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济和信息-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数据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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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以及相关的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建设,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数字经济,是指以数据资源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促进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新经济形态。第三条 发展数字经济是本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应当遵循优先发展、应用先导、数据驱动、创新引领、人才支撑、包容审慎以及保障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的原则。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数字经济发展工作的领导,将数字经济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数字经济发展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政策制定,督促检查政策落实,协调数字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将数字经济发展相关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体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开展数字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培育和发展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加快建设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技术创新体系、产业生态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和现代治理体系,营造有利于数字经济发展的最优环境。第五条 省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推进、协调、督促全省数字经济发展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部门(以下统称数字经济主管部门),负责推进、协调、督促本行政区域内的数字经济发展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数据发展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部门(以下统称公共数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公共数据管理和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工作。第六条 省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编制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设区的市、县(市、区)数字经济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要求和实际需要,编制本地区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第七条 省标准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推进本省数字经济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基础通用标准、关键技术标准、融合应用标准和安全评估标准等各类数字经济标准,指导和支持有关单位采用先进的数字经济标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和支持行业协会、产业联盟、龙头企业等参与制定数字经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鼓励行业协会、产业联盟、龙头企业等自主制定数字经济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标准的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第八条 省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统计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数字经济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和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制定和完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统计分类目录,依法实施日常统计和运行监测,开展数字经济年度发展评价,定期向社会公布主要统计指标、监测结果和发展综合评价指数。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数字经济领域国际交流合作,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增强数字经济的资源集聚和发展辐射能力。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要求,加强数字经济发展跨省域合作,推动重大数字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公共数据标准统一、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智能制造协同发展,以及区域一体化协同治理和治理数字化应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省内数字经济跨区域合作,创新体制机制,加强政策协调,共同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第二章 数字基础设施第十条 本条例所称数字基础设施,是指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信息网络为基础,为经济、社会发展及居民生活提供感知、传输、存储、计算及融合应用等基础性信息服务的公共设施体系,主要包括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新技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等。第十一条 省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要求编制全省数字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数字经济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全省数字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编制相关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与市政、交通、电力、公共安全等相关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相互协调和衔接。

编制、实施数字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和建设专项规划应当遵循技术先进、适度超前、安全可靠、共建共享、避免重复、覆盖城乡、服务便捷的原则,重点推进新一代移动通信网、大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物联网、车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卫星通信等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市政、交通、能源、电力、水利等传统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改造。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探索建立跨行业基础设施“多规合一”体制机制,推动数字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什么级别

职务本身的行政级别是正处级。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省政府的组成部门,行政级别是正厅(局)级的,其它像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等等都是省政府的组成部门。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是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内设机构,行政级别是正处级的,因此办公室主任的行政级别是正处级的。

浙江省专精特新企业申报条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申报条件

1.在浙江省境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

2.企业近2年平均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速不低于5%。

3.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行业、细分领域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主导产品不超过3个,其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70%以上;主导产品的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列。

4.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浙江制造”标准或团体标准等至少1项以上。

5.近2年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均不低于3%。企业具有与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3项及以上;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

法律依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1年度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第四条 有关说明。

(一)关于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根据工信部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总体部署,我省拟在“十四五”期间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00家左右。原已评隐形冠军培育企业原则上均转为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今后不再认定隐形冠军培育企业。请各地对现有隐形冠军培育企业进行审核,凡符合条件的均应纳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名单,企业无需报送相关材料。原适用省级隐形冠军培育企业的政策应继续适用于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已列为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的不再推荐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各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采取等额推荐方式(名额见附件1)。遴选工作采用备案制,由各设区市经信局负责组织实施。申报企业于10月28日—11月15日登录企业码平台()在线填报《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表》(见附件2),各县(市、区)经信局进行初审,各设区市经信局进行审核后,于11月30日前将拟确定的企业名单正式行文报省经信厅备案,省经信厅发文公布。

(二)关于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采取限额推荐方式(名额见附件1),推荐需兼顾不同规模的企业,原则上以中型企业为主,超出名额推荐的不予受理。已列为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不再推荐。

申报企业于10月28日—11月15日登录企业码平台()在线填报《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申报表》(见附件3),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报资料明细详见附件5。县(市、区)、设区市经信局逐级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设区市经信局拟定推荐名单,于11月25日前正式行文,并提供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我厅。

各级经信部门要充分重视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隐形冠军企业的遴选和培育工作,认真组织推荐,严格把关。同时要加强指导和服务,加大对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的扶持力度,引导企业持续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

企业具体申报问题请直接咨询当地市经信局,咨询方式详见附件6。纸质材料寄送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环城北路296号 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钟蓓收。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设立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和34个职能处室。其中,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归口管理军工管理处和民爆器材监管处。

办公室综合协调和督查委机关日常政务;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实施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并进行考评;负责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和文电、信息、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档案、信访、宣传、安全保卫、电子政务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委机关和系统的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承担委办事大厅的日常管理工作。

财务审计处负责委机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指导委属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业务和财务监管工作;负责委属单位的资产监管,办理国有资产的购置、变更、移交、处置报批工作,监督指导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委机关、委属单位和派出机构审计工作;牵头开展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工作。

政策研究室提出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措施;对经济和信息化领域调控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研究制定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委研究课题管理,提出年度课题计划,组织和承担重大课题研究。

法规处组织拟订经济和信息化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制定行业技术规范、行业标准,组织开展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行业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制定和审核全委行政规范性文件;承担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系统内普法和执法队伍建设,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和规范相关协会建设。

综合处综合分析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全局性工作思路,起草全省性经济和信息化工作报告;组织编制经济和信息化、相关行业规划;分析全省经济形势,起草季度和年度全省经济形势报告,提出调节近期经济运行的对策措施;负责委新闻发布,组织产业指导信息发布。

经济运行处(挂交通邮电处牌子)监测、分析全省日常经济运行态势,起草月度工业经济形势报告,组织调研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监测、分析煤电油运的运行态势和市场状况,拟订并组织实施煤电油运等要素保障的政策措施;做好煤炭、成品油(含燃料油)等要素保障;制定成品油生产、供应、储备年度计划并组织考核和检查,协调成品油市场供应调度,组织推广清洁油品的生产和使用;承担煤炭应急储备的管理工作;组织重点物资的紧急调运和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综合协调,协调全省春运工作;承担省煤电油运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省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和全省无人看守道口监管协调等相关工作。

产业投资处(挂技术改造处牌子)组织拟订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拟订产业投资规模和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申报、核准、备案企业技术改造(含利用外资)项目;会同相关处室牵头提出省财政用于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的安排意见;承担技改投资项目进口和国产设备抵免税审核确认工作;指导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参与制定企业投资体制改革方案和重大工业建设项目投资的有关工作。

技术进步与装备处拟订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重大技术攻关项目;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培育与管理企业技术中心,组织实施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应对技术壁垒专项;研究提出技术创新的政策,推动企业实施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参与指导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协调产学研合作创新工作;承担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处承担全省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综合协调的有关工作,指导工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新能源推广应用工作。拟订节能、工业节水、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环保产业的政策措施,组织协调新能源推广应用、项目示范;承担全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高耗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和节能产品认定的核准;推进工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指导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及推广应用;指导能源利用监察(监测)和执法工作;承担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降耗办公室、省光伏等新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电力处承担全省电力运行管理,协调电力供需、电网运行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全省电力电量综合平衡和电力年度计划编制及管理,监督指导电力调度;承担电力需求侧管理和有序用电,指导节约用电,牵头处置大面积停电事故;按照权限和分工核准资源综合利用和新能源发电项目;承担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的改造建设;承担电力工业“上大压小”工作;划分和管理供电营业区,指导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参与全省电力重大建设项目的相关工作,参与电力价格制定。

宏企业管理培训处观指导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进企业管理创新,推广企业管理信息化;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制定培训规划及政策措施;指导和培育企业管理咨询和培训等中介服务机构,认定企业管理咨询资质;指导企业智力引进工作,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国际合作培训与交流。

生产服务业处(挂市场拓展处牌子)。协调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分离和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工作,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企业市场拓展,监测分析重点产品市场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指导企业建立完善产品市场营销体系,组织协调工业和信息化的会展活动;指导企业积极发展科技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国际贸易、创意产业和售后服务业等;指导地方发展总部经济、楼宇经济。

经济合作处。协调与指导引进内资工作,组织开展对国家大企业大集团的招商引资;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经济合作与交流工作;承担长三角经济合作相关工作;承担省引进内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机械行业管理办公室。组织拟订并实施机械行业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做好本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和产业信息发布,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组织实施行业准入,承担船舶行业管理和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落实本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协同培育本行业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和重点骨干企业;参与本行业重大工业建设项目投资的有关工作。

医药石化行业管理办公室(挂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办公室牌子)。组织拟订并实施医药石化行业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做好本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和产业信息发布,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组织实施行业准入;落实本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协同培育本行业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和重点骨干企业;参与本行业重大工业建设项目投资的有关工作;承担医药行业管理,承担药品、药械储备及紧急调度;承担全省农药(含卫生杀虫剂)生产定点核准和生产批准书审核;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

建材冶金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组织拟订并实施建材、钢铁、有色金属、黄金、稀土、煤炭行业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做好本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和产业信息发布,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组织实施行业准入;落实本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协同培育本行业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和重点骨干企业;参与本行业重大工业建设项目投资的有关工作;负责煤炭生产、经营企业资质管理。

轻工纺织行业管理办公室。组织制定并实施轻纺行业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做好本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和产业信息发布,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组织实施行业准入,承担电动自行车、残疾人轮椅车的安全技术鉴定和公告管理;落实本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协同培育本行业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和重点骨干企业;参与本行业重大工业建设项目投资的有关工作;承担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工作;承担省茧丝绸协调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军工管理处。研究起草我省发展国防科技工业的配套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国家下达的国防科技工业高新工程、专项计划和军品科研、生产任务的实施,并提供保障服务;组织协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重大事项;审核报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监督管理军品市场,承担民用部门军品配套工作,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安全保密资格审核、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军品科研生产计划、质量、计量、统计、合同确认等工作,做好军工投资项目和军品出口监督管理工作,协调落实军品科研生产各项优惠政策;承担军工电子行业管理。

民爆器材监管处。组织拟订并实施民爆器材行业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做好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和产业信息发布,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指导民爆器材行业体制改革;承担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和销售环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承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安全生产许可和生产环节投资项目、产品质量、生产计划的有关管理工作;承担民爆器材生产、销售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

军民结合推进处。组织指导国防科技工业的军转民工作,推动军工经济与地方经济融合发展;实施国家有关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军民通用标准体系建设等军民结合发展规划;指导军民结合产业基地发展工作;承担核能利用、卫星资源利用等军民结合产业市场准入工作;承担民口配套和协调整机科研工作;做好民用航空、航天、核工业的行业管理。

信息化推进处。指导全省信息化体系建设;协调指导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进电子商务和网络经济发展、信息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市场监管,承办信息系统集成和工程监理等资质认证;组织重大信息化项目的绩效评估;协调推进集成电路卡产业发展;承担“省金卡办公室”、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信息安全协调处。协调我省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和安全检查等工作;组织指导和管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风险评估、测评等工作;承担省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信息安全重大事项;监督管理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协调推进数字认证体系建设与推广应用;承担省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信息资源与基础设施处。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络等“多网”融合发展;承担对信息化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前置审核;协调重要信息系统灾备工作;承担各类台站、管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布局和站址的审批、审核。

电子信息行业管理办公室。组织制定并实施电子信息行业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做好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和产业信息发布,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组织实施行业准入;承担本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协同培育本行业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和重点骨干企业;参与本行业重大工业建设项目投资的有关工作;组织推进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承担电子信息产业统计汇总等基础工作;承担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工作。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指导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

无线电管理局。起草全省无线电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性文件,承担辖区内除军事系统外的无线电频率规划、分配与指配;依法实施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审查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核发电台执照;承担无线电监测、检测,协调处理无线电干扰,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监管无线电台(站)及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全省无线电管理派出机构;承担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中小企业综合管理处。承担中小企业业务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有关中小企业工作的情况综合等综合性事务管理;承担中小企业公共信息指导服务;配合落实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份额的有关工作。

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指导处。

组织开展对中小企业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中小企业培育信息库;承担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相关统计和发展动态监测分析;开展中小企业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

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促进处。指导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和国家扶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的相关工作;指导中小企业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指导农民创业和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指导和服务农村家庭工业提高发展;推进中小企业社会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处。指导和推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和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扶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相关政策措施,改善中小企业投融资环境;审批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指导、监管担保业的发展;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征集与评价体系;指导中小企业开展产权交易,促进中小企业产权流转;承担省融资性担保业务指导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中小企业协作交流处。指导和组织中小企业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指导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开展协作配套和专业化生产;组织中小企业参加国际、国内大型展会及市场拓展活动;组织中小企业开展地区间经济合作与交流;承担中小企业协作交流的对外联络工作。

人事处。负责委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参与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委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委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浙江到底有多发达?

浙江省一直以来是中国的经济强省,也被认为是中国的“省富民富”的典型代表,这一点十分不容易,因为即使中国经济最强省的广东省、江苏省也自愧不如。

浙江经济到底有多发达?不仅仅参考重要的GDP总量、人均GDP,更要看代表民富指标的人均可支配收入,“钱袋子”指标人均存款,否则经济指标再高,再强大,老百姓钱袋子是瘪的、空的也缺乏实际意义。

从浙江省钱袋子指标之一人均存款来看: 浙江省住户人均存款接近9万元,绝对值为88370元,位居全国第三(2019年1月末),在各省区中最高,而中国经济最强省的“冠亚军”广东省和江苏省住户人均存款却分别排名全国第6位、第5位,人均存款在6万元以上。因此,浙江省在老百姓“钱袋子指标”上是最富裕的、最鼓的,充分说明浙江民富现象。

从浙江省钱袋子指标之二人均可支配收入来看 :在2019年,全国各省可支配收入中,浙江省排名全国第三,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9899元,而全国GDP排名第二的江苏省仅为41400元,浙江足足比经济大省江苏高出了约8500元之多。

可支配收入是一个综合的财富指标,包含了四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净收入和转移性净收入。 因此,人均可支配收入力压经济大省说明了浙江的经济发达程度。

从浙江省经济发达程度指标经济总量来看: 2019年浙江省GDP为29087亿,排名全国第四,浙江省人均GDP为15755美元,依然是全国排名第四,人均GDP指标上力压GDP总量排名第一的广东省,浙江省重要的经济指标两个第四说明经济非常平衡,没有大起大落现象。

从浙江省民营经济在GDP占比来看: 浙江历来是全国民营经济占 GDP 比重最高的省份,它的民营经济占比高达65%左右! 民营经济是浙江经济发展的重要“推进器”及“发动机”。据统计,浙江60%以上的税收、70%以上的生产总值、80%以上的外贸出口、90%以上的新增就业岗位,都是由民营创造的。

从浙江省地级市民富指标数量来看: 浙江的富裕度在中国省级层面里是最高的,浙江省是全国唯一一个所有地级市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全部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省份。再次说明了浙江民富的平衡,不是局部的,而是具有普遍性的“浙江现象”。

值得一提的是闻名于世的中国小商品之都—— 义乌市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8121元,在全国县级市中高居榜首! 而全国县级市前20强中有14个县市来自于浙江省,充分说明浙江民富并非是义乌市一个地区的单打独斗。

从浙江省民富指标富豪榜来看: 近年来大量浙商出现在全国的富豪排行榜上,并且浙商人数一直名列前茅。比如在2017年胡润富豪榜中,浙商上榜人数达263人,仅比广东少21人,位居全国第二。

从浙江省独角兽数量及榜首来看 :胡润研究院发布了2020胡润全球独角兽榜,列出了全球成立于2000年之后、价值10亿 美元 以上的非上市 公司 。全球有586家独角兽 企业 ,比去年增加92家。 浙江省的蚂蚁集团以1万亿估值蝉联高居第一!

到2020年的6月30日为止,2019年的中国独角兽企业它们主要分布在28座城市之中,尤其是“北、上、深、杭”四个城市的独角兽企业特别多,共有156家。浙江省龙头杭州成为北上深杭“独角兽一线城市”。

从浙江省的经济活跃度指标上市公司数量来看: 浙江省的上市公司数量一直处于名列前茅。浙江省的A股上市公司仅次于广东省,位列全国第二名。2019年浙江省上市公司数量为382个,占比达11.48,仅次于广东省的16.26%,但高于老牌经济大省江苏省的359个、10.79%。假如去除受到政策倾斜的深圳,浙江省不论在新股数量还是上市公司数量都是全国第一,其中最具代表性城市就是杭州。

从浙商的民营经济特质及精神来看: 浙商是最具有抱团取暖相互帮助的合作关系群体。国有三大主流商业帮派,广东的粤商、浙江的“浙商”、福建的“闽商”最为著名,被称为中国的三大商帮。

所谓的商帮其实就是由地方商人在外经商为了相互帮助而形成的团体,慢慢逐渐形成一个地方商帮,商帮中的商人往往互相分享信息及资源,相互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从而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创坚克难。

浙商以商人之间抱团奋斗相互帮助而著称,这一点与江苏商人的经商模式大都依靠单打独斗所不同,浙商是凝聚力,而江苏经常被戏称“散装”江苏而闻名。因此,浙商更容易走向成功。浙商在国内国际的商界也有着相当高的声望,尤其在台湾商界常被称为“大陆之狼”,并且在西方国家眼中,浙江人几乎被看作“东方的犹太人”,可见浙商在全国乃至世界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力。

浙商,这个名词自从1992年改革开放以来,被各大媒体争相报道关注,由此带来大量曝光度,迅速被大众所熟悉。自古至今,浙商人皆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全国私营企业经济当中“浙江模式”、“浙江现象”早已成为行业中有口皆碑的品牌效应。

从浙江人的超强的商业意识来看: 浙江省经济发达来自于浙江人的商业意识超强表现。由于浙江的土地资源少、人口密集,难以养活靠农耕为生的人口,在此情况下“浙商”被逼出位,出外经商“自救”。

浙江人历来善于经商,被称为“东方犹太人”,据统计,每9个浙江人中就有一位老板,每26个浙江人中就有一家企业,因此,浙江民营经济非常发达,占GDP的比重高达65%左右。几乎每年公布的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浙江都是上榜数量最多的省份。

浙商目前也是全国最大的商人团体之一,所以,浙江的民富水平非常高,据2018年的数据来看,浙江省的人均居民可支配收入就高达45840元,仅次于上海、北京两大一线城市。

从浙江省优越的地理位置及政策环境来看: 浙江由于处于改革开放前沿,具有得天独厚的政策先发优势。再一个,浙江经济之所以发达,还来自于浙江独特的地理位置,因为浙江省属于长三角经济圈重地,紧靠上海,拥有绵长的海岸线,一方面能够承接到龙头上海的外溢产业,另一方面小商品接轨全世界,因此,浙江属于既滨大海、又沿钱塘江,水系发达,港口优良、交通便利,商贾云集,并且自古钱塘繁华,历来商业兴旺,这是浙江的一大地理优势。但浙江也有其劣势,比如山地丘陵多,耕地面积少,粮食缺少,资源稀缺,国家计划的空白之地。

恰恰是浙江省的劣势变成了它的优势,因为缺乏自然资源及政策资源的浙江,只能穷则思变,最终蜕变成民富第一省。

从浙江省特有的“藏富于民”来看:  浙江民营经济起步早、规模大、实力强、比重高、活力强、后劲足,在全国独占鳌头。其根本原因在于浙江民间拥有发展民营经济的民众基础。

浙江人具有勇于创业、善于经营的特质,这种特质是浙江民营经济能够在全国率先发展并保持强大重要原因。因为自两宋以来,浙江一直是国家财政的主要贡献区域,而从来不是需要国家之“帮扶地区”,历来较少地依赖政府的帮助,而更多地诉诸于个人的奋斗努力,因此,自立自强的特质使得浙江人勇于创业,从而创造出了众多的民营经济主体。

浙江民众的创业意识觉醒极早, 在改革号角刚刚吹起,在全国其他地区还在“等靠要”吃大锅饭之时, 大量的浙江人就已经兵分六路,勇敢闯天涯了。

浙江人是中国最早完成资本原始积累及艰苦创业之路的群体。浙江人的创业意识尤为强烈,他们认为“有钱就去当老板,没钱借钱来当老板,打工想着当老板,当了老板还想当大老板”。

浙江人为了创业,什么苦都能吃,什么脏活、累活都肯干。经过艰苦卓绝的奋斗,终于在浙江民众中产生了中国最成功的创业者群体,造就了浙江众多的民营经济主体,为浙江民营经济的发展奠定了雄厚的群众基础。

从浙江人自古以来经商之基因来看: 浙江历来就是国内商品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具有深厚悠久的工商业传统,因此,造就了浙江人世代相传的重视工商业、善于经商办厂的“遗传基因”。

比如越国大夫范蠡弃政从商后成为中国“货殖”第一人,被历代商贾尊为祖师爷。以永嘉学派和永康学派为代表的浙东学派,在流行“以农为本”的农耕 社会 就开风气之先,并且提出了“工商皆本”的理念。

所以,在工商文化传统的长期熏陶和潜移默化下,浙江民间沉淀了经验丰富商品经济交易技能,积累了大量的经营管理人力资源。浙江人因此素以善于经营著称,长于经商办企业,对民营经济的产生与发展产生内生性作用力。

正因如此,浙江人对市场经济改革的认知,比全国其他地区的认识的更加深刻;对改革所带来的机会,能更快地把握;对改革大环境,能更好地去适应。在全国相同的改革开放的大环境之下,浙江民众率先挣脱了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自发地发展起民营经济。也正因为浙江人善于经商办厂的“遗传基因”,其民营企业的经营业绩尤为出色,在全国居于榜首,这是浙江民营经济发达的最重要的深层次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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