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货物库存融资服务怎么收费-杭州仓储物流公司怎么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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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担保公司收费标准有规定不?

根据财金(2001)77号文关于印发《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七条规定:担保机构的收取担保费可根据担保项目的风险程度实行浮动费率,为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一般控制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50%以内。目前公司担保业务收费主要包括两个部分:

(1)业务评审费:按照担保额的0.3%-0.5%收取;

(2)担保费:按照担保额的3%-5%一次性收取。

程序:申请,审核,批准。一般需要抵押或第三方提供担保。

扩展资料:

一、怎么找担保公司?

市面上有很多担保公司,其中暗藏着很多套路,所以大家选择的时候一定要慎重,以下几点是注意事项,大家可以参考下。

1.满足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2.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

3.符合法律(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

4.有熟悉金融及相关业务的管理和评估人员;

5.要向公司登记机关(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提交以下文件:设立公司的申请报告(机构名称、注册资本金来源、经营场所、经营范围);

6.具有公司章程;

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审核通知书;

8.各股东协议书。

二、担保公司贷款流程

1、企业提出贷款担保申请。

2、公司需要考察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抵押资产情况、纳税情况、信用情况、企业主情况,初步确定担保与否。

3、与贷款银行沟通,进一步掌握银行提供的企业信息,明确银行拟贷款的金额和期限。

4、与企业签定担保及反担保协议,资产抵押及登记等法律手续,并与贷款银行签定保证合同,正式与银行、企业确立担保关系。

5、银行在审查担保的基础上向企业发放贷款,同时向企业收取担保费用。

请问融资融券业务的交易手续费用怎么收取的,是多少比例?

开通融资融券是不需要手续费的,但是交易手续费用就和开通证券账户一样,分为佣金、过户费、印花税和利息。佣金不超过成交金额的万三,不足5元按5元收取,买卖双方收取;印花税按照成交金额的万一计算,卖出时收取;过户费按成交金额的十万分之一收取,买卖双收;利息则按照融资融券的天数计算。

融资融券的技巧:

1. 利用融资效应可将收益提高。

比方说你现有的资金是100万元,你欣赏XX股票,你可以用这部分资金先买入该股,然后可以在券商那里进行股票的抵押,再次融资买入该股,如果股价提高,就可以将额外部分的收益拿到手。

以刚才的例子为例,若是XX股票有5%的高涨,向来唯有5万元的盈利,但完全可以通过融资融券操作,让你再赚一笔,可是世事难料,如果判断错误,亏损也就会变得更多。

2. 如果你是稳健价值型投资,看好后市中长期表现,经过向券商去融入资金。

融入资金就是将你做价值投资长线持有的股票做抵押,进场时,就可以免除追加资金这一步,将部分利息回报给券商即可,就能获取更丰富战果。

3. 运用融券功能,下跌也可以让我们盈利。

就好比说,比如某股现价20元。通过各种分析,强烈预期这个股,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下跌到10元附近。那么你就可以向证券公司融券,向券商借1千股该股,以20元的价格在市场上卖出,获取资金两万元,什么时候股价下跌到10左右的时候,这时你就可以根据每股10元的价格,将该股再次买入,买入1千股,之后再返还给证券公司,花费费用只要一万元。于是这中间的前后操作,价格差代表着盈利部分。自然还要支付在融券上的一些费用。如果经过这种操作后,未来股价是上涨而不是下跌,那在合约到期的情况下,就要投入更多资金买回证券,用以还给证券公司,最终发生亏损的情况。

(高分求)中小企业融资顾问费是怎么收的?

中小企业融资顾问费不能简单地直接说个数字,通常来说,它的收费需要掌握以下标准。

1.中小企业融资顾问年费,一般是2—5万元,只是参与企业的融资活动,帮助把关合同、防骗、给企业相关人员灌输融资常识等;

2.中小企业融资顾问以他的关系协助企业融资,一般500万以下收1—2个点;500万以上收0.5—1.5个点;

3.非顾问类融资一般比融资顾问收费多出0.5左右;

4.非现金类融资情况比较复杂,一般参考现金融资酌情递减0.5—1个。

拓展资料:

一、中小企业融资顾问费收取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条规定:国家鼓励各类社会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投资融资、贷款担保等服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二条中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由中介机构自主确定,实施服务收费时,中介机构可依据已确定的标准,与委托人商定具体收费标准。

二、银行收取融资顾问费可以吗

对于银行收取“融资顾问费”及搭售银行理财产品的做法,广东银监局曾做出回应。

广东银监局有关人士明确表示,收取“融资顾问费”的做法属违规,银行应予退回。

同时,广东银监局出台八点意见,力促房贷纠纷问题圆满解决,其中一点是要求银行对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进行全面自查,严禁银行违反中央和地方房贷政策及银监会相关监管规定的行为,严禁捆绑销售、乱收费和虚假承诺等违规行为,严禁以各种名目收取不正当费用。

融资中间服务费,国家法律政策规定是什么?最高比例是多少

融资中间人服务费都属于合同法里的居间合同,服务费没有具体的标准,但是一般在5%以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4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因此,所谓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

扩展资料:

居间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居间人的权利:

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权利实际上就是委托人的义务,其权利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1、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

报酬请求权是居间人的主要权利。双方当事人约定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的报酬标准,国家有限制规定的,当事人约定的报酬额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居间合同报酬的给付义务有两种情况:

一是报告居间,因居间人仅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并不与委托人的相对人发生关系,所以报告居间仅由委托人承担给付义务;

二是媒介居间,因为交易双方当事人都因为居间人的媒介而得益,所以,除另有约定外,由双方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行使报酬请求权采取报酬后付,即以合同因其报告或媒介成立而为限。合同未成立的,不得请求报酬;合同虽成立但无效时,居间人也不能请求报酬。

当居间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由相对人收受利益,或违反其对于委托人的义务而为有利于相对人的行为的,不得向委托人行使报酬请求权。

2、居间人的费用偿还请求权

居间人所需费用,通常包括在报酬内,居间活动的费用一般由居间人负担,非经特别约定,居间人不得请求偿还费用。但当事人在居间合同中约定由委托人承担费用的,居间人对其已付的费用有偿还请求权。

居间人违反其对于委托人的义务而作出有利于委托人的相对人的行为,或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而由相对人收受利益时,即使事前约定有费用偿还请求权,也无权行使。

(二)居间人的义务:

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2、忠实义务。居间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

3、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4、隐名和保密义务。在媒介居间中,如果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指定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居间人就负有不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的义务,这就是隐名义务,这种居间又称为隐名居间或隐名媒介。

是否允许公开自己的名称和姓名是居间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因此,无论是委托人还是其交易相对人,都可以指定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名称告知其相对人。那么,居间人在交易双方订立合同之中或之后都应履行隐名义务。

居间人对在为委托人完成居间活动中获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以及委托人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后来合同的订立情况等,应按照合同的约定保守秘密。居间人如违反隐名和保密义务致使隐名当事人或委托人受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介入义务。居间人的介入义务是指在隐名居间中,在一定情形下由居间人代替隐名当事人以履行辅助人的身份履行责任,并由居间人受领对方当事人所为的给付的义务。

居间人承担介入义务与居间人的隐名义务是一致的,是为了保证隐名当事人保持交易秘密目的的最终实现。居间人仅在一定情形下负有介入义务,并不享有介入的权利。换言之,只有在保护隐名当事人利益的前提下,才有居间人的介入义务,而不存在居间人基于特定情形主张介入的权利问题。

委托人的主要义务

1、支付居间报酬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未订立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拒绝支付报酬。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2、偿付费用的义务。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上亿的融资服务费一般在多少

一般情况下,单纯的融资服务费为1—3%,而融资服务加担保的中介服务费在3—6%。

收取融资服务费应该有明确的服务内容、明确的服务频率、明确的服务质量,还要有明确的服务方式,否则就应该属于违规收费或者没有达到服务的内容而乱收费。

融资服务费标准是多少

一般是3%-5%

融资额度越高,服务费的弹性越大,每一次融资过程,融资服务花费的时间精力其实差不太多,而额度越高,FA越喜欢这样的服务。

还有一种固定收费的模式,具体可查看融资合伙人


原文链接:http://527256.com/234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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