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集体经济三年规划-壮大村集体经济三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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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一是大力开发集体资源。

村土地和林地资源比较丰富的村可以对机动田、机动山进行统一开发,既可以对外承包、租赁,也可以本村自己组织经营,以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对于有丰富矿、滩等资源的村,在有效利用、合理开发的前提下,制定长远规划,开发利用,变资源为效益。

二是开展服务创收。

村级组织可以根据本地的生产特点举办社会化的服务产业,如农产品流通经营服务实体,农业科技服务实体等,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既为农业生产提供后勤保障,又为集体经济创造收入。

三是通过工业强村。

一些地理位置较好、基础设施较完善的村,可以利用本村的土地、劳力等资源,通过招商引资、集体参股经营的形式,引进资金和技术,在环境保护允许的前提下兴办中小型工业企业,实现工业强村。

四是创新管理机制。

严格规定村集体资金的使用方向和原则,切实履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搞好民主理财,严格控制各种非生产性开支,管好用好集体资金。

五是配好村级领导班子,强化培训提高。

严格按照注重德才兼备和群众公认的原则,选出有能力、有本事,会干事,肯干事,能干成事的村干部,努力形成合理的年龄、知识、优化村领导班子的群体结构。

拓展资料:

农村集体经济亦称“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我国宪法第八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不仅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大局,而且关系到中国广大农民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这一根本问题。

参考资料:农村集体经济_百度百科

如何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村级集体经济是农村经济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发展程度关系整个农村经济发展大局,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促进经济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坚强支柱,是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根本保障。

一、当前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来源比较单一。多数村主要的收入还是依靠村集体公房的出租和村集体土地的征用。许多村集体经济的好坏是由出租集体公房和征用土地的多少来决定的,并没有广开思路,通过新方法、新途径,大力增强集体经济。

2、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空间比较狭小。除县城各村和集镇部分村外,绝大多数村集体土地、山林和公房等资产价值低,开发成本高,难以带来直接效益。

3、部分村干部观念陈旧,能力不强。有些村干部认为党的政策是鼓励发展个体经济、民营经济,发展集体经济已经过时,认为搞市场经济就是谁有本事谁致富,只要经济发展了,农民富裕了,有无集体经济无关紧要,在思想方面,由于保守和小农意识根深蒂固,普遍存在 “靠山吃山,靠海吃海”的陈旧观念和“小富即安”心理,缺乏干大事创大业的开拓进取精神,没有大力去开拓新思路,只会抱怨没有资源、没有资金、没有政策,只会抱怨农村工作难做,村干部难当,他们对如何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没有明确的思路,“老办法不能用,新办法不会用”,面对新形势只能束手无策。

4、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活力。一方面导致部分村干部敢管,村民对村集体资产的好坏不关心,另一方面导致管理难度加大,经常出现集体资产流失现象,使部分干部群众对发展集体经济丧失了信心。

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对策与思考

1、理清发展思路,大力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 一是大力开发集体资源。村土地和林地资源比较丰富的村可以对机动田、机动山进行统一开发,既可以对外承包、租赁,也可以本村自己组织经营,以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对于有丰富矿、滩等资源的村,在有效利用、合理开发的前提下,制定长远规划,开发利用,变资源为效益。 二是开展服务创收。村级组织可以根据本地的生产特点举办社会化的服务产业,如农产品流通经营服务实体,农业科技服务实体等,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既为农业生产提供后勤保障,又为集体经济创造收入。三是通过工业强村。一些地理位置较好、基础设施较完善的村,可以利用本村的土地、劳力等资源,通过招商引资、集体参股经营的形式,引进资金和技术,在环境保护允许的前提下兴办中小型工业企业,实现工业强村。

2、创新管理机制,形成良好的发展局面。严格规定村集体资金的使用方向和原则,切实履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搞好民主理财,严格控制各种非生产性开支,管好用好集体资金。做到村务、财务公开、公正、透明,按时公布,让广大村民都来进行监督,一切都在阳光下透明操作,不搞暗箱操作,防止了集体资产的流失。

3、配好村级领导班子,强化培训提高。一是注重德才兼备和群众公认的原则,真正选把有能力、有本事,会干事,肯干事,能干成事的村干部,二是注重优化班子结构,注重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努力形成合理的年龄、知识、优化村领导班子的群体结构,实现村领导班子的最优搭配,达到知识互补、性格相容,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水平和驾驭全局的能力。三是开展系统性培训,培训对象要覆盖村干部、村党员和全体村民,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并根据不同对象的需求确定内容,增强培训的有效性。

总之,只有切实搞好集体经济,壮大了集体经济,才能使老百姓得实惠,我们要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增强农村发展后劲,推动“三农”工作健康发展置于农村工作的首位,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如何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村集体收入

根据村自身特点,探究特色产业。注意一定要有特色。

一般来讲,农村发展经济,农业是骨架,基础设施(道路桥梁)是血液,旅游业是灵魂。

从农业入手,由村委会牵头老百姓进行农业产销模式的创新(例如利用政府渠道,互联网渠道等开辟销路,或由村委会以自愿为原则,让村民拿出自己的粮食集中与企业合作进行二次加工,变成制成品再进行集中销售,集中分红,增加二级产业。),完成原始积累。

原始积累完成后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最主要的是道路,桥梁,环境设施和文化设施。规划旅游区,进行招商引资,建设度假村,让村民以传统的种地为主业转型到以贩卖纪念品,开办农家院等实体经济主为主业,逐渐调整产业架构,使农业退居二线,旅游业占据主流。

第三,经济实力有一定基础的时候,进一步加深村子在省市甚至全国中的影响力,可以考虑进行地标性建筑或者申请举办特色活动。

需要指出的是,这里面一定要记住三点关键:其一,一定要团结群众,深入群众,带动大家的致富热情,劲儿往一块儿使。其二,一定要根据自身特色发展有特色的相关产业。其三,经济建设是漫长的过程,需要耐心和细心,切不可朝令夕改。

“无地缺地”村如何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同时,交通道路建设全面展开,辐射状、循环式、网络化的公路交通格局已初步形成,南漳县整个经济得到长足发展。但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大规模的征地拆迁,以车家店村为例,龙蟒项目落户后,该村原八组基本上全部属于无地农民,整个车家店村由于在县“211”工程规划的城南工业区内,近三年被征用土地山林近千亩。就整个南漳来说,像便河、徐庶庙、花石桥、木林等相当一部分城区或者城郊村处于无地或者少地状态,传统“靠山吃山”的观念受到挑战。对于这部分村,绝大部分手中都有钱,但是怎样用好这些钱,怎么把集体经济这个雪球滚大,使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成为了这类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难题。通过调查研究存在以下几个问题:村级管理跟不上,村民增值意识不强 由于征地拆迁,不少村集体得到上千万甚至数千万的土地补偿款,但大部分村级集体资金管理跟不上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村集体有资金在手,也只能存银行,仍不知如何发展,怎样壮大集体经济、集体资产,不能用“钱赚钱”不能滚动发展,出现束手无策的状态。在加上绝大部分群众对村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意识不强。有些群众只顾眼前利益,提出应该把征地过程中集体补偿部分平分到户,不信任村级班子能把集体经济搞好,而且认为自己对资金帐目不了解,对集体补偿资金的以后用途不信任、有疑虑。虽然有的村班子眼光看得远,发展观念比较强,村地理位置也不错,但项目投入往往提交村民代表大会通不过。怕风险,不投入;缺信息,无合作由于群众的不信任和怀疑,不少村级班子打起了退堂鼓,认为自己多一事还不如少一事,搞好集体经济固然是应该的,但万一失误,不但难以交帐,还要受到百姓指责和上级批评处分,因此村级班子缺乏搞好集体经济的动力。同时由于整个农村的文化素质限制和信息的缺乏,使村集体很难寻找到合作伙伴。虽然村有大笔资金,可是由于缺乏信息,找不到可以投资的项目和合作伙伴。以上问题,成为“无地缺地”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瓶颈。为保证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壮大集体资产,让没有田种的农民得到更多实惠,提高他们收入,可从以下结果方面解决。规范财务管理,改革合作方式,打消百姓疑虑 可以采取村民入股分红的方式解决集体经济的利益和村民个人利益分配问题,调动村民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集体经济发展了,入股村民可从中得到一定比例的分红。要让村民明白集体经济的每一笔收人和支出,打消其对村集体资金运作不规范的疑虑,接受村民和股东的监督。村集体的收入分配方案和使用方案,必须经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村集体经济收入主要用于村民养老保险、生活保障等公益事业,如道路建设,饮水工程等。把集体经济的利益和村民股东的个人利益直接挂钩,调动了他们参与集体经济管理的积极性,增强了他们主人翁意识和民主意识,提高了集体经济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水平,加强了集体资金监督,使集体资产更合理地使用,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因地制宜 发挥地域优势,抱团集体中建设由于十里不同天,没有情况完全一样的村,所以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不可照搬,不可复制,只可借鉴。尧治河有矿、有水资源,所以有矿有资源的村可以借鉴他们的管理经营模式,对于资源矿产采取村级自己开发或者入股,而不是一次性卖断。对所有土地被征用村,特别是全部被征用完村,根据“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相对集中、形成规模”的原则,几个村集中一起建设,分散风险,统一建设,形成规模经济。如木林村和白马山村,可围绕开发区产业园抱团建立相关服务业。对于和工业园区相重、相近、相邻的村,可依托大型企业和企业集群效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如南背依托华新成立了龙腾商贸公司和编织袋厂,车家店村依托龙蟒、新风华、华海等企业集群优势,成立了车家店劳务服务公司,并把村集体闲置房装潢改造成酒店宾馆对外发包,大力发展服务行业,增加村集体收入。增强发展意识,增大发展力度上级部门可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增强村级班子和村民对集体经济发展意识。要打消村民的疑虑,加强对村级班子思想政治教育和市场经济知识教育,提高创新意识,统一发展思想,克服“怕”字、“难”字,同心协力,寻找致富门路,把村级集体经济搞上去。

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农村村民依法实行自治,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第三条 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村民委员会应当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的领导,依法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自己的职责;支持、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指导和帮助村民委员会依法管理好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乡(镇)人民政府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及时反映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第二章 村民会议

第五条 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村民会议除讨论决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所列事项外,开展下列工作:

(一)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公益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听取和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村财务收支报告;

(三)评议和监督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四)讨论、制定计划生育方案;

(五)撤销或者改变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六)撤销或者改变村民代表开会决定的事项;

(七)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在十日内召集村民会议。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村民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七条 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村民自治章程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村民会议的组成及职权,村民小组长的职责,村民的权利与义务;

(二)土地管理、承包费的收缴和使用、生产服务、财务管理、村办企业管理;

(三)社会治安、邻里关系、婚姻家庭、敬老养老、计划生育及档案管理;

(四)科技文化教育、法制道德教育、移风易俗、反对邪教和封建迷信等;

(五)村民会议认为应当规范的其他内容。

村规民约的内容由村民会议依法讨论决定。

第八条 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推选产生村民代表。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总数由村民委员会确定,但是不得少于二十人。

村民代表应当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办事公道,热心为村民服务。

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开会,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

召集村民代表开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在三日前将要讨论决定的事项通知村民代表。村民代表应当及时征求所代表的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村民代表开会时如实反映。

村民代表开会应当由全体代表的四分之三以上参加,所作决定须经全体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并不得与村民会议的决议、决定相抵触。

村民代表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提议,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召集村民代表开会。

第十条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第三章 村民委员会

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依照《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直接选举产生。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几个自然村联合设立村民委员会的,其成员分布应当照顾村落状况。

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应当依法进行换届选举。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七日内向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移交公章、财务账目、档案资料及办公设施等;逾期拒不交出的,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

(二)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和组织领导能力,能够带领群众勤劳致富,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三)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

(四)身体健康,热心为村民服务。

第十三条 村民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村民会议,并向村民会议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会议的决定、决议,接受村民的评议和监督;

(二)编制本村经济和公益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草案,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三)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尊重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及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四)依法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教育村民珍惜土地,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五)教育村民实行计划生育;

(六)编制年度财务预算草案,管理村级财务和集体财产,提出村集体重大事项开支的草案;

(七)编制村庄建设规划草案,并按照规划进行街道建设,指导村民建设住房,改善居住环境,提高村民生活质量;

(八)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促进村民团结和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加强民族团结;

(九)向村民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村民的法制观念,教育村民履行法定义务,发展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组织村民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提高村民的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

(十)教育村民爱护国家和集体财产;

(十一)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四条 涉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所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第十五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工作制度建设,制定必要的工作程序、议事规则和纪律守则。

第十六条 村民委员会会议由村民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村民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必要时,各下属委员会主任和村民小组长可以列席会议。

村民委员会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第十七条 村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应当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坚持说服教育,不得强迫命令,不得打击报复。

第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享受误工补贴。享受的人数及标准,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对享受误工补贴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人数及补贴标准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十九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向村民会议提出辞职,由村民会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讨论决定:

(一)以权谋私,在村民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玩忽职守,给村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一定损失的;

(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法规、政策规定生育的;

(四)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不参加村民委员会工作的;

(五)在年度评议中,半数以上村民认为不称职的;

(六)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其他行为的。

村民委员会成员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村民也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罢免要求。

村民委员会成员出现缺额需要补选,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在三个月内进行。

第二十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下属委员会主任一般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兼任。

各下属委员会在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十一条 村会计由村民委员会提名,经村民会议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方可任用。

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法定会计资格的,可以兼任会计。村民委员会主任不得兼任会计。

第二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便于生产、生活和开展活动的原则将本村村民分设若干个村民小组。

村民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和撤换。村民小组长的职责是召集和主持村民小组会议,组织本组村民贯彻执行村民会议的决定,完成村民委员会交给的任务和开展各项活动,并及时向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办理本村民小组的有关事宜。

第二十三条 县级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对村民委员会成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科学技术、经营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等知识培训,并负责解决所需经费。

第四章 村务公开和民主理财

第二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村民委员会应当通过村务公开栏、召开村民会议、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及时公开村务情况。

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

(一)《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

(二)本村财务情况和集体财产的保值、增值及处置情况;

(三)生育计划的落实情况和学龄儿童的入学情况;

(四)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

(五)水电费的收缴情况;

(六)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村财务情况至少三个月公布一次。

第二十五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保证村民享有广泛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并接受村民的查询与监督。

第二十六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实行民主理财制度。村民会议可以推选三至五名村民组成村民理财小组。村民理财小组对村民委员会的收支账目进行审查监督并对村民会议负责。

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配偶和直系血亲不得担任村民理财小组成员。

村民委员会的一切财务开支,由村民理财小组审查后,方能入账。

村民理财小组至少每月审查一次财务账目。

第二十七条 有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提议,经村民会议到会人员过半数通过,可以对村民委员会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第二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共财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本办法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民政部门负责日常工作。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1992年5月10日山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思路及规划是什么?

1,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简称,是社会主义社会中生产资料和劳动成果归部分劳动群众集体共同占有的一种公有制形式。中国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2,在农村表现为各种形式的地区性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其他生产,供销,信用,消费,工副企业等合作经济;在城镇表现为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集体经济。集体所有制是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是公有制形式之一。

3,土地三权分置思想是指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 “三权分置”下,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既存在整体效用,又有各自的功能。从当前实际出发,实施“三权分置”的重点是放活经营权,核心要义就是明晰赋予经营权应有的法律地位和权能。

4,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三权分置”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符合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2018年12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

5,这次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主要就是为了将农村土地实行‘三权分置’的制度法制化,以更有效地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农户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更有利于现代农业发展。

6,乡村振兴计划是国家战略,建议以区县统筹主导县城与镇、村之间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的产权,统一的财权,统一的事权,统一的治权的基础上,在基层村党支部领导之下,以土地集体所有制为基石,以三权分置,村民自治为原则,由村委会主导进行村级资产的重组,设立村级股份制经营管理主体,统一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7,建议由县级平台通过资产重组,将前期已经投资的基础设施配套资产统计,加上准备投资的资产规划,以授权镇政府作为国有出资人及资产管理人代表,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将资产注资到每个村级股份公司,镇政府授权股东代表,和村级股东代表与村民股东共同组成公司股东会,股东代表大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设定公司章程与信息披露机制。

8,选举产生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由董事会负责决定公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和公司管理层一起依法行使公司职权。以产业发展带领村民增加收入,实现共同富裕。


原文链接:https://527256.com/174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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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2-07-13 07:03:06  回复
》同时废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思路及规划是什么?1,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简称,是社会主义社会中生产资料和劳动成果归部分劳动群众集体共同占有的一种公有制形式。中国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在农村表现为各种形式的地区性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其他生产,供销,信用,消费,工副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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