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可以签劳务合同吗-财务人员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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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招用人员,应当与哪些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哪些人员签订劳务合同

公司招用人员,应当与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与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和“已经领取退休金的人员”的签订劳务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合同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签订劳务合同人员一旦与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就不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调整,而应当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规范调整。双方订立劳务合同时,可以不按劳动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解除或终止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完全遵循双方意思自治,合同里约定了什么就履行什么,完全按约定履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合同法解释(三)》第八条规定:“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哪些人可以签劳务协议

【法律分析】:实习生、退休返聘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可以签订劳务合同。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合同是由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合同,签订劳务合同有助于保障被派遣劳动者利益。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就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一、全日制的是必需签订劳动合同的。也是法律规定必需由单位交纳保险的人群。二、非全日制,即小时工,象平时经常见到的,保洁的、钟点工签订劳务协议,属于劳务性质,是不需要单位为其交保险的。是个人自行交保的。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怎样与财务人员签聘用协议?

正常劳动合同即可。但是财务人员重点关注交接手续。应为财务人员需要交接的东西比较多,所以合同最好约定辞职应至少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申请。

企业财务岗位可以用劳务派遣工吗

这个并没有硬性规定企业财务岗位不可以用劳务派遣工,具体还要看公司自己的安排。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和劳动关系,并不适合所有企事业用人单位,只适合一些特殊用人单位或特殊岗位。

劳务派遣的特点是劳动力雇佣与劳动力使用相分离,派遣劳动者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建立劳动关系,而是与派遣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但却被派遣至用工单位劳动,形成有关系没劳动,有劳动没关系的特殊用工方式。

《劳动合同法》限定了劳务派遣岗位的范围: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目前,有些企业的保安、保洁、绿化养护等特殊岗位用人,银行、保险公司因编制所限使用编外人员,一般由劳务公司派遣劳务人员。洛阳森合律师方西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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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2-07-06 19:31: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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