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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太科技的以太发展大事记
发展第一阶梯:产品外包设计先驱 1999年8月,以太科技成立 ;1999年8月,青岛以太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企业。成立之初,主要为美国和台湾提供嵌入式软件、操作系统插件、基于数据库管理系统的中间件等业务,同时借助自身在操作系统方面的技术优势,开始自主产权的操作系统ETOS的研发工作。2000年,成为国内知名中间件服务提供商,为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提供服务;
2000年,以太科技与美国、德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开展中间件服务业务,作为美国南加州地区三家主要驱动提供商之一,为国际著名IT厂商提供外设驱动程序的核心技术支持。2002年,研发设计了国内首款自行设计的KM知识管理系统;2002年,以太科技为美国KM 公司设计的KM知识管理系统产品,成为美国外包市场上第一款由中国研发团队自行设计的管理软件,得到国内外同行的一片赞誉。 发展第二阶梯:专业技术攻关专家 2003年,“以太网保”成为山东省教育系统指定网络安全产品;2003年,以太科技的第一款具有智能升级特性网络安全软件产品“以太网保”开发完成,并成为山东省教育系统指定的网络安全类产品之一。2003年,以太ETOS嵌入式操作系统入围国家‘核高基’项目;2003年初,开发完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ETOS嵌入式操作系统,2009年,ETOS入围了国家‘核高基’项目操作系统专项;作为国内第一款基于国产CPU开发的全新操作系统,ETOS成为神州数码网络计算机配套操作系统。2003年,研制基于国产CPU的“网络计算机”;2003年6月,与我国著名国产CPU厂商方舟科技结成战略联盟,开发完成了基于ETOS操作系统的“网络计算机”(NC),成为神州数码指定生产厂家;2004年初,与Hard Link联合开发打印机服务器系统 ;2004年,以太科技再上新台阶,与国际知名的 Hard Link 公司达成共识,双方联合开发打印机服务器系统;2004年底,经过协商一致,和Hard Link公司在技术研发领域开始全面深入合作,Hard Link公司将其自身所有研发工作全部转到我司,实现强强联合。2004年6月,首批获颁“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证书 ;以太科技成为国家特批的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 是2004年全国首批获得“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资质认证的两家单位之一,青岛以太科技凭借在该领域的专项成就,成为其中一家,奠定了我司在该领域的领先地位。2005年,“以太网保”等产品全国用户数量突破15万;2005年,公司先后研发的“以太网保”、“爱孩子家庭网保”产品,在全国的使用用户数突破15万,“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所得税汇算清缴系统”等多个产品在山东省教育系统、政府机关和税务系统等单位得到广泛应用,产品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2005年10月,研发了全国首款安全网络资源管理器;2005年,以太科技研发了全国第一款安全网络资源管理器,整个设备从硬件(CPU、网络、主板等)、操作系统(ETOS)、网络驱动以及顶层协议分析系统实现了全部国产化,填补了我国涉密领域在该方向上的空白。2006年5月,以太科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系统面世;2006年,以太科技协助山东省地税局经过了两年的开发,国内最早的一套基于新税法的所得税汇算清缴系统面世,并首先在济南,东营进行了试点,为2009年山东省顺利完成国家关于加强所得税征收工作任务提供了保证。 发展第三阶梯:虚拟社会管理领域领航者 2007年,网络审计系统成为全国第一批通过公安认证检测取得销售许可证的产品,是山东省唯一一家具有该资质的企业;2007年,多语言电脑获得国家专利;2007年,推出多语言电脑产品,产品获得了国家发明专利,成为海尔和华清联合推出的“数字化酒店”项目中的核心产品,同时产品成功的推广到美国、法国、日本和韩国等国家和地区。2007年,以太科技承担青岛市“十一五”重点攻关项目 ;以太科技从2007年开始承担青岛市“十一五”重点攻关项目——32位网络芯片“安芯”项目的研发。这是青岛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启用后最重要的项目之一,按照计划,项目要开发出我省首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系统级高端芯片,也是全国第一款百兆级别的32位网关SoC芯片,这对我省的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具有战略性的意义。“安芯”项目的产品主要应用于家庭网关、智能化家电、安全网关以及3G通讯设备等电子产品。2008年8月 “以太多语言计算机系统”成功应用于北京奥运;2009年6月,“网络安全卫士”在第十三届软博会荣获金奖;2009年,以太科技在审计领域跻身全国三强;2009年,审计产品在山东省行业应用占有率超过80%,在审计领域排名居全国前3名,以太科技成为公安行业领域内审计产品的主要供货商;2010年3月,以太科技荣膺“2010青岛企业成长之星”;2010年,以太科技与海尔、海信并列成为青岛市十大科技平台支撑单位,并被评为“青岛年度企业成长之星”,成为行业最具实力和最具潜力的公司;2010年3月,“极低功耗系统芯片设计关键技术与应用”入围国家863计划重点项目;2010年,推出舆情云整体解决方案 ;2010年,以太科技整合在网络审计、网络安全、舆情监测领域的产品技术和服务,推出了舆情云整体解决方案,致力于系统解决虚拟社会的管理问题。大舆情解决方案一经推出,便受到了用户的广泛关注和用户好评,这一方案的出炉为以太科技成为虚拟社会管理领域的领航者奠定了重要的基础。2010年12月,荣获“2010年度青岛市优秀软件企业”称号 ;2011年5月,获第十五届软博会荣获金奖和创新奖 ;2011年5月12日,在第十五届中国国际软件博览会上,以太科技网络审计系统荣获“最佳技术创新奖”;以太互联网舆情分析系统获得金奖。2011年,以太科技入围中央政府采购供货商;2011年,以太科技入围中央政府采购供货商,“上网行为管理系统”、“无线网桥”、“负载均衡”、“流量分析”、“防DDoS攻击硬件网关系统”五大类产品成为中央政府指定采购产品。2011年,以太科技参与《域名系统安全部署指南》国家标准编写;2011年10月,《域名系统安全部署指南》国家标准制定项目由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牵头,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以太科技等共同参与,正式组建形成国家标准编制项目组,启动标准的编写工作。2011年11月,以太科技牵头成立中国虚拟社会专委会,并开始起草国家虚拟社会管理标准;2011年11月,以太科技、中国社科院、中国网络协会共同在北京成立虚拟社会管理专委会,并着手进行该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以太科技董事长林明贵成为虚拟社会管理标准的提出者和标准起草人。2012年1月,荣获“青岛市第二批创新型企业”;同月,青岛以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组织授予为“青岛市第二批创新型企业”;2012年4月,入选青岛百强成长型优势企业名录;2012年4月,荣获军用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2012年4月,以太科技再度荣获军用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我司产品不但能够在地方信息安全领域得到广泛应用,而且可以在国防信息建设领域全面推广,为军队的信息化建设提供安全服务和保证,是对公司产品技术实力强有力的认证。2012年4月,荣获“青岛市高成长性软件企业”称号;2012年4月28日,以太科技被青岛市政府认定为“青岛市高成长性软件企业”,将在技术创新、技术中心和实验室建设、人才培养、企业上市等方面得到政府政策的优先支持。同日,以太科技股份董事长林明贵当选“青岛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军人物”。 发展第四阶梯:智慧城市规划设计专家 2012年10月,设立“青岛市网络信息安全技术专家工作站”2012年10月15日,我公司被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设立“青岛市网络信息安全技术专家工作站”。2013年1月,成为山东省唯一一家有实力从事智慧城市规划的高新技术企业。
2013年1月7日,在“智慧青岛”规划项目的竞标中,以太科技以绝对优势成功中标!以太科技依托信息科学技术打造了全新的城市管理模式,成为山东省唯一一家有实力从事智慧城市规划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内第一批智慧城市的规划者。
山东省教育云服务平台不小心和宗平解绑了怎么办
可以重新用之前设置的密码再次登录山东省教育云服务平台,点进进入个人设置,再重新进行绑定就可以了。
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是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核心任务,是“三通两平台”建设的重点内容之一。平台建设按照“两级建设、五级应用”体系进行实施,两级建设是指在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建立中央和省两级数据中心,建设数据集中、系统集成的应用环境;五级应用是指各类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均同步建设中央、省、地市、县、学校五级系统,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开发,其中中央级系统部署在中央级数据中心,省、地市、县、学校级系统下发并部署在省级数据中心,供中央、各地和学校使用。
平台将整合各级各类教育管理信息资源和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包含教育机构、学生、教师和学校资产及办学条件等各类教育管理与服务对象,覆盖国家、各地和学校等多层次的共享的教育基础数据库,以及信息整合、业务聚合、服务融合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间的数据互通和系统互联,提升教育监管能力与公共服务水平。
山东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验收单是什么意思
山东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新增资产存在单据信息,需要通过验收单的形式来增加这类资产。
验收单的作用:1、验收单是增加资产的形式;2、增加资产的依据;3、系统中的验收单与纸质验收单是同一个概念。
附:《山东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摘录)
2、本年新增资产的录入
对于正式使用本系统后的新增资产存在单据信息,需要通过验收单的形式来增加这类资产。
录入数据年份:表示生成的验收单的编号将按照所编辑的“录入数据年份”进行编排,例如:录入数据年份输入2010,增加验收单时,系统将自动生成2010+6位的验收单号。比如:2010000001
当前年数据:表示进入资产增加窗口后,列表中是否显示所有年份的验收单信息。选中复选框表示只显示“录入数据年份”编辑框中标注的年份的验收单信息,不选中复选框表示显示所有年份的验收单信息。
窗口中,左边显示的是当前资产管理员有权管理的部门树形结构,右边是验收单信息显示的区域。
2.1 增加验收单
手工填写增加验收单
第一步:选择左侧部门树中某部门。
第二步:点击工具按钮增加,生成验收单。
注:
1)红色信息为必填项,比如:资产名称、分类代码、计量单位、价值、入账日期等。
2)有下拉框的必须下拉选择,比如:使用状况、资产来源、经费来源等;可以选择的需要选择填写,比如:分类代码、内部管理部门、申购部门、经手人。
这时如果选择不了需要的部门、人员信息则需要用系统管理员登录系统完善部门、人员的基础信息。
3)日期可以手工填入也可以选择,如上图界面所示。
申购部门:验收单的申购部门默认的就是在增加验收单前选择的部门树上的某部门名称,生成验收单后,仍然可以通过选择按钮修改申购部门。点击选择出现下图界面后选择需要填写的申购部门即可。
分类代码:验收单的资产分类通过“分类代码”后的选择按钮进行选择,分类代码不同,验收单的信息项也不一样。
为验收单填写分类代码有两种方式:
1)通过分类代码选择按钮直接选择资产分类。
2)在搜索条件处输入如:“计算机”,点击分类代码后的“选择”按钮,打开分类选择窗口。
……
山东省教育厅的机构设置
1. 协助厅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安排和处理日常事务;负责厅党组会、办公会和综合性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会议记录(纪要)和会议决定事项的催办、督办工作;审核、协调以厅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
2. 负责组织拟订全厅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参与教育重要决策和重点问题的调研;负责组织厅领导讲话稿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与审核把关工作;负责协调办理上级领导批办件和“两会”关于教育工作的提案、建议。
3. 负责厅机关文件的运转与管理、公文的综合处理与审核把关、文书档案管理和办公自动化工作。
4. 负责厅机关保密、机要工作和厅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厅机关印章管理及机关处室、直属单位、高等学校印章刻制与启用工作。
5. 负责教育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负责《呈阅件》办理和《教育工作信息》的编发工作;指导省教育史志办公室工作。
6. 负责接待和协调教育系统人民来信来访处理工作。
7. 负责厅机关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8. 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拟成立非常设机构、临时性议事协调机构的汇总呈报工作。
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注:目前办公室与机关服务中心实行内部合并,机关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为:
1、负责研究制定厅机关后勤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厅机关办公用房和厅机关干部职工住房管理工作。
3、参与厅机关办公用品的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厅机关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保管和供应工作。
4、负责厅机关车辆管理、公务接待、购票和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工作。
5、负责厅机关干部职工福利、报刊收发、文印和会议室管理等工作。
6、负责厅机关文明办公、环境卫生和安全保卫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 负责组织拟定地方教育法规、行政规章和行政执法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2. 负责组织协调本厅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工作。
3. 负责全省教育形势、教育工作情况的调查研究,参与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4. 负责全省教育系统普法教育和政策法律法规培训工作。
5.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 统筹管理全省教职工队伍和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队伍,研究制定建设规划和有关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2. 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全省教育系统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师待遇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3. 负责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和高层次人才管理工作,指导中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
4. 负责并指导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和教职工队伍表彰奖励工作。
5. 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出国人员选派及政审工作。
6. 指导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
7. 负责全省教育行政干部(高校除外)培训工作。
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 负责拟定全省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对教育事业发展的规模、重点、结构和速度进行宏观调控。
2. 会同有关部门协调编制全省高、中等学校以及研究生层次的招生计划,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 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省高等学校(含普通高校和从事高等学历教育的成人高校、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学历文凭试点学校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设置、撤并、更名和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4. 负责高等学校布局和结构调整,对其他各级各类学校的布局和结构调整进行宏观指导和管理。
5. 负责省属高校和厅直属单位基建投资计划的编制和基建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6. 负责组织并监督实施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标准,指导全省校舍和教职工住房建设。
7. 负责全省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发布和监测工作,编写教育事业发展分析报告及全省教育事业统计年鉴。
8. 指导高校后勤管理体制改革。
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研究制定全省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政策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2. 参与拟定预算内外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规定,负责统计并监测全省教育投入和执行情况,编报省级教育经费年度预决算建议方案;监督检查教师工资发放情况。
3. 负责核拨和管理主管高校和直属单位事业经费,会同有关处室负责专项经费的分配管理工作,负责世界银行贷款教育项目管理工作。
4. 负责全省教育收费项目、标准的审报和教育收费监督检查工作。
5. 负责主管高校和厅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审报工作,指导全省中小学国有资产管理。
6. 负责全省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和校舍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7. 负责主管高校和厅直属单位财会人员业务培训及会计证的换发登记审核工作。
8. 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协调主管高校审计工作。
9. 指导协调厅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10.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 统筹管理全省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参与研究制定全省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和有关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2. 负责研究基础教育体制综合改革和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有关重大问题的调研,指导基础教育布局和结构调整。
3. 负责组织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负责拟定基础教育办学评估标准,参与基础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4. 指导基础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拟定基础教育有关教学、教材建设的政策规定和基础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制定中小学教材(含电教、体育卫生教材,教学辅助资料、幼教读物等)建设规划,承担全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5. 负责拟定高中毕业会考的有关政策规定。
6. 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负责普通高中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优秀学生的评选表彰工作。
7. 参与指导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师资和校(园)长队伍建设。
8. 负责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参与处理学校突发事件。
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 统筹管理全省普通高等教育,参与研究制定全省高等教育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2. 负责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科和专业设置工作,研究制订学科和专业建设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高校重点学科建设和中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选拔培养工作。
3. 指导全省普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组织优秀教学成果评审,指导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的改革。
4. 负责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和学士学位具体授予工作。
5. 负责制定普通高等教育办学评估标准、专业目录、教学及教材建设的基本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建设。
6. 参与全省普通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和高等学校设置、撤并、更名与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 统筹管理全省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参与研究制定全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和有关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2. 负责研究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体制综合改革和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的调研。
3. 负责研究制定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办学评估标准,规划、协调并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指导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学研究,参与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4. 负责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的成人教育)、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省属职业中专和成人中专专业设置、学籍管理、学生奖惩及毕业证书审核、验印工作,参与学校设置、撤并、更名和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省直部门、单位举办的职业中专(中学)的设学审批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与就业工作。
5. 负责非学历社会力量办学的设学管理;负责非学历社会力量办学和学历文凭试点学校管理工作,审核社会力量办学招生广告。
6. 负责全省农村与城市教育综合改革和社区教育工作。
7. 负责全省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学生处
1.负责全省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统筹协调中等及以下教育学生管理工作。
2.牵头研究、拟订全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相关政策和改革措施,拟订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加分、自主招生、特殊类型招生等具体规定和实施办法,拟订全省高等学校和科研单位国民教育系列招生工作的意见及有关规定。
3.核准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协调面向全省和跨省发布高等教育层次招生广告(简章)的审核备案工作。
4.参与拟订全省高校、中等学校以及研究生层次的招生计划。
5.统筹全省各类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学生学籍库建设工作。负责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学生学籍和学历管理工作。
6.负责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学生集体的评选表彰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学生奖惩工作。
7.参与指导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社会实践工作。
8.参与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等审批和高等教育学生专科升本科工作。
9.拟订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前就业、创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指导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急需毕业生的专项就业计划。统计、分析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 1.组织拟订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牵头负责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山东省教师教育综合改革”(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2.拟订和组织实施全省师范教育发展规划,指导教师教育改革工作。
3.负责教师教育机构的评估和资质认证工作。
4.负责高师函授教育专业设置审批和教学管理。会同有关处室负责高等师范教育专业设置和课程教学改革工作,参与高等师范教育教学管理和学科建设工作。
5.统筹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承担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工作,指导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6.指导全省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省级培训计划,负责“齐鲁名校长”、“齐鲁名师”建设工程实施管理工作。
7.负责评选特级教师,指导特级教师管理工作。
8.指导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工作。
9.参与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
10.牵头组织教师节庆祝活动。 1. 统筹管理全省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和有关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2. 参与规划指导有关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学科与专业建设和师资培训工作,指导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学研究。
3. 负责建立和完善大中小学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课余训练体系,协调指导体育后备人才试点学校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有关工作;指导全省性学生体育竞赛,组织参加全国和国际性学生体育竞赛。
4. 负责全省学生体质健康调查和监测,制定改善学生体质的有关措施,组织实施“全国学生常见病综合防治方案”。
5. 协调指导全省大、中学生军训工作。
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 负责全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全省高校科研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规章,并组织指导实施。
2. 参与拟定高教科研经费投资方向和分配计划,指导高等学校对国家级和部、省级科研计划的申报与管理工作,指导高校科研成果转化、“产学研”结合和科研统计工作。
3. 负责全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和中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培养管理工作和科研基地建设工作以及全省高校“211工程”规划和建设工作。
4. 负责全省高校科研成果的技术鉴定与评审工作,组织协调高校申报国家和省科技奖励;协调教育系统知识产权和专利等方面的工作。
5. 负责制定全省古籍整理研究规划,并组织实施。
6. 统筹规划全省学位工作,研究制定有关规章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学位授予及管理工作,对授予质量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7. 负责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新增和调整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审批,负责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审批。
8. 负责全省研究生培养教育管理工作,指导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负责研究生学历、学籍管理工作以及非学历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管理,核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对研究生教育质量进行评估、监督。
9. 负责全省高校社会团体、学报和学术期刊的日常管理及评估工作。 1. 负责全省教育督导工作,研究制定全省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2. 负责对省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 负责对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进行督导,对学校的办学方向、办学条件、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进行检查评估。
4. 负责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项督导,向省政府或上级教育督导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
5. 负责组织开展教育督导科学研究和教育督导人员业务培训。
6. 统一协调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各类检查、评估工作。
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 负责全省教育系统对外以及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合作与交流,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全省教育系统国家公费出国留学人员初审工作,负责省政府自筹经费出国留学人员的选派与管理工作。
3. 负责省属高校出国(赴港澳)团组审核,制定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出访计划,负责全省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人员自费出国留学审核工作;管理教育援外和教育外援。
4. 会同省外专局、省财政厅编制全省外国文教专家、外籍教师聘请计划,并组织实施。
5. 规划指导全省对外汉语教学工作。
6. 参与中外合作办学的审批工作。
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 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工作,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协调落实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政治生活待遇,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组织开展政治学习、尊老敬老助老教育和有利于离退休人员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做好乘车、医疗保健等各项服务工作。
3. 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服务工作。
4. 负责组织离退休人员发挥自身作用,承担全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做好省老教育工作者协会工作。
5.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 研究制定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2. 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宣传教育和普法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 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组织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4. 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党内纪律检查工作。
5. 负责厅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厅理论学习中心组工作;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人事处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
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 负责对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及其他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察。
2.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有关问题予以初检,负责查处处级及其以下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的行为或案件以及所属系统的重要违纪案件,对有关责任人直接作出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
3. 协助厅党组和行政领导搞好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指导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及所属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承担厅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日常工作。
4. 负责受理对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和国家公务员及其他工作人员违反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上述人员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
5. 对直属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立、合并、撤销及主要干部的任免提出意见,并定期检查了解其履行职责的情况。
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统筹负责全省学校稳定和安全保卫工作,研究拟定有关保障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安全保卫与校园治安管理工作。
3.负责制定全省教育系统突发事件预案,并负责对重大突发公共危机事件进行及时处置。
4.协调当地党委政府及部门做好学校的稳定工作,参与处理属地学校突发事件。
5.提供有关上述职能的社会服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发布于 2022-10-08 16:39:1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