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价值达到多少元的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
- 2、故意损毁财物多少够刑事
- 3、损坏他人财物多少钱可以拘留
- 4、故意损坏公私财物价值多少够上追究刑事责任?
- 5、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立案标准
- 6、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价值达到多少元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价值达到多少元的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定罪数额是五千
故意毁坏财物,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数额的认定方法:
当前,在办理故意毁坏财物案件中,对于犯罪数额的认定存在多种观点,特别是当犯罪数额影响到罪与非罪、法定刑是否升格时,不正确的认定方式会对案件质量造成重大影响,甚至会导致错案的发生。司法实践中,犯罪数额的认定观点主要有以下三种,计算公式分别为:犯罪数额=恢复原状所需要的所有费用总和;犯罪数额=财物损失价格=恢复原状所需要的所有费用总和(恢复原状所需主要材料费×综合成新率+恢复原状所需辅料费+工时费等合理费用)-残值;犯罪数额=原值-残值。
拓展资料:“恢复”与“毁坏”之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考虑材料费的综合成新率与残值之差上,可以说已经倾向于从客观性的结果认定犯罪数额。不过,该方式仅适用于被损害财物被更换为新商品的情形,而且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其计算方式包了工时费、辅料费等为恢复原状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仍属于一种从恢复性角度判断的做法,未摆脱主观性、变动性的困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损毁财物多少够刑事
【法律分析】
我国没有明确界定构成故意毁坏财产罪的数额。各地实施的标准也不尽相同。但故意毁坏公私财产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产损失5000元以上的;(二)破坏公私财产三次以上的;
(三)收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产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故意破坏财产罪是指故意破坏或者损坏公私财产,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构成本罪。
故意损坏公私财物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三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损坏他人财物多少钱可以拘留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5000以上可以拘留。此处的拘留是治安拘留,即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而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故意毁坏财物数额5000元以上;或故意毁坏财物三次以上;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财物或有其他严重情形均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损坏公私财物价值多少够上追究刑事责任?
故意损坏公私财物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是指毁坏的财物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毁坏的财物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
“其他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毁坏重要财物或者物品的;
(2)动机和手段恶劣的;
(3)毁坏财物后嫁祸于人的。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多次毁坏公私财物的;
(2)给生产经营造成重大损失的;
(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扩展资料:
2018年4月23日6时许,在纳日松镇西梁煤矿,被告人徐某驾驶北奔牌重型自卸车(编号为1号)与被害人孙某驾驶的北奔牌重型自卸车(编号为2号)因争先过磅发生刮擦,后二人发生争执,徐某驾驶1号自卸车倒车撞至孙某驾驶的2号自卸车,致使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经准格尔旗价格认证中心鉴定,1号自卸车被毁坏部分价值1700元,2号自卸车被毁坏部分价值50875元,案发后,被告人徐某积极赔偿孙某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法官认为被告人徐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最严重的可以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价值5000元以上就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参考资料来源: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修订版)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故意撞车泄私愤
毁坏财物被判刑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立案标准
一、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1、召集三人以上公然实施毁坏财物行为的;
2、故意毁坏财物行为达到三次以上的;
3、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价值超过5000元的;
4、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
二、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罪立案后逮捕嫌疑人的条件有哪些?
(一)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三、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罪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怎么写?
1、首部应当写明:
(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2、正文
(1)诉讼请求
(2)事实与理由
(3)证据部分
附带民事诉讼从本质上说,属于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即“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因此,在写完理由部分后,附带民事起诉状中应该写上证据部分,方法亦应采用目录式,即只需要列举出证据名称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而不需要写出证据的具体内容,不需要对证据进行分析,而且,由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目的不在于追究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诉讼请求部分也只是民事赔偿,所以只需要列举有关能证明民事损害后果的证据就可以了。刑事犯罪事实不需要在附带民事起诉状中加以证明。
3、尾部应当写明: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
(2)附带民事起诉状的份数;
(3)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签名或者盖章;
(4)具状时间。
综上所述,在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案件中,立案标准也不是完全取决于被损毁财物的价值,如果损毁他人财物的价值不超过5000元,但多次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或者还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公安机关也可以立为刑事案件,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公安机关可进行治安处罚。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价值达到多少元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法律分析:故意毁坏财物超过5000元时,公安机关将立案追诉。究竟是否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由法院审理后判决。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法律依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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