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美国把哪些货物列为反倾销的货物?品名有哪些?税率为多少
- 2、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美国对中国哪些产品进行了反倾销调查?
- 3、目前哪些国家对中国有反倾销?分别是哪些产品?
- 4、中美贸易中的反倾销实例
- 5、请问出口到美国背景墙材料 海关编码8414200000有没有反倾销税
美国把哪些货物列为反倾销的货物?品名有哪些?税率为多少
美国反倾销的货物有很多。
比如:不锈钢水槽,钢管,复合木地板,铝型材,艺术画布,不锈钢板材,双轴土工格栅,光伏/太阳能组件,金刚石锯片及其部件,铅笔,木制卧室家具,钢钉,活性炭,无涂层纸,柠檬酸等等
如果你有遇到美国反倾销的货物,详情也可以和我交流下。
我是做第三国转口的。
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美国对中国哪些产品进行了反倾销调查?
2009年1月6日,美国商务部发布通知,对原产于中国的炉用小口径石墨电极作出反倾销终裁,反倾销税率为132-159%
2008年2月7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炉用小口径石墨电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85451100.00。
还有虾 轮胎 钢管 礼品盒 礼斯带等
目前哪些国家对中国有反倾销?分别是哪些产品?
美国、加拿大、印度、墨西哥等国均在对原产于我国的无缝钢管发起反倾销调查;欧盟、美国、印度、巴西、阿根廷等多个国家及地区分别对我国产的聚酯高强力纱、粘胶纤维等纺织原料展开反倾销调查;欧盟、阿根廷、印度等国家及地区对我国的铝合金轮毂、钢轮毂、前轴传动杆和转向铰链等汽车零件发起反倾销调查。
从发起反倾销调查的国家和地区来看,印度对我国发起反倾销的宗数最多,商品涉及钢材、化学品、纺织品、机电产品等多个领域。
从商品角度来看,各国发起反倾销调查比较集中的商品有钢材、纺织品、汽车零件、轻工产品等。
美国至今已对我国汽车零件发起了近10宗反倾销调查,涉案商品包括车轮垫圈、刹车毂、刹车盘等多个品种。今年欧盟和阿根廷又分别对原产于我国的铝合金轮毂和钢轮毂发起反倾销调查,印度则对进自我国的用于商用车的前轴传动杆和转向铰链开展反倾销调查。
中美贸易中的反倾销实例
加入WTO后首起中美反倾销案“揭秘”
中国律师网 2003-04-24 11:09:53
4月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举行终裁投票,以4∶0的绝对票认定,中国球轴承对美国轴承工业没有造成实质性损害或损害威胁,判定中国输美球轴承倾销案不成立。至此,为期14个月的中国输美球轴承反倾销案,终以我国轴承行业的胜诉告终。
商务部、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等部门近日揭示了诉讼过程。
放弃诉讼就是放弃市场
此次反倾销诉讼起于2002年2月13日,美国轴承协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我国输美球轴承提起反倾销申诉,后者随即于2月15日在其网站上公告立案调查。这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美国轴承协会首次利用“反倾销”这一世贸规则允许的贸易保护措施,试图制裁中国产品。
球轴承是应用广泛的机械零配件,也是我国年度对美出口超过1亿美元的大宗机电商品之一。美国轴承协会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涉及我对美出口商品金额逾3亿美元。此案败诉,我国球轴承商品进入美国将被征收17%至246%的反倾销税,而且,此后每年都要接受美国商务部对此案的年度行政复审。
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刘丹阳处长介绍说,各国实施反倾销调查的目的,不是追究有关当事方的责任,而是限制其今后的“倾销”行为,针对的往往是一类产品,而不是一个企业。因此,涉案企业自动弃权,就意味着放弃了市场。
初裁结果对中方不利
此案的初裁听证会将于2002年3月6日召开。
得知此消息后,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基础件分会秘书长郝伟和商会条法部高向军副主任2月18日紧急赴美,5天内与多家美国律师事务所认真研讨本案应诉事宜,最终确定由美国威凯平国际律师事务所的多名资深律师和经济专家组成的团队,作为中方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审查阶段的法律代表。
机电商会分析认为,美国绝大多数应用领域对球轴承质量的要求较高,未采用质量相对较低的中国球轴承产品,而主要由美国、日本和欧洲生产商供货。中国输美球轴承则大多用于溜冰鞋、专用灯具、传送带、辊子、割草机等领域。此前,控制这一市场的主要是其它国家的产品而并非美国产品,我国输美的球轴承商品与美国轴承工业实质上是互补关系。我对美年输出球轴承金额不足美国轴承市场总金额的4%。因此,没有对美国轴承协会成员造成损害的可能。
2002年3月6日,在华盛顿的初裁听证会上,美国通用轴承公司代表胡若谦作为中方证人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评审员列举了大量证据,有效证明中国输美球轴承根本不存在对美国轴承企业的损害或损害威胁。
但是,在同年4月29日举行的初裁投票中,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仍以3比2的表决结果,对原产于中国的球轴承做出损害初裁。
终裁投票一举获胜
按照程序,美国商务部随即展开倾销调查。经多次申诉,今年2月26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球轴承及其零部件公告倾销终裁:浙江新昌皮尔轴承公司倾销幅度为8.33,万向轴承集团公司倾销幅度为7.22,宁波慈兴公司倾销幅度为0.59,常山进出口公司等45家企业倾销幅度为7.80,其它涉案中国公司倾销幅度为59.30。至此,除宁波慈兴公司胜诉外,我方应诉厂商均被裁定有程度不等的倾销。
为争取最后胜利,3月3日,郝伟一行携带此案抗辩资料再次赴美,组织我方律师、美国通用轴承公司及其律师、浙江新昌皮尔轴承公司及其律师、天胜轴承公司及其律师,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于3月6日举行的本案终裁听证会上,有理、有效地驳斥美国轴承协会方面的无理指控。美方最终接受并认可了我方的应诉理由,并在4月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举行的终裁投票中,彻底驳回美国轴承协会的无理要求。
以大局为重,不要授人以柄
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审查阶段,我方应诉代表必须有行业代表性才具备应诉资格,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作为会员代表起到良好的作用。
郝伟说,在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的有效组织和指导下,上百家输美球轴承出口厂商在2002年3月4日之前的短短几天内,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按时递交调查问卷。由于提供的材料翔实有力,多达48家企业获得美国商务部分别税率待遇。郝伟感叹说,大部分企业都是第一次面对这样的国际诉讼,充分体现了中国轴承企业优秀的整体素质和应对反倾销调查的能力。
郝伟说,本次胜诉是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全体职工和全体应诉企业,通过长达14个月夜以继日的艰难努力取得的宝贵成果,希望相关企业以大局为重,不要做授人以柄的事情。
何以常被“反倾销”
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同贸易伙伴的贸易摩擦有所增加,特别是欧盟多次实施针对中国产品的限制性政策,美国在钢铁和农产品贸易方面也采取了背离世贸组织规则的一些做法。据权威统计数据,仅2002年3—10月,对中国出口产品发起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的调查就达38起,其中发达成员对华发起反倾销和保障措施调查分别为19起和7起,发展中成员对华发起反倾销和保障措施调查分别为12起和2起。
综合来看,与中国发生贸易争端的其他成员仍集中在美国、日本、欧盟、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和印度、拉美等发展中国家。发生摩擦的产品,对中国多是劳动密集型及低附加值的产品;争端涉及的行业多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处于矛盾的产业,例如钢铁贸易摩擦,其在美国已是夕阳产业,而对中国来说是很重要的产业;贸易争端的诉由则是以反倾销、反补贴、技术性贸易壁垒等非关税壁垒措施为主。
中美蜂蜜反倾销案及启示
(2005-6-3)
案例概况
1994年美国对中国提起的蜂蜜反倾销案是中美政府之间用中止协议条款来处理反倾销调查的第一个案件。 1994年10月用反倾销法再次起诉中国蜂蜜以低于公平价值的价格向美国市场倾销。在此案初裁时,商务部用印度作为替代国。由于所选用的替代国与中国存在许多不可比因素,使商务部计算的倾销幅度过高,倾销幅度高达125%,这个结果不仅反 映了不公平和不公正的审理,同时给中方应诉方明确的信息,即如果倾销审理继续进行,在高税率的情况下,中国蜂蜜向美国出口的路有可能完全堵死。为此中方聘用律师又通过美国蜂蜜主要消费者向政府施加压力,最后商务部接受了中止协议的方式,停止了反倾销调查。
中止协议有关条款
美国反倾销法的中止协议内容已基本格式化,由商务部对外签定和执行。在该倾销案所签定的中止协议中,主要条款如下:
1.目的
中止协议的目的主要有:阻止进口产品对美国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产生抑制和降价作用;保护本国消费者利益;易于进口国监控。本案中止协议草案基本达到了以上三个目的,因此中美双边政府于1995年8月 2日达成了协议。协议规定自“联邦纪事”公布之日起,终止对所有从中国进口的蜂蜜的反倾销调查,以前交纳的进口押金全部退回,从中国进口蜂蜜即按中止协议的规定进行。
2.出口数量限制
协议规定中国对美国蜂蜜的年度出口量为43,925,000磅,按美国蜂蜜市场增长情况,出口量的调整最多不超过年度配额量的6%。配额按半年分配,允许接转和借用。
3.参考价格
参考价格由商务部按季度发布,确定之前要与中国政府商量。参考价格是相当于在最近6个月美国从其他国家进口蜂蜜的单价的加权平均价的92%。单价的资料应该是公开的,能从统计资料中查获的。被诉产品不能以低于参考价格销售,中国政府应保证出口价格相当于或高于此参考价格,并提供有关合同书和价格资料,以便商务部核实。
4.协议期限
本中止协议有效期至2000年8月1日共五年时间。双方任何一方可以提出中止协议。美国政府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提前一年进行复审,如果没有发现违约行为,就可提出中止本协议。中国政府只要提前60天通知美商务部就可中止本协议,但反倾销税即生效。
5.配额证书
中国政府根据出口限量,直接和间接控制向美出口被诉产品的数量,并要保证在本协议生效之后90天之内建立起证书发放程序,建立起有关应诉方,如商会、出口商、生产商和代理商的投诉机制,建立起对违反协议行为的处罚机制。同时,要保证出口数量不超过限量,出口价格不低于参考价格。在每个半年之后的30天内向美商务部提供有关配额执行情况的材料。
6.反规避行为
中国政府要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防止规避行为发生。如果发现有事实存在,中国政府要尽快解决,包括要求出口商在与第三国的合同中注明,此产品不得以转口、转船、绕港和各种改头换面的形式向美国出口,并在处理之后十天内将结果通知美商务部;或美方单方面采取措施,扣除中方相应配额量,并将结果和依据通知中方。
7.核查
中国政府要为核查提供所有资料,核查可以年度为限或更频繁,可根据协议的执行情况,经双方协商确定。
本案启示
美国诉中国蜂蜜反倾销案的处理是适当运用WTO反倾销规则有关规定的又一个典范,也是解决双边贸易摩擦的一个很好的方式。可以看出,在遭受反倾销调查时,应诉不是唯一选择,特别是调查初裁结果对我方明显不利并估计在终裁中扭转局面的把握不大时,运用中止协议也是解决问题的一种可靠选择。当然,这需要我国相关政府机构的大力支持和出面。
中美彩电反倾销案-中国彩电反倾销拒绝“阴谋”
2004-6-18 9:36:22
商场上的所谓“阴谋”与“阳谋”,其边界并不容易区分,但彩电反倾销一案,却对此给出了鲜明的判断与注解
历时一年的中美彩电反倾销案以中方惨败告终。本月,价值超过2.76亿美元的中国彩电将被美国商务部征收反倾销税,长虹、TCL、康佳、厦华等四家特别调查对象的倾销税率分别为24.48%、22.36%、11.36%和4.35%,海尔、海信等九家应诉企业的税率为21.49%,其他未应诉中国企业的税率高达78.45%。
其实,中国彩电企业在这场诉讼中本可以不输,或者不会输的这么惨。是一开始的阵营分裂和后来的揪内鬼闹剧,才造成了中国企业的被动局面。
去年5月2日,美国五河电子公司向美国商务部及国际贸易委员会提起申诉,指控中国向美国出口的21英寸以上彩电存在倾销。一周后,国内各大企业代表在机电商会紧急开会,建立攻守同盟,由机电商会出面,共同聘请律师应诉。但接下来短短几天,先是创维邀请TCL、康佳、海信共同聘请律师,结成联盟与美国谈判;而后被排除在外的长虹、厦华、海尔3家立刻反戈,率先自立阵营,联手机电商会聘请美国律师应诉;此后,创维、海信、TCL加紧结成另一战线。6月5日,一直沉默的康佳却突然宣称“独立应诉”。攻守同盟彻底分裂。
在美国商务部的第一次听证会上,力挺中国彩电没有倾销的是美国经销商APEX和沃尔玛,而机电商会聘请的律师的做法却让人费解,不知会同一阵营的厦华等厂家,就径自出庭应诉。而此时国内的彩电巨头们正忙着合纵连横,懵然不知。6月1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初裁中国彩电构成倾销。
从起诉到初裁的一个月间,中国企业成功 “阴谋”分化出三个阵营,各个阵营一面努力维护自己利益,一面又想借美国人打击其他阵营,以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同一阵营内部也是各怀“鬼胎”。结果算计来算计去反算了卿卿性命,美国的裁定针对的是全体中国彩电企业,美国企业利用这一个月成功赢得了诉讼的胜利。
直到今年3月美国商务部的听证会上,中国彩电巨头们才意识到问题所在,联合组成律师团辩护。然而大势已去,4月13日,美国商务部的终裁结果维持初裁,判决中国彩电倾销。
官司未了。厦华的反倾销税从31.70%大幅下调到4.35%,“个别中国彩电厂家与五河电子达成幕后交易,才致使中国彩电最终失利”的消息迅速传遍各大媒体,并言之凿凿称厦华与五河电子有幕后订单交易,通过出卖国内企业获得最小损失。发动这场“阴谋”的还是同行,“因为业外人士谁能说得这么‘逼真’,而且知道详细的内情”。而事实却是,厦华由于走高端路线,获得了较低税率。外患未平,又来了一次内部倾轧的“阴谋”。
和中国企业不同,美国人却用“阳谋”。尽管他们利用中国未获得市场经济地位所作的判决,不公之处昭然若揭,但其思维方式和行事手段始终遵循法律规则,整个诉讼程序并没有明显的不公。尤其是美国商务部核查小组在中国的实地核查,其精细程度令国内企业咂舌。厦华发言人孙光荣说,调查包括制造中使用的每一个零部件、螺丝钉、小纸片和消耗性的物料,甚至产品的性能、功能、分类、尺寸。此外,还要对这些物件提出来源解释与证据。核查小组在长虹的近20天里,去了所有相关部门,查遍了所有资料。长虹发言人刘海中在被问及调查的内容时,一连说了几个“太多了!”。
反观国内企业的习惯思维却是规则外的暗箱操作,在长期不成熟的市场体制中,规则的缺失让他们习惯用“阴谋”手法获取利益,如八大彩电厂商的价格联盟,恶意降价搅乱市场等等不一而足。
中国败诉,而与中国同为此次反倾销被告的马来西亚彩电业却大获全胜。马来西亚政府与彩电企业一致对外,援引世贸组织有关条文,并以墨西哥等国对美彩电出口高于马来西亚,却未受指控为例,据理力争。美方最终裁定马来西亚彩电不构成倾销。在市场体制逐步完善的今天,尤其是在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打交道时,“阴谋”终究是要吃亏的。
请问出口到美国背景墙材料 海关编码8414200000有没有反倾销税
HS:8414200000产品在美国没有反倾销税。
1994年人民币汇率改革以来,中国在保持对外贸易出口大幅增长的同时,却遭受到来自主要贸易体的一系列反倾销贸易摩擦。据WTO统计,1995-28年涉及中国产品的反倾销调查677起、最终措施479起,分别占到世界总数的19.8%和21.9%。无论从总体还是从单个年度来看,1995-28年中国被反倾销调查和反倾销最终措施的数量都位居世界第一位。这其中,美国对中国产品共发起反倾销调查87起、实施反倾销最终措施66起,分别占到美国反倾销调查的2.8%、美国反倾销最终措施的24.6%,均位居美国对外反倾销的第一位,且位居WTO成员方对华反倾销的第二位。而美国又是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国,据中国海关统计,28年中国对美商品出口为2775.2亿美元,占到中国商品出口总额的17.7%,因而美国对中国产品频繁反倾销势必对中美贸易产生严重的破坏影响。为此,本文拟探究美国对中国产品反倾销现时的格局及产生的贸易影响效应。
一、WTO框架下美国对中国等主要贸易体反倾销格局
据WTO统计,1995-28年美国对世界共发起反倾销调查418起,实施反倾销最终措施268起。其中,被美国频繁反倾销调查排在前12位的国家或地区有:中国、日本、韩国、印度、中国台北、德国、印尼、南非、加拿大、墨西哥、俄罗斯和巴西。同期,被美国实施反倾销最终措施排在前12位的国家或地区有:中国、日本、中国台北、韩国、印度、墨西哥、巴西、印尼、南非、泰国、意大利和俄罗斯。如表1:相比来看,WTO框架下被美国反倾销调查和反倾销最终措施最为严重的是东亚国家和地区,其中,美国对中国发起反倾销调查和实施反倾销最终措施都最为严重,列在第一位,分别为87起和66起,占到美国反倾销调查的2.8%,占到美国反倾销最终措施的24.6%,远远高于美国对其他主要贸易体的反倾销调查和反倾销最终措施数量。如同期美国对第二大反倾销对象日本的反倾销调查33起、反倾销最终措施21起,仅为美国对中国反倾销最终措施数量的1/3。再考虑到美中双边巨额的贸易差额,因而美国对中国频繁的反倾销行动定会给中国对美出口产生非常不利的贸易影响。正如White和Jones (2)指出,美国反倾销税指令对美中贸易施加了特别的负担,目前,美国至少有42个反倾销税指令生效,涵盖来自中国的各种进口产品,美国进口商和在华加工生产对美出口的企业越来越发现其经营遭受到美国反倾销税的破坏。
二、美国对中国产品反倾销调查和反倾销最终措施:历史演进与现时格局
在美国,反倾销调查及裁决是由两个独立的机构依据两套标准做出的,美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管理局(ITA)裁决是否提名的中国企业或产品正在倾销,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裁决是否美国国内行业遭受实质性损害,或者面临进口原产地实质性损害的威胁。前者进行倾销调查,后者进行损害调查。只有当ITA和ITC都做出最终肯定性裁决时,才会签发反倾销命令,征收反倾销税。这样,美国对中国产品的每起反倾销事件都存在着两个机构不同的调查开始期和最终裁定期。在这里,我们选取ITA和ITC两者较早的调查开始期作为每起反倾销调查的开始期,选取两者较晚的最终裁定期作为每起反倾销裁决的最终裁定期。据此,将美国对中国产品提起的每起反倾销按照反倾销立案调查开始期和反倾销最终措施裁定期(年份)进行纵向比较。见图1和下表2:在开放经济下,一国产品对外低价出口才有可能招致对方的反倾销行为。为此,我们选取美国对中国产品反倾销的时间跨度为改革开放后的1978-29年。依据表2和图1,1978-29年美国对中国产品共发起反倾销调查154起,实施反倾销最终措施11起。从图形上看,无论是美国对中国产品反倾销调查,还是美国对中国产品反倾销最终措施数量都呈现出大幅波动态势,不过,从整体趋势线来看,样本期间内美国对中国产品反倾销调查和反倾销最终措施数量都呈向上增加态势。其中,1994年是一个大幅跳跃点,当年美国对中国产品反倾销调查达12起,达到历史最高水平。究其原因是1994年人民币进行了汇率并轨改革,从官方汇率1美元兑换5.8元人民币一下贬值到1美元兑换8.7元人民币,人民币如此一次性大幅贬值5%,使得中国对美商品出口出现了大幅增长。据美国普查局统计,中国对美商品出口由1993年的315.4亿美元增加到1994年的387.9亿美元,增幅23%。这其中由于人民币汇率大幅贬值很可能造成中国对美部分产品出口过于低价而招致美方的反倾销行动。并且,自1994年人民币汇率改革以来,在中国保持对美商品出口快速增长的同时,美国对中国产品反倾销调查和反倾销最终措施数量也有了大幅地增长。
1978-1994年,美国对中国产品共发起反倾销调查55起、实施反倾销最终措施3起,而1995-29年美国对中国产品共发起反倾销调查99起、实施反倾销最终措施71起。也就是,在WTO现时格局下,美国对中国产品发起的反倾销调查和实施的反倾销最终措施数量呈阶段式提高。
资料来源:同图1。
根据美国对中国产品反倾销案件时间统计,一般来看,从美国对中国产品反倾销立案开始调查到最终裁定实施反倾销措施,其期限大致为一年,这样,考虑到美国反倾销最终措施的裁决滞后期,我们再将美国对中国产品反倾销立案调查和滞后一期的反倾销最终措施数量进行历史比较。见图2:图形上比较发现,滞后一年后美国对中国产品反倾销最终措施的变化波动与美国对中国产品反倾销立案调查数量的变化波动保持着很强的一致性。这表明随着美国对中国产品反倾销立案调查数量的增加,则美国对中国产品实施反倾销最终措施的数量也在同步增加,并且图形上也呈阶段式提高。
理论上,反倾销调查行动意在反对涉嫌不公平贸易实践的国内进口商和国外出口商,但是,随着使用反倾销调查数量的急剧增长,已越来越难以声称增强反倾销调查的使用仅仅是发出不公平贸易实践上升的信号。实际中,Aggarwal (24)研究发现,反倾销是一种保护主义工具,与外国企业不公平贸易实践是无关的,一旦提出反倾销起诉申请,国内企业便会获得更高概率的保护,即使最后证实没有倾销,发起反倾销调查本身也会导致进口下降。据此,反倾销调查可能存在政府当局利用反倾销调查来达到威慑“倾销意图”,进而为本国生产商提供贸易保护的作用。具体到美国来看,1978-29年美国对中国产品实施反倾销最终措施的数量与美国对中国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的数量在同步增长,滞后一年后美国对中国产品实施反倾销最终措施的数量已占美国对中国产品反倾销调查数量的71.1%。因此,对于美国企业和政府当局来说,对中国产品反倾销调查已不再仅仅是一种对国内进口商和国外出口商的威胁作用,现时的格局是已通过课征反倾销税的形式成为一种实实在在的贸易保护工具。美国反倾销调查已对中国对美出口的154种产品产生了明显的贸易调查效应,而对其中的11种产品课征反倾销税,已造成显著的贸易破坏效应。
三、美国对中国反倾销调查和反倾销最终措施:行业产品分布
在改革开放后初期(1978-1981年),美国对中国产品很少发起反倾销起诉,只是在198年才对中国产品提起首例反倾销调查———化学品薄荷醇事例。但是,其后美国对中国产品反倾销调查和反倾销最终措施不仅在数量上有了较大地增长,而且涉及的行业产品分布在不断地扩大。198-1994年美国对中国反倾销调查涉及到1个行业产品,按照先后顺序为:化学产品、纺织制品、蔬菜产品、杂项制品、贱金属及其制品、矿石及矿物燃料、机械电气设备及部件、家用电器、车船运输设备及部件,以及预制食品与饮料。1995-29年美国对中国反倾销调查又扩展到塑料与橡胶制品、纸及纸制品,以及建材与玻璃制品行业上。结果,1978-29年美国对中国产品反倾销调查已涉及到13个行业产品。相比而言,美国在1983年才首次对中国产品裁定反倾销最终措施———纺织品印花布和棉毛巾事例。1983-1994年美国对中国裁定的反倾销最终措施涉及到8个行业产品,按照先后顺序为:纺织制品、化学产品、杂项制品、贱金属及其制品、矿石及矿物燃料、机械电气设备及部件、家用电器,以及蔬菜产品。1995-29年美国对中国产品反倾销最终措施又扩大到塑料与橡胶制品、车船运输设备及部件、预制食品与饮料、纸及纸制品,以及建材与玻璃制品行业上。结果,1978-29年美国对中国产品反倾销最终措施也涉及到13个行业产品。
总的来看,美国对中国产品反倾销调查和反倾销最终措施数量增加很快,分别从1978-1994年的55起、3起增加到1995-29年的99起和71起。并且,1978-29年美国对中国产品反倾销调查和反倾销最终措施主要分布在13个行业产品上:贱金属及其制品、化学产品、杂项制品、机械电气设备及部件、纸及纸制品、纺织制品、预制食品与饮料、塑料与橡胶制品、矿石及矿物燃料、家用电器、蔬菜产品、车船运输设备及部件,以及建材与玻璃制品。
具体来看,如表3所示,按照美国对中国反倾销涉案行业产品的高低程度,我们发现,贱金属及其制品、化学产品是美国对中国发起反倾销调查和实施反倾销最终措施最为集中的两个行业。1978-29年美国对中国贱金属及其制品反倾销调查52起、反倾销最终措施32起,分别占美国对中国产品反倾销调查、反倾销最终措施的33.8%和31.7%。也就是,美国对中国产品反倾销行动的1/3左右是集中于贱金属及其制品之上,对该行业产品对美出口构成了严重的不利影响。同期,美国对中国化学产品反倾销调查45起、反倾销最终措施31起,分别占美国对中国产品反倾销调查和反倾销最终措施的29.2%和3.7%。两个行业涉案产品合计占到美国对中国产品反倾销调查63.%、反倾销最终措施62.4%。也就是,美国对中国反倾销对贱金属及其制品、化学产品两个行业的贸易影响最大。并且,美国对中国贱金属及其制品、化学产品的反倾销数量增加很快,反倾销调查分别从1978-1994年的17起、19起增加到1995-29年的35起、26起;反倾销最终措施分别从1978-1994年的11起、9起增加到1995-29年的21起、22起。
四、美国对中国产品反倾销:涉案贸易金额比较
仅从涉案行业产品反倾销数量视角分析美国对中国反倾销的影响是有失偏颇的,因为某一行业产品遭受美国反倾销数量的多少尚无法反映其实际遭受的贸易影响。考虑到每起反倾销涉案产品的贸易金额差异较大,因而需要进一步探究美国对中国反倾销涉案行业产品的贸易金额状况。在这里,我们以反倾销损害调查涉案金额为基准,来考察世贸组织成立以来美国对中国反倾销涉案产品的贸易效应。
根据USITC (21)统计,如图3和下表4所示,1995-28财政年度美国对中国产品反倾销涉案金额超过亿美元的主要产品是:(1)木制卧室家具(杂项制品),涉案金额9.579亿美元,被课征198.8%反倾销税;(2)钢钉(贱金属制品),涉案4.86亿美元,被课征118.4%反倾销税;(3)圆形焊接碳钢管(贱金属制品),涉案4.2亿美元,被课税率85.55%;(4)碳合金钢丝条(贱金属制品),涉案3.49亿美元,无损害;(5)新充气工程机械轮胎(橡胶制品),涉案3.57亿美元,被课税率21.48%;(6)冷冻罐装暖水虾(预制食品),涉案2.953亿美元,被课税率112.81%;(7)彩色电视机(家用电器),涉案2.711亿美元,被课税率78.45%;
(8)铜版纸(纸制品),涉案2.238亿美元,无损害;(9)自行车(车船运输设备及部件),涉案2.213亿美元,无损害;(1)圆形焊接碳钢线管(贱金属制品),涉案1.814亿美元,被课税率11.1%;(11)圆形焊接奥氏体不锈钢加压管(贱金属制品),涉案1.548亿美元,被课税率55.21%;(12)复合编织袋(塑料制品),涉案1.532亿美元,被课税率91.73%;(13)格记录纸(纸及纸制品),涉案1.318亿美元,被课税率258.21%;
(14)滚球轴承(机械电气设备及部件),涉案1.28亿美元,无损害;(15)聚乙烯手提袋(塑料制品),涉案1.257亿美元,被课税率77.57%;(16)聚酯人造纤维(纺织制品),涉案1.116亿美元,被课征44.3%反倾销税。
比较一下,从超亿美元涉案产品贸易金额来看,美国对中国产品反倾销损害调查涉案金额合计最大的行业产品是贱金属制品,涉案金额达15.83亿美元;其次是杂项制品,涉案9.579亿美元;塑料与橡胶制品位居第三,合计涉案金额5.846亿美元。总体上,这16类涉案产品总计涉案金额达45.85亿美元,其中,资料来源:USITC (21)。在这里,对USITC未公布涉案金额的产品没有列示。
终裁被课征反倾销税的涉案产品金额达35.946亿美元,占到79.7%,无损害结案占2.3%。
同期,见表4,美国对中国产品反倾销其他涉案金额不足亿美元的主要产品有:柠檬酸与柠檬酸盐、圆形焊缝非合金钢管、淹渍蘑菇、定尺碳素钢板、钢丝衣架、石油专用管材、汽车挡风玻璃、刹车鼓与刹车转子、冷轴碳钢、薄壁矩形钢管、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膜片和条、小龙虾尾肉、纯镁、非冷冻浓缩苹果汁、薄绵纸、蜂蜜(单一起诉)、钢制螺杆、结构钢梁、镁、蜂蜜(多重起诉)、小直径石墨电极、柠檬酸与柠檬酸钠、玛钢管件、钢丝绳、精炼褐色氧化铝、合成靛蓝、钻石锯条及部件、冷轧钢材、电解二氧化锰、漆刷、六聚偏磷酸钠、手推车、铸造焦炭、熨衣架及部件、聚乙烯醇、画布、圆形焊接碳钢线管、铁钒合金、非锻造铸铁管件、折叠礼品盒、金属锰、糖精、未加工橡胶磁、阿司匹林、油毡卷钉、螺纹钢筋、皱纹纸、电解二氧化锰、硫酸锰、碳酸钡,以及亚硝酸钠等51类产品。这51类产品总计涉案金额达12.291亿美元,其中终裁被课征反倾销税的涉案产品金额为8.888亿美元,占到72.3%,无损害和终止结案占27.7%。需要指出的是,在这里,我们对USITC未公布涉案金额的产品没有统计在内。
五、美国对中国产品反倾销的贸易效应:基于反倾销强度指数分析为了揭示美国对中国产品反倾销的贸易影响效应,我们选取1995-29年度美国对中国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的99起案件,以及实施反倾销最终措施的71起案件,来考察各年度美国对中国产品反倾销的贸易影响效应。在这里,我们通过测算各年度美国对中国反倾销强度指数来揭示美国对中国产品反倾销的贸易影响效应。
依据表5,从美方视角来看,1995-29年美国对中国产品共发起反倾销调查99起、实施反倾销最终措施71起,分别占同期美国发起反倾销调查数量的22.6%、美国实施反倾销最终措施数量的25.3%。年度反倾销数字显示,美国对中国产品发起的反倾销调查和实施的反倾销最终措施的数量各年度变动很大。
不过,自27年美国爆发次级债危机以来,美国对中国产品发起的反倾销调查和实施的反倾销最终措施数量都有了显著地提高。另据联合国贸易统计数据库美国报告的数据显示,1995-29年美国从中国商品进口在显著地增加,从1995年的485.1亿美元猛增到28年的3563.亿美元,只是在29年因遭受次贷危机滞后影响效应而出现进口下滑。相比来看,美国从中国商品进口占美国商品进口总额的比重一直在不断地上升,从1995年占比6.3%持续上升到29年的19.3%。据此,如图4美国对华反倾销强度指数显示,1995-29年美国对中国产品反倾销调查指数和反倾销最终措施指数在波动中呈不断上升态势,其中,美国对中国产品反倾销调查指数除了1997、1998年之外都大于1,表明除了1997-1998年东亚金融危机期间外,美国对中国产品反倾销立案调查给美国从中国年度贸易进口都产生了显著不利的贸易调查效应。并且,美国对中国产品反倾销最终措施指数除了1998、1999年和22年之外都明显大于1,这表明除了反倾销调查的滞后期因素和中国入世因素之外,美国对中国产品实施反倾销最终措施给美国从中国年度贸易进口(或中国对美贸易出口)也产生了强烈的贸易破坏效应。
六、主要结论及对策
本文通过对美国对中国产品反倾销的现时格局与贸易效应问题研究,得出以下主要结论:1.WTO框架下美国对中国发起反倾销调查和实施反倾销最终措施都最为严重,远远高于美国对其他主要贸易体的反倾销调查和反倾销最终措施数量。考虑到美中双边巨额的贸易差额,美国对中国频繁的反倾销行动已给中国对美出口产生非常不利的贸易影响。
2.在WTO现时格局下,美国对中国产品发起的反倾销调查和实施的反倾销最终措施数量呈阶段式提高。对于美国企业和政府当局来说,对中国产品反倾销调查已不再仅仅是一种对国内进口商和国外出口商的威胁作用,而是已通过课征反倾销税的形式成为一种实实在在的贸易保护工具。
3.1978-29年美国对中国产品反倾销主要分布在13个行业产品上:贱金属及其制品、化学产品、杂项制品、机械电气设备及部件、纸及纸制品、纺织制品、预制食品与饮料、塑料与橡胶制品、矿石及矿物燃料、家用电器、蔬菜产品、车船运输设备及部件,以及建材与玻璃制品。其中,贱金属及其制品、化学产品是美国对中国发起反倾销调查和实施反倾销最终措施最为集中的两个行业,也是美国对中国产品反倾销贸易影响最大的两个行业。
4.从涉案贸易金额来看,美国对中国产品反倾销损害调查涉案金额最大的行业产品是贱金属制品,其次是杂项制品,塑料与橡胶制品位居第三。并且,美国对中国产品反倾销终裁被课征反倾销税的涉案产品占到72.3%以上。
5.1995-29年美国对中国产品反倾销调查指数和反倾销最终措施指数在波动中呈不断上升态势。
除了个别年度外,美国对华反倾销调查指数都大于1,表明美国对中国产品反倾销调查给美国从中国年度进口产生了显著不利的贸易调查效应。并且,除了个别年度外,美国对华反倾销最终措施指数明显大于1,表明美国对中国产品实施反倾销最终措施给美国从中国年度进口也产生了强烈的贸易破坏效应。
政策建议是:
1.在国家层面解决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没有实质性突破美国和欧盟两大贸易体条件下,现阶段,中国行业和企业应积极争取获得行业市场经济地位,以降低被反倾销的风险。可喜的是,21年5月24-25日,中美第二轮战略与经济对话中,美方已表示将通过中美商贸联委会,以一种合作的方式迅速认可中国市场经济地位。
2.鉴于美国对中国反倾销主要集中于贱金属及其制品、化学产品两个行业上,而在WTO下反倾销已成为美国采用的一种实实在在的贸易保护工具。这样,中国应对反倾销的举措应落实到加强行业协会和商会建设上,构建行业协会倾销与反倾销信息平台,及时反馈给会员企业,并通过行业协会等市场组织机构加大统一应诉和起诉的力度。同时,增进与美国商会和行业协会之间信息沟通和了解,以便通过事前协商来化解部分的反倾销冲突。如当前需要统一协调和加强贱金属及其制品、化学产品、杂项制品、塑料与橡胶制品等行业协会建设,以降低这些行业被诉的风险。
3.鉴于美国对中国产品反倾销强度指数在波动中不断上升的态势,而中国对美商品出口集中度过高,29年达18.4%,同期美国对华商品出口集中度偏低,29年仅为6.6%。这样,中国一方面需要拓展贸易市场,形成多元化的贸易格局,以改变贸易出口方向过于集中、进出口结构较大失衡的现象;另一方面,中国应实施以进口促进出口的贸易政策,如中国保持从日本、韩国大量进口的同时,应增加对这些市场的出口,利用进口资本与技术密集型产品的规模优势来促进互补性产品的贸易出口。现阶段,在全球经济失衡的背景下,中国要从根本上应对和降低来自美国的反倾销贸易摩擦,就必须降低过高的对美贸易依存度、降低过高的对美出口集中度,实现从贸易大国走向贸易强国。
发布于 2022-07-01 09:27:50 回复
发布于 2022-07-01 15:52: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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