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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分手经济纠纷如何解决
恋爱期间的经济往来一般视为赠与,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人民法院裁决。
恋爱期间产生的经济纠纷大概有两种,分别是同居期间的财物混用和恋爱期间的赠与。
法律分析:恋爱期间的经济往来一般视为赠与,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人民法院裁决。
恋爱期间产生的经济纠纷大概有两种,分别是同居期间的财物混用和恋爱期间的赠与。
1、同居期间产生的财物混用
同居关系和婚姻关系不同,两者之间没有任何义务和权利,不过在两个人共同生活的时候,经常会发生财物混用的情况,这个时候就可以按照《物权法》的共有关系解释。大概意思就是说,两个人在一起生活的时候产生的财物、债务以及其他东西,属于两个人的东西,应该进行平等分割。不过从实际角度看,两个人可分的东西并不多,毕竟不是婚姻关系,最多就是一些装饰品或者日用品,不用特别在意。
2、恋爱期间的赠与
恋爱分手之后,真正能达到纠纷地步的,往往是两个人之间互赠的东西,可能一方赠送给另外一方珍贵的东西,像是房子、车子、首饰等。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主要是按照《合同法》处理。大概意思是已经完成交付的东西无法要回,在完成交付之前可以随时撤销。当然,也可以想办法起诉,不过法院大概率不会支持,就算双方有表示是借还的关系,也要拿出相应的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恋爱当中应如何处理经济?
第一种方法:建立共同账户
很多时候,男生似乎都有责任付出更多的金钱,这不仅仅是现实社会对男性的普遍要求,还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出自男性自身的爱面子的心态。但是不管男方的条件如何,都不应该成为对方的提款机。想要好好谈恋爱的女生也并没有那么拜金,她们也需要在一段恋爱关系中找到平衡点,维护自我的尊严。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建立一个双方的共同账户,作为“恋爱基金”再合适不过了。情侣二人可以把自己的工资或存款按照一定比例存在同一张卡里,每次约会或出游的时候就用这张卡。既不用纠结付账问题,也不会尴尬。
第二种方法:四六开、“礼尚往来”
恋爱时的人是盲目的,因此也不会在乎每一笔花销对双方是否公平。女方想要AA,男方觉得AA没面子,和女友在一起花钱还各付各的很尴尬。男生朋友们,这样的女孩的确是个好女孩,懂事明理,会帮你省钱。而小编想说的是,女孩们,在你想要追求恋爱中的公平的时候,也要照顾一下男生那微妙的虚荣心!建议情侣们在恋爱中的花销做到四六开,吃饭、买东西可以“礼尚往来”。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双方经济上的付出可以按照经济能力四六开,或者男方有些大男子主义,那就男方六、女方四。在约会吃饭和节日、纪念日送礼这方面,可以你来我往,比如说女方送男方皮带、男方送女方化妆品,这次男方买单、下次女方买单。
第三种方法:谈开了怎样都行
前面说到的两种情况普遍适用于恋爱初期和中期,如果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那又是另一种情况了。这时候的情侣对双方已经十分了解,并开始为日后的婚姻生活做准备,或者已经处于同居的状态。在经济方面,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双方已经找到了适合他们的模式。不管是AA,还是四六开或者大部分交给女方(笑),只要谈开了,怎样处理都行。
男女朋友分手有经济纠纷怎么处理
你好!已收到你的提问,我是此刻心理平台的咨询师怡霏。
分手后的经济纠纷,关于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财产,如房子、车子等 可以根据《中火人民共和国民法法典》相关法条来进行分配。涉及一方自愿赠与另一方的财物,法典中也有相应法条规定。如果在归属上界定不够清楚,有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帮助。
另外排除掉法律层面的解决方案,因为是“男女朋友”,是一种有过亲密情感联结的人之间的经济问题,其中确实夹杂了太多的“爱恨纠纷”,可能会触发很多非常复杂的情绪,当面对这些情绪确实无法解决时,可以寻求心理咨询支持。
对于钱的态度从某种程度上也体现了一个人的性格特点,如果两个人对于钱的态度有太大冲突,可能在相处过程中,乃至分手后都会发生冲突。所以关于钱的态度要提早沟通,要是差异太大,不仅爱情难以持久,演变到最后还会因爱生怨,甚至相互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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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的经济纠纷如何解决?
对于恋爱期间赠与的戒指、服饰、包包、金钱等,其性质区别于彩礼。一般认为恋爱期间的财产赠与,一经交付即完成赠与,赠与人要求返还,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如果赠与的是车、房,如果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根据《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后,想撤销赠与,要回房车比较困难。如果一方认为给对方的钱是借款,应有借条等书面证据,法院可凭借贷关系的证据,要求对方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男女朋友分手有经济纠纷怎么处理?
争取协商处理。如果是赠与一般是不能要回的,除非是以结婚为目的贵重物品;借贷关系也可以要求返还。
情侣之间互赠礼物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涉及到大额的经济往来的时候,就要注意了。
在恋爱分手以后,经济上的纠纷也需要分情况解决,比如说在两人同居或是一同消费的财物,这些就是不用对方返还的,恋爱期间赠送的首饰、钱财等,一般和彩礼不大一样,恋爱期间的财产交付完成就算无偿赠与,法院一般不予支持返还。
如果赠送给对方的是房子车子,并且没有办完过户登记手续,这时候就可以撤销赠与,可要是办完了过户登记手续的话,想要追回就有些麻烦了。
当然,也有不少情侣之间借钱的时候写欠条当做证据,如果有这些借条等书面证据的话,可凭借贷关系的证据,要求对方返还。
恋爱的时候如胶似漆,分手的时候因为钱财问题闹得不可开交的情侣不在少数,虽说送礼物发红包能够表达你的心意,但是心意到了就足够了,没必要这么让对方操心。
1.恋爱期间赠与小额财物,属于礼尚往来,一般按赠与处理,不予支持返还。
2.恋爱期间双方共同消费的支出,例如购买衣物、食品等日常生活必需品、共同旅行开支等,虽为一方支付,但因该钱款支出已消费完成,一般不再返还。
3.恋爱期间赠与贵重财物,酌情支持返还。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往往会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和双方收入水平考虑财产价值的大小,对于价值较大财物以及对给付人具有较大的特殊纪念价值意义的财物,特别是对给付方的生活造成影响和困难,如房产、汽车、贵重首饰、较大金额现金等,虽然是自愿给的,但因为是为了达到结婚目的,这种赠与实质_上是一种默示的附条件赠与,即附加了结婚的暗含条件,如果双方婚前分手,即该条件未能成就,一方要求对方返还,法院会酌情支持返还请求。
发布于 2022-07-03 12:14:08 回复
发布于 2022-07-03 11:27:15 回复
发布于 2022-07-03 13:08:40 回复
发布于 2022-07-03 18:47:5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