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可以是发票的经办人么-开票员必须是财务人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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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发票经办人,领款人,部门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个人吗?

报销发票经办人,领款人,部门负责人不可以是一个人。

报销时经办人、领款人、部门负责人最好不要设置为同一个人。一般来说,填制费用报销单中要真实填制办理人员。经办人和领款人是可以为同一个人,但是不能连带部门负责人也为同一人。因为部门负责人是第一审批签字人员,这不符合内控制度规定。尽管后续还需要财务,总经理等人审批签字。

如果是部门负责人发生的费用要报销,通常是票据交给部门下属人员代理办理。

费用报销是指业务经办部门在业务发生取得原始凭据后,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的经费结算活动。报账会计要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各项经费支出标准执行,节约使用各项资金,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对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以保障本单位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三)拆本使用发票;

(四)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五)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

财务人员能当经手人吗

财务人员是可以当经手人的。

经手人就是对某一事务全部承办的人。经手人主要对承办的事务保证其真实性并对其后果承担责任。经手人就是这项经济业务经办的人员,负责人一般是对经办人授权的人。

规范的财务管理及较大点的企业,员工报销费用不是本人一个一个去会计部报销。如:各部门或实行报账制的分支机构,一般指定一个内勤负责本部门(分支机构)报销工作,员工先将自己需报销的费用填好“报销单”交与内勤人员,月底由其统一去财务部报销领回现金。

所以“报账人”和“经手人”一般是两人,即“报账人”是指实际需报销的人,“经手人”是指负责去财务部办理此项工作的人。

财务人员基本原则

现金平衡原则是指在财务管理中,贯彻的是收付实现制,而非权责发生制,客观上要求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做到现金收入(流入)与现金支出(流出)在数量上、时间上达到动态平衡,即现金流转平衡。保持现金收支平衡的基本方法是现金预算控制。

现金预算可以说是筹资计划、投资计划、分配计划的综合平衡,因而现金预算是进行现金流转控制的有效工具。

收益风险原则是指在财务管理的过程中,要获取收益,总得付出成本,而且面临风险,因此成本、收益、风险之间总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财务管理人员必须牢固树立成本、收益、风险三位一体的观念,以指导各项具体财务管理活动。

利益协调原则是指企业在进行财务活动时,离不开处理与所有者、债权人、经营者、职工、内容各部门、债务人、被投资企业、国家(政府)、社会公众等利益主体之间的财务关系。从这个角度来说,财务管理过程,也是一个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的过程。

利益关系协调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程度。国家法律法规、企业契约(合同)、企业章程及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均是企业处理财务关系的规范。

请问总账会计不能签发票的经办人吗?

财务室岗位分工有所不同,但总账会计是可以开发票以及签发票经办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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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2-07-04 19:32:25  回复
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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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2-07-04 19:05: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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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2-07-04 10:43:21  回复
。如:各部门或实行报账制的分支机构,一般指定一个内勤负责本部门(分支机构)报销工作,员工先将自己需报销的费用填好“报销单”交与内勤人员,月底由其统一去财务部报销领回现金。所以“报账人”和“经手人”一般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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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2-07-04 17:02:56  回复
最好不要设置为同一个人。一般来说,填制费用报销单中要真实填制办理人员。经办人和领款人是可以为同一个人,但是不能连带部门负责人也为同一人。因为部门负责人是第一审批签字人员,这不符合内控制度规定。尽管后续还需要财务,总经理等人审批签字。如果是部门负责人发生的费用要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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