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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要坚持立足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
据报道,11月17日央行发布《2017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报告明确下一阶段主要政策思路,应该立足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本质要求。
报道称,立足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本质要求,继续做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和稳定。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这个根本,努力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和机制,保持总量稳定、促进结构优化。不断加强风险监测与评估,完善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
加强对企业债务风险、银行资产质量和流动性变化情况、房地产市场、互联网金融、跨境资金流动、跨行业跨市场风险等领域的风险监测和防范,按照产品类型而非机构类型统一规则,减少监管套利,按照穿透性原则强化宏观审慎管理和功能监管,实现监管全覆盖。
加快完善存款保险风险监测和早期纠正机制,充分发挥存款保险市场化风险化解机制的作用。积极规范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完善市场运行规则,健全市场化、法治化违约处置机制。坚持综合施策,有效处置金融风险点,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希望金融行业可以促进实体经济的快速发展!
保险金融服务创新报告
我国金融业取得了巨大进步,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我国还不是金融强国,金融领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潜在风险
当前我国经济运行平稳经济增长处在合理区间,金融改革持续推进金融体系整体稳健但面临的国内外环境十分复杂,经济金融平稳运行与隐忧风险并存。可以用一句话简单概括我国金融的总体形势,我国已经是金融大国,但还不是金融强国
从金融服务功能来看,金融发展的最终目的,是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壮大,服务于居民生活的改善。就此来看,虽然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发展非常迅速,但是与发达经济体相比,在服务功能方面还有许多不足之处。例如,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农村金融发展困境方面,各国都有许多成功的经验,而近年来我国虽然有所改观,但是尚未从根本上实现金融支持的突破。另外,金融支持一直是各国居民获得多方保障、大胆消费的基础。而在我国,无论是金融性的保险、保障体系,还是消费金融的服务与创新,都还有所不足
们要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从多方面采取措施,确保资金投向实体经济,防止虚拟经济过度自我循环和膨胀。
正确认识和处理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关系,对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那么,什么是实体经济?什么是虚拟经济呢?简单说,实体经济主要指物质和精神产品的生产、流通、服务等经济活动,既包括农业、工业、交通通信业、建筑业等物质生产和服务部门,也包括教育、文化、科技、艺术、体育、信息等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服务部门。虚拟经济就是货币金融活动,说通俗点,就是直接经营金钱的那一部分经济,它不是直接靠生产和服务去挣钱,而是用钱生钱,如货币信贷、股票、债券、基金等。二者是什么关系呢?打个比方,就是“皮”与“毛”的关系,“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一方面,实体经济是一国经济发展的根本,是虚拟经济存在的基础,没有相应实体经济支撑的虚拟经济很容易积累泡沫,一旦泡沫破裂,不仅虚拟经济要崩盘,而且会牵连拖累实体经济。另一方面,科学合理地发展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是有好处的。可以说,没有纳斯达克股市,就培养不出微软、苹果等一大批现代信息高科技企业。
当然,虚拟经济不仅仅是金融,但与金融有很大关系。“百业兴则金融兴,百业枯则金融亡。”金融要为实体经济服务,这是金融的宗旨。我们总结美国、欧洲金融危机的教训,就能看出来,他们主要是出了两方面的问题:一个是金融的问题,另一个是政府财政的问题。金融问题主要表现之一就是,金融没有服务好实体经济,越来越独立,以自我为中心,自我膨胀,在虚拟经济中自我循环。当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背离达到一定程度时,不仅会产生金融危机,而且会损害实体经济。
虚拟经济为支撑我国实体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要看到,近些年,我国也出现了“脱实向虚”的苗头。一方面,大量信贷资金在金融体系内循环,造成金融体系资金过剩,实体经济却资金难求,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另一方面,大量资金囤积在投机领域,追求一夜暴富,损害了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房地产市场和股市吸引了全民目光,成为社会资金的重要投资领域。另外,从黄花梨木、普洱茶、大蒜、姜、中药材等普通商品到古董、字画等艺术品,随便赋予一个概念,其价格都会出现飙升,投机盛行。这一系列问题都来自于金融和实体经济关系的扭曲。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促进宏观经济稳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现代金融体系。金融改革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完善金融体系的功能,这就需要从深入认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这一观念入手。
对于我国来说,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背后,实际上隐含了以下几方面重要问题。
第一,在微观层面上,是强调满足非金融企业和居民的合理金融需求,使多数微观主体充分享受经济增长与金融发展的成果。由此来看,衡量金融是否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的关键,就是能否为那些最需要金融资源的主体提供了支持。就企业来看,小微企业与解决就业相关,农业企业与农业现代化相关,新技术企业与生产率提高相关,而它们又都是极易面临金融短缺的主体,因此理应是落实金融服务功能的着力点。就居民来看,与其“衣食住行”相关的消费和投资行为,都离不开金融支持,但在我国金融体系服务对象里,对其重视程度却一直弱于企业。
因此,金融要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就必须抓住金融服务的薄弱环节,抓住最需要金融支持,但又得不到足够资金保障的部门和主体。最为重要的,就是通过发展地方小型金融机构、新型金融产品、场外资本市场等,来解决小企业融资难;通过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农村金融组织,来解决农村金融的“失血”;通过发展消费金融,创新面向个人的财富管理,来促进居民财产性收入提高和消费升级等。
第二,在宏观层面上,是有利于实体部门规模和结构的完善。换句话说,如果现有实体经济结构存在缺陷,那么金融部门不应强化这种矛盾,否则就是金融市场功能出现了问题。从总需求角度看,当前,过高的储蓄与投资,最终消费中的居民消费不足,都是改变我国结构失衡的重点,因此也应是金融服务的落脚点。从总供给角度看,产业结构的核心矛盾,应该是三次产业内部的低效扩张,而不仅是之间的替代问题,即高端的农业、工业、服务业发展都严重不足。如果不能认清金融支持的路径,那么就只会加重现有经济矛盾。
因此,金融要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就必须有效服务于中央所强调的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一方面,不仅通过发展绿色金融,来应对传统工业化道路中面临的“高污染、高能耗”,引导和支持绿色制造业的发展;另一方面,通过发展科技金融来促进技术进步和发展,通过发展新型信贷产品、创业板市场、风险投资基金等,为科技融资提供持续的支持。同时-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因此,金融不仅要为城镇化建设提供稳定的中长期资金,而且不能只把目光放在房地产等领域,而要关注“以人为本”的金融模式,重视促进产业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等。
第三,从金融部门内部来看,则是避免内部结构失衡和金融创新的失控。一方面,所谓“己不正难以正人”,如果金融部门内部效率低下,金融机构与市场体系不完善,金融产品与服务严重落后,那么也谈不上服务实体经济,引导经济优化。因此,促进金融市场、机构、产品等基本要素的完善,自然是重要的。另一方面,判断金融创新失控与否,无非就是分析这种活动是否距离实体部门的金融需求太远,或者是否带来不可控的额外金融风险,以及是否会扭曲微观主体的行为。就此而言,虽然说我国面临的仍是金融创新不足,但也必须避免把推动创新成为金融部门追求超额利润的幌子。
因此,金融要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一方面必须坚决推动金融创新,努力使得金融业更具有改革动力和活力;另一方面,必须始终以金融业的服务对象为落脚点,防止出现一些过分脱离实体的金融创新“游戏”,使金融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第四,从金融部门与实体部门之间关系看,要解决好二者之间的分配问题。从历史上看,影响备国持续稳定的最终因素,还是要归为分配失衡。之所以有人开始把金融部门与实体部门对立起来,也是这个原因。譬如,所谓“银行高利润”背后,其实也是两大部门出现了分配矛盾。总之,金融要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一方面要注意避免对金融机构进行行政性.的干预,防止为了片面追求服务实体经济,而把实体部门的风险转移到金融部门。另一方面,则需始终注意金融产业与实体产业的发展次序,尤其是在当前各地方都高举金融大旗的情况下,要认识到,如果把金融手段当作发展目标,则金融最终也会成为“一场游戏一场梦”。
三、民生金融怎么建
我国现有金融体系尚未充分满足公众的各类金融需求,今后应该更加注重“以民为本”,充分发挥金融在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积极作用,让急需用钱的小微企业和个人能够顺利贷到款,让闲置的民间资金有合适的地方去。
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党和政府的神圣职责和终极目标。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近期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长期工作,没有终点站,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由此来看,所谓民生金融,就是以促进民生为核心目标的金融发展模式,意味着金融体系发展由更重视支持生产层面,转向更重视满足居民的合理金融需求;由过去更加重视服务大企业,转向更关注与就业相关性更大的小企业;由“高高在上”的正规金融体系为主,转向充分关注和运用“民间金融”,“草根金融”的作用。
1.金融改革应“以民为本”
当前,国内金融改革不断加快,但从根本上看,现有金融体系尚未充分满足公众的各类金融需求,改革重点应该更关注“以民为本”,包括如何更好地支持和保护个人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国务院前不久提出要“建立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制度”,《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也强调要“健全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政策体系”,就是金融改革发展“以民为本”的体观。
金融改革的核心就是创新,但迄今为止,对金融创新的讨论更多还是集中在宏观层面,而对个人的影响则关注不足。从长远来看,新的金融工具、技术、规则的出现只是过程而非目的,最终是要通过金融运行效率的提高,为人们生活提供更多便利。换句话说,民生为上的改革发展,要求金融创新同样关注“以民为本”。可以看到,在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经济体中,金融创新往往由金融机构主导,同时推进面向企业和个人的新产品和服务。对个人的产品与服务创新,深刻地改变了西方人的财富观念,投资和消费模式也不断完善,最终带来普遍的福利增进。
金融改革与创新的“双刃剑”效应已为人们所认识,在当前经济发展背景下,衡量金融创新合适与否的标准,首先应该是能否服务于实体经济,是否有利于居民最终福利的改善,而不仅是对金融行业自身有益。在实践中,“以民为本”的金融改革应该关注以下几方面内容。
第一,金融改革要面向个人投资者。当前金融市场的一大顽疾,就是个人投资工具与产品的严重缺乏,这使多数人除了银行存款外,找不到更好的风险收益合理的投资渠道,不仅使资金使用效率低,而且妨碍了个人财富增长。一方面,伴随着老龄化、城镇化、通货膨胀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居民产生更加复杂的投资与财富管理需求,迫切希望更好地运用金融手段,来抵御风险、增加财产性收入或改善自己的生活。另一方面,从民间资本的供给角度来看,伴随着财富在民间积累,由于正规金融体系提供的投资产品有限,更多的逐利资金便到处寻求出路,既形成了繁荣的民间金融,又造成许多资产与商品投机泡沫,近期的黄金抢购热潮,就反映了这种投资需求与金融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目前,以银行理财产品为代表的各类财富管理产品,往往更多被金融机构作为表外业务的规避渠道,以及传统资产负债业务的补充,尚未真正转变为客户导向的财富管理模式,扎根本土的创新力有所不足。将来除了要开发多元化的、符合国内投资者习惯的产品,还要注意现有业务要针对不同群体、量体裁衣地展开,而不是仅仅对富裕人群。
第二,金融改革要面向消费者。从中长期来看,我国已经逐渐进入向后工业社会过渡的阶段,经济发展在缓慢地由“投资型”向“消费型”转换,金融模式也同样从“生产型金融”向“消费型金融”发展,因此,必须促进面向消费者的金融创新。当前国内居民消费增长缓慢,不得不说金融创新不足是重要原因。金融创新的最大作用在于能释放个人消费潜力。住宅、汽车能够成为拉动增长的主要行业,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两个领域的金融创新比较活跃,客观上拉动了消费。比如大家所熟知的贷款买车,就有零利率、零首付等各种金融方案。消费金融的改革创新,旨在使居民突破收入约束,增强消费融资能力。对此,除了继续推动银行消费信贷的发展外,其他非金融机构的融资支持、保险和担保的风险分散保障等,都是消费金融改革的着力点。
第三,金融改革还要满足为居民服务的便利性。例如,对商业银行来说,要创新服务理念,诸如收费的“霸王条款”、业务出错拒绝认账、限时服务不了了之等现象需要扭转。还要使个人与银行打交道更容易,如网上银行、结算汇款等业务要更适合普通人操作等。同时,网络支付工具和模式也在深刻改变着传统金融运营体系,使得金融市场更加重视个体自由选择,由此金融业不仅要适应新技术的革命,更需要构建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全新理念。当然,“以民为本”的金融改革,还要体现某些政策性金融特征,避免走向完全市场化的极端,包括小微企业、住房保障、农村等政府应承担更多责任的金融支持领域。
2.重点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
小微企业融资难是世界性的难题,在我国由于政策保障和金融支持体系不完善,变得更为严重。考虑到小微企业是解决就业的主要载体,也是草根经济活力的源泉,政府理应对此有所着力。虽然近年来对小微企业融资更加重视,但还有所不足,未来应该继续从几方面着手。
第一,完善法律法规,理顺政策体系。应该尽快在中央层面上设立中小企业金融政策的协调部门,出台与中小企业金融相关的法律,创新针对中小企业金融业务的监管机制,增加鼓励中小企业金融活动的政策措施,这些都是改革必不可少的基本保障。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尽快实现中小企业法律体系专业化与专门化,并可考虑在经济案件审理与执行层面设立快速通道,尽快制定《中小企业担保法》、《中小企业融资法》等法律,使中小企业的各种融资渠道都有法可依。此外,还要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制建设。
第二,促进金融机构的创新。首先,包括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在内,对于解决融资难,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通常会发挥较大的作用,今后在较长时期内仍需要强化政策性金融支持。其次,从国外发展经验来看,在支持中小企业的多元化金融机构体系中,作为独立法人的中小企业银行是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我国也应逐步允许发展作为独立法人的中小企业银行,并且构建相关的制度和政策体系,从而真正出现战略经营目标与中小企业发展完全一致的金融机构。最后,积极发展各类准金融机构,充分利用民间资本与民间金融资源,使得小微企业更加规范有效地利用民间资金。
第三,促进金融产品的创新。包括银行业的信贷产品创新、资本市场的金融产品创新等。比如广西农村信用社根据小微企业融资“短、小、频、急”和缺少有效抵押担保等特点,为小微企业量身定制信贷产品,推出了林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水域滩涂使用权抵押或质押贷款等信贷产品,提高了小微企业资产利用率,缓解了小微企业用钱的“燃眉之急”。
3.民间金融要到“阳光下”
发展民生金融,必须解决一直困扰金融体系的民间资本与民间金融问题。我国的民间资本具有典型的两面性。从其积极方面来看,主要表现在几方面:一是支撑了长期经济增长的动力;二是支持了我国经济中最具活力的民营经济的发展;三是对金融体制改革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四是对“三农”起到重要支持作用。从其消极方面来看,最为典型的有两点。一是由于民间金融建立在人与人之间相互了解的基础上,这在带来效率的同时,也蕴含了一定的风险,并且由于其没有纳入到金融监管体系中,这种风险的积累是难以控制的。二是民间金融中的“黑色”部分,包括各类带有欺诈性或高风险的金融活动,一旦发生问题就会造成金融秩序的混乱,并且影响社会安定。
为了更好地使民间资本对经济社会发挥正面作用,应该从多方面着手加以改革。
第一,完善民间资本面临的制度环境。一方面,尽快出台《放贷人条条例》和规范私募基金发展的法律;另一方面,通过相关法律的修订来明确非法集资等模糊的概念。例如,在美国正是由于有《贷款真实性法案》、《存款真实生法案》、《广告真实性法案》、《公平信贷法案》、《电子信贷转移法案》、《平等信贷机会借贷利率上限管理制度比较法案》、《社区再投资法案》、《公平收债法案》等众多法律的约束,民间资本才能相对健康地自由运作。
第二,疏通民间资本融资渠道。一是疏通民间资本的间接融资渠道。目前推进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改革,还有社区银行等,都可充分吸收民间资本。实际上,我国需要大量的这类小型金融机构,来满足县域以下不同层次、规模、地域的资金需求。二是疏通民间资本的直接融资渠道。例如,私募基金走向阳光已指日可待,其他如债券、产权交易市场等也应进一步开放。通过引导支持民间直接金融创新,使大量过剩的民间资金更易找到用武之地。
此外,还应当为他们提供更加公平的实业投资机会,如战略新兴产业和各类带有垄断性的行业。还要加快基础金融产品创新,为民间资本提供风险可控的金融投资机会,防止其在大宗商品、房地产和有限的金融资产中进行无序投机。还要支持民间资本“走出去”,鼓励他们在全球进行资产配置,并且有效地与国家战略利益结合起来。
四、金融风险怎么控
金融业是高风险行业,金融风险突发性强、波及面广、危害性大。我们要把防范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生命线,积极稳妥化解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防范风险是金融业永恒的主题。一家金融机构发生的风险所带来的后果,往往超过对其自身的影响。比如2008年,美国投资银行雷曼兄弟破产就引发了全球金融海啸。一旦发生系统风险,金融体系运转失灵,必然会导致全社会经济秩序的混乱,甚至引发严重的危机。
回顾历史,金融风险爆发所导致的危机,大体上可分为货币危机、债务危机和银行危机。在古代社会,金融风险所导致的危机通常是货币危机,并往往会转化为政治危机。例如,西汉末期王莽取得政权后,屡次改变货币制度,不仅打击了大地主和商人,也给平民带来重大损失,成为其政权崩溃的重要原因。而在古罗马黄金本位时代,黄金的供不应求,使罗马暴君尼禄采取货币贬值方式,用同量金属铸成更多货币,此后国家逐渐走下坡路。货币大幅贬值确实有推波助澜的作用,这是隐性金融风险造成非爆发式危机的结果。进入工业革命之后,随着现代金融产品、机构的迅速发展,金融危机也更加多元化,很多情况下表现的是包括货币、债务、银行在内的综合危机。
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金融风险突发性强、波及面广、危害性大,如果处理不好,小风险会酿成大风险,区域性风险会酿成系统性风险,危及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因此,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关乎金融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必须时刻绷紧这根弦。
我国政府和监管部门一直高度重视金融风险控制。2012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更是强调:要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系统性风险是全局性、整体性风险,区域性风险是局部的、某个地区可能产生的风险,在一定条件下两者可能发生转化。区域性风险如果不能及时纠正和防范,就可能发生多米诺骨牌效应,演变成系统性风险。相对于系统性风险,区域性风险是系统性风险的具体化,随着风险的转移和扩散,区域性风险可随时演变成系统性风险。
从根本上看,当前我国面临的金融风险与危机的挑战,主要源于三大方面。
第一,经济下行带来的风险。过去多年我国金融业取得良好的业绩,主要是依托本世纪初以来经济的健康高速增长,还尚未经历一次真正的经济衰退冲击。但是我们看到,过去我国经济跨越式增长体现了后发优势,但对于当前庞大的巨型经济体来说,过快的增长显然难以持续。因为,在劳动力成本上升、重要资源稀缺性程度凸显的背景下,这样的高速增长显然难以为继。一旦经济增速不断下滑,就会影响到企业利润增长,进而对银行业为代表的我国金融业也产生负面冲击,从而带来系统性金融风险。
对此,从宏观经济角度来看,经济过于求快的背后,反映了政府业绩考核的导向、地方经济的竞争推动等诸多因素,节奏要主动慢下来也非一日之功,但尽快加以改革和调整,才能迎来并适应健康的增长“慢”时代。而从金融角度来看,则要加快业务模式转型,从靠规模“吃饭”转向靠核心竞争力、服务能力和金融服务水平,提前做好“勒紧裤腰带”的准备。
第二,金融改革创新带来的风险。金融活动是为了更好地利用风险,改善人们的生活,风险存在并不意味着金融危机一定会产生。在金融创新成为风险积累的主要途径下,建立多层次防火墙,避免风险积累和全面支付危机爆发,是我们面临的考验。
对此,我们应该做到大胆创新与防范风险相结合。要深刻认识金融创新是金融业发展的动力,因此应不断推进金融发展的观念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积极开发适合我国经济发展需要的、金融市场上的新机构、新产品、新服务等,坚持以开放促发展,以创新求提升。同时还要正确处理加快金融发展与强化金融监管的关系,通过优化金融监管来防范风险隐患,努力做到“促发展”和“防风险”相统一,不断提高我国的金融竞争力,推进其安全稳健发展。
第三,财政风险向金融风险的转移。金融风险与危机的发生,很多是源于金融体系之外的因素。例如,在历次重大的金融危机中,许多国家由于政府财政存在脆弱性,往往会更容易受到危机影响。而近年来的欧洲部分国家的主权债务出现问题,使得人们更加关注财政可持续性。多数情况下,财政可持续性都强调政府债务清偿能力,如果一国政府的债务可持续性出现问题,则很可能激发相应的财政金融风险。
实际上,中央强调“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抓紧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正是着眼于此。我国的政府债务负担,尤其是地方隐性负债问题,目前已经成为影响经济金融稳定的重要因素。
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融资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发行债券。根据现有法律,地方政府是没有发债权的。为有效化解地方财政风险,寻找新的地方政府举债路径,我国对地方政府发债模式进行了探索。2009年,根据《预算法》特别条款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开始代理各地方政府发债。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二是平台融资。包括城投债、基建信托等方式。
与其他国家比,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占GDP的比重并不高,债务风险尚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应过度放大风险。但考虑到地方政府财政和债务透明度不高,很多隐性债务难以统计,加之地方GDP的水分,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地方财政的偿债风险,因此也不能忽视。
当前地方债务风险主要表现为这几方面:一是软预算约束将给地方政府举借债务带来巨大的道德风险,并最终转嫁给中央政府。二是地方政府可能逐渐出现“收不抵支”。三是地方税制体系和地方债券融资模式尚未充分健全的背景下,地方政府持续融资缺乏有效的“正门”只能更多地依靠各种“旁门”,这就会使得隐性负债的膨胀成为可能,其中的潜在风险不言而喻。四是在面临较大资金压力情况下,地方政府会通过行政压力、奖励激励等多种方式,引导商业银行尤其是地方银行的信贷资金流向各类建设项目,而不是国家所希望的方向。
对地方债务的困局,应该从多方面入手解决。
一方面,把治理整顿地方融资平台作为重中之重。虽然目前源于平台贷款的短期风险相对可控,但是,一方面,随着更多的平台贷款逐渐到期,经济形势和财政收入状况却影响地方偿付能力,使平台贷款风险对银行的潜在影响仍不容忽视;另一方面,虽然平台融资开始更多依靠金融市场,但在银行仍是市场最大承销者和买方的背景下,许多风险依然会向银行转移,因此需要治理整顿。例如,尽快推动包括《预算法》在内的相关制度完善,推动市政债券的改革,建立地方财政的偿债基金,促进地方政府融资的规范化发展。再如,要促使其融资平台负债从信贷化逐渐转向债券化。
另一方面,从根本上看,要防止财政风险向金融风险转移,需要推动政府投融资的市场化。未来,我们的城镇化和工业化之路,将由规模扩张变为更加重视质量。这样,以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空间在变窄,政府投资的效率也在降低。今后,一方面加强规划,逐渐减少政府直接投融资行为;另一面推动相关领域进一步向民间资本放开,以市场力量来解决政府投融资难题,从而从源头上减少政府投资责任带来的负债;中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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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经营实体啊?写一个经营实体的报告,要从哪些方面入手啊?
1.经营实体通常是指实体经济一般指有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原辅材料、半成品和产成品。通过公司或经济组织、个人以制造加工运输等有实际资产且可持续经营的经济实体统称为经营实体。例如:制造加工工厂;货运仓储;餐饮饭店;非经营实体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所等服务机构。2.写经营实体报告应针对某个实体的特点来写。比如:总产值;销售收入;利润税金;成本等各经济指标;环保安全和对社会的贡献;材料成品和投资规模;工艺技术生产流程;等方面。还可以咨询其他专业经济研究人员讨论此问题。追问: 基本按制造或加工工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里面那些条款按实体的基本情况来完善应可以。比如炼铁项目:主要原材料为铁矿粉、焦炭加工酸、碱半成品后通过按比例装入高炉,炉内氧化还原反应和一定比例的酸碱度达到渣铁分离产生铁水等。
发布于 2022-10-05 01:32:00 回复
发布于 2022-10-04 22:44:56 回复
发布于 2022-10-04 17:13:46 回复
发布于 2022-10-04 19:08:2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