没有经营许可的情况下自己坐庄开设了一个具有买空卖空、杠杆放大、保证金交易、强制平仓等典型期货交易特征的白银现货交易平台。该交易平台仅在白银现货价格上参照国际白银价格而实际交易却与国际白银现货市场无关联的“内盘交易”(即公司坐庄与投资者对赌,同时收取交易手续费)公然对抗《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发〔2012〕37号”、“《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证监会关于做好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2013年12月31日证监办发〔2013〕111号)《关于禁止以电子商务名义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的通知》证监办发〔2013〕74号)无视国家法纪!

6投诉请求:

1、请求返还本人被骗的全部本金,请求赔偿人民币捌万元整。多年积蓄外加借债(开户要10万元才能激活账户)三天两晚上被骗光,现因亏损巨大被家人知道,现已近家庭破裂,也无心上班了,被公司辞退,每天就想着怎样讨回我的损失。

2、请求对骗局进行认真调查,根据其犯罪行为,依法依据进行指控定罪。

还原事实真相

本人于2015年11月20日在网上股票群里说话,一个网名叫“相识”(自称张华)的人(qq: 799280532)便主动加我QQ,聊了一下后,他便告诉我说有一个群,里面推荐的股票都挺好,说群里的“陈老师”可厉害了,便邀请我加入(群名:随缘交流群)。在随缘交流群qq群:258504329里免费提供分析股票服务,在群里我也咨询了股票的事情,随后“陈老师”便让我加他QQ(qq2603302188)。在帮我分析股票时,“陈老师”说可以把股票卖了,出来做白银投资,聊天过程中,“陈老师”知道了我的电话、姓名、现有资金。同时“相识”也时不时的发一些白银收益高的截图,并且还有一些最近开户的客户的资金投入情况截图,收益情况截图,都是大量的资金,至少几十万,来引诱顾客,并且游说非农周(12月4号)是大赚特赚,“相识”一直问我资金什么时候可以到账,我有多少资金等问题,说资金越多越好要在非农大行情是多入些资金。随后“陈老师”便让他的助理“林强”于12月2号上午帮我开户。

开户时,“林强”在QQ上发了一个网址链接给我,让我打开,同时他给我打电话,在电话中“林强”要求我按照他要求的选项进行填写,几分钟后,便成功开户了。整个开户过程中并没有让我提供身份证之类的证件。随后“林强”告诉我,我已经成功开户了,但是要入金10万元,才能激活账户,才能正常交易。于是我在12月2日上午10:30分左右转入账户号087000007269011中10万元整。随后我QQ告诉“林强”,钱已转了,“林强”便来电话说已经把我从“随缘交流群”里移除来了,把我加到“非农用户1群”。说是方便我收到确切的买卖信息。

开户后半个小时,“林强”便让我先买一笔,于是我在11:12分买了。下午“林强”来电话说可以卖了,再买,于是14:02分钟时候卖了又买了,到下午17:00左右又打电话让我卖了再买,于是我又卖了再买。一直当天晚上不停的买卖。随后12月3号我便怀疑“林强”便没有听他的提示。白天明明只有10个点左右的波动,也让我不停的买卖。于是他让“陈老师”打电话给我,“陈老师”来电话把我训斥了一顿,说让我按照“林强”的提示进行买卖,不要犹豫。于是我又听“林强”的。直到12月4号晚上,亏损近7万元。

12月5号我便上网查,。发现很多人跟我情况一样的,才确定自己被骗了。

广东金如意贵金属交易公司怎么样,听说贵金属交易这里面水很深,有点坑人,作为应届毕业生面临就业问题,

这类公司都是经营杠杆交易品种 把投资者诱惑到一个风险极大的市场中去交易 投资者的对手是欧美大型投行(投行根据央行利率进行金融避险的疯狂博弈) 除非投资者供职于美欧大型投行的高层还有可能赚点小钱 否则根本没机会的! 它们收着极高的点差手续费 最终你亏的一干二净 而它们则不停的赚你的手续费 它们为了让你不断交易 还会弄各种垃圾狗专家喊单 做出一些表面看图说话的马后炮喊单来持续蛊惑你 让你感觉能有机会翻本 其实你永远没有机会

它们都是在合法框架下的骗子 比框架外的骗子更加砸种

你只需问它们一句!:“能赚钱你们为什么还要租那么贵的办公室、招人发工资找别人去投资? “

然后它们就会驴头不对马嘴的胡扯‘说什么我们赚了,才找你们’ 然后你说 你们做希望工程吗? 它们就无语了。。。

永远不要投资杠杆市场!

中国首富王健林在万达内部的公司投资章程都严厉申明!:禁止投资杠杆金融衍生品!

难道是胡说的?人家那么有钱,能接触到华尔街顶级的金融分析师都不去碰,何况普通投资者?

李嘉诚说过:”如果金融市场那么赚钱,那么还有人去扫大街吗?“

广东省贵金属交易中心的会员名单

会员编号会员名称 001 广东金明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 002 广东万银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 003广东金祥银瑞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004 广东日月同辉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 005 广东世商金行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 006 广东金顺然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 007 广东中矿财富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 008 广东嘉泰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 009广东幸福互生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010 广东富利通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 011 广东臻豪财富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 012 广东融申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 013 广东金阁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 015 广东坚诚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 016 广东金盈世纪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 017 广东金元宝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 018 广东沛诚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 019 广东新宝龙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 020 广东神雁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 021广东华瑞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022 广东申银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 023 广东中翌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 024 广东华银安泰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 025 广东盈海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 026 广东青牛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 027 广东金一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 028 广东兆丰恒业黄金有限公司 029 广东国矿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 030 广东国金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 031广东亚太金行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032广东天盛鑫盛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033广东富达利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035广东黄金家族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036广东银歌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037广东金源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038广东国储汇金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039 广东智天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 055广东宝银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057广东融通华都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058 广东华业金号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059广东得利金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061广东华金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062广东御龙世银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 063广东大通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066广东国龙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067广东北极辰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068广东保信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078广东创富金鑫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 079广州硕金丰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81广东德粤金号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082广东朝金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083中银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087 广东金如意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 088广东金仕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100广东创盈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

产品说明 现货品种 现货白银9999 现货白银9995 现货白银100G 报价单位(人民币) 元/千克 元/克 最小变动单位 1元/千克 0.001元/克 报价时间(GMT+08:00) 周一08:00至周六04:00(24小时制) 交易单位 1千克 15千克 100克 买卖价差(人民币) 8元/千克 0.008元/克 结算时间(GMT+08:00) 每交易日04:00-06:00 (24小时制) 交易方式 电话或网络系统 履约准备金 最低为现货总价值的8%,最高为现货总价值的20% 最低为现货总价值的5%,最高为现货总价值的20% 最低为现货总价值的5%,最高为现货总价值的50% 手续费 不超过现货总价值的万分之八 限仓 单笔成交100手,最大持仓1500手 单笔成交60手,最大持仓600手 单笔成交250手,最大持仓2500手 结算方式 每日无负债结算 风险控制 风险率小于50%,持仓全部强行转让 交割申报时间 每交易日内 交割单位 1千克 15千克 1千克 质量标准 符合国标GB/4135-2002 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 交割费 交割费不高于现货总价值的20% 交割滞纳金 不超过现货总价值的万分之三,暂定为万分之一 交割仓库 交易中心指定交割仓库

粤贵银,金如意,恒鑫贵金属都是广东贵金属交易所的的会员单位吗?

这个不清楚,你去他们官网一看就知道了,官网上都有这些信息


原文链接:https://527256.com/313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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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
访客
发布于 2022-09-05 10:41:28  回复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工商注册号:440101000250880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南沙金融大厦1601室之46广东金如意贵金属是骗局吗?诈骗单位: 单位:广东贵金属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 电话:
访客
访客
发布于 2022-09-05 14:14:21  回复
15千克 100克 买卖价差(人民币) 8元/千克 0.008元/克 结算时间(GMT+08:00) 每交易日04:00-06:00 (24小时制) 交易方式 电话或网络系统 履约准备金 最低为现货总价值的8%,最高为现货总价值的20% 最低为现货总价值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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