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市民社会-政治社会 市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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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为我们提供了什么样的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

我国理论界有一个公认的观点,即认为马克思在1859年1 月为他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一书所写的序言中第一次对唯物史观作了经典表述。其实,这一观点是不准确的。笔者以为,早在1845——1846年马克思和恩格斯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就有对唯物史观所作的经典表述。这一表述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宝库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对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体系的确立及其基本原理的规定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众所周知,《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为《形态》)是马、恩创立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体系的一部巨著。在这部巨著中,马、恩对费尔巴哈、鲍威尔和施蒂纳为代表的各式各样唯心史观的思想进行了深刻的分析和批判,并在此基础上,阐述了唯物史观的基本内容。这部巨著标志着唯物史观的创立。作为唯物史观创立标志的这部巨著,其第一卷“对费尔巴哈、鲍威尔和施蒂纳所代表的现代德国哲学的批判”第一章“费尔巴哈·唯物主义观点和唯心主义观点的对立”中,在论述第一个问题,即“A,一般意识形态,德意志意识形态”时, 对唯物史观作了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真正是“第一次”的经典表述。

为了分析研究之便,这里先把《形态》中对唯物史观所作的近1000字的表述抄引如下:

“这种历史观就在于: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来考察现实的生产过程,并把与该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然后必须在国家生活的范围内描述市民社会的活动,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来阐明各种不同的理论产物和意识形态,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并在这个基础上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这样做当然就能够完整地描述全部过程(因而也就能够描述这个过程的各个不同方面之间的相互作用)了。这种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东西,由此还可得出下述结论:意识的一切形式和产物不是可以用精神的批判来消灭的,也不是可以通过把它们消融在‘自我意识’中或化为‘幽灵’、‘怪影’、‘怪想’等等来消灭的,而只有实际地推翻这一切唯心主义谬论所由产生的现实的社会关系,才能把它们消灭;历史的动力以及宗教、哲学和任何其他理论的动力是革命,而不是批判。这种观点表明:历史并不是作为‘产生于精神的精神’消融在‘自我意识’中,历史的每一阶段都遇到有一定的物质结果、一定数量的生产力总和,人和自然以及人与之间在历史上形成的关系,都遇到有前一代传给后一代的大量生产力、资金和环境,尽管一方面这些生产力、资金和环境为新的一代所改变,但另一方面,它们也预先规定新的一代的生活条件,使它得到一定的发展和具有特殊的性质。由此可见,这种观点表明: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每个个人和每一代当作现成的东西承受下来的生产力、资金和社会交往形式的总和,是哲学家们想象为‘实体’和‘人的本质’的东西的现实基础,是他们神化了的并与之作斗争的东西的现实基础,这种基础尽管遭到以‘自我意识’和‘唯一者’的身份出现的哲学家们的反抗,但它对人们的发展所起的作用和影响却丝毫也不因此而有所削弱。各代所面临的生活条件还决定着这样一些情况:历史上周期性地重演着的革命震荡是否强大到足以摧毁现存一切的基础:如果还没有具备这些实行全面变革的物质因素,就是说,一方面还没有一定的生产力,另一方面还没有形成不仅反抗旧社会的某种个别方面,而且反抗旧的‘生活生产’本身、反抗旧社会所依据的‘总和活动’的革命群众,那末,正如共产主义的历史所证明的,尽管这种变革的思想已经表述过千百次,但这一点对于实际发展没有任何意义。”〔1〕

从上面抄引的表述中,我们不难理解,尽管在这段文字中有的用词借用了当时德国流行的哲学术语,但对唯物史观的基本内容则阐明得非常清楚。在这里,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生产力、生产关系(交往形式)、生产方式、经济基础(市民社会)及社会革命、人民群众等唯物史观的基本范畴,并运用这些范畴系统阐释了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分析《形态》中的上述对唯物史观的表述,可以得出其阐释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

第一,人类的物质生产是整个历史发展的出发点。人类社会是一个极其复杂的有机体,其历史发展的出发点在哪里呢?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看法是绝然不同的。唯心史观把从头脑中产生出来的范畴、观念做为历史发展的出发点,唯物史观则把人类的物质生产做为历史发展出发点。如何确定历史发展的出发点,直接影响能否正确认识极其复杂的人类社会有机体,能否客观揭示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及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我们说,唯心史观是一种对社会历史的错误想象,对人类社会及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是根本错误的,而唯物史观是科学的历史观,是社会有机体普遍本质的理论再现,其原因,就在于对历史发展的出发点的理解不同。由此,马、恩特别重视并在对唯物史观的表述中首先明确指出考察社会历史要“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

第二,人们在生产中结成的物质关系是整个社会历史的基础,它决定了整个社会的基本结构和基本矛盾的形成。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理论告诉我们,社会现象是复杂的,人们在社会交往中所结成的关系是多种多样的,而人们在生产中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生产关系,则是人类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它决定了人与人之间的一切社会关系,决定了整个社会历史的发展,决定了历史发展的各个不同阶段的性质。只有以这样一种物质关系、经济关系作为整个历史的基础,作为一种历史观,才能再现社会有机体的普遍本质,才能揭示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才能把握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对这一内容,马、恩在上述表述中是阐述得非常清楚的。马、恩在指出整个历史的基础的同时,还把“与该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和“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同等意义的概念,这不仅说明了生产关系和经济基础这两个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范畴之间的联系,而且还揭示了唯物史观关于社会的基本结构和基本矛盾的原理。

第三,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物质实践是社会历史发展及社会意识诸形式产生、发展的动力。历史观的基本问题是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如何回答这个问题,是划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唯一标准。在上述表述中,马、恩以“从市民社会出发来阐明各种不同的理论产物和意识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并在这个基础上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回答了历史观的基本问题,即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马、恩还明确指出,只有坚持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一原理,才能够完整地描述其全部过程及这个过程的各个不同方面之间的相互作用。在具体说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原理中,马、恩向我们指出了物质实践是社会历史发展及社会意识诸形式产生、发展的动力,不能从范畴、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要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从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东西。这也就是说,任何一种观念的东西,只要把它放在社会实践中加以考察,就能弄清楚它的来龙去脉和真实面目;错误的观念及一切唯心史观的谬论,都有其产生的社会基础,只有通过实践,才能推翻这一社会基础,以致消灭由之产生的错误的观念和唯心史观的谬论。这里,马、恩科学地解决了社会意识和社会存在的辩证关系,说明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依赖关系,社会存在对社会意识的决定性作用。

第四,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决定历史的每一阶段发展和特殊的性质。在上述表述中,马、恩明确指出,人类的物质生产是历史发展的出发点,生产关系是整个历史的基础,而这一切,都和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相联系。同时,马、恩还指出,生产方式规定了历史的每一阶段的生活条件,决定了其发展和特殊的性质。“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这里的环境指“一定的物质结果,一定数量的生产力总和,人和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在历史上形成的关系”,即生产方式。一定的历史阶段的生产方式都是由前一代传给后一代的,当然它也为新的一代所改变,但是,它“也预先规定新的一代的生活条件,使它得到一定的发展和具有特殊的性质”。生产方式是社会生存的基础和发展的源泉,决定并制约着人的全部活动以及全部社会生活的领域和过程。作为社会实践主体的人,只有在一定的生产方式中才能发挥作用,才有自身的发展。马、恩明确指出,生产方式作为“人的本质”的现实基础,决不因为遭到历史唯心主义者的反抗,而对人们的发展所起的作用和影响有丝毫削弱。

第五,一定的生产力和积极参与反抗旧社会活动的革命群众是社会革命的物质因素。作为唯物史观,在说明历史发展的规律中,必然要论及社会革命。在这里,马、恩从生产力和革命群众两方面阐明了社会革命发生的不可缺少的物质因素。一方面,生产力的发展,致使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的激化,导致社会革命的爆发。因此,一定的生产力是社会革命的物质前提,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是社会革命的根源。另一方面,革命群众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作为社会革命的主体,革命群众起着任何其他因素所无法取代的作用。没有革命群众的积极参与,任何变革的思想都没有意义,因为革命群众“不仅反抗旧社会的某种个别方面,而且反抗旧的‘生活生产’本身、反抗旧社会所依据的‘总和活动’”,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很显然,历史唯物主义的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基本原理在上述表述中是阐释得非常明确和清楚的。

应该指出,《形态》的上述对唯物史观的表述是为了清算马、恩以前的哲学信仰,达到自己弄清问题的目的而概括出来的。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的“1888年单行本序言”中曾说,《形态》中对唯物主义历史观的解释,“表明当时我们在经济史方面的知识还多么不够”。〔2〕正是为了克服这一不足,马克思以后一直潜心于政治经济学研究,并为此而付出了极其艰苦的劳动,经过15年的研究,终于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又一次对唯物史观作了表述。(这一表述也就是理论界称为的“经典性表述”)比较《形态》和《序言》中对唯物史观的两次表述,其差异还是存在的:前者的出发点是批判旧哲学,清算以往的哲学信仰,后者则是研究政治经济学的成果总结;前者侧重于对历史的现实基础的阐述,后者则侧重于对物质生产关系的解剖。但二者的共同性更是明显:都揭示出唯物史观的实质性内容,强调了人类全部历史的现实基础及发展的基本规律,得出了要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来认识历史及历史发展的结论;都体现了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社会革命发生的根源及物质因素等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内容。从二者之间的联系而言,我们以为,《形态》对唯物史观的表述是规定其基本内容,搭框架,而《序言》对唯物史观的表述是在前者的基础上作深刻剖析,为其提供充实的论据。因而,二者都可谓“经典”。二者的结合,构成了马克思、恩格斯对唯物史观的最完整、最准确,也是最完善的表述。

还需指出,《形态》的上述对唯物史观的表述尽管没能把唯物史观的所有内容都概述出来,对一些基本原理、基本范畴也未作详尽的解释,但它仍不失为“经典”。列宁曾指出:“发现唯物主义历史观,或更确切地说,彻底发挥唯物主义,即把唯物主义运用于社会现象,就消除了以往的历史理论的两个主要缺点。第一,以往的历史理论,至多是考察了人们历史活动的思想动机,而没有考究产生这些动机的原因,没有摸到社会关系体系发展的客观规律性,没有看出物质生产发展程度是这种关系的根源;第二,过去的历史理论恰恰没有说明人民群众的活动,只有历史唯物主义才第一次使我们能以自然史的精确性去考察群众生活的社会条件以及这些条件的变更。”〔3 〕从前面本文对《形态》中的唯物史观表述所分析得出的五个方面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我们不难看出,以往历史理论的两个主要缺点,即:只停留在思想动机上而没能从物质生活方面去考察历史发展和没有说明人民群众的活动,在这里已完全被消除。马、恩从历史发展的出发点、历史的现实基础、社会生活的本质、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决定因素、社会革命的物质因素等方面,彻底发挥了唯物主义,揭示出产生人们历史活动的思想动机的物质原因,指出了社会关系体系发展的客观规律性和物质根源,说明了人民群众的推动历史发展、进行社会革命的决定作用。这一切,足以标示唯物史观的形成。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42—44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08

〔3〕列宁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586

〔作者简介:吴晓东,1956年生,上饶师专政法系副教授、党总支副书记。发表论文30余篇,主编《西方哲学概要》、副主编《毛泽东思想体系研究》。〕

为什么说国富论创立了政治经济学的学科体系

西方学术传统大多以体系立言。考察亚当·斯密的政治经济学体系,其目标:“富国裕民”;其基本出发点:劳动是财富的源泉;其主题:考察影响国民财富增长和一国经济发展的因素。《国富论》共5篇32章,第一、二两篇是政治经济学篇,揭示了由一系列经济概念和范畴组成的经济学逻辑体系:交换——分工——货币——商品(交换价值)——价值构成及其分配(工资、利润、地租)——资本。第三、四篇涉及经济史和经济思想史,批判重商主义和重农主义,着重论述经济自由主义政策对国民财富增长的意义和作用。第五篇是政府经济学或财政学,论证国家经济活动的范围和财政收支的规模,及其对于国民财富增长和一国经济发展的影响。总体来看,《国富论》以包括各种理论、历史和政策在内的经济学百科全书或“经济学帝国主义”的形式,创立了一个集中体现产业资本利益和诉求,并讴歌“最明白单纯的自然自由”的资本主义制度的古典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

《国富论》的贡献在于:终于发现商品价格形成和市场价格波动之谜,即价格波动的中心是劳动创造的价值,找出了这种变动所围绕的“稳定的轴心”和价值规律,从而第一次使经济学成为一门科学;另一方面,人的本性、行为动机、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是属于人的主体性范畴,而追求个人的生存权利和合法利益具有历史的正当性,也是世俗社会、市民社会一直到当代社会进步的动力源泉之一。尽管亚当·斯密的思想体系有许多缺陷和庸俗因素,但把凸显人的主体性与推崇“自然秩序”即客观经济规律这两者结合起来,用以探讨国民财富增长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内在规律,这是值得肯定的开拓性视角。

怎样理解人类社会创造了历史

摘 要:“历史的终结”是对现实的社会历史依照资本的固有逻辑和文化逻辑做出的主观设定,超越资本主义的历史限度,迫切需要从马克思人类解放理论中获取灵感。马克思通过对市民社会的研究,得出了市民社会必然被克服的逻辑结论。而克服市民社会的过程也就是超越政治解放走向人类解放的过程。作为发展过程的“两次飞跃”,政治解放与人类解放在典型意义上使得全部历史被合乎逻辑地分成前资本主义、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这三个阶段与马克思提出的社会发展的“三大形态”——人的依赖性社会、物的依赖性社会以及个人全面发展的社会具有内在关联。三大形态理论着眼于人的发展状况与解放程度,决定了人类解放理论同时还兼有社会形态的意义,人类解放的进程与社会形态的嬗变实际是同一个过程。在社会主义自我完善的历史定位中,中华民族在实践与理论的双重探索中寻求人类解放的一种方式,将为人类社会形态的巨大变迁创造一种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经验。 关键词:市民社会 政治解放 人类解放 社会形态 18世纪启蒙思想开启的“现代性方案”,在特定的意义上也可以看作解放的一种方式,但由于资本主义理性自身的历史规定性以及资产阶级狭隘的阶级本性,决定了这种文化视野中的解放的历史限度和历史局限。世界历史进程中的全球化并没有因为地域性的个人为经验上普遍的个人所代替而突破了这种历史限度和历史局限,所谓西方的价值观念和体制具有普遍性的意义,除了建立在这种普遍性上的社会之外,好像再也没有需要演进的更高级社会形式的“历史的终结”,仅仅是意识形态上的阶级狭隘性的表现,是对现实的社会历史依照资本的固有逻辑和文化逻辑做出的主观设定。反思当今人类的生存困境以及技术理性的泛滥造成的日益严重的人性异化现象,彻底地消除“平等地剥削劳动力,是资本的首要的人权”①这一定律,必须进一步开掘马克思人类解放的思想。在马克思多维度、多层次的学说体系中,人类解放韵思想无疑是具有统摄意义的核心思想。作为马克思一生的理论主题,它同样贯穿于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之中,人类解放的进程与社会形态的嬗变具有内在的逻辑一致性。超越资本主义的历史限度,迫切需要从马克思人类解放理论中获取灵感。 ①《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338页。 一、市民社会:构建人类解放理论的逻辑起点 事实上,从人类解放理论的叙事框架来解读社会形态理论,可以发现二者有着深刻的同一性。把握这种同一性,无论对于人类解放理论还是社会形态理论,都是一种理解上的深化和意义上的提升。同一性视角在这里是不可或缺的方法论原则。但这一内在逻辑的建立,必须从一个更基本的逻辑起点开始,这就是市民社会①理论。 在马克思思想的形成时期,有一个从黑格尔唯心主义向历史唯物主义转变的过程。这个过程的主要标志,就是通过批判黑格尔的国家理论,研究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得出了与黑格尔相反的结论——不是政治国家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决定政治国家。这一结论的集中表述,便构成了《论犹太人问题》和《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两篇文章的主要思想。在这两篇文章里,马克思已经勾勒出了关于社会主义革命和无产阶级历史使命伟大学说的初步轮廓。这表明,马克思通过对黑格尔基于历史事实和现实生活的颠倒,不仅从一个唯心主义者转变成唯物主义者,而且从一个新的视角——市民社会,找到了理解社会历史的钥匙。 对此,恩格斯做过这样的评论:“马克思从黑格尔的法哲学出发,得出这样一种见解:要获得理解人类历史发展过程的锁钥,不应当到被黑格尔描绘成‘大厦之顶’的国家中去寻找,而应当到黑格尔所那样蔑视的‘市民社会’中去寻找。但关于市民社会的科学,也就是政治经济学。”②最后这句话固然使人想起马克思自己的那旬名言——“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③但更为重要的是,我们从这里可以得出一个不容忽视的结论:马克思一生大部分时间所从事的政治经济学研究,实际上是在解剖市民社会。于是,对恩格斯的这一表述就需要作这样的理解:市民社会理论在马克思的学说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甚至构成了马克思全部学说的理论基石和逻辑起点。 黑格尔第一次在与政治国家相对应的意义上来使用市民社会这一概念,他把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相区别,认为市民社会是个人私利的战场,它代表特殊性,而政治国家则是公共利益的领域,它代表普遍性。马克思直接上承黑格尔接受了这一术语。除了在与黑格尔相同的意义上使用这一概念之外,在其后期的使用过程中,马克思还赋予它新的含义。这就使得学术界对它的理解出现分歧。 马克思确实在很多场合在“生产关系的总和”或“社会的经济结构”等意义上使用市民社会这一概念,但这并不表明它们就是同一个概念。实际上,马克思这样使用仅仅是因为它们之间存在着某种逻辑上的关联。这种逻辑上的关联马克思曾作过这样的表述:“我的研究得出这样一个结果: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这种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黑格尔按照十八世纪的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先例,称之为‘市民社会’,而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我所得到的、并且一经得到就用于指导我的研究工作的总的结果,可以简要地表述如下: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④ ①关于马克思市民社会内涵的理解,可参见俞可平:《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及其历史地位》,《中国社会科学》1993年第4期。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年,第409页。 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年,第8页。 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8页。 这就是说,市民社会作为与政治国家相对应的领域,它所代表的是特殊的私人利益。私人利益关系的核心无非是由物质生产关系的总和即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的物质利益关系。于是,生产关系的总和或社会的经济基础便构成了市民社会的实质性内容。在这种实质性的意义上来使用市民社会概念,既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又获得了某种修辞效果,是一种十分常见的行文技巧,并不能构成市民社会与经济基础完全等同的逻辑依据。事实上,二者之间存在着区别,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并不是没有体现的。马克思在很多场合明确指出市民社会包括社会组织、社会制度、私人生活等。他说,市民社会“这一名称始终标志着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①他又说:“在生产、交换和消费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就会有一定的社会制度、一定的家庭、等级或阶级组织,一句话,就会有一定的市民社会。”② 问题之二,市民社会是否就是指资产阶级社会?这一说法同样有其不确切性。事实上,中译本的“市民社会”和“资产阶级社会”在马克思的德文原著中是同一个词,都是“burgerliche Gesellschaft”,即使在马克思亲自校订的英文译本中,“burgerliche Gesellschaft”一词也常常被译为“bourgeois Society”(即“资产阶级社会”)。但是,这些事实对于证明市民社会就是资产阶级社会这一结论并不充分。因为在马克思的文本中,我们还可以找到一些相反的证据来否证这一结论。例如,马克思在自己用英文发表的著作《法兰西内战》中,分别使用了“civil society”(市民社会)和“bourgeois society”(资产阶级社会)两种表述来表达德文中的“burgerliche Gesellschaft”这一概念。此外,在马克思《资本论》的英文版中,也出现了“civil society”和“bourgeois society”两种表达。这表明,马克思除了在特定的“资产阶级社会”意义上使用burgerliche Gesellschaft这一概念之外,还在一般的“市民社会”意义上使用它。这就说明,在马克思的思想中,并没有把“市民社会”与“资产阶级社会”完全等同起来。 把“市民社会”与“资产阶级社会”完全等同起来的理解方式,还有一个无法克服的困难,这就是逻辑上的不一致性。因为以这种理解方式为前提,必然得出这样的结论:市民社会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其他社会都是不存在的。这一结论明显违背马克思的原意。马克思在其一生的著作中,曾多次使用市民社会概念来指称前资本主义的中世纪,只不过在前面加上了一些修饰语,形成诸如“旧的市民社会”、“中世纪的市民社会”、“先前的市民社会”等。例如,马克思说过这样的话:“旧的市民社会直接地具有政治性质,就是说,市民生活的要素,如财产、家庭、劳动方式,已经以领主权、等级和同业公会的形式升为国家生活的要素。”③ 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尽管市民社会与资产阶级社会采取了相同的表达形式,但它们所指称的对象是有区别的。市民社会固然包含了资产阶级社会但不单指资产阶级社会,它还包括了非资产阶级社会。因为市民社会这一概念是与政治国家相对应的,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之间是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的矛盾关系,它们中任何一方的存在都要以对方的存在为前提。于是,一个合乎逻辑的结论就摆在了我们面前:只要有政治国家存在,就必然有一个与之对应的市民社会存在。这个市民社会当然不一定就是资产阶级社会,它还可以是别的社会,如封建社会等前资本主义社会。马克思的“旧的市民社会”、“中世纪的市民社会”等概念指的就是这样的社会。

谁提出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是 唯一的科学的历史观

唯物史观是马克思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研究人类社会历史的伟大发现。

马克思关于唯物史观的最初表述,见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如他后来所说:“我的研究得出这样一个结果: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这种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黑格尔按照18世纪的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先例,概括为‘市民社会’,而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2页)。马克思关于唯物史观的系统概括,见于他与恩格斯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这种历史观就在于: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阐述现实的生产过程,把同这种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从市民社会作为国家的活动描述市民社会,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阐明意识的所有各种不同理论的产物和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而且追述它们产生的过程。这样当然也能够完整地描述事物(因而也能够描述事物的这些不同方面之间的相互作用)。”同时指出唯物史观与唯心史观的根本区别是,“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形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92页)。马克思在早期著作中,对黑格尔概括的“市民社会”,从广义上解释为社会发展各个历史时期的经济制度,即决定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的物质关系总和。

马克思发现唯物史观以后,又回头用唯物史观指导历史研究,先后写出划时代的名著《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资本论》等名著。正如恩格斯指出的:“马克思所写的文章,几乎没有一篇不是由这个理论起了作用的。特别是《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这本书是运用这个理论十分出色的例子。《资本论》中的许多提示也是这样”(《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697页)。在实践的过程中,马克思检验和充实了唯物史观。他在1859年写成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强调,生产关系是决定一切社会关系的基本关系,并据此对唯物史观作了更加完整的经典性表述:“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2~33页)。

马克思主义思想的两次转变分别是什么时候

第一次转变发生在1842-1843年,马克思通过批判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国家观,完成了向唯物主义国家观的转变,这次转变使马克思把研究重点由国家和立法领域转向市民社会领域,为唯物史观理论的创立制造了条件。

第二次转变发生在1844-1846年马克思移居巴黎和流亡布鲁塞尔期间,通过研究政治经济学,马克思发现了生产力对社会生产关系和政治法律制度及意识形态的最终决定作用,由此创立了唯物史观,从而为共产主义学说构建了全新的理论基础,并完成了向共产主义者的最终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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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
访客
发布于 2023-04-08 12:26:20  回复
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2~33页)。马克思主义思想的两次转变分别是什么时候第一次转变发生在1842-1843年,马克思通过批判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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