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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中未确认融资费用的计算问题
简单来说,相当于出租人借了一笔钱给承租人去买设备,承租人通过支付租金来归还本息;租赁期间,借的这笔钱中还没有还的部分(长期应付款期初摊余成本)要支付利息。在租赁开始时,未确认融资费用=长期应付款(最低租赁付款额)-租入资产入账价值(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和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的较低者);
租赁期,本期分摊的融资费用=长期应付款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期限
未确认融资费用=期初未确认融资费用-本期所分摊的融资费用
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所反映的内容,是融资租入资产(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长期借款所发生的应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的未实现的融资费用,换一个角度,我们可将其理解为由于融资而应承担的利息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分摊。也可视为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支付的因融资而产生的利息,因为融资租赁本身就包含了融资的目的。在新准则中,“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编号2802,科目性质为负债类,在编制财务报表时作为长期应付款的抵减项目,即在资产负债表中,“长期应付款”项目以“长期应付款”科目余额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余额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金额填列。
【主要内容】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应当分期计入利息费用的未确认融资费用。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未确认融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未确认融资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购入有关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研发支出”等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
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当期的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企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按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用),借记“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
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期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借记“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摊余价值。
资产负债表长期应付款项目为什么用长期应付款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
未确认融资费用与长期应付款发生联系只有下述两种情况:
1、在企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时,在租赁期开始日,按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用),借记“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这时当然是必须要做记账凭证的。
2、在期末,将各科目填列到资产负债表时,长期应付款的列报金额为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的余额。资产负债表中看不到未确认融资费用,它是长期应付款的抵减项目。
未确认融资费用=最低租赁付款额-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
长期应付款第一期摊余成本(即现值,即长期应付款账面价值)=长期应付款-未确认融资费用
每期应摊销的未确认融资费用=当期长期应付款的摊余成本X实际利率
扩展资料
长期应付款的定义及核算
长期应付款是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等发生的应付款项等。
企业应设置“长期应付款”科目,用以核算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和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时应付的款项及偿还情况。
企业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时,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以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两者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当在信用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
即按所购固定资产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或“在建工程”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支付购买价款时,借记“长期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长期应付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未确认融资费用
如何通俗的解释「未确认融资费用」?
未确认融资费用是指融资租入资产(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长期借款所发生的应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的未实现的融资费用。
换一个角度,我们可将其理解为由于融资而应承担的利息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分摊。也可视为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支付的因融资而产生的利息,因为融资租赁本身就包含了融资的目的。
计算
未确认融资费用=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出租房屋净收入、出租其他资产净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等。财产净收入不包括转让资产所有权的溢价所得。
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所反映的内容,是融资租入资产(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长期借款所发生的应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的未实现的融资费用,换一个角度,我们可将其理解为由于融资而应承担的利息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分摊。
也可视为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支付的因融资而产生的利息,因为融资租赁本身就包含了融资的目的。
在新准则中,“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编号2702,科目性质为负债类,在编制财务报表时作为长期应付款的抵减项目,即在资产负债表中,“长期应付款”项目以“长期应付款”科目余额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余额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金额填列。
发布于 2022-10-19 20:47:33 回复
发布于 2022-10-19 20:26:0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