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中国谁提出计划经济
- 2、社会主义制度是什么?
- 3、首次提出“在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概念是什么时候
- 4、计划经济体制与单一公有制有什么区别
- 5、提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是在
- 6、中国现代的五个基本政治制度极其特点和优越性是什么?
中国谁提出计划经济
毛泽东领导的中国共产党同样在马列主义的指导下夺取了政权。建国后,我国对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理解是完完全全的空白,基本上是全盘照搬苏联模式。在抗美援朝和国民经济初步恢复后,毛泽东提出了“一化三改”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即“社会主义工业化”、“改造农业”、“改造手工业”、“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到1957年第一个国民经济五年计划完成的时候,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基本建立起了公有制占绝对统治地位的100%计划经济体制。
由于种种原因,毛泽东的左倾思想逐渐占了上风,并先后发动了“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中国经济陷入彻底的混乱与倒退,但从本质上说,仍是一种完全的计划经济体制。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开始实行改革开发,邓小平和陈云在1979年首次提到了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并不矛盾的概念。
1984年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确立了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勾画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
1995年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实现奋斗目标的关键之一是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
自此,“计划经济体制”逐渐淡出历史舞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渐深入人心,国家用宏观调控的手段对市场经济进行调节。
社会主义制度是什么?
社会主义制度是相对于资本主义制度而言的政治经济制度。其基本要素是实行公有制、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指社会主义国家机关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创制、认可、修改和废止法律,以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制度。
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基本分配制度: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扩展资料:
实质意义
1.人民大众在政治上是国家主人,而在国家行政事务上是被管理者;
2.国家政府官员在国家行政事务管理上是领导者,而在政治上却是为社会主人服务的社会公仆;
3.不遵守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分权原则,社会公仆的政府官员就会异化为社会主人而形成恣意妄为的权贵阶层,工农大众就会变成弱势的奴仆阶层。
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制度的分权原则,是区分清主人与社会公仆的地位,以“直选、监督和罢免的社会民主”来防止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主义制度
首次提出“在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概念是什么时候
1984年10月,中共中央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商品经济第一次写进党的决议。
1984年7月,中共中央在北戴河开会讨论《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的提纲,当年10月,中共中央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这个决定,提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商品经济第一次写进党的决议。
文件明确提出了中国要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改变了原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提法,成为改革开放的纲领性文件之一。
扩展资料
1984年10月20日,中国共产党十二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一致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进一步贯彻执行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的方针,加快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是当前我国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
改革的基本任务是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决定》认为:改革计划体制,首先要突破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明确认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必须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决定》明确了改革的基本目标和各项要求,为打破计划经济体制创造了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有计划商品经济
计划经济体制与单一公有制有什么区别
区别:
1、逻辑层次不同
计划经济体制是一种经济运行的方式,与其对应的是市场经济。
计划经济体制是指通过国家的统一的指令计划来控制整个经济运作的一种经济运作方式。
而单一公有制是经济主体的所有制形式,是经济活动参与主体,也就是企业归谁所有。
若一个经济体其所有参与者的所有制形式是以单一公有制为主体,我们可以称它为单一公有制经济。
这是对一种经济体所有制属性的描述,和前面的不是一个逻辑层次。
2、导致后果不同
计划经济是指用行政命令代替市场调节经济,否认价值规律,导致经济丧失活力;
而单一公有制则是指所有制方面公有制一统天下,导致企业吃国家大锅饭,个人吃企业大锅饭,
挫伤企业和个人的劳动积极性,使得国家经济发展停滞不前
扩展资料:
目前世界主要国家应用的都是市场经济体制,宏观调控与市场自发调节相结合。
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确立过程:
1、1979年,我国提出了“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以计划调节为主”的方针,第一次使市场调节在经济体制中取得了一席之地。
2、1982年,党的十二大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
3、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思想。
4、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了“建立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经济体制”的主张。
5、1989年,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方针。
6、1992年初,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提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
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
7、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8、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又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从而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具体化、系统化。
9、到2000年底,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已经确立,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
提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是在
1992年的党的十四大正式宣布:“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这标志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根本变革有了明确的目标。
1、中共十二大
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会议上,又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
2、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
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中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从此,确立了中国经济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观点。
3、中共十三大1987年10月中共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新体制概括为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新体制,明确提出要运用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两种手段,逐步建立“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特征:
1、市场经济作为经济机制,它的基本特点或内在要求,就在于通过运行的自主性、平等性、竞争性和有效性来配置资源,本身不具有制度属性,可以和不同的社会制度结合,从而表现出不同的性质。
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即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它强调的是在社会主义经济下发展市场经济,而不是说市场经济本身具有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性质的区分。
2、市场经济是由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不同利益关系决定的一种经济形式,它有自身的规定性,这种规定性是不同社会经济制度下市场经济的共性或一般性;而不同的社会制度条件,使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不同的特点,表现为市场经济在不同社会条件下的特殊性。
3、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必然受到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制约和影响,从而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呈现独特的基本特征。
中国现代的五个基本政治制度极其特点和优越性是什么?
中国现代的五个基本政治制度分别是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社会主义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和政治协商制度。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1)含义
人民民主专政的含义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可以使用专制的方法来对待敌对势力以维持人民民主政权。
(2)特点
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的特点。我国民主的广泛性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第一,民主主体的广泛性。在我国,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他们平等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
第二,人民享有民主权利的广泛性。我国宪法第二章确认我国公民享有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广泛的民主自由权利。民主的真实性表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
(3)优越性
1、人民民主专政实行大多数人对极少数敌人的专政。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是坚持国家专政职能的重要依据。由于受国内外因素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可能被激化。
2、人民民主专政,在概念表述上直接体现了民主与专政的辩证统一。它明确地表明了我国的阶级状况和政权的广泛社会基础;在实践上能使人们正确理解我国政权的性质和职能防止只强调专政而忽视民主或只强调民主而忽视专政的片面性,有利于人民当家作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特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2)优越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它直接体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是建立我国其他国家管理制度的基础。
第一,它有利于保证国家权力体现人民的意志。人民不仅有权选择自己的代表,随时向代表反映自己的要求和意见,而且对代表有权监督,有权依法撤换或罢免那些不称职的代表.
第二,有利于保证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权力的统一。在国家事务中,凡属全国性的、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做出统一决定的重大问题,都由中央决定;属于地方性问题,则由地方根据中央的方针因地制宜的处理。这既保证了中央集中统一的领导,又发挥了地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中央和地方形成坚强的统一整体。
第三,有利于保证我国各民族的平等和团结。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都有适当名额的少数民族代表;在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使少数民族能管理本地区、本民族的内部事务。
社会主义制度
(1)特点
社会主义制度是相对于资本主义制度而言的政治经济制度。其基本要素是实行公有制、计划经济、实现人民当家做主。是指社会主义国家机关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创制、认可、修改和废止法律,以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
(2)优越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建设、改革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这一制度既遵循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集中体现了科学社会主义的根本精髓,又切合中国的发展实际,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符合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而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和政治协商制度
(1)特点
第一,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是亲密战友。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其执政的实质是代表工人阶级及广大人民掌握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具有法律规定的参政权。
第二,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第三,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第四,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本活动准则。
(2)优越性
第一,有利于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协调各种利益关系,解决各种利益矛盾。
第二,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汇集建设社会主义的各方面力量。
第三,有利于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加强政治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保障人民的政治权利,防止政治腐败。
第四,有利于社会主义政治的积极将抗发展,从而为社会主义建设创造稳定和谐的政治环境 。
发布于 2022-07-13 08:10:56 回复
发布于 2022-07-13 10:27:58 回复
发布于 2022-07-13 07:57:26 回复
发布于 2022-07-13 10:13:40 回复
发布于 2022-07-13 13:48:5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