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有贵金属的出入库管理规定-贵重物品出入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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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范物资出入库管理

物资验收和入库管理实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采购物资的验收和入库工作,保证采购物资质量,满足生产、维修和办公用物资需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管理范围内对外进行采购的物资(包括发外加工件),公司属各部门间委托制作或加工的产品以及设备、工具及其零部件等发外维修件的验收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物资验收应坚持进出验收、品质第一的原则,采购物资未进行验收不得入库或使用。

第二章 验收责任

第四条 除部分大件、重件、批量物资和急件等特殊情况宜直接交货到用料部门的物资外,其他物资原则上应交货到物资仓库验收。

第五条 凡在物资仓库交货的物资,原则上由物资仓库组织验收,物资班人员及其主管为验收直接责任人。下列物资交货到仓库后,物资仓库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配合验收。

一 属于结构复杂以及对技术或性能等验收要求较高的物资,包括大件或贵重装置(如发动机、变矩器、变速箱、减速箱等)和发外加工件,以及从外观上难以确认或需核定技术品质的物资,应申请相关技术人员协助验收。

二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包括防护鞋、防护服、安全帽、安全带、电焊面罩等)、消防器材(防烟面具)、药品等由物资仓库初步验收合格后,应申请安全技术部主管人员验收确认。

三 船舶救生衣由物资班初步验收合格后,应申请安全技术部主管人员验收确认。

第六条 下列按照用料部门申报的需求计划进行采购而直接交货到用料部门的物资,由所在用料部门自行组织验收确认,原则上需求计划的申报人或其主管为验收直接责任人。

一 维修用重件、大件以及价值较高的零部件;

二 蓄电池、起重机械用钢丝绳和大型规格轮胎;

三 钢材;

四 帆布、编织布、捆绑用绳等批量库场备品;

五 打托加固用木材、胶膜等批量物资;

六 起重用吊钩、吊环、连接环、高强度卸扣、链条、吊装带等装卸工属具,以及制作装卸工具用的钢丝绳、胶丝绳等物资;

七 其他应由用料部门自行组织验收确认的物资。

第七条 计算机设备(包括打印机)使用耗材及保养维修配件、打印机、网络、通讯设备用配件等,由安全技术部或用料部门负责验收。

第八条 各部门从物资仓库领用物资时,应再次进行验收,确认符合要求方可领出使用。

第九条 各验收部门和验收责任人应认真落实验收责任,防止不合格物资入库或使用,以免造成浪费和对生产或维修造成不良影响。安全技术部应不定期对用料部门自行验收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三章 验收内容与方法

第十条 物资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 品名、规格。核对交货物资的名称、规格或型号、品牌或产地等与采购订单或需求计划要求是否一致。

二 数量。核对交货数量与采购订单或需求计划数量是否一致。

三 品质。检查物资外表或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有无裂纹、变形、生锈和腐蚀等现象;检查产品标志是否齐全、清晰,其中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应检查是否具备特种劳动保护用品标志。

四 凭据。检查送货清单内容(包括数量、单价和总价等)是否清晰、准确,其中劳动保护用品、消防器材、起重工属具、钢材、钢丝绳及其他安全或技术性能要求较高的物资,应检查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书或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以及产品说明书等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第十一条 物资验收采取少量物资逐项查验与批量物资部分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具体验收方法原则上应根据下列实际情况确定:

一 凡数量少或单价较高的物资,原则上应逐项清点和查验。

二 按照件数和长度等计算数量的批量物资,原则上可进行部分抽查。其中,按照一定批量包装的物资应对其中部分包装进行清点、查验或测量。

三 按照重量计算数量的物资,除钢材、钢丝绳等物资外(分别以理论重量计算数量和以铭牌标示重量计算数量),应选择其中一件或几件物资进行称重查验,或对整批物资进行称重查验。

第十二条 凡签订定期采购合同的物资(如编织布、帆布、木材等),应根据采购合同中关于产品材质、制作工艺等方面的约定,建立或制定相关验收标准,并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第十三条 物资验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 确认交货供应商是否与采购订单选择的供应商一致,或者是否为定点供应商。尚未形成采购计划或订单的急件应进行核实确认后方可办理验收。

一 清点、核对交货数量。

二 检查品质、外表或包装。

四 检查相关凭据资料。

五 验收完成后在交货清单上签名确认,记录交货日期和收货数量。

六 部分物资如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等验收后应填写相关验收记录表。

第十四条 凡由用料部门直接验收的物资,交货清单经验收人签名确认后必须再送相应的物资仓库,并由物资仓库管理人员在交货清单上签名确认。同一供应商同时向各物资仓库交货时,应按照物资订单所属的物资仓库分别提供交货清单。

第四章 不合格品处理

第十五条 属于以下情形的个别或批量物资按照不合格品处理:

一 达不到产品质量标准或技术与安全性能要求;

二 不符合图纸制作或加工工艺要求;

三 与订单所要求的产品品牌或产地不符;

四 剩余使用寿命达到或接近安全使用期限;

五 表面存在裂纹、变形、生锈和腐蚀以及影响安全或技术性能的现象;

六 产品实物与生产许可证或质量保证书或产品合格证等不符;

七 尺寸或重量等与要求不符;

八 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形。

第十六条 验收不合格的物资应立即与供应商交涉并办理退货。验收不合格且难以立即退货而需要暂时放置的物资,验收人员应将不合格品与其他物品分开放置,同时建立不合格品记录并注明不合格原因,然后通知采购人员进行处理或等待退货。采购人员接到关于验收不合格品的信息后,应及时联系供应商进行处理。如供应商对验收结论持有异议时,在维护公司正当利益的前提下,应本着科学的态度和事实求是的原则通过沟通与协商进行解决。

第十七条 验收不合格的物资,不得办理入库,不得办理支付,不得擅自使用或发放。凡属个人故意行为或责任心不强等原则造成不合格品入库、支付、使用或发放时,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八条 物资班应对验收不合格品记录进行整理、统计与分析。

第五章 合格品入库

第十九条 验收时如没有发现属于第15条所列的情形,或者虽然发现但没有及时向供应商提出交涉或在一个工作日内没有通知采购人员处理且情形比较轻微的,原则上应视为验收合格。

第二十条 物资验收合格后,物资仓库应及时办理实物入库或入帐以及相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 验收资料由用料部门或物资班负责保管,保管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其中:

一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润滑油产品合格证由物资班保管;

二 钢丝绳质量证明书原件由物资班保管,用料部门保管复印件;

三 钢材质量证明书、装卸工属具质保书由用料部门保管;

四 除上述范围以外的其他产品质保书、合格证,以及产品说明书等随物保管或发放。

第八条 所有工属具入库或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和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得同意入库和使用。

第九条 验收程序与职责如下:

一制造加工的绳类(包括钢丝绳索具和纤维绳索具)、络类工属具以及自行维修的工属具等,由技术人员负责验收;

二 维修部门制造加工的金属结构件类工属具(包括钩属具、吊架、横撑杆、作业平台、机械属具、板架等),由操作部内维修部门领导组织试验鉴定;

三 外购工属具按照公司物资验收和入库管理的规定进行验收,如引进新工属具或重要工属具更换制造商时,应由维修部门领导组织试验鉴定;

四 委托维修部门或外单位维修的工属具,由委托部门负责验收;

五 必要时,负责验收的部门可申请操作部门共同验收。对验收结论存在异议时,原则上以技术部门意见为准;如分歧严重时,应报公司分管领导决定。

第十条 验收时以国家、行业标准为依据,并包括以下内容:

一 名称、规格(或型号)、品牌(或产地)以及数量等与制造或需求计划是否一致;

二 产品外表或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有无裂纹、变形、生锈和腐蚀等现象,产品标志是否齐全、清晰;

三 起重类工属具、钢材、钢丝绳等物资的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书或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以及产品说明书等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四 根据图纸施工的工属具是否符合图纸的要求;

五 部分金属结构件类工属具应进行空载和载荷试验。

第十一条 验收部门应对试验鉴定或验收结果进行记录,相关记录及产品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等应保留到该批工属具全部报废为止。

第十二条 验收合格的工属具应及时入库或上架,验收不合格的工属具应办理报废或交物资采购部门办理退货。

第十三条 起重类工属具如采用新产品或新品牌的产品时,应经过试用,并经操作部以及安全技术部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式或推广使用。

仓库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出入库管理制度

一、物品入库有关制度:

(一)物品采购回来后首先办理入库手续,由采购人员向仓库管理员逐件交接。库房管理员要根据采购计划单的项目认真清点所要入库物品的数量,并检查好物品的规格、质量,做到数量、规格、品种,价格准确无误,质量完好,配套齐全,并在接收单上签字(或在入库登记簿上共同签字确认)。

(二)对于在外加工货物应认真清点所要入库物品的数量,并检查好物品的规格、质量,做到数量、规格、品种准确无误,质量完好,配套齐全,并在接收单上签字。

(三)物品进库根据入库凭证,现场交接接收,必须按所购物品条款内容、物品质量标准,对物品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入库登记。

(四)物品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入库。

(五)物品入库,要按照不同的主机型号、材质、规格、功能和要求,分类、分别放入货架的相应位置储存,在储存时注意做好防锈,防潮处理,保证货物的安全。

(六)物品数量准确、价格不串。做到帐、标牌、货物相符合。发生问题不能随意的更改,应查明原因,是否有漏入库,多入库。

(七)精密、易碎及贵重货物要轻拿轻放.严禁挤压、碰撞,倒置,要做到妥善保存,其中贵重物品应入公司内小仓库保存,以防盗窃。

(八)做好防火、防盗、防潮工作,严禁与我公司无关的人员进入仓库。

(九)仓库保持通风,保持库室内整洁,由于仓库的容量有限,货物的摆放应整齐紧凑,作到无遮掩,标牌要醒目,便于识别辨认。

二、物品出库有关规定:

(一)物品出库,仓库管理员要做好记录,领用人签字。

(二)物品出库,数量要准确(账面出库数量要和出库单,实际出库实际数量相符)。做到帐、标牌、货物相符合。发生问题不能随意的更改,应查明原因,是否有漏出库,多出库。

(三)仓库管理员严格执行凭发货单发货,无单不发货,内容填写不准确不发货,数目有涂改痕迹不发货,发生上述问题应及时的与相关的责任人做好货物的核对,保证发货的正确性,及时解决,及时供货,保证合同的完整履行。

(四)保管员要做好出库登记,并定期向主管部门做出入库报告。

(五)为了防止出现出库货物差错,要严格遵守出库制度,应先写好出库单并且相关责任人签字后,交仓库管理人员进行出库登记工作,完成后才可以到仓库拿取货物。

(六)对于对外加工我方应提供的组件专用物品领用必须要有经理签字方可出库,及时交于加工方,以便我方加工货物的及时完成,交加工方时,应请主办人员签字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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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管理仓库?

中国科学院长春应化所库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资产处所属各库房的管理,保障库房物资的正常供应,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所内各库房管理。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 资产处是所内仓库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 采购员负责采购物资的入库及不合格品的处置。 第五条 仓库管理应形成的记录包括“库存物资采购计划单”“器材登记卡”。 第六条 仓库管理人员(简称:库管员)是仓库管理具体实施的责任人。 第七条 库管员岗位责任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坚守岗位、工作积极、主动热情、方便科研、敬岗爱业。 (二)熟悉器材业务工作流程、物资名称、型号、规格、性能、用途、保管、保养等知识。 (三)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做到盈、亏有原因,损坏有报告,储备有分析,调整有依据。 (四)器材计帐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做到日清月结,定期盘点,帐物相符,及时处理各种变质和损坏物资。 (五)及时向采购员提出库存补充计划,要求做到既可保证供应又避免造成积压浪费。 (六)严格执行物资验收制度,见货验收,把好物资质量关,不合格物资一律不予办理入库手续。 (七)物资入库后,要严格按物资的品种、规格、性能分类,科学存放、标识清楚,合理有效使用仓库面积。 (八)搞好库房卫生,保持库房清洁,货架摆放合理整齐,不能超高、超宽,库内进出道要保持畅通,便于物品入出库工作。 (九)定期对贮存条件,贮存物品进行检查。 (十)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及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八条 库管员与采购员要根据科研的需求情况,共同制定全年的库存物资计划并随时做物资补充计划,及时提出“库存物资采购计划单”,做到最佳的库存仓储定额,严禁造成库存物资的积压。 第九条 收货程序 (一)库管员依据器材入库单,验证其产品的数量、型号、规格、合格证等,核对货物是否与货单相符,无误后签字入库。 (二)建立健全帐、卡档案,物资进出要及时、认真填写器材登记卡,并做好进货和消耗情况的统计工作,做到日清日结。 (三)库管员收发货物时,发现不合格物品应作好记录,并隔离存放,同时通知部门领导进行处理。 第十条 发料程序 (一)严格出库领料手续,库管员依据课题本、领料单发放物品,发料前对领用物品、审批人等认真审核,严禁无领料单及无审批人签字的发放。 (二)发料后要求领料人在领料单上签字。 第四章 库房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资产处安全网络图、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库管员岗位责任制等制度挂牌上墙,严格参照执行。 第十二条 材料库安全防火制度 (一)库内应有明显的“严禁烟火”标示牌,仓库周围不许堆放木材和其它易燃物品。 (二)库房的通道及出入口不准堵塞,应保持畅通。 (三)仓库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品,贵重物品要与一般物品分开储存。 (四)库房内禁止乱拉临时电源和照明线,如发现电路有故障,应立即找电工修理。 (五)仓库内严禁停放和修理各种机动车、电瓶等,要经常保持库内清洁。 (六)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库内,如工作需要必须进库时要经本库工作人员允许,方可进库。 (七)仓库内禁止一切明火,如须动用明火作业时,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八)仓库人员每天下班前,对自己所管辖的仓库要进行一次安全防火检查,确定无疑后,关好门窗,切断一切电源及水源,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九)对本部位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第十三条 玻璃库安全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应有明显的“严禁烟火”标示牌,仓库周围不许堆放木材和其它易燃物品。 (二)库房的通道及出入口不准堵塞,应保持畅通。 (三)仓库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品,贵重物品要与一般物品分开储存。 (四)库房内禁止乱拉临时电源和照明线,如发现电路有故障,应立即找电工修理。 (五)仓库内严禁停放和修理各种机动车、电瓶等,要经常保持库内清洁。 (六)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库内,如工作需要必须进库时要经本库工作人员允许,方可进库。 (七)仓库内禁止一切明火,如须动用明火作业时,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八)仓库人员每天下班前,对自己所管辖的仓库要进行一次安全防火检查,确定无疑后,关好门窗,切断一切电源及水源,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九)对本部位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第十四条 贵重金属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贵重金属,必须储存于保险柜中并配备两把锁,由2人保管与发放。 (二)科研人员在领用贵重金属时,必须详细填写领料单,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带贵重金属卡,方可发放。 (三)库管员在发放贵重金属时,要严格检查核对领料单上填写的品名及数量,认真称重,避免误差。 (四)库管员在发放贵重金属后,认真填写贵重金属随物卡和总卡,以备后查。 (五)对研究室返纳的贵重金属,库管员要认真核对装箱单明细,并让存放人签字,分别对贵重金属称重做好标签,装入保险柜存放。 (六)库管员在发放贵重金属后,应该关好水、电和防盗门。 第十五条 剧毒药品库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剧毒药品,必须储存于保险柜中并配备两把锁,由2人保管与发放。 (二)科研人员在领用剧毒药品时,必须详细填写使用报告,经本单位领导签字,报保卫部门签字备案后,方可发放。 (三)库管员在发放剧毒药品时,要严格检查核对领料单上填写的品名及数量,在发放称重时应带胶手套,认真称重,避免误差。 (四)库管员在发放剧毒药品后,应该保存领料单第二联,以备后查。 (五)对研究室临时存放的剧毒药品,库管员要认真核对装箱单明细,并让存放人签字,分别对剧毒药品称重做好标签,装入单独保险柜存放。 (六)库管员在发放剧毒药品后,应该关好水、电和防盗门。 第十六条 气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种钢瓶必须按照国家标准染色,写上气体名称以示区分。 (二)气体钢瓶应专瓶专用,不得任意改动。 (三)各种气体钢瓶必须严格按气体性质分类存放,特别是相互接触可引起燃烧爆炸的气体,绝不允许在一起存放。 (四)气体库房要通风良好,库管员要经常检查气体钢瓶嘴子,严防气体泄露。 (五)充满气体的钢瓶不得靠近火源,不得受日光爆晒。 (六)钢瓶嘴子不可随意拧动,应无油污,不得用胶垫,充满气体的钢瓶要带好安全帽。 (七)轻拿轻放,不得随意放倒滚动。 (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钢瓶要定期检压,过压钢瓶绝不允许充装气体。 (九)库管员要熟悉掌握各种气体的基本性质及特性,规范科学地进行管理。 (十)发生火灾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 第十七条 危险品库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化学药品必须储存于库房中,并按其性质分区、分堆、隔距保管,药品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垛之间、堆垛与墙壁之间,应该留出一定的间距通道并保障通风良好。 (二)爆炸药品与放射性物品,必须单独存放于专门的仓库中,不得与其他药品同一库房存放。 (三)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同库储存。如:强烈氧化剂(氯酸钾、氯酸钠、硝酸钠等)与易燃物品,强酸性腐蚀物品,易燃物品与油脂,氰化物与酸性腐蚀物品不能存放在一起。 (四)遇水燃烧,怕冻、怕晒的化学危险品,不许在露天、低温或高温处存放。 (五)化学危险品仓库,应加强保卫,严格出入库制度。库内严禁烟火,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因素。如工作需要,必须用火时,需经单位领导同意和保卫部门批准,在指定安全地点进行。 (六)容器包装要密封完整无损,如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以防引起燃烧、爆炸或中毒。 (七)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和变质,以及混有杂质而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化学危险品,应该定期进行测温、化验,防止自燃或爆炸。 (八)搬运化学危险品时,要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摩擦、重压和倾倒。化学危险品仓库,应该保持良好的通风。工作结束后,应该进行安全检查并切断电源。 (九)化学危险品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克尽职守,并具备一定业务知识,以便有效贯彻各项安全防火措施,确保安全。 (十)化学危险品仓库,应健全安全防火制度。消防器材、通风设备、防毒设备应设置齐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资产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仓库出入库管理制度。

出入库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仓库管理程序,促进仓库各项工作科学、高效、有序的运作,加强对成品模具、物料存放及出入库安全,提高物料的有效利用率,合理控制费用的支出,保障公司生产物料及时供应及成品销售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详细阐明了公司仓库管理职责及成品、物资出入库管理程序。适用于河南拼搏模具有限公司成品、物资出入库管理制度。 

二、 物品入库有关制度: 

(一)仓管应认真清点所要入库物品的数量,并检查好物品的规格、质量,做到数量、规格、品种准确无误,质量完好,配套齐全,并在接收单上签字。 

(二)物品进库,仓管和采购员现场交接接收,必须按模具部或注塑部申请所购物品条款内容、物品质量标准,对物品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入库登记。 

(三)物品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入库。 

(四)物品入库,要按照不同的材质、规格、功能和要求,分类、分别储存。 

(五)物品数量准确、价格不串。做到帐、卡、物、金相符合。 

(六)易燃、易爆,易感染、易腐蚀的物资要隔离或单独存放,并定期检查。 

(七)精密、易碎及贵重物资要轻拿轻放.严禁挤压、碰撞,倒置,要做到妥善保存。 

(八)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冻、防鼠工作。 

(九)仓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库室内整洁。 

三、 物品出库有关规定: 

(一)物品出库,保管人员要做好记录,领用人签字。 

(二)物品出库实行“先进先出、推陈出新”的原则,做到保管条件差的先出,包装简易的先出,易变质的先出。 

(三)本着“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发放物品,实行以旧换新,专用工具做到专物专用。 

(四)对于相关部门专用物品的领用必须要有总经理、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方可领取。  

(五)保管员要做好出库登记,并每月结账前向财务部门提供出入库报告,以供参考。对于账物不实的情况,仓管按原价赔偿。 

(六)仓库为公司重地,仓库禁止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

扩展资料:

仓储的基本功能包括了物品的进出、库存、配送也是传统仓储的基本功能,物品的出入库及在库管理相结合、共同构成现代仓储的基本功能。仓储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供应链上下游的需求。这与过去仅仅满足 “客户”的需求在深度与广度方面都有重大区别。

仓储的条件是特定的有形或无形的场所与现代技术。说“特定”,是因为各个企业的供应链是特定的,仓储的场所当然也是特定的;有形的场所当然就是指仓库、货场或储罐等,现代经济背景下,仓储也可以在虚拟的空间进行,也需要许多现代技术的支撑,离开了现代仓储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技术,也就没有现代仓储。

仓管方法

首先,制定仓库管理制度。其实任何企业的管理都离开不了制度的约束,尤其是在仓库管理这方面,程序多,项目繁杂,小到货物的摆放,大到全部货物的采购,都应该有一个可以遵循的制度,这样才能井井有条的来做,井井有条就是仓库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以条例管理,以制度执行,仓库管理才有效果。

最后,强化仓库管理执行力。有了制度,有了仓库管理软件,剩下最重要的就是执行力了,强化执行力,对于仓库管理工作至关重要,毕竟制度事实和平台操作都是靠人来完成的,人不操作或者随意操作,一切都是白搭,执行者根据仓库管理软件上的仓库信息,严格按制度执行,这样再乱的仓库,都会管理好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仓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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