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书记违反财务制度公款私存-村书记不公开财务账目违反了什么纪律

本文目录一览:

村书记挪用公款

一般情况下,会计是不会承担法律责任的。因为用款人一个是村书记,在借款条上签字批准的是村主任,而钱在书记未报销前,会计是不会知道书记到底将款用于何处,是否符合财务支出制度的。所以,会计不会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如果会计、村主任事前知道书记将20万元借出就是为了挪用的,应当是书记挪用公款的同案犯,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至少是渎职。至于说到包庇,根本谈不上。因为作为会计的职责就是管理好账目,做到账目与现金出纳的库存现金以及银行存款数目相符,也就是一般情况下所说的平账即可,另外,在记账的过程中,应当审核支出的资金是否符合支出的财务规定,用来报销的凭证是否符合财务制度。如果都符合了,则会计无问题,如果不符合财务制度的支出会计入了账,则会计轻则违反财务制度,需要受到政纪处分,重则渎职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村书记把公款转移到会计个人名下是否违法?

村书记把公款转移到会计个人名下是违法行为。最起码属于公款私存,公款应该存在村集体账户上。

村书记擅自将集体收入的三万元用于装办公室违反了哪项规定?

没有经过村委会和村民代表的同意,擅自做主使用公款,属于违反组织规定。

村支部书记让会计把集体资金存入个人账户作为开支作为公务开支算公款私存吗?

算,公共资金就得存在公户上,存入个人账户,不论作何用途都是违反财经纪律的,情节严重的是要处罚的。

村干部违反财务纪律根据什么处分

1、村干部不是一级干部,所以没有处分可谈;

2、如果违反财务纪律严重可以有刑法来处理;

3、村民可以直接罢免。

根据《民法通则》、《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财务规章制度》、《会计法》等进行处分。

村干部违反财务纪律根据《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处分,主要依据如下:

依据《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

第六条禁止在村级事务管理中滥用职权、损公肥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采取侵占、截留、挪用、私分、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者其他公共财物;

(二)在计划生育、落户、殡葬等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中或者受委托从事公务活动时,吃拿卡要、故意刁难群众或者收受、索取财物;

(三)违反规定无据收(付)款,不按审批程序报销发票,或者设立“小金库”,隐瞒、截留、坐支集体收入;

(四)以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骗取或者截留、私分国家对集体土地的补偿、补助费以及各项强农惠农补助资金、项目扶持资金;

(五)未经批准擅自借用集体款物或者经批准借用集体款物但逾期不还,或者违反规定用集体资金、公物操办个人婚丧喜庆事宜;

(六)以办理村务为名,请客送礼、大吃大喝,挥霍浪费集体资金,或者滥发奖金、补贴,用集体资金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原文链接:http://527256.com/4270.html

相关文章

访客
访客
发布于 2022-07-04 04:40:10  回复
无问题,如果不符合财务制度的支出会计入了账,则会计轻则违反财务制度,需要受到政纪处分,重则渎职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村书记把公款转移到会计个人名下是否违法?村书记把公款转移
访客
访客
发布于 2022-07-03 20:05:12  回复
据如下:依据《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第六条禁止在村级事务管理中滥用职权、损公肥私。不准有下列行为:(一)采取侵占、截留、挪用、私分、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者其他公共财物;(二)在计划生育、落户、殡葬等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