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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健康管理工作总结
中国的健康管理刚刚起步,人们应尽快学会进行健康管理,因为健康管理是一种“投资”而不是“成本”。那么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儿童健康管理工作总结,欢迎大家阅读!
儿童健康管理工作总结(一)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指出: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是幼儿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幼儿园管理的重要方面。
我园从完善组织建设,健全各项制度,加强教育培训,强化业务技能,加强检查指导,抓好细节管理,定期总结反思,开展丰富的活动,创新常规工作等方面着手,使卫生保健工作更趋规范化和科学化,为保障幼儿健康成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以下是我园的一些具体做法。
一、完善组织建设,健全各项制度
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涉及面广,必须有严密的组织机构。我园由一名领导主管卫生保健工作,同时建立起一支由保健医生、班组保教人员、保育员、后勤炊事人员组成的队伍,形成了既纵向又交叉管理的网络群体,在组织上保证这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并根据需要成立专项工作组织,将重点工作与常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进卫生保健工作的开展。组织建设完善后,我园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制度,并根据执行情况进行改进和完善。
二、加强教育培训,强化业务技能
我园注重对全体教职工进行专职培训,有岗前培训、在职培训,通过外出、在园、请专家来讲课等多种形式,从而开阔教职工的视野。我们还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如:对保育员进行理论和操作两方面的比赛,理论方面的内容包括教育、保育、消毒、疾病防治,以笔试和口试、抢答赛的方式进行。操作方面分铺床单、洗餐巾、教幼儿穿脱衣服等,从而实现了理论向实践的转化,提高了实际操作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检查指导,抓好细节管理
完善制度,配备充足人员,通过检查和考核使制度真正贯彻并落到实处。首先,明确分工,定期检查。我园的卫生检查小组,定期对各班级的午睡、用餐、卫生、消毒、幼儿护理等工作进行检查。其次,把日常工作检查与考核紧密结合,做到检查与奖惩挂钩,业绩与先进同步,考核高分与奖金对等,完善管理机制,提高教职工的自律意识。
我们在幼儿卫生保健工作的实践中,努力践行“细节决定成败”理念,幼儿园日常工作虽然平凡琐细,却与每一个幼儿的健康成长息息相关,决不允许有一丝一毫的大意疏漏,否则,将有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保健医生每天做好晨检细节工作,从而真正促进幼儿身心健康,让家长安心放心。
四、定期总结反思,不断提高水平
通过学习,我园全体教职员工认识到健康的幼儿应该有强健的身体、健康的心理状态,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对疾病与事故做到防患于未然,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通过实践,我们做到了以下几个方面:
1、科学饮食
(1)根据季节编排食谱。如秋季气候干燥,可多选择营养丰富的暑类和根茎类蔬菜;冬天因天气寒冷,体力消耗大,则需安排高蛋白、高热量的食物。
(2)增加含铁量高的食物,增加幼儿的血色素,积极防治贫血,如鱼、肝脏、蛋黄、肉,补充水果及维生素B、维生素C,以促进铁的吸收,同时注意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混搭,促进互相吸收。
(3)改进烹调方法。我园以一物多制的办法调动幼儿食欲,把食物的几十种制作方法收集在我园的一份菜单录里,每周排食谱就轻松自如了。
(4)饭量跟踪调查。我们根据小中大班中餐进食量按每班称好,教师每天检查幼儿的进食量,减少倒饭、剩饭现象。
2、严格执行消毒制度,预防疾病的发生
幼儿园是幼儿密集的生活场所,幼儿餐具、用具,洗刷不彻底,消毒不到位,就会病从口人,引发各种疾病。因此,我园补充完善了各类消毒制度,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岗位、定职责和定责任。配备专门消毒餐具的蒸汽消毒柜,每班配小消毒柜,教室、食堂配有紫外线消毒灯,严格按时按要求消毒。
3、严格幼儿食品管理,严把质量关,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四把关”制度。
一是把好进货关,幼儿园的荤素菜、各类食品全部在正规大型超市购买,严格食品索证准入制度,入库时专人查点、验收登记。
二是把好保管关,仓库保管员及时检查,不得把腐烂变质及过期失效的货物发放出库。
三是把好制作关,严格生熟分开制度,炊事员严格按程序进行烹制。四把好入口关,教师在分饭时,仔细辨别饭菜质量,把好幼儿入口关。相关责任人各负其责,层层把关,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事故的发生,使保健工作更加细致化、合理化。
4、加强体育锻炼
户外体育活动是有目的、有计划地利用多种材料,形式多样,享受空气、阳光等自然因素进行锻炼的活动。我园每班每天保持2小时的户外活动时间,由保健医生和分管领导抽查齐抓共管,使幼儿每天都有户外活动。
5、保证幼儿充足的睡眠
幼儿入睡后会分泌生长激素,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要求老师加强午睡管理,巡回检查幼儿的睡姿、盖被情况,园长经常下班检查幼儿的入睡率等情况,并把它记载在月考核中。
6、严把安全关
我们成立了负责安全的小组,负责园内的安全工作,针对园里的大型玩具、户外活动器械、电器、水电管线进行安全检查,要求全体职工在工作中细心观察,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杜绝事故隐患。教育幼儿不佩戴首饰,不带危险品入园等。
五、开展丰富的活动,创新常规工作
针对幼儿的年龄特点,我园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以创新促常规,取得了很好效果。如,为了让幼儿的菜肴推陈出新,幼儿园向家长征集宝宝食谱,家长们积极响应,提供了许多幼儿喜欢吃的自创菜谱,孩子们吃得很开心。
六、小结
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是保证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必须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在今后的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工作中,应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和科学化,再创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新辉煌。
儿童健康管理工作总结(二)
在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及单位领导的关心下,通过我科室人员的共同努力,我中心儿童保健工作与上一年相比有了很大的进步,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有待完善。为了回顾过去一年来的工作经验,以便在将来能够更好地开展儿童保健工作,现将我科室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概况:
本辖区包括新垵村以及霞阳、祥露、兴旺三个居委会。辖区内现有0—7岁本地(包含省外来厦居住满1年)儿童1104人,其中新垵777人,霞阳236人,祥露63人。现有注册幼儿园所9所,其中市级幼儿园1所,区级幼儿园5所。儿童保健科现有工作人员4人,其中本科学历3人,医师2人,助理医师1人。现配备有WZR—EC型儿童保健电脑2台;儿童电子身高体重测量仪1台;杠杆式磅秤2台;Hb—1002型血红蛋白仪1台;儿童检查床2张,儿童保健资料柜2个,移动式紫外线消毒车1台。
二、儿童的系统保健管理工作:
在过去的一年里,根据儿童保健相关规定,我科室下大力气完善各项儿童系统管理制度。现已纳入7岁以下儿童系统保健管理人数1104人,5岁以下儿童系统保健管理人数1034人,3岁以下儿童系统保健管理人数764人。
在今年《建立健康检查记录卡》的本地儿童已经做到了《村级出生月报表》、《儿童系统保健卡名册》、《儿童系统管理记录簿》和《儿童健康检查记录卡》之间的一一对应,做到了“一人一卡一编号”,实现了本地儿童的生长发育保健及健康体检的及时通知和追访,督促在册儿童在规定时间内前来进行儿童保健体检,同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保健指导。
在7岁以下儿童中,广泛开展眼保健以及口腔保健工作。现管理体弱儿83人,3岁以下儿童中体弱儿管理人数33人,“五病”管理人数10人。并为其建立《体弱儿管理记录》,便于及时追访在管儿童,掌握其健康状态,及时进行保健指导及干预。
在日常儿童保健门诊工作中,严格规范儿童体检操作常规,认真做好一般儿童体格检查,并以此为契机,向儿童家长宣传正确的儿童喂养常识,倡导平衡膳食以及母乳喂养。在今年建立《建立健康检查记录卡》的443个儿童中进行调查,其中母乳喂养总人数达411人,母乳喂养率为92.7%。同时积极做好手足口病儿童的预检分诊和其他患病儿童的疾病保健宣教和转诊工作。
今年,在厦门市妇幼保健院的指导下参加“全国散居婴幼儿生长发育监测(肥胖干预)”工作,累计为50名儿童建立记录表。
三、托幼园所儿童保健指导工作:
在20xx年11月和20xx年5月对辖区内各托幼园所进行了儿童健康体检,累计体检儿童2660人次。及时了解在园儿童的健康情况,并将体检结果及时反馈给幼儿园及儿童家长。定期召开幼儿园保健老师工作例会,并开通辖区幼儿园儿童保健工作,提高幼儿园保健老师的整体素质,为学龄前儿童的保健工作奠定了一定基础。现在园儿童中发现体弱儿50人,在册管理体弱儿50人。
在20xx年4月至7月间,组织人员参加辖区内各幼儿园“手足口病专项督导工作”,并配合健教科下到幼儿园对在园老师及儿童家长进行手足口病、禽流感等主题宣讲。提高了幼儿园老师发现疾病处理疾病的能力及儿童家长的防病意识。为辖区内儿童疾病的一级预防添砖加瓦。
四、存在问题:
1、由于流动人口资料的不确定性较大,至今本辖区内流动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仍较低,列入管理的流动儿童中,《建立健康检查记录卡》有相当一部分无法做到标准的“四、二、一”规范记录。给流动儿童的系统保健管理和流动儿童体弱儿管理工作增加了相当难度。
2、在儿童系统保健管理工作中,由于其在一定程度上与中心防疫工作的相关性,在1岁以上的儿童中,由于疫苗接种针次的减少,使得部分家长失去了对儿童保健体检的重视,在及时提醒的前提下,仍无法做到按时前来体检,为中心儿童保健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
3、在儿童保健门诊工作中,医生自身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以适应辖区内日益增长的儿童保健工作需要。
4、在儿童保健门诊量较大的情况下,门诊公共秩序容易出现混乱现象,大大降低了工作效率。
5、由于各项客观因素,我科室至今未开展儿童听力及心理保健工作。
6、在托幼园所体检工作中,体检结果未能做到及时汇总,缺乏流行病学和统计学分析资料。同时也为年终各项工作报表的统计添加了难度。
7、由于我中心目前尚未开展临床门诊和检验科工作,所以,儿童的“五病”管理中的肺炎、腹泻、外伤这3部分工作存在一定的漏洞。
五、工作计划: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除了要夯实原有工作成果外还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以当地街道办、公安局以及辖区内各大医院加强联系和配合,同时讲究解决具体问题的'方法,加大流动儿童保健工作力度。
2、与中心防疫科以及各村委会加强合作,加强儿童健康保健工作的宣传,提高健康体检知晓率和关注率。
3、加强自身队伍建设,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培训,努力提高医生的自身素质。
4、设立固定人员在门诊量大的情况下维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以提高日常儿童保健门诊工作效率。
5、设立《托幼园所儿童体检统计汇总表》和《托幼园所儿童体检记录登记本》对托幼园所的体检工作进行及时汇总和分析。
相信,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最好的状态和饱满的热情去对待儿童保健工作,注重效率和方法,努力为辖区内儿童健康保健工作而奋斗!
儿童健康管理工作总结(三)
20xx年我院在上级主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安卫[20xx]35号《安溪县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加强内部管理,严抓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20xx年在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中做出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我院20xx年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20xx年目标完成情况
1、0~6岁儿童免疫规划合格接种率≥95%。
2、0~6岁儿童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合格接种率≥95%。
3、新生儿访视781人,共计781人次,访视率100%。
4、0~6儿童系统管理5146人,共计5146人次,管理率100%。
(二)工作方法与内容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住的0—6岁儿童。
二、服务内容
1、新生儿家庭访视
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同时进行产生访视。了解出时情况、预防接种情况,开展新生儿痢疾筛查的地区了解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等。观察家居环境,重点询问和观察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脐部情况、口腔发育等。为新生儿测量体温、记录出生时体重、身长,进行体格检查,同时建立《0—6岁儿童保健手册》。
根据新生儿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家长进行母乳喂养、护理和常见疾病预防指导。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种卡介苗和第1剂乙肝疫苗,提醒家长尽快补种。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告知家长到具备筛查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补筛。对于低出生体重、早产、多胎或有出生缺陷的新生儿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访视次数。
2、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
新生儿满28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重点询问和观察新生儿的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情况,对其进行体重、身长测量、体格检查和发育评估。
3、婴幼儿健康管理
满月后的随访服务均应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偏远地区可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时间分别是3、6、8、12、18、36月龄时,共8次。有条件的地区,建议结合儿童预防接种时间增加随访次数。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婴幼儿喂养、辅食添加、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在婴幼儿6、8、18、30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检测。在6、12、24、36月龄时使用听性行为观察法分别进行1次听力筛查。在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若无,体检结束后接受疫苗接种。
4、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散居儿童的健康服务应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集体儿童可在托幼机构进行,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膳食、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血常规检测和视力复查,进行合理膳食、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在每次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若无,体检结束后接受疫苗接种。
5、健康问题处理
对健康管理中发现的有营养不良、贫血、单纯性肥胖等情况的儿童应当分析其原因,给出指导或转诊的建议。对口腔发育异常(唇腭裂、高鄂弓等)、龄齿、视力异常或听力异常儿童应及时转诊。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宣传力度不够导致一部分管理对象不合作或不重视;
2、管理人员不足导致管理质量不符合要求;
3、目前技术与设备不能满足部份体检项目导致体检项目不全。
(四)明年的打算
针对存在的问题,明年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弥补不足:
1、加强宣传力度,重点开展居民健康教育。
2、加强人员培训,鼓励有资质的医务人员参与公共卫生服务。
3、增加设备,开展适宜技术培训。
长春市妇女儿童健康保护条例(2004修订)
第一条 为保护妇女儿童的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妇女儿童健康保护工作的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与妇女儿童健康保护工作有关的组织和个人,均需遵守本条例。健康保护的重点是青春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的妇女和七周岁以下儿童。第三条 妇女儿童健康保护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等(以下简称单位)负责、公民自我保护和专业管理监督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 市卫生行政部门对全市妇女儿童健康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内的妇女儿童健康保护工作。
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教育、民政、安全生产监督等行政部门和有关人民团体应当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做好妇女儿童健康保护工作。第五条 对认真贯彻执行本条例,保护妇女儿童健康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六条 各单位应当宣传普及月经期和更年期卫生保健知识。女职工在月经期间,不得安排其从事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劳动。第七条 各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妇女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妇女病普查。第八条 各单位应当对适龄青年进行婚前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第九条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更年期妇女提供有关健康咨询和医疗保健服务。第十条 妇女被确定妊娠后,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其建立《围产保健手册》,定期进行常规检查、高危孕妇筛选和孕期保健指导。
对高危孕妇,有关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实行专案管理。第十一条 提倡孕妇到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对其进行围产保健系统管理。因受条件限制不能住院分娩的孕妇,必须实行新法接生。未取得接生资格者,不准接生。第十二条 各单位不得安排孕期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的劳动。对坚持原劳动有困难者,可以根据县(市)、区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的证明,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第十三条 妊娠满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应当给予工间休息,不得安排其夜班劳动。第十四条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对管辖范围内的产妇和新生儿定期进行访视及保健指导。
对出生二十八天的婴儿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出健康小结,列入儿童保健系统管理。
对产后四十二天的产妇,应当进行健康检查。第十五条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含产前应当休息的十五天);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后,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在两周内适当减轻其原工作量。第十六条 女职工在哺乳期工作时间内每天给婴儿授乳两次,每次纯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者,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授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
经县(市)、区以上妇幼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者,可适当延长哺乳期,延长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第十七条 各单位不得安排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十八条 医疗、保健机构的预防保健组织对分管区域内儿童应当进行系统保健管理。对体弱儿应当进行专案管理。对患传染病的儿童,按传染病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九条 儿童入托幼机构时,应当持有妇幼保健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及儿童保健手册;没有健康证明及儿童保健手册的,托幼机构不得接纳。第二十条 托幼机构应当根据收托情况,配备受过专业训练的专职或者兼职医务保健人员。日托儿童一百至二百名的机构,应当配备专职医务保健人员一至二人。每增加二百名儿童应当增加专职医务保健人员一人。全托的机构,医务保健人员的比例可以适当增加。
托幼机构应当按国家规定配备保教人员。第二十一条 凡从事托幼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县(市)、区以上妇幼保健机构体检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
托幼工作人员每年应当到妇幼保健机构进行一次体检,对患不适宜从事托幼工作疾病者,应当及时调离原岗位。第二十二条 托幼机构的场所,应当与环境污染源、有毒有害物及生产经营易燃易爆产品的场所,保持符合有关规定的安全距离。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申请开办托幼机构,均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条件,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托幼机构应当实行分类管理。
0-6岁儿童保健系统管理中“421”健康检查指的是什么?
宝宝查体要遵循“421”的原则,即1岁以内每隔3个月查一次(即1岁之内查体4次),1到2岁每半年查一次(即一年两次),3岁查一次,这样有利于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通过查体,正常的宝宝可以适时做早教,有问题的宝宝及时开展早期康复训练。
公共卫生工作包括哪些具体方面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针对全体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
2、针对重点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为0至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为孕产妇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健康指导;
3、针对疾病预防控制的公共卫生服务。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卡介苗、脊灰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发布于 2022-09-27 00:52:35 回复
发布于 2022-09-27 00:57:5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