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经济环境工作-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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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

第一条 为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维护投资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在本市实施行政管理工作的垂直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条例。

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行政机关依法委托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适用本条例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

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在行政管理、司法活动中,涉及其他非企业单位的,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应当依法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机制和工作规则。第四条 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保护投资者和企业经营者的人身、财产等各项合法权益;不得干预企业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第五条 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应当主动征询、听取投资者和企业对执法、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提供法律、法规、政策、信息等咨询服务。第六条 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执行公务时要求企业承担费用、派车接送或者接受宴请;

(二)向企业摊派赞助款或者强迫企业订购报刊、杂志、图书、音像制品等;

(三)要求企业报销应由个人或者单位支付的各种费用;

(四)强迫企业参加学会、协会、研究会或者培训班、学习班并收取费用;

(五)以考察、学习、培训等为名,要求企业出资、陪同外出旅游观光;

(六)向企业借款、借物、推销商品或者强迫企业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

(七)索取、收受企业财物;

(八)在企业兼职取酬,享受福利待遇;

(九)为企业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商业保险机构或者要求企业在指定的媒体发布广告;

(十)为单位、个人或者他人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十一)其他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第七条 行政机关在审批、服务等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因故不在岗位的,应当由部门负责人指定有关工作人员代理其工作。第八条 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不得组织企业参加收取费用的各类评比、排序、授牌等活动。

行政机关举办有企业参加的培训班、学习班,须经监察机关批准。第九条 下列政务信息应当由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

(一)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和财政预算;

(三)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规划及其有关重要事项;

(五)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六)各项便民、优惠政策;

(七)招商引资推介项目、重大经济贸易活动信息;

(八)政府采购信息、基本建设项目招标信息;

(九)土地使用权出让信息;

(十)行政审批目录及其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被许可人的权利和义务;

(十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及其依据、标准、程序及有关减免的规定;

(十二)举报投诉方式、方法及受理机关;

(十三)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第十条 政务信息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公开:

(一)政府网站;

(二)政府公报;

(三)政府新闻发布会和政务通报会;

(四)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

(五)政务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

(六)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第十一条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得政务信息的,有关机关应当及时提供信息,并允许申请人询问、阅读、抄录或者复制。第十二条 政务信息公开由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市、县(区)监察机关负责对同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政务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和工作管理制度。第十三条 行政机关应当在办公场所公示行政审批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审批事项和依据;

(二)申请条件和数量;

(三)办事程序;

(四)办结期限;

(五)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六)应当收费的审批项目的依据和标准;

(七)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

(八)投诉、监督方式;

(九)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

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为什么说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已经进入了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增长的新阶段?

可以参考如下:

2007年11月22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07〕37号)第三标题:环境保护工作进入新阶段。

(三)环境保护工作进入新阶段。

党中央、国务院把环境保护摆上了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做好环保工作提供了根本保证,环境保护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将为解决结构性、区域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起到基础性作用。综合国力增强为环境保护提供了更有力的物质和技术支撑。经济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为创新环保工作体制和机制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广大群众环境意识普遍提高,为环境保护提供了强大的动力。我国环境与发展的关系正在发生重大变化,环境保护成为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环境容量成为区域布局的重要依据,环境管理成为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环境标准成为市场准入的重要条件,环境成本成为价格形成机制的重要因素。这些重大变化,标志着我国环保工作正进入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增长的新阶段,挑战与机遇同在,困难与希望并存。

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行政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职责,应当遵循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原则。第三条 全社会应当营造崇尚发展、尊重创造、开放包容、互利合作、诚实守信、重商护商的经济发展环境。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由政府行政首长召集、相关部门参加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协调和推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共同做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第二章 企业权益保护第五条 企业是重要的市场主体。各类企业享有平等地位,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制定经济发展政策和措施时,应当坚持依法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外,应当通过听证、论证、实地调研等方式广泛征询企业的意见。第七条 禁止地方保护和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平等保护本地企业和外来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得禁止、限制外来企业到本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禁止、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得禁止、限制外来企业进入政府采购市场和参与招投标活动。第八条 平等对待不同所有制企业,禁止颁布施行歧视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措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社会事业、公用事业、金融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干预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法律、法规未禁止的,企业有权自主决定经营范围。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保护企业经合法行政行为取得的权益。因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销或者变更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补偿企业因此遭受的损失。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或者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行为。第十一条 企业享有依法获取政府相关政务信息的权利,有权咨询有关情况,查阅、复制有关资料。第十二条 国家机关、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强制企业参加学会、协会、研究会以及培训、展览、考核、达标、评比、表彰等活动并支付费用,增加企业负担。第十三条 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司法机关和商务、监察、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或者组织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提供法律维权服务。第三章 政府公共服务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年度确定公共服务工作重点,采取简政放权、规范透明、便民高效等措施服务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市场主体参与政府公共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主动征询、听取其对政府公共服务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决策透明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市场主体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依法及时答复。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环保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完善与生产经营活动配套的医疗、教育、商业、保障性住房等公共服务设施,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和生活条件。第十七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产业指导目录和招商引资规划,建立招商引资的公平竞争机制,规范招商引资工作,调整招商引资结构,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水平。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转变招商引资方式,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相结合;对重要招商引资项目,可以指定政府负责人或者部门负责人全程跟踪服务,及时协调并帮助解决项目报批、建设和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

招商引资者不得对投资者给予违法承诺。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公开透明、高效服务和信息共享的原则设立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

政务服务中心应当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公示办理的主体、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以及收费的依据、标准和监督渠道。

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府部门应当对其服务窗口办理事项充分授权,确保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的审批事项,在窗口受理后直接办结。

如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一定要改善,政治生态,努力做到政治为经济服务,所有的政府单位都要树立为企业公司,为投资发展的理念,全心全意的建设,一个优良的投资环境,这也是优化经济发展的关键

优化营商环境指什么

营商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

营商环境包括影响企业活动的社会要素、经济要素、政治要素和法律要素等方面,是一项涉及经济社会改革和对外开放众多领域的系统工程。一个地区营商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着招商引资的多寡,同时也直接影响着区域内的经营企业,最终对经济发展状况、财税收入、社会就业情况等产生重要影响。概括地说,包括影响企业活动的法律要素、政治要素、经济要素和社会要素等。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方面。

营商环境法治化的内涵,则是指一套行之有效、公平公正透明的具体法律、法规和监管程序;营商环境国际化的内涵,是指建立符合国际惯例和世贸规则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和体系。在中小企业营商环境构建上,要考虑市场环境、政策政务环境、社会化服务环境、融资环境和法治环境,推动实现投资自由化、对外贸易和投资更加便利化。投资自由化是经济全球化的更高阶段,这要求有三个转变:一是监管理念的转变,即从货物管理转变为企业管理;二是贸易体制的转变,即从现有的贸易壁垒、配额限制转变为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三是向开放型和创新性政策转变,如放宽外汇政策和税收政策都将更加开放并具有国际竞争力。

2020年1月1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施行

2019年10月23日新华社北京电,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顺应社会期盼,持续推进“放管服”等改革,我国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必要制定专门行政法规,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

《条例》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和做法,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用法规制度固化下来,重点针对我国营商环境的突出短板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从完善体制机制的层面作出相应规定。

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

当前,我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形势十分迫切,因为它不仅是国际竞争的现实需要,更是我国企业发展的呼声。未来,只有通过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深化政府自身改革、在“放管服”改革等措施上下功夫,才能够真正引导市场预期,让企业家放心安心。

优化营商环境究竟有多重要?我认为,优化营商环境不但是一个国家或者一座城市的核心竞争力,同时更是主动找差距、补短板、精心维护以及长期付出的结果。世界银行发布的一项报告表明,良好的营商环境会使投资率增长0.3%,GDP增长率增加0.36%。因此,世界各国均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促进国家经济发展的制胜法宝。

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点在哪里?我认为,关键点是要切实解决企业办事过程中的痛点难点,其中项目审批就是难啃但必须要啃下来的一块“硬骨头”。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在审批环节力争做减法,能减则减,能不审就不审,以求真正做到审批最少,流程最短,真正替企业设身处地着想。这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所在,并且非常具有现实性和紧迫性。市场经济的本质是竞争,核心则是公平竞争。只有进一步深化行政服务市场化改革,营造出真正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才能够激发市场活力。

当前,我国优化营商环境活动还在持续深入,也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国过往实施的改革数量居东亚、太平洋地区之首。世界银行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20》显示,我国营商环境全球排名从2018年的第46名上升15位,位列全球第31名,连续两年入列全球优化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十大经济体。

当前,我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形势十分迫切,因为它不仅是国际竞争的现实需要,更是我国企业发展的呼声。未来,只有通过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深化政府自身改革、在“放管服”改革等措施上下功夫,才能够真正引导市场预期,让企业家放心安心。唯有如此,我国企业的创新活力才能不断迸发,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曾多次提及营商环境,报告中还专门用一个段落,对改善营商环境提出了具体的举措。例如要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以及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等多项措施。但由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不健全等原因,当前优化营商环境尚存在诸多瓶颈。因此,对一些地方来说,优化营商环境应科学完善相关制度体系,同时,还必须树立起“抢跑意识”、危机意识,认识到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进而逐渐缩小差距,实现优化营商环境的目标。

当前,营商环境改革的紧迫性不言而喻。它不仅是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的现实需要,同时也是国内企业发展的呼声。未来,只有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深化政府自身改革,在“放管服”改革上下功夫等等,才能真正引导市场预期,让企业家放心、安心。


原文链接:http://527256.com/381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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