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专项债配套融资被禁止-专项债券配套项目融资工作

财政部:专项债不用于土地收储和房地产相关项目

同时,国务院也明确,专项债资金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房地产相关领域、置换债务以及可完全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业内人士认为,国务院首次明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及房地产相关领域。

值得一提的是,会议强调,专项债资金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房地产相关领域、置换债务以及可完全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二是将专项债可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明确为符合上述重点投向的重大基础设施领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