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我们两个都是青岛户口想在青岛申请经济适用房,刚结婚一年,听说年轻的申请几率太低啊
- 2、2012年青岛经济适用房都有什么地方的楼开盘?
- 3、青岛这边放弃经济适用房的选房资格,几年内不能再申购?
- 4、想在青岛买套经济适用房不知道条件是怎么算的,迷糊
- 5、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适用房申报条件
- 6、山东青岛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我们两个都是青岛户口想在青岛申请经济适用房,刚结婚一年,听说年轻的申请几率太低啊
只要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就可以申请,无房或人均居住面积不超过13平方,市内四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申请人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的6倍。有孩子的话人均收入和人均居住面积可以拉的低点,从今年开始经济适用房选房改摇号为评分制,按照分数高低排出选房顺序,所以年轻的话在评分上可能不高。如果你只是想要房子对地域没什么挑剔的话,可以选偏一点的(一般都是房源数大于申请人数的),这样分再低都能要到房子,热门地方的房源低于80分一般就不要试了。
2012年青岛经济适用房都有什么地方的楼开盘?
2012年经济适用房什么时候开始申购?市区都有哪些?各有多少套
2012年青岛计划配售经济适用住房项目11个,共约4000余套,分别位于四方区宜昌路;李沧区湾头社区;李沧区枣山路166号;李沧区枣山路168号;李沧区毛公地;李沧区上王埠、东王埠、桃园;哈尔滨路52号;河南、南庄社区;新青威路西、正阳路北侧地块;昆仑山路以东、嘉陵江路以北;敦化路南、连云港路东。以上仅为初步梳理 ,实际销售项目要根据工程进度和手续办理情况调整确定。
目前,李沧区夏庄路风机厂项目的经济适用房现在正在进行基础开挖,实际销售时间要根据工程进度和手续办理情况调整确定。
目前,我市持有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的家庭约有6000余户,持有限价商品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的家庭约有3000余户。
洛阳路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选房工作尚未结束,目前登记人数已超额,是否有剩余房源要待目前已登记申购家庭选房结束后确定。
2012年省政府下达青岛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指标28160套,其中保障性住房建设指标23085套(公共租赁住房 8335套、经济适用住房 4950套、限价商品住房 9800套)。截至2月15日,七区和高新区共提报今年计划开工房源 24480套,其中符合市政府房源提报要求的19635套。目前,各区正在抓紧落实建设计划,合理调配房源指标,确保完成省、市年度建设任务。待具体项目确定后,我们将按规定及时在青岛住房保障网进行公示。
城阳区方面,2012年城阳区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4080套,分别落实在河套街道、流亭街道、上马街道、夏庄街道以及白沙湾集中建设项目中。目前城阳区正在积极完善项目相关手续,力争早日开工建设。
青岛这边放弃经济适用房的选房资格,几年内不能再申购?
不影响,看不好完全可以放弃当此选房机会等待合适时机
经适房的户型和位置实际上都不怎么样,采光很成问题 高层公摊太多
建议慎重选择经适房,条件允许的不如考虑限价房,建筑结构也更趋于合理
想在青岛买套经济适用房不知道条件是怎么算的,迷糊
莱阳不属于青岛,不行的。在青岛呆了5年,但是户口不在这里不算
3月20日,记者从市住房保障中心了解到,下月起,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应具有市区常住户口),人均月收入从不超过610元的标准提高到760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也提高了3平方米。
记者获悉,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含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应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5年以上,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以前是1277元),人
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以前是10平方米),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应具有市区常住户口,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796元(以前是1916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新政策要求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崂山、城阳、黄岛申请保障性住房统一执行新标准。符合条件者可在新标准执行后,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资格申请。申请表格的填写,市民可直接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咨询,街道办事处将结合实际情况给予指导。(记者 李晨)
相关链接
开发商私售保障房最少罚1万以上
记者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开发建设单位,隐瞒房源不如实上报的;向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销售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的;未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公开销售的,由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5年内不得从事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记者 李晨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适用房申报条件
青岛市黄岛区盛世•嘉苑经济适用住房预销售公告:三、申购条件
我区城市社区居委会和已完成村庄改造的社区居委会中(2010年共67个),或从区外迁入本区落户,在我区实际居住连续满2年且不纳入农民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申购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成员须具有我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户口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20日);
(二)上年度人均收入不高于上年度青岛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青岛市规定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标准为22368元,月均1864元);
(三)家庭财产在调查期内不高于上年度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申请家庭成员人口数×22368元×6);
(四)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在申购之日前5年内,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将家庭或个人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应当计算原住房面积。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包括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家庭申请人是指夫妇双方组成的家庭及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家庭;单身申请人是指年满35周岁的未婚以及离婚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
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在退出廉租住房保障后,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山东青岛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1、家庭成员中必须有一个人在青岛的常驻户口达到5年以上;
2、人均年收入不得高于15000来块钱,具体记不清了;家庭财产总额不得超过家庭年收入的6倍;
3、人均现有住房面积不得超过10平方米;
剩下的就是写准备材料了像是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等等。
这个表格在你户口所在的社区居委会就可以领取不用到街道,你个人是否符合条件可以询问社区相关工作人员,一般社区通告栏中也有相关政策说明!
发布于 2022-10-22 07:04:12 回复
发布于 2022-10-22 12:44:04 回复
发布于 2022-10-22 06:48:28 回复
发布于 2022-10-22 06:32:00 回复
发布于 2022-10-22 12:54:5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