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财务风险防范案例-国际贸易风险防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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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的风险有哪些?

1、不接收风险

当货物不被接收时,货物被滞留在国外港口,这可能会产生大量的滞期费。由于距离遥远、法律制度不同等原因,这可能会是一个漫长且困难的过程。

预防解决方案

1、找到当地征信机构查询对方是否有恶意拖欠、恶意不接收的信息

2、找到当地的专家(法律、商业谈判等),从而得到公正、合理的处理,把损失降到最低

2、财务风险

由于资不抵债导致的付款缓慢的风险。买方在收到货物后在销售协议规定的日期无法正常付款。

预防解决方案

1、提前查询买方公司的征信,对其财务情况是否稳定做判断

2、熟悉相关财务知识、指标,推荐关注财务指标——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3、运输风险

在进出口交易中,货物的运输可能面临污染、卡死、事故、故意破坏、盗窃、丢失和破损等问题的风险。受到疫情波及导致的运力不足也可能会导致运输风险增大。

预防解决方案

查询货运保险种类,根据情况购买运输货物险

4、政治风险

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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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战争、内乱或革命导致的风险;

(2)不能立即获得外汇、卖方需要等待外汇的分配;

(3)政府可能会采取一些意想不到的临时行动来阻止付款。

预防解决方案

1、时刻关注国外政治信息,提高政治敏感度

2、购买相关保险(如战争险、罢工险等),以对抗政治变动造成的损失

5、质量风险

出货之后,交议付行的单据没有做到单单相符、产品属性与合同规定的产品相违背,单证质量差都有可能产生风险。

预防解决方案

1、提前查询对方国家的海关提单的要求、细则,确保货到时候单证齐全、单单相符、单证质量合格

2、产出产品前,认真核对合同规定(种类、型号等),以防货验不合格

6、书面文件风险

卖方没有认真准备和完成所需文件可能会导致货物通关的延迟和取得外汇的延迟甚至重罚。书面文件可能包括运输、包装和标识需求,进口许可证和进口前外汇批准等。

预防解决方案

1、卖方提前了解买方国家的运输、包装和标识规定,按照其规定准备书面文件

2、出口前获得对方国进口许可证和外汇批准

7、外汇风险

卖方收到本国货币以外的货币时,就可能产生因汇率贬值带来的风险。

预防解决方案

1、双方约定较短的帐期

2、双方约定以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最大程度降低外汇的风险

8、不付风险

延迟付款甚至不付款,导致坏账发生。

预防解决方案

提前查询对方征信,是否曾经存在“欠款”风险,公司是否存在失信等情况,若有,则及时停止交易

9、信息不对称风险

买家不愿意分享企业信息,或者信息不准确。

预防解决方案

寻找当地征信机构来获得更多企业信息

10、供应链变动风险

对卖家来说,原材料稳定是货物稳定的基础,供应链上游的原材料变动直接影响产品的数量、质量和价格。

预防解决措施

卖方需时刻注意供应链上游行业行情,如若原材料数量、价格产生较大变化,需提前囤积大量原材料,防止无法在规定时间出货。

论进出口贸易的结汇风险与防范措施

一、海运提单的主要风险

(一)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

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信用证当中,一般都规定卖方必须提供已装船提单(on board B/L)。所谓已装船提单是指货物装船后签发的提单,这种提单上注有船名,有的还注明装船日期,表明货物已在该日期装于该船舶,其日期是衡量出口商是否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如期装运的唯一依据。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如果出口商不能在规定的装运期限内装运货物,则无法收到信用证项下的货款。于是在实际操作中,便出现了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

倒签提单(Ante-dated B/L)是货物实际装船的日期晚于信用证上规定的装运日期,托运人为了使提单日期与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日期相符,要求承运人按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日期签署提单,这种提单叫做“倒签提单”。而预借提单(Advanced B/L)是在货物装船前被托运人“借走”的提单。这是因为信用证最迟装运期已届临,但这时货物尚未全部装船,或货物虽已由承运人接管,但尚未开始装船,托运人为了取得与信用证相符的提单,要求承运人先行签发已装船提单,以便如期办理结汇。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都是违法提单,对善意的收货人构成欺诈,各国法律和海运习惯都是不允许的。

(二)记名提单

根据海运提单的性质,绝大多数出口企业都认为凡海运提单均代表货权,属于物权凭证,只要掌握了提单,就掌握了货物所有权。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这是极其错误的。海运提单根据收货人抬头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名提单(Straight B/L)、不记名提单(Bearer B/L)和指示提单(0rder B/L)三种。其中,记名提单又称为直交式提单,是不可转让的海运单据,按照有些国家如美国的惯例,记名提单的收货人可以不凭正本提单,而只需提交身份证明,证明自己确系收货人,承运人即可放货。因此,记名提单已不能作为物权凭证,而仅仅是一份货物收据和运输合同的证明。

此外,记名提单限制了收货人为指定的某人(一般为进口方),使出口方失去对货权的控制。如果盲目采用记名提单及对出口商不利的支付方式(如托收),可以使进口商得以既不付款赎单,而同时又领取了货物,导致出口商财货两空。

(三)空头提单

空头提单是指提单表面记载严格符合信用证,但与货物的实际状况严重不符甚至可能根本没有货。在信用证业务中,只要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要求,银行即凭单付款,而不审查单据的来源及其真实性。一些不法商人就是利用信用证“单据交易、严格相符”的特点进行诈骗。使用空头提单,并注明是“清洁的”、“已装船的”、“装船期早于合同的交货期”即可。而承运人只有检查货物表面状况的权利和义务,无权随意开封检查,所以承运人无法知道其中货物的真实情况。此外,在一套结汇单据中的其他两项基本单据:卖方发票和保险单均极容易伪造,发票由卖方签发,保险公司在签发保险单时也只依据是否交纳保费,并不查验将来是否有货装上船。所以,只要货物表面状况良好,卖方就可得到清洁提单,会同其他单据一起先向银行结汇,待收到款后便溜之天天,而开证申请人既付了款但又收不到或收不足货而只能望单兴叹。

四)HOUSE提单

货运提单(HOUSE B/L)是指由货运代理人签发的提单。在法律上和结算上,与海运提单(船东提单MASTER B/L)没有区别。HOUSE提单的出现,一方面顺应了航运业发展的现状;但另一方面,却在某种程度上麻痹了出口商。在以FOB价格条款成交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常常出现进口商与契约承运人(一般情况下,签发自己提单的货运代理人,通常称为“契约承运人”,或称“无船承运人”)使用契约承运人自己签发的HOUSE提单联合诈骗。这类案件的共同点是:外国进口商通过在贸易合同中签订FOB价格条款,掌握租船、订舱权,然后指定境外货代(契约承运人)安排运输,再由境外货代委托一家国内货代具体向实际承运人订舱、出运货物,并由境外货代作为契约承运人签发House提单给托运人即国内出口商作为提取货款的凭证,而国内货代实际托运所得海运提单(船东提单)交给境外货代。外国进口商通过境外货代凭实际承运人的海运提单(船东提单)在国外提货,而不对出口商进行付款赎单,进口商持有HOUSE提单却收不到货款。案发后,国内出口商往往找不到契约承运人或该契约承运人根本不来国内应诉。而实际承运人由于已经收回了自己的海运提单,法院不会判其承担责任。 (五)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

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是一种在大副已将货物的外表状况批注于收货单上的情况下,托运人为了不影响向银行结汇货款,而向承运人提交一份以承担因签发清洁提单而发生的一切责任为内容的保函,要求承运人在签发提单时,不将收货单上的大副批注内容转移到提单上,而由承运人签发不带有任何批注的提单,使托运人能以清洁提单向银行顺利结汇的变通做法。

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是商业习惯允许的变通做法。商业习惯允许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的原因,不仅在于使托运人能以清洁提单顺利地结汇,而且也是为了使货运程序能顺利进行。

但是,根据保函签发提单,毕竟违反单证的表示不得虚假的原则。承托人根据保函签发清洁提单,难免不被认为是与托运人共谋的欺诈行为。而且在许多国家,根据法律都有使保函无效的危险。所以,接受保函签发清洁提单,对承运人是有一定风险的。因此,承运人对托运人提出的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的要求须特别审慎。

(六)无提单放货

无提单放货,又叫无正本提单放货,是指国际贸易中货物运输承担者把其承运的货物交给未持有正本提单的收货人。承运人将货物交给无正本 提单的收货人,将损害卖方或银行对于货物享有的合法权利,不但违反运输合同中应有的交货义务,同时也构成侵权,属于违法行为。其责任承担的总原则是:承运人对无提单放货承担全部责任,只要没有免责事由,应负损害赔偿责任而不论主观上有无过错。然而,在实践操作过程中,仍不断出现利用无提单放货进行欺诈的行为。

1,进口商与船公司(承运人)联合欺诈,无提单放货

在以FOB价格条款成交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通常都是由买方来指定船公司(承运人),并指示卖方将买卖合同项下的货物交付给该指定承运人在国内的代理,在航运实践中这种业务被称为“指定货”。这种做法源于买卖双方的约定,本来无可厚非,但近期却频频发生国外不法买方利用指定船公司(承运人)的机会实施欺诈,造成我国出口商蒙受重大损失的案件。这种海运欺诈的基本模式为:国外买方在贸易合同中利用FOB术语与其指定的船公司(承运人)串通,通过无提单放货的形式骗取国内卖方货物。通常导致的结果是:国内卖方货、款两空,国外买方和船公司(承运人)事发后“销声匿迹”或根本没有赔偿能力。进一步讲,即使其有赔偿能力,国内卖方到遥远的国外花费数目不菲的诉讼费和律师费去打一场跨国诉讼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2,凭担保无单放货

在实际业务中,特别是近洋运输中,如与日本、韩国、香港及东南亚等近洋地区的贸易中,常常会发生货物先于运输单据到达的情况。由于收货人手头没有正本提单,无法及时提货转卖或销售,会产生货物压仓滞港费用、品质变化、市场价格波动等一系列问题。碰到这种情况,习惯上都是通过担保提货的方式予以解决的。即由收货人向船公司提供一份经银行会签的书面保函,要求在没有物权凭证的情况下先提货,日后补交提单。但如果承运人将货物交给非正本提单持有人,其一有可能造成错误交货构成对提单持有人的侵权,在无提单放货过程中,提取货物的不一定是买卖合同的买方,有可能被冒领,提货人往往不易查明,也有船方偷货的可能。其二,可能会发生由于进口商资信不佳,骗取银行信任提取货物后携款私逃。

二、海运提单风险的相应防范措施

(一)谨慎选择交易对象,深入进行资信调查

国际上从事贸易的公司数不胜数,但是有许多公司的财务和商誉状况并不良好,由于各国的公司法不尽相同,在许多国家,注册一家公司,不需要通过比较严格的审批程序并且缴纳一定数额的注册资本。为了预防骗子公司,要谨慎选择交易对象,深入进行资信调查。所谓资信情况好,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资产情况好,有相当可观的资产,且经营状况好,有履约能力;二是能在诚实信誉的原则上履约,不会随意撕毁契约。

资信调查是决定能否与暂定交易对象进行现实交易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国际商会在其第515号出版物《跟单信用证操作指南》中指出,“了解对方”可能比“知道怎样做”更为重要。目前,中国公司往往在选择交易对象时进入误区,即选择发展中国家的公司相对谨慎,而在与发达地区,如美国等地的公司打交道时却显得过分放心。此外,中方在与一些老客户交易时也常会掉以轻心,然而有时陷阱往往就在其中。

国内有条件的大公司可以通过驻当地的代表处进行资信调查,如果在当地没有这种机构,则可以委托专业的咨询调查机构,仔细审查客户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盈亏情况、业务范围、公司设备、开户银行所在地址、经营作风及其过去的历史。这种专业咨询调查机构提供的调查报告在客观性、全面性上要比其他渠道高很多,中方可以根据调查报告的结果,采取相应的付款方式和措施,将风险降到最低。现在国内的许多企业常常在资信调查方面力度不够,总是考虑委托费用会使利润减少,但却往往因小失大。 此外,关注国际和国内的业内动态也十分重要,如国际商会每年都要向各成员国公布一些欺诈案例。例如:1996年,法国某公司诈骗辽宁某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多万美元,后发现这家法国公司早在两年前就被湖南某公司告到了中国贸促会并且败诉。

(二)从严掌握倒签提单、预借提单、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

在国际贸易买卖合同中,交货日期属于合同的要件,而装船日期是一个直接关系到交货日期的因素,如果卖方没按规定时间交货,违背合同装运期要件条款,买方有权提出索赔或拒绝收货。另外,买方应当提交包装良好的清洁货物,否则买方有权提出索赔或拒绝收货。倒签提单、预借提单掩盖实际装船日期晚于合同和信用证要求的日期这一事实,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掩盖了货物表面状况不良的事实,均属于欺诈行为,为法律所不容许。此外,倒签提单、预借提单、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均是托运人与承运人在合谋之下进行的,因此这三种虚假行为的后果,双方都要承担法律责任,相关当事人应从严掌握,积极预防。

对于买方,应充分预见货物装船的时间,在信用证中规定的货物最后装船时间应宽裕,以保证货物在规定的时间内装船。目前我国港口拥挤,船期不准是客观情况,出口公司在签约、订舱、交货时需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一旦发现货物延期装船不可避免,宁愿与买方协商修改信用证条款以修改最迟装船日期(有些案件中不厌其烦地多次修改信用证,就是为了单证相符);或者改变付款方式,如将信用证付款改为银行托收付款。假如协商不成,卖方最好选择放弃,即解除外贸合同。若因此涉诉,买方追究卖方的责任,法院亦会考虑买方不同意修改信用证或改变付款方式以减少损失的因素,即双方均有过错,由双方承担责任。如果卖方不愿意放弃,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仍然装船交货,则因单证不符,银行拒绝结汇,卖方将收不到货款。对于货物表面状况不良,最合适的方法是及时调换货物,如时间不够,可以与收货人协商延展装运期。

对于承运人,即使在卖方出具保函的情况下要求开立清洁提单或倒签提单、预借提单,也应当毫不犹豫地拒绝。因为倒签提单、预借提单或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属于欺诈行为,担保人为欺诈出具的担保将被视为无效,法院往往以无效保函而驳回承运人的诉讼请求,承运人的利益难以保障。

(三)分情况谨慎使用记名提单

随着记名提单诈骗案的增多,记名提单在国内外做法不一致已经为大家所知,因此不必完全禁止使用记名提单,而是在对美国、多米尼加共和国等国家进行进出口贸易时,分情况谨慎使用。

1,放单前电汇(前T/T)

本来作为一种先付款、后交货的方式,前T/T对于出口商的收款是完全没有风险的,不论采取记名提单的方式甚至电放货物都是可以的。但实际操作中有些出口商会应进口商的要求采取先发运货物并将提单副本传真给对方,在收到T/T付款后再将正本提单寄出的做法。这种情况下如果采用记名提单,仍可能出现出口方不付款而凭提单副本提走货物的情况。所以,在未确定对方已付款 前,仍应避免签发记名提单。如进口方要求,可以采取的变通办法是先以非记名提单的方式排载,在收到付款后,再要求承运人签发为记名提单。否则,也有可能出现前TIT名存实亡、丧失收款保障的情况。

2,通过D/P收汇时,对方要求以记名提单进行托收

这种情况应坚决拒绝。因为首先通过D/P方式收款银行只是代为托收并代为保管提单,并不承担付款责任。既然双方选择通过D/P方式,以非记名提单进行托收应是必然的选择。作D/P时主动权在出口方,应坚持只以凭指示提单(空白提单因是对任何提单持有人放货,对于进出口双方安全性都较差所以目前已少用)托收。否则,将可能丧失控制物权的机会。

3,信用证(L/C)要求用记名提单交单

由于信用证付款方式的特点是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并以“单单相符、单证相符”作为付款的绝对条件,因此许多出口商往往对于信用证项下记名提单的风险防范不够。实践中,经常有出口商因为单据有不符点被拒付,银行退单后却发现货物已被领走。为了防范这种情况,最好的选择当然是尽可能避免接受要求记名提单的信用证,要求开证人将记名提单改为凭指示的提单。因为后者既可以确保出口商和银行通过提单控制物权,而对于进口商提货又是没有影响的。进口商如果坚持要记名提单,其动机反而是值得怀疑的。如出口商为了拓展业务的需要不得不接受以记名提单交单,应首先通过有关渠道(如国内银行及国内外的业务关系)对开证行的资信情况进行查证,因为通过提单来控制物权对开证行是同样重要的。资信良好的开证行在接受要求记名提单的开证条件时,也必然要对开证申请人即进口商作较为审慎的核查,而且也不会动辄无理拒付。其次,出口商应十分仔细地做好单据,尽可能地避免因“不符点”而被拒付的可能性。最后还要对对方所在国的法律作一定的了解,如美国法律规定记名提单的承运人可以无单放货是以“发货人未有相反要求”为前提,托运人在托运过程中应通过书面方式强调承运人要凭正本提单交付货物并留下证据,一旦无单放货时可以追究承运人的责任,当然这是不得已而为之的选择。四)仔细订立信用证条款。避免空头提单

空头提单诈骗案的受骗对象大都是些第三世界的发展中国家,原因是:(1)它们买货一味追求最低价,往往忽略了对于卖方的认识,乱签买卖合约,忽视对卖方的信用调查,就贸然开出信用证给没有“信用”的人。这样就很容易被骗子所利用,骗子当然可以轻易地出低价吸引它们,因为这几乎不用成本。(2)第三世界国家大都对国际贸易不太熟悉,往住只以国际商会规定的三种基本单证(即卖方发票Shippers Invoice、装船提单Shipped Bills 0f lading、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为议付条件,亦使骗子们有可乘之机。(3)信用证本身“纯单据”业务的性质为空头提单提供了可乘之机。

针对上述三点,受骗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信用证性质所形成的漏洞可以通过信用证的内容来加以克服。进口商作为开证申请人应在单信用证中拟定条款严格限制出口商行为,特别是严格规定单据的签署人、单据的填写内容来阻卖方欺诈。在规定的信用证议付条件时,除了要求提交发票、提单、保险单三种必须的基本单据之外,还须附加一些不容易被假冒的制造商品质证书和与之内容相符的官方出具的商品检验证书、出口原产地证书等。例如,在信用证中可规定卖方必须提供公证商行出具的装船证书,证实船舶已按提单上日期装载货物;也可规定卖方提供由国际上有名望的检验机构或当地商会组织签发的检验证书证实船舶装载的货物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如SGS证书(即瑞士通用鉴定公司提供的商品检验报告);要求签署提单的承运人或承运代理人为信誉卓著、管理良好的大型运输企业,这样可大大增加对买方权益的保障。

(五)谨慎使用FOB贸易术语,以防船公司无单放货

在国际贸易合同订立过程中,作为出口商,在订立国际贸易合同时应当保持警惕,充分注意到“指定货”本身的风险。为控制风险,建议出口商最好采用CIF条款,力拒FOB条款,以便由自己控制货物的运输环节,自己选择信誉良好的船公司,可以有效地防止船公司船东的欺诈,如货物在目的港被无单放货。

但如果外商坚持FOB条款并指定船公司和货代安排运输,为了交易的达成,出口商可退一步接受使用FOB贸易术语,接受指定的船公司,但不能接受未经外经贸部批准在华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货代企业或境外货代代表处安排运输,并向外商解释,任何未经批准在华经营货代业务并签发提单的行为是非法的。

如外商仍坚持指定境外货代,为不影响出口,必须严格按程序操作,即指定境外货代的提单必须委托经我部批准的货运代理企业签发并掌握货物的控制权,同时由代理签发提单的货代企业出具保函,承诺货到目的港后须凭信用证项下银行流转的正本提单放货,否则要承担无单放货的赔偿责任。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国际货运代理提单管理办法。因此,在以FOB贸易术语达成交易的情况下,外贸公司不要轻易接受货代提单,尤其是外商指定的境外货代提单。如接受指定货代提单,货物的控制权就始终掌握在境外货代手中,实际承运人无法控制货权,只能听从货代的指令。退一步讲,卖方出于商务上的考虑不得不接受契约承运人的HOUSE提单,那么国内出口商应要求已在我国交通部备案的契约承运人提单,这样一旦发生纠纷,可以得到赔偿,否则一味迁就外国进口商等于自己入瓮。

(六)银行谨慎提供担保,以防船公司凭担保无单放货

这一类围绕凭担保无单放货的诈骗案件之所以能够得手的主要原因在于:(1)在未收到单据而出具提货担保时,银行不可能像在收到单据后出担保那样知道货物的详细情况,诸如货物的件数、唛头以及提单的编号等重要内容银行往往不是十分清楚,银行所知道的只是大概的货价和笼统的货名。(2)行骗的进口商有一定金额的赔偿担保或信托收据,这样就容易给出具担保的开证行造成一个所借单据金额未突破赔偿担保金额的假象。(3)行骗者往往还利用相同的货名以蒙蔽船方,从而提走别人的货物。

防范这类诈骗有效措施有:(1)开证行在开证时就在信用证中明确规定货物的唛头,在提货担保上打出货物唛头,并应加信用证号码。这样开证申请人就只能提取信用证中所规定的货物,出担保的开证行成不会有很大的风险了。(2)开证行还可以通过议付行获得货物的详情资料,了解单据是否已被议付,是否真的有这笔货物,以避免受骗。(3)开证行还可以要求进口商在他的赔偿担保或信托收据中说明承担无限责任,并且还可要求他提供担保抵押品,或由信誉良好的第三人提供无限责任担保。

进出口贸易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是什么?应如何有效地规避风险?

主要风险如下:

1、订单突然大幅增加

当买方规模一般,下达给经营者的订单量突然增加,而这些订单并不是从其他供应商转移的,需要留意买方是否有足够的下游销售能力。如果买方对下游销售过于乐观,盲目采购的风险最终可能转移给供货企业。

2、同时与多家供应商交易

如果同一类型产品分散在多家企业采购,这时买方真正关心的可能并不是出口企业的供货能力,而是借此获得更多供应商对其赊销,从而达到占用上游资金为自己融资的目的。一旦买方的资金链发生困难,将传导给上游企业,而且影响面往往较广。

3、下游为单一新兴市场

如单一市场为高风险的新兴市场时,更需要当作重大的负面信息对待。下游市场一有风吹草动,将严重影响买方的经营。阿联酋和中国香港都有大量的中间商,由于终端市场的差异,使得阿联酋买方的风险要远高于中国香港买方。

4、高负债经营

当经营收益无法覆盖融资成本,或者融资机构收紧政策时买方资金状况将受到严重影响,进而对上游供应商形成拖欠。需要想办法了解高负债的详细信息,包括实际负债水平,向银行融资还是向其他机构融资,融资到期期限以及融资政策延续性等信息。

5、信用期限不断延长

体现现代国际贸易特点的信用销售,正在被广泛使用,也成为广大中国企业提高竞争能力的重要手段。

出于对习惯性事物的惰性思维,往往对买方要求不断延长的信用期限缺乏应有的足够警惕。当买方要求的信用期限偏离行业惯例,远远超过其下游销售回款期时,需要提防买方对资金是否有意挪作他用。

6、经营偏离主营业务

当经营者获悉买方正在进行大规模的非主营业务投资时,需要做的不是感叹买方实力强大,而要关心投资是否会影响其主营业务,进而影响货款支付。根据经验来看,很少有买方会通过投资收益来弥补贸易损失,更多的是牺牲贸易去弥补投资损失。

7、从事离岸采购

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买方利用合法手段保护自身权益,以减轻因经营失败导致的后果。较为典型的是知名买方通过在第三国(地区)成立采购公司进行离岸采购,因采购公司法人地位的独立性,对其付款责任追究难以溯及至其有实力的母公司。

近几年来,在我国海关的统计中,出口至维尔京群岛、马绍尔群岛等地的业务少之又少,但出口合同的买方为这些地区的情况则占据了相当大的比例。买方通过在新加坡、阿联酋、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成立采购公司的情况则更加普遍。

8、高度管制国家的买方进口

国际贸易中,是否能安全收到货款,不仅取决于买方本身的信用和实力,也与买方所处的国家(地区)有关。

在一些对贸易和外汇高度管制的国家,如伊朗、委内瑞拉等,不乏一些实力雄厚的买方,具有非常强的对外支付货款的意愿。但受国家政策管制的影响,或无足够的外汇可供兑换,或无法顺利对外支付货款。

规避措施:

1、重视客户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

在贸易业务环节当中,客户资信是基础,所以资信调查是非常重要的。鉴于国际贸易横跨空间之大,企业自身去现场了解也十分有限,所以借助第三方(如专业信息咨询公司或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对新客户做资信调查是了解客户基本信息、财务报告、银行交易记录以及诉讼事项的重要途径。

这些专业公司有专业的人才团队、强大的信息数据和全球信息网络,还会根据自身内部指标对客户进行分级,供企业参考。当然我们还可通过官网或实地考察等途径多方了解客户资信。总之就是尽可能选择资信良好的客户进行合作,对于资信等级不好或有不良记录的客户就不要开展业务。

有了客户资信调查报告作为基础,企业还可通过客户履约记录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对有违约或不良记录客户及时预警甚至纳入黑名单管理,降低再次发生的风险。

2、合理选择国际贸易结算方式,降低收付汇风险

(1)合理选择传统结算方式

对于当前的经济形势,进出口企业在进行国际贸易结算的方式选择上也要尽可能的慎重。一般而言,出口业务对于信用等级较低的地区和国家我们最好选择货前TT或信用证的结算方式,而且还要关注开证行的资信,如果开证行实力不强,最好还须对信用证进行保兑以保证收汇安全。

对于信用等级较好的地区和国家,我们可以综合考虑降低信用证银行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等方面进行包括托收、TT等多元化结算方式。

对于进口业务,尽量避免预付款(货前TT),如果避免不了也要尽可能降低预付款比例。另外进出口企业乃至国家要通过这二、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在世界不断累积企业的良好信用记录,提高国家信用才可以在进口贸易谈判中争取到对我们有利的又节省银行费用的托收或到货后付款的结算方式。

(2)积极创新贸易结算模式

①传统结算模式混搭组合,根据业务需要将两种以上的结算方式按一定比例进行组合,有利于促进成交和降低收汇风险;

②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积极运用新型金融产品,如:信用证项下的福费廷、非证项下国际保理,加速企业流动性,优化财务报表,又有利拓展海外市场,增加贸易额。

3、通过投保信用保险来规避风险

目前全球贸易环境下非证结算(特别是出口业务)已成趋势,给出口企业带来很大资金压力和收汇风险,要积极运用出口短期信用险来规避企业收汇风险,还可以利用地方政府对信保项下贸易融资的优惠利率及时回笼资金,许多地方财政还对出口信保保费和押汇利息进行一定比例的补贴。

对于进口业务,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推出的进口预付款保险业务也开始在试点企业实行,进口企业可以在进口预付款保险下开展预付款业务,这无疑是对进口企业预付款业务顺利执行保驾护航。总之,投保信用险是企业规避和降低乃至转嫁风险的非常重要的手段之一。

4、通过运用金融工具减少汇率变动对企业国际贸易结算带来的影响

进出口企业要依托银行专业团队或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组建自己的专业团队,跟踪和管理进出口外汇,适时通过远期外汇买卖、套期保值等手段降低汇率变动给企业带来的损失,相反甚至可以为企业创造利润。

扩展资料

当前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和特点可以归纳为六个方面:

1、国际贸易步入新一轮高速增长期,贸易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愈加明显;

2、以发达国家为中心的贸易格局保持不变,中国成为国际贸易增长的新生力量;

3、多边贸易体制面临新的挑战,全球范围的区域经济合作势头高涨;

4、国际贸易结构走向高级化,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发展方兴未艾;

5、贸易投资一体化趋势明显,跨国公司对全球贸易的主导作用日益增强;

6、贸易自由化和保护主义的斗争愈演愈烈,各种贸易壁垒花样迭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际贸易

企业财务分析存在的问题的案例

企业财务分析存在的十个常见问题问题一:重会计核算,轻财务分析。目前, 我国仍处于经济转轨期。一方面, 由于市场和自身的原因, 有些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和管理人员的管理决策很少依靠财务信息支持, 造成使用者对财务信息的需求不足; 另一方面, 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和制度调整频繁, 为了跟上变化, 大部分企业的财会人员没能处理好企业会计核算反映调整与财会工作服务经营管理两者之间的关系, 把大量时间和精力花费在学习新准则、新制度以及调整核算体系和会计信息系统上, 很少有时间进行财务分析, 从而也难以通过财务分析为企业决策者提供有效的财务信息产品。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强制提供的标准照章处理, 企业对财务分析的需求和供给都不足的情况下, 大部分企业仍存在重会计核算, 轻财务分析的现象。问题二:找不准需求,不知为谁服务。在现实中,有些企业财务人员因不了解或不全了解相关各方对财会工作的需求程度,导致其不清楚财会工作为谁服务,反映在财务分析上则表现为:不清楚应为谁提供财务分析产品,应该提供哪些产品。这些企业的财务部门不习惯与业务单位进行对接,习惯以总部为据点运营,将本部门定位为居高临下的总部职能部门,不清楚财务分析的“客户”,不愿意为业务部门提供个性化的财务需求。财务分析一种模式走天下、只出一种财务分析产品,财务分析报告专业晦涩,让人看不懂。问题三:定位不清,作用不明。有些企业对财务分析的定位和作用认识不清,片面地重视企业财务分析,分析得很细,分析结果提示的问题也很到位,然而分析完后却到此为止,没有下文。他们错将财务分析当作战略执行分析的核心,而不是战略与战略行动方案。这样一来,导致财务分析发现的问题越来越多,财务分析的作用似乎也越来越大,但企业仍在走老路,战略执行或偏离目标,或困难重重。问题四:只检查过去,不指导未来。受管理者控制性思维习惯的影响,有些企业习惯于对过去已完成、不变化、有结果的活动进行财务分析和检查,而不能够基于过去,结合当前,着眼未来进行分析和沟通。不服务于未来的财务分析,只会发现过去的问题和满足于已取得的成绩。在信息的收集与处理上,这些企业的财务分析以内部的、静态的的信息为主材料,很少采用外部竞争者提供的动态环境信息,从而使财务分析结果无法为企业战略的动态调整提供指导和帮助,那么沿着这条路走下去是阳光大道还是荆棘丛丛就不得而知了。问题五:找不到标杆,不知优劣。由于没有战略、或战略不清晰,或战略没有转化为可执行的标准,有些企业对外不清晰行业竞争情况,不找或找不到外部标杆,不分析或分析不出自身的优势与劣势,看不到机遇与威胁。对内,缺乏走向战略目标的明确的行军路线和阶段目标,走到哪算哪,甚至不清楚企业走到了哪一阶段。找不到外部标杆的结果是习惯于自我比较,习惯于与本企业的计划比,与过去同期比,是计划和过去存在问题还是当前存在问题,不得而知。没有正确的比较就没有真正动力,就不能找准正确的方向,找不准方向就不知企业存亡。问题六:不考虑风险,或过于保守。有些企业缺乏风险意识,决策不进行风险分析,过去运气比较好,胆子大,财务分析从不考虑或很少考虑风险,对分析结果不进行风险调整,把偶然的成功当成决策系统的必然成功,导致企业决策层夸大自身能力,喜欢冲击小概率事件,看不到前方万丈深渊,直到风险变损失时,企业已陷入万劫不复,难以重生的境地。由于缺乏对风险的正确认识,有些企业惧怕风险,或缺乏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责任制度,要么视风险为洪水猛兽,要么但求无过,对存在风险的业务一律回避,满足于赚取微薄的利润,看不到风险中蕴藏的机会,错失发展良机,以致落后遭致淘汰。问题七:不计资金成本,影响效率。有些企业财大气粗,摊子很大,特别是一些垄断企业,项目分析与内部核算不计资金占用成本,企业内占用大量资金的业务单元明为贡献实为包袱。这类企业有时为了做大,并购了大量不计资金成本的微利企业,其结果是股东投资回报不断受到侵蚀而企业却浑然不知。这些企业虽长年盈利,净资产回报率却大大低于市场利率,占用股东和社会的大量资源低效运转。问题八:重财务指标,轻非财务指标。货币计量假设虽然为财会工作提供了处理企业信息的便利,但也容易使一些企业只重视结果而不顾过程。有些企业重财务指标分析,轻非财务指标分析;分析的过程是从大结果到小结果;只出数字结果,而不清楚数字内涵,始终找不到产生结果的驱动因素,更没有涉及解决问题的行动方案。以价值为管理基础的企业,倾向于降低成本和强化资产结构等较易达的的目标,常忽略外部众多难以用货币计量的不可控因素的影响,遗漏一些非货币性的外部战略性信息,对威胁与机遇的反应较慢;对内仅以财务指标评价,否决事关企业长远发展的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新业务。问题九:习惯使用静态分析,缺乏动态分析。有些企业习惯于用静态的思维、静态的企业发展战略、静态的市场环境、静态的生产经营计划和静态的员工需求与能力对企业进行静态的分析。这些企业很少关注外部和内部的变化,很少动态地去修正和完善企业的战略规划,很少调整行动方案。从而难以做到与时消息,与时偕行,与时俱进。问题十:不解剖整体,个体分析不足。有些大企业、大集团规模越做越大,财务越分析越来越宏观,出现了重视整体分析,轻视个体分析的一锅煮现象。他们没有像解剖麻雀一样对企业各分部中心、各业务流程、各作业单元分别进行财务分析,因此也就分析不出个体的战略贡献,从而难以挖掘和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对分部中心的分析不客观,不到位,就会造成低效率挤占战略单位和高效分部资源的现象,而企业整体资源配置的低效,最终将影响企业整体效益。

如何规避资金风险及防范措施

规避资金风险及防范措施:

(一)实行资金统一调度管理,拓宽筹资渠道

目前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地域分散,逐渐形成了资金的分层管理,由于各项目“肥瘦不均”,致使大量资金沉淀,而有的项目资金匮乏,造成了企业的资金周转缓慢,再加之单一化筹资渠道,影响了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为此建议采取以下对策: 1、统筹资金预算;年初局根据新上项目和施工生产的需要,统一编制资金预算计划,指导和调节日常的资金管理工作。在资金预算编制的过程中,要坚持全局性、系统性的原则,机关管理预算与项目预算相结合的原则,编制的预算既能保证机关管理层正常经营的开支,又能满足现场施工生产的需要。2、明确责任目标及奖惩办法;与各项目部签订定期上交款目标责任状,明确奖罚措施,确保资金在企业内部的良性运作,减少筹资风险的发生。3、设立资金结算中心,市场化运作;在资金运作上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充分发挥资金规模优势,满足发展需要。

(二)严把合同关,做到“五不签”

为有效防范财务风险,把好合同签订关,企业需要做好两方面的防范措施。

1、做到合同“五不签”即: ①不合投标程序的合同不签; ②未经审查的合同不签;③不合法的合同不签;④低于成本价的合同不签;⑤显失公平的合同不签。

2、密切关注施工合同中的“补充协议”

在施工合同中,业主往往基于自身对工程建设管理的需要,对施工合同进行补充或修改,经补充的协议,与施工合同前述条款规定相比有优先适用的原则。特别是工程款的拨付、税金缴纳、大型主要材料款的支付等等要有明确规定。

(三)加强预算管理,推行责任成本核算

成本风险是施工企业的一个重要的财务风险。要采取以下对策来防范财务风险:

1、切实推行责任成本核算

对责任成本按照:指标分解——指标控制——指标考核三个环节进行分解,层层分解到队部、班组、个人。责任成本分解的过程不仅是增收节支而且也是逐步逐级降低财务风险的过程。

2、加强社会保险意识

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不仅要为特殊工种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而且要针对工程的特点参投工程保险,可有效地避免和降低不可预见费用的发生。

(四)及时办理竣工结算,降低外欠款风险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是施工企业所承包的工程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规定的施工内容全部完工交付使用后,向业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环节。要做到以下几点:

1、施工企业一旦按照图纸要求完成施工后,就要及时办理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竣工决算,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时间办理决算送审。对于设计变更部分或因业主原因导致的停工损失、场地原因而发生的材料倒运费等费用要及时进行现场签证,追加合同价款办理工程结算,确保取得足额结算收入,加速竣工工程款的回收。

2、根据施工合同做好工程的索赔工作。索赔是市场经济活动中常见的社会现象,是一种以合同和法律为依据、合情合理的签证认可行为,是目前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的事项。在施工企业,索赔工作应是全部竣工结算不可忽视的内容之一,施工企业应当重视索赔的实质和方法。当工程施工中出现合同内容之外的自然因素、社会因素引起工程发生事故或拖延工期等情况时,施工单位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认真分析,提出索赔申请,追补损失。

3、在工程保修期内,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实际工程量,合理预计可能发生的维修费用,并制定保修计划,以此作为保修费用的控制依据。根据实际情况,项目部可委派专人或由就近施工的人员代管,尽量节约开支,降低财务风险。

(五)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财务人员财务风险意识

风险意识淡薄是产生财务风险的重要原因之一。财务风险存在于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任何环节的工作失误都有可能会给企业带来财务风险,所以应提高财务人员的自身业务素质,增强参与经济决策和经济活动分析的能力,能够透过经济活动现象看本质,及时准确捕捉财务风险的信号并向管理者进行反馈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防范和规避。

综上所述,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企业从这五个方面入手就可以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将发生财务风险的机率降到最低限度,从而达到规避资金风险的目的。

预付货款对进口商的风险及风险防范

预付账款风险及防范热

作者:吴桂莉

关键词:预付账款;信用;风险 �

1 公司简介�

内蒙古某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21日在包头市注册成立,于2007年5月25日正式投产。公司注 册资本为1 000万元。由于不同行业用户、不同的使用条件,需要采用不同的生产工艺和配方 ,企业只能采取订单式生产。由于企业刚刚成立,作为大型重工业生产型企业,初期投入很 大,在生产技术和工艺上也存在很大的不足,企业的订单又很少,所以截止到2008年3月该 企业的累计亏损达到600多万元,其中预付账款有200多万元。但在生产技术和工艺的不断进 步中,又有更广阔的发展前景。�

2 公司加强预付账款管理的必要性

截止到2008年3月31日,该公司累计存在200多万元的预付账款。反映该企业资产负债表 的资产部分内容,如表1所示。�

由于预付账款是事先付款,势必存在一定的风险,它是购货企业向供货企业提供的一种商业 信用。预付账款在保证商品购入的同时也形成了预付账款风险,主要体现在:�

2.1 预付账款一旦逾期,容易产生坏账的风险�

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货款一旦付出,各种可能的情况随时会发生,预付账款一旦逾期,就 有可能成为呆账、坏账,给企业造成损失。由于大量的预付账款变成坏账,可见预付账款给 企业造成的严重后果。在2007年6月中,该公司有一笔付到山西怿瑞德贸易有限公司的预付 款118 500元,但由于这家供货企业所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退货,也严重影 响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内蒙古某有限公司2007年12月通过法律手段,花了2万多元的诉讼费 ,赢了官司,但截止到现在该公司也没有收到预付货款的返还款和违约赔偿款,严重影响了 企业的资金流通。�

2.2 在企业流动资金偏紧的情况下,预付款占用企业流动资金影响了企业资金的周 转�

内蒙古某有限公司由于所生产产品的特殊性,企业销售的商品必须经过试生产的过程才能看 到产品是否符合要求,再加上企业刚成立订单少,所以企业销售产品的所收回货款很少。在 企业流动资金偏紧的情况下,预付款占用企业流动资金影响了企业资金的周转,一旦收不到 所购的货物又不能及时收回预付款的话,将加剧企业资金周转的困难,造成货币资金短缺, 迫使企业通过银行或其他途径融资以维持正常经营。

3 公司预付账款形成原因分析�

预付账款通常是企业支付货款的常见方式,购货企业为了购入急需的商品,往往根据货款的 总价事先支付给供或单位一定比例的货款(也有把预付账款当定金的),日后随着商品货物 进入企业再支付剩余的款项。成立不久的内蒙古某公司由于管理不完善、制度不健全造成了 累计200多万元预付账款的存在。这里可以通过该公司的预付账款明细账进行分析见表2。�

截止到2008年3月31日,该公司累计存在200多万元的预付账款。该笔预付账款中主要包含企 业事先预付部分货款,但由于供货企业所提供的原材料质量不合格而退货,可到现在还没有 收到供货企业退还的预付款项;还有部分预付货款,企业也收到了所提供的原材料和服务, 但企业没有收到发票的预付款;财务人员将科目记录错误的而造成的预付款项,等等。构成 该企业大量预付账款的主要原因如下:�

3.1 企业刚成立,还没形成良好的信誉�

由于企业刚刚成立,还没有在社会和市场中形成良好的信誉,前期又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而 造成资金流通有困难。企业生产产品时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氧化铝和氧化锆的单价都特别高 , 并且所需数量都特别大,供货企业害怕收不回资金,所以与供货企业签订合同时,供货单位 一般要求预付部分货款。供货企业在签订合同前,所提供的样品经化验室检测是符合生产要 求的,但所收到的原材料就不符合生产要求,只能退货。但又不能马上收到事先的预付款。 这样既影响了生产,又对企业的资金流通产生影响。例如,2007年10月15日,内蒙古建安电 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有一笔付到山西怿瑞德贸易有限公司用来购买氧化铝的预付款110 000 00元,但由于这家供货企业所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退货,严重影响了企业的 生产经营。至今为止,也没有收到这笔预付款的返还款,给企业的资金流通也造成了影响 。该笔业务的凭证如下:

3.2 企业财务人员对基础理论知识不熟悉�

在内蒙古某有限公司的实际会计核算中,财务人员对会计基础理论知识不熟悉,误将购置机 器设备、厂房的预付款或预付在建工程款列支在“预付账款”科目中。认为只要是预付的各 种款项,均应在“预付账款”科目列支,对“预付账款”科目含义存在误解。在内蒙古某有限 公司预付账款中有300 487元的工程款和201 345元的设备款。例如,2008年3月2日,该公司 用银行存款支付在建工程款�8 672 110�元,财务人员误将这笔款项记在了预付账款下 。该笔业务的凭证如下:

3.3 不能及时催回发票�

内蒙古某有限公司预付的部分货款,在原材料已经入库的情况下,采购人员没有及时地将发 票催回,也只能将这部分货款长期挂在预付账款上。另外,企业收到原材料记账时,将这部 分原材料又记在“应付账款——暂估”上。造成企业“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中重复记 的同一供货商,使得内蒙古建安电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的账务很乱。�

3.4 供货单位少�

企业所需的主要原材料的化学成分要求很高,国内没有这种符合生产要求的原材料,只能从 澳洲进口这种原材料。这就决定了企业的选择余地比较小。内蒙古某有限公司目前只和天津 庆灵工贸工有限公司有合作关系,为了满足生产需要,造成很被动的接受事先付款的要求。 �

4 公司预付账款风险防范的建议�

由于建安公司造成大量预付账款的存在,这对该公司的资金周转和以后的发展都是不利的, 所以该公司必须从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来加强公司预付账款的风险防范控制。�

4.1 建立信用管理组织,进行预付账款风险评估�

内蒙古某有限公司应建立和配备专门信用管理组织,进行预付账款风险评估。当企业决定预 先支付货款时,必须先对对方的信用状况作深入了解和评估,做到心中有数,才不至给企业 带来预付账款的风险。而对信用的了解,最好由企业建立专门的信用管理机构或组织进行。 这个机构或组织由总经理、法律顾问、财务人员、采购人员等组成。因为信用风险管理是一 项专业性、技术性和综合性较强的工作,由多方专业人员组成的专门机构或组织来把关,在 实施预付账款前首先进行风险评估,作为预付账款的前提条件,方可预防风险。�

4.2 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监督预付账款的实施�

该公司应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来完善自己的不足,因为有了信用评估和信用调查,并不等 于万无一失,严密的内控制度才是避免风险的重要保证。特别是对预付款金额较大的,以及 新的合作方,必须经过严密的内部控制程序和集体决策确认,或者由收款方提供担保后才可 付款。同时严格制定、审查合同条款,如风险一旦发生,能使自己占主动地位,有利追索; 在实施付款时,应由采购人员根据合同提出付款请求,经财务人员审核,再经总经理同意并 授权财务部门予以付款。实行健全内部控制度,可有效防止某些人员钻内部控制制度不严的 空子而造成的风险。�

4.3 应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增强理论知识�

避免将购置机器设备、厂房的预付款或预付在建工程款列支在“预付账款”科目中等类似情 况,根据企业有关的会计制度规定,预付账款科目核算企业按照购货合同的规定而预先支付 给供应单位的款项。该科目属于流动资产类科目,用来核算购入存货时形成的预付款。而内 蒙古建安电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误将采购机器设备、厂房的预付款项或预付在建工程款属于 固定资产类核算的对象,应当根据其性质用“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4.4 寻找更多的原材料供应商,避免被动的接受事先付款的要求�

内蒙古某有限公司随着企业不断的发展,原材料的购进不能只和一家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应 扩大从国际上寻找原材料的进货渠道,以免影响资金的周转和生产。�

4.5 预付账款的跟踪和责任考核制度�

预付账款一旦付出,企业应当落实责任人并全程跟踪,责任人应及时了解掌握对方的信息, 深入现场善于发现问题,一旦发现有欺诈行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或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索 。在建立责任人跟踪制度的同时,实行对责任部门、责任人进行绩效考核及奖惩挂钩的制度 。�

4.6 建立和调查供应商信用档案,防止预付账款上当受骗�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供货商的情况比较复杂,因此内蒙古建安电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必须建 立对方的信用档案,制定完整的历史信用记录,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跟踪调查。如果企业不注 重信用跟踪调查,会增加企业的财务风险。社会上确有一些企业和人员以经营为幌子实行诈 骗,屡屡得逞的原因正是由于企业不注重信用跟踪调查,轻信对方所致。因此在向供货商预 付账款之后,必须跟踪调查其信用状况,防止预付款后上当受骗。�

4.7 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

4.7.1 建立健全预付账款管理责任制度。财务部门工程管理人员负责预付账款中的设备管理工作,材料核算人员负责预付账款中的材 料借款管理工作,供应部门负责预付账款的清查催收工作。通过加强对预付账款的管理,加速 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7.2 建立预付账款的控制制度。发生预付款项时必须签订合同,合同经各有关部门会签后,上交一份财务部备查。同时为了节 约货币资金的支出,供应部门应按照经部门主任、总会计师审批后的购货合同的规定,办理预 付账款支付手续,严格控制各种预付款项的额度。未签订购货合同的业务不得发生预付账款, 外委工程不准发生预付账款。�

4.7.3 建立预付账款台账管理制度。财务部门应与客户协商,要求客户建立预付账款台账,详细反映各客户预付账款的增减变动、 余额、发生时间、对方负责人、经办人、目前对方的经营状况、预付账款的清理情况、清收 负责人和经办人等信息。对各种预付款项,应按照购货协议或合同的规定,按单位或个人名称 、债务单位、个人或供应单位名称设置有关的明细账并详细记载。同时将购货合同、签证单 和台账一同保管,形成完整的档案。�

4.7.4 建立健全预付账款清理责任制度。按照供货合同或提供劳务合同的协议,指定专人做好结算和催收工作,制订工作计划,按期定 额回收,防止可能的意外和损失发生。供应部门经办人要按购货合同规定的时间组织交货,验 收入库,并在7日内报销。如超过报销期限,每天按预付金额的千分之三收取经办人资金占用 费。财务部门对所发生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的性质,或因供货单 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回所购货物的,应将其转入其他应收款。 �

4.8 企业的法律部门应积极介入预付款的善后处理�

对于已经造成预付款无法收回的状况,企业法律部门必须及时介入预付账款的催讨、协商、 沟通直至进入法律程序。业务部门、财务部必须全力配合,提供相应的供应商信息及账务往 来资料,及时追讨未收回的预付款,以使企业损失降到最低。�

总之,加强责任教育,树立培养高度的责任感是不可缺少的对策。大量逾期预付账款的产生 ,就是缺乏高度的责任感,在发生预付款的初期不重视,追讨不利直至发生坏账。在追讨方 面,运用法律手段不够,往往在时效快要丧失时才立案诉讼,这时对方的财务状况已严重恶 化。大量逾期的“预付账款”根据企业有关的会计制度规定超过一定的期限将转入“其他应 收款”账户中进行核算,再过了一定期限企业还是没有收回,将会记入“坏账准备”中,从 而会影响企业的利润。�

综上所述,预付账款的风险直接关系到企业的资金周转、经济效益甚至生死存亡,应引起我 们的足够重视。为有效规避预付账款的风险,应把防范措施落实到实处,而建立信用决策制 度和跟踪责任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和逾期预付账款的追讨制度,是把预付账款风险降低 到最低程度的有效办法。


原文链接:http://527256.com/423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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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
访客
发布于 2022-10-14 01:19:06  回复
一味迁就外国进口商等于自己入瓮。 (六)银行谨慎提供担保,以防船公司凭担保无单放货 这一类围绕凭担保无单放货的诈骗案件之所以能够得手的主要原因在于:(1)在未收到单据而出具提货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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