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举报作弊的聊天记录算证据吗-大学举报别人作弊没有证据

本文目录一览:

聊天记录能作为法律证据吗

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确定聊天记录这一证据的可信度。如果调查研究证明该聊天记录不是伪造的,再结合其他的证据,所证明的事实相同的,聊天记录就能作为证据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国网一批录取公示举报什么作弊要提供什么材料

首先,提出举报需要提供有关录取公示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学校录取公示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录取公示书、录取通知书等;

2、有关录取公示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网络论坛、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上的发布、转发等记录;

3、有关录取公示作弊行为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作弊者的身份证明、财产证明、财务证明等;

4、有关录取公示作弊行为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作弊者的聊天记录、支付记录、短信记录等;

5、有关录取公示作弊行为的证人陈述,包括但不限于作弊者本人、相关考试机构或学校人员、当事人家属等。

聊天记录算证据吗

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包括书证、物证和电子数据等,而聊天记录属于以高科技电子介质为载体的电子证据。只要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与案件事实存在关联,就可以作为证据。

大学考试举报作弊需要啥证据?

考试举报作弊的证据可以是纸条,但是现在用纸条的比较少,一般是直接调取监控,监控里面有记录。

聊天记录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吗?

【法律分析】:手机聊天记录是可以作为法律证据的。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手机聊天记录作为电子数据的一种,是可以作为诉讼中的证据的,但由于电子数据容易被篡改和伪造,当事人使用手机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应当注意证明聊天双方的主体,聊天信息的完整性和获得聊天信息手段的合法性,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这样的证据有更强的证明力。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十四条 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原文链接:http://527256.com/48158.html

相关文章

访客
访客
发布于 2023-02-19 01:55:04  回复
(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
访客
访客
发布于 2023-02-18 16:43:02  回复
发等记录;3、有关录取公示作弊行为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作弊者的身份证明、财产证明、财务证明等;4、有关录取公示作弊行为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作弊者的聊天记录、支付记录、短信记录等;5、有关录取公示作弊行为的证人陈述,包括但不限于作弊者本
访客
访客
发布于 2023-02-19 00:41:48  回复
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