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撞黑色轿车-全黑色摩托车

本文目录一览:

摩托车撞到汽车如何处理 急急急。。。

摩托车撞小车属于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如下:

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七十一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别克车撞翻摩托车,别克车主:与我无关!监控还原真相:全责!

12月26日16点13分左右,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南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城站路铁一中农村信用社附近,一辆黑色别克小轿车撞上一辆黑色摩托车,摩托车上两名乘员被撞飞,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抵达现场。只见别克车右前方有明显的撞击痕迹,摩托车横躺在右前方,地上有摩托车被拖拽后留下的痕迹。由于事发地车流量较大,并处在公交车站附近,导致车流通行缓慢。民警立即对车流进行疏导,并对现场展开勘查工作。

据别克车驾驶人黄某表示,摩托车是左转到自己车前面被撞的,事故与自己无关。但摩托车驾驶人李某表示是别克车从后方撞了自己。

肇事者黄某

民警经过现场勘查,并调取监控后发现别克车在经过事发路段时没有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在向右打方向过程中与同向摩托车尾部发生碰撞而引发事故,黄某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从事发路段附近银行的监控也可以看到别克车在撞击后并没有立即停车,而是将摩托车拖拽一定距离后才停下。摩托车乘员因撞击的冲力飞了起来,所幸两人并没有受到致命伤。

目前,摩托车乘员分别因右桡骨远端和右股骨上段骨折正在柳铁中心医院住院接受治疗。

肇事者黄某

摩托车驾驶人

摩托车乘客

柳州交警提醒,车辆行驶时驾驶人一定要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在行驶到混合车道的时候要注意一旁其他车辆的行驶路线,集中注意力,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与车速。

来源:柳州交警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摩托车与轿车发生事故怎么处理?

一、小车与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1、发生小车与摩托车碰撞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填写包含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情形、赔偿责任人等的协议书或者文字记录,共同签名后立即撤离现场,协商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

当事人均办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可以根据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2、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2)驾驶人无有效驾驶证的;

(3)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4)车辆不能自行移动的;

(5)碰撞建筑、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列交通事故可以采用简易程序处理:

(1)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不即行撤离现场或者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

(2)受伤人员认为伤情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但对赔偿有争议的。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

4、当事人不撤离现场的,交通警察应当记录交通事故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由当事人签名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并根据当事人的过错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

二、小车与摩托车发生碰撞,交通事故可以调解吗?

1、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交通警察在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交付当事人:

(1)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交通警察因现场变动,无法作出交通事故认定的;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3)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4)当事人拒绝在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原文链接:https://527256.com/11140.html

相关文章

访客
访客
发布于 2022-07-08 21:47:47  回复
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情形、赔偿责任人等的协议书或者文字记录,共同签名后立即撤离现场,协商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当事人均办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可以根据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也可以自行协商
访客
访客
发布于 2022-07-08 21:12:39  回复
本文目录一览:1、摩托车撞到汽车如何处理 急急急。。。2、别克车撞翻摩托车,别克车主:与我无关!监控还原真相:全责!3、摩托车与轿车发生事故怎么处理?摩托车撞到汽车如何处理 急急急。。。摩托车撞小车属于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如下:第七十条
访客
访客
发布于 2022-07-08 18:05:06  回复
并根据当事人的过错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二、小车与摩托车发生碰撞,交通事故可以调解吗?1、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交通警察在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
访客
访客
发布于 2022-07-08 14:53:15  回复
摩托车撞小车属于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如下: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