削减成本财务舞弊的案例-企业财务舞弊的案例

本文目录一览:

五体贴地,求:2005年以后的上市公司虚假财务案例

2月21日下午,荆州江津路红苑宾馆,天发集团掌门人龚家龙春风得意,满脸喜色——天发石油上市10周年庆祝大会正在举行。

就在龚家龙大力为员工打气“要把握机遇,克难奋进”之际,几个穿着制服的人来到会场,迅速将龚家龙带走。此前还洋溢着喜庆气氛的会场顿时一片沉寂,大部分人都还没回过神来。

“湖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来人,在会场把龚家龙带走,理由是涉嫌经济犯罪。”天发集团一位中层干部称。

龚家龙被外界称为“民营油企第一人”,为S*ST天颐(600703)与天发石油(S*ST天发,000670)的实际控制人。同时,他还身兼号称“民营石油航母”的长联石油控股公司董事局主席和全国工商联石油商会会长,亦是光彩49集团的14名股东之一。

本报记者多方打探,获知了天发集团旗下上市公司股权在龚家龙和地方政府之间划转的内情,以及相关公司参与重组天发的种种努力。

龚家龙被带走

21日龚家龙被带走之后,其位于天发集团的办公室随即被查封。

细心人士发现,龚家龙“出事”早有征兆。数日前荆州方面就有传言,要对天发进行“大动作”。

知情人士透露,在龚被带走之前的12月20日,湖北省有关方面召集天发所涉9家债权银行在武汉开会,协商解决天发债务问题。

23日上午,天发所有高管被紧急通知参加会议,会上荆州市主管经济的官员通报了龚家龙被“调查”。

12月25日,湖北省委统战部召集光彩事业湖北方面负责人开会,通报龚家龙案相关情况。

目前,龚家龙涉嫌经济犯罪的具体情节尚未公布。但有消息人士向本报透露,今年3月份龚即已被有关部门限制出境,且已多次遭遇债权银行起诉,此次被抓则可能与天发集团侵占旗下上市公司的资金有关。

另有接近内情的人士透露,龚此次被抓主要原因,可能与涉嫌侵吞国有资产以及操纵股市有关。至于是否与其产权争端有关,尚不得而知。

不过,天发集团屡屡挪用其控制的两家上市公司天颐科技、天发股份资金则是不争的事实。

公开信息显示,天发集团累计拖欠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农行荆州分行、建行荆州分行等9家银行多达29亿元贷款未还,天发集团及其附属子公司资产也已陆续抵押给各家银行。

早在数年前,天发危机即已显现。S*ST天发(2.30,-0.12,-4.96%)2001年、2002年连续亏损,2003年戴帽ST,出现资金链断裂。与此同时,天颐科技也进入ST行列,并因连续四年业绩造假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如果不能尽快扭亏,这两家企业都将被迫在2007年退市。

而对龚家龙来说,年底清欠已经成了当务之急——今年10月,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再次重申年底是清欠大限,否则将对尚未完成清欠的上市公司采取立案稽查、查清主要责任人、督促落实最终清欠方案等三项措施。

然而,四面楚歌的天发集团依旧回天乏力。湖北五环会计师事务所最新审计表明:天发集团总资产35.3亿元,总负债却超39亿元。普华永道完成的报告则称,天发集团资不抵债已超过10亿元。

今年12月13日,S*ST天发公告称,其控股股东天发集团占用该公司资金共计1.84亿元,但长期亏损导致无力偿还,双方已达成协议,由天发集团及其关联方以非现金资产1.9689亿元抵偿对上市公司约1.82亿元欠款和277.27万元资金占用,超额部分将计入该公司资本公积金。

12月23日,天颐科技发布公告称,截止到2006年9月30日,天发集团共占用公司资金1.4亿元。天发集团以其关联方荆州木材持有的134,475.45平方米工业用地作价2250万元,作为对天颐科技以资抵债的资产。

不过,随着龚家龙“出事”,上市公司清欠将如何完成,恐怕已不在龚家龙考虑范围之内。

天发产权纠葛

天发集团陷入今日积重难返的境地,除了资金紧张,一个重要原因是困于产权不清。

在天发股份上市前的1996年11月18日,由龚家龙发起的“天润三峡投资基金”经三峡办和荆州市体改委批准成立,认购对象是天发工会、内部职工以及社会投资者,筹集人民币4.86亿元。

在人民银行禁止产业基金之后,龚家龙做了一个特殊的金融安排,就是利用国有的名义登记了一个壳公司,将这笔4.8亿借进来,大搞收购兼并。其中包括荆州造纸厂、荆州市第一木材总公司、荆州市化建总公司等等国有企业。

龚家龙以国有壳公司的名义在荆州投资了一个农业现代化的项目——菜籽油厂,并兼并了活力28集团。

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说,“荆州的国企改革是‘好企业带坏企业’。我们花了15亿收购14家国有企业,安排了将近2万的职工。”

2001年,天发集团收购濒临破产边缘的上市公司活力28。资产重组之后,天发集团将活力28更名为天颐科技。新建120万吨油菜籽油生产能力,并将生物柴油技术引入菜籽油产业,组建了中国最大的生物石油企业。

此时天发集团已形成了一个集团两大上市公司的格局。但他没有想到,自己贪大求全的战略构思,使天发集团被国有企业的股权和债务拖入了悬而难决的产权争端。

2000 年10月19日,当时一位荆州市副市长主持会议,认定天发集团的股本是由天润三峡投资基金的投资形成的,荆州市国资局没有投入资金,根据“谁出资谁拥有产权”的原则,明晰和界定天发集团的产权,变更工商登记,并将天发股份的国有股权转让给天发集团工会。

10月24日,该会议纪要印发并抄送荆州市政府各部门——荆州市政府当初定下了如此的基调。

但熟悉当年改制内情的人士说,到2004年关于天颐科技的股权出现了变数。起因是这个以菜籽油为主业的企业出现资金困难——产能从十几万吨骤升到100万吨,需要大量的资金。

在各方斡旋下,最后国家开发银行决定给6个亿的贷款。在困难状态下突然出现大笔资金的时候,荆州市政府与龚家龙开始了新的“谈判”。

一位参与天发集团重组的人士说,当时政府要求龚将天颐划给政府,并以天发石油算龚私有作为对等的补偿。但龚家龙没有同意。

不久之后的2004年10月,荆州市政府出具了一张批文将天发集团持有天颐科技的5429.7万国有法人股股权转让给了荆州市国资委,具体由其所属的荆州市国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管理。

天颐科技产权变更之后,龚家龙统领天发集团石油与农业的二分天下顿时失去了半壁江山。荆州市、湖北省境内的国有银行纷纷前来催债,内忧外患让天发集团陷入泥潭,步履维艰。

几个月之后,天颐科技陷入停产。本来国开行要给的6亿贷款,因为看到几方股权争端,也没有了下文。

天颐科技自2004年停产后,一直不敢公开披露公司停产,直到今年证监会追查,各种问题才浮出水面。

曾参与资产重组的和君创业咨询集团总裁李肃说,天颐科技公司所有能卖的汽车都低价卖了,最后卖的是一批没开封的农产品加工设备,“一个亿买进来,最后200万给卖了,就用这些钱给职工发工资勉力维持”。

据称,2004年天颐被政府收回之后,龚家龙便负气北上。在北京成立了石油商会,再接着发起成立长联石油。而集团下属两上市公司则依旧深陷泥潭。

仅仅是天发集团的烂账就使全荆州成为金融重灾区,知情人说,“荆州五大银行年终经济考核的时候都没有奖金,甚至有三四家银行,总行都不许它放款了。”

重组迷雾

从2005年底开始,荆州当地的银行就提出要债务重组,工商银行(5.51,0.30,5.76%)是主席单位,当时就找来了雷曼兄弟公司,后者请李肃做顾问。

“最初提的一个想法是雷曼把28亿债务打折买过来,解脱天发的债务危机。盘活资产后,再找别的公司合作,当时还做了一套方案。”

但雷曼进来就要明确,这个股权是谁的?当时政府的意见仍旧是天颐科技属于政府,天发石油给雷曼重组。但这个国外投资者认为现实中不可能操作——28亿的债务两家公司是交叉的,没法分。

随后,在龚家龙要求政府明确产权的过程中,出现了意见分歧,知情人士说,其中颇多反复。

此后,光彩49集团也介入其中。光彩49集团计划用1元的代价分别收购荆州市政府和龚家龙手中的天发集团股权为开局,然后由光彩49集团将天发集团旗下的石油资产、石油运营牌照纳入长联;待光彩49集团接手天发集团后,雷曼兄弟公司将与湖北银行界商谈天发集团的债务重组;债务重组结束后,新疆中基实业股份公司将接盘天发集团旗下天颐科技的资产设备。

在反复博弈中,龚家龙赢得一个短暂的胜利,2006年9月8日,经荆州市政府及荆州市国资委批复,天发集团的6个子公司股东所持的天发集团股份,一并变更为龚家龙65000万元股权(持股65%)以及天发集团工会 35000万元股权(35%)。看起来,包括天颐公司股权在内的整个天发,都归还给了天发集团董事长龚家龙。

9月28日,天发集团的企业营业执照重新在荆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予以登记,法定代表龚家龙,注册资本为10亿元。

此后,雷曼兄弟公司进入参与重组,并派普华永道来审计,跟银行沟通。但好景不长,仅仅两个月之后,股权又被划回荆州市国资委,时间是2006年12月7号。

此后,光彩49和雷曼兄弟公司跟荆州政府再次谈判,打算一起接盘。省银监会还开了一次债权人委员会,商量有关方案。

12月21日,重组人员跟荆州当地银行见面,但当天下午,龚被公安部门带走。

一、上市公司管理舞弊之原因分析

所谓“虚假财务报告”,是指财务报告中所揭示的财务会计资讯存在严重不实或者财务报告的揭露存在重大遗漏。不同的企业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动机不同,其中最主要的有以下几个层面:

1. 股价考量

若经营高层本身就是大股东或有业绩预算的压力,为了使该公司有更高的股价,进而使自己本身持股市值增加,便有强烈的诱因趋使他对财务报表动手脚,从营业收入开始,不论是毛利率、营业费用、营业利益、业外收益等都有可用来“窗饰“财务报表。此与投资人及分析师长久以来非常重视公司的营业收入成长、毛利率变化、盈余成长及每股盈余等数字上,有十分密切的关系。

2. 募集资金的考量

对於有募集资金压力的公司而言,如何从市场上募得较佳的资金条件,企业的营运获利状况,是关键性的因素,此乃经营高层要对财务报表作假的另一个重要原因。为了能够顺利地从资本市场上募集到所需要的资金,条件不佳的企业若欲配股或增发新股,就会操纵损益,发布虚假的财务报表。

3. 经营管理阶层之薪酬与公司绩效有连带关系

企业管理阶层之薪酬结构自1990年代发生变化,为奖励管理阶层之经营绩效所发放之红利,从过去之现金红利制转变成目前多数公司以股票选择权作为员工之酬劳。根据统计,企业对於股票选择权之发放比例在过去十年间成长三倍,其相对应之价值更是惊人,1997年全美前2000大企业所发放之股票选择权市值约为50亿美元,至2000年时,其市值已增加为162亿美元,其价值短短三年间就超过三倍。两岸上市公司的高阶经营层通常不会愿意自己因业绩不好而下台,但在经营环境艰困时,作假帐就变成经营层要维持好获利绩效的选择项目之一。股票选择权诱使企业管理阶层积极创造经营绩效以拉抬公司股价,台湾目前常见的方式包括提早认列未实现收入、隐藏负债、使用其他新颖的会计手法等,以提高公司当年度之盈余。大陆企业目前仍然是以国有企业为主体,上市公司大部分也是由原来的国有企业改制而成,在管理体制上还带有原来的一些特点,有些经营管理者在上任的当年会希望公司利润能有大幅上升,从而展现自己的管理能力和绩效。亦有部分经理人为达到此种预期,便会著手粉饰财务报告。

4. 资产重组或合并过程中的需要

企业的资产重组和合并,往往涉及很多人的利益,为了满足不同的利益需要,企业通常会藉改制和合并之机制造虚假的财务报告。例如有些上市公司为了维护企业在股票市场的形象,藉合并之名迷惑投资者。

随著两岸证券市场的发展,国家对市场的监管愈来愈趋严峻,上市公司发布虚假财务报告所需承担的风险也逐渐加大,通常必须有很大的诱因,才会促使上市以司挺而走险。

二、 产生虚假财务报告的原因及理论分析

由於资讯的提供者与使用者之间存在著资讯不对称,拥用较多资讯的一方就能够利用资讯为自己谋利,审计的产生即为了减少资讯的不对称。美国证管会向来以其透明的资讯揭露、严密的会计法规及有效率的执法机构,建置堪称最具效率之市场规范架构。并於2000年8月订定「公平揭露规则」 (Regulation Fair Disclosure,简称Regulation FD),禁止企业与证券分析师於非公开场合接触时传递有关企业内部之重大未公开讯息。惟Regulation FD之实施仍无法完全解决资讯不对称之问题,证券分析师於安隆、世界通讯案中,不但获知企业内部之重大未公开讯息,甚至隐而未告或发布不当之研究报告以误导投资人。致使投资人质疑证管会是否确有善尽主管机关监督之责。

产生虚假财务报告的动机,究其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利益和风险的权衡”决定了企业为什麼做虚假财务报告;二是“资讯不对称”决定了企业为什麼能够做虚假财务报告。

自1990年代全世界五大会计师事务所,开始就替顾客提供管理谘询服务,即为其查帐客户同时提供审计与非审计服务。由於管理谘询服务之公费收入远较查核业务为高,其潜在之市场让五大会计师事务所除削价竞争外,对於查帐客户偏好之会计方法,也渐选择以默认应对。会计师就此之利益衡量,使独立性渐受侵蚀。

企业出具虚假财务报告一旦被查出,其后果是相当严重的,可能造成公司经济利益和社会形象的损害,日后成为被稽查的重点对象,造假者个人的经济利益损失和法律责任的追究等。尽管如此,仍有企业为追求从而铤而走险。加诸目前企业内、外部监管不力等因素,企业出具虚假财务报告被稽核的比率相当低,且对舞弊案之惩处力度不大。

三、 两岸财务报告造假的主要手法

大陆有学者针对其上市公司管理舞弊案进行研究 ,本研究更加入近期台湾的舞弊造假手法加以比较。从理论上来说,舞弊最终乃须透过财务报告表达出来。表一说明了两岸上市司财务舞弊案的造假手法。

表中列示的造假手法都是窗饰财务报告的做法。为了满足不同的目的,会计人员会灵活采用各种不同的方法,使得财务报告符合管理阶层之期望。兹将财务会计实务中,兹将常使用的财报舞弊方式说明如下:

1. 虚增销货收入

此乃上市公司管理舞弊手法中最常采用的方法。如大陆红光实业、黎明股份、银广夏等,--为了提高净收益,从而达到配股或分红等其他目的,管理当局於是透过制造某些虚拟的销货业务,从而高估其销货收入。

台湾2004年爆发的地雷股中,亦有多家上市公司以先设立人头或空壳公司,再由地雷公司与这些人头公司进行进货及销货的交易,如此一来,就可「凭空创造」经营阶层所要的漂亮营收数字,以近期降为全额交割股的升技为例,根据证交所资料显示,升技2004年上半年自Top Rise等3家供应商进货55亿元,占总进货金额之70%,同期间,销货至Sunfine等4家公司61亿元,占总销货金额之71%,其中有高达41亿余元无实际通关证明文件,此外,以上所提及7家进货及销货公司都在香港注册,且住址皆相同,明显是设立来作虚灌营收的空壳公司。结果,升技2004年前3季的148亿营业收入,近15亿的税后净利及2.41元的每股税后盈余,绝大部份是造假作出来的。

2. 虚增应收帐款

虚增应收帐款可同时虚增销货收入。由於会计处理上只要有单据证明销货,便可认列营业收入及应收帐款,因此,某些公司为了增加营收,会刻意放宽销货政策,例如延长客户付款期限、给予较多的折让或利用有关出口货物优惠政策,虚增收入等,使营业收入在短期间不正常地增加,这对公司的损益表有一定的美化作用。例如,大陆51黎明弊案中,即为了达到虚增收入、利润的目的,些拟销货业务和销货对象,不惜虚开销货发票,虚增收入。该公司所属的营销不能作进项抵扣的普通增值税发票,虚增主营业务收入2269万元,而台湾的博达公司亦利用关系企业制造多起虚拟之交易。

表一 两岸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的造假手法

虚增销货收入 虚增应收帐款 存货价值的任意调整 会计政策利用 关系人或子公司交易 费用的转移和调整

大陆红光实业舞弊案 ★ ★ ★

大陆郑百文舞弊案 ★ ★ ★

大陆张家界舞弊案 ★

大陆ST黎明舞弊案 ★ ★ ★ ★ ★

大陆大东海舞弊案 ★ ★

大陆银广厦舞弊案 ★ ★ ★ ★

大陆麦科特舞弊案 ★

台湾博达舞弊案 ★ ★ ★

台湾升技舞弊案 ★ ★ ★

台湾皇统舞弊案 ★ ★ ★ ★

台湾宏达科舞弊案 ★ ★

台湾太电掏空案舞弊案 ★ ★ ★

台湾中强电子舞弊案 ★ ★

1997年度大陆上市公司61.12%的应收帐款是其关系人交易 (见表二),其中与控股公司发生的应收帐款关系人交易达95.29亿元,占总额的39.71%,与同属控股子公司、集团附属企业和兄弟公司之间发生的应收帐款金额为75.13亿元,占总额的31.31%。值得注意的是,大陆上市公司关系人交易中应收帐款金额盈余过大,显示操踪现象显著。

关系人 交易笔数 交易金额(亿元) 所占比例(%)

直(间)接控股公司 291 95.29 39.71

从属控股子公司、集团 145 75.13 31.31

附属企业、兄弟公司、子公司 98 26.31 10.96

联营、参股公司 207 17.47 7.28

合资公司 11 25.79 10.74

小 计 752 239.99 100.00

资料来源:蒋义宏、魏刚著,「中国上市公司会计与财务问题研究」,东北财经大

学出版社。

3. 存货价值的任意调整

在销货收入不虚增的情况下,“盈余管理”的焦点就著中在成本及费用两个方面。销货成本的调整主要集中在存货成本的调整,而存货所包括的层面较广,设计方法又多,乃为财会人员提供了很多虚拟财报的管道。假若,该产品需求不错,在通路上的货品销售不成问题,对该公司将不会有负面影响,但是,若该产品在通路上出现滞销的情况,不仅公司未来业绩将受影响,之前异常增加的应收帐款,也有可能会变成呆帐,若通路商要求退货,又是另一笔退货呆帐,二者皆可能影响公司获利状况,台湾多年前生产电脑显示器的中强电子,就是因此而关门大吉。

另外,台湾2004年中股市最大地雷之一的博达案,自1999年开始,即透过国内外人头公司,以假买卖的方式做帐达141亿元,由於当时手机概念股当红,博达即大肆宣传其所生产的砷化镓未来应用在手机上的商机有多大,成长性有多高,为了圆这个谎,博达透过这些人头公司,以假销货单进行堆货,在进货方面,则另外找了7家,自设2家原料供应商配合出货洗钱,虚灌营收手法的手法与升技案如出一辙。

大陆部分则有麦科特公司透过伪造进口设备融资租赁合约,虚列固定资产9074万港元;采用伪造材料和产品的购销合约、虚开进出口发票、伪造海关印章等手段,虚增收入30118万港元,虚构成本20798万港元,虚构利润9320万港元。又如例如黎明进出口公司擅自将其本应在「委托发出材料」科目核算的外委加工服装业务,通过与被委托方对开发票的形式,进行销货核算,以虚增888万元之销货收入。

4. 会计政策利用

有时上市司也会利用会计变动或会计制度和准则的漏洞来操纵利润,如改变短期投资处理损益法及会计原则变动等。尤其在新制度刚出炉,具体作法尚未明确规范时,被利用造假的情况最多,如当企业被允许对各种资产提列减损准备时,这类准备就成为调节利润的主要方法,此外当制度和准则中的某些特殊情况,需要主观判断或估计时,也容易被造假者利用,如或有事项的可能性的判断,企业会根据自己的需要作出是否揭露、如何揭露的决定。所以,在造假方法中,重大事项的故意遗漏也被频繁地使用。

5. 关系人或子公司交易

上市柜公司除了可运用关系人或子公司交易虚灌营收外,亦可与这些关系人或子公司从事财务交易,以达到增加公司获利或图利他人之目的。例如:台湾早期的资产股利用关系人交易买卖农地或山坡地等图利他人。近年来台湾的太电掏空案就成为这种财务操作的代表性例子。根据检方调查,当时太电副总经理及财务长胡洪九,在民国82年到87年间,设立包括「中俊企业」等146家虚拟企业,再以太电为这些公司作担保,由这些虚拟企业向银行大笔举债,得款后将这些款项转往海外洗钱,再把债务抛给太电,导致太电损失达新台币200亿元,若折回现值,金额高达400亿,大陆部分之关系人交易则绝大部分透过应收帐款产生,如上述之第二点所述。

6. 费用的转移和调整

所谓费用转移,是指延迟费用与外界第三者(可能是供应商、客户,也可能是关系人)交易的入帐时间,以增加本期损益。另外,折旧费用的任意调整,资产减损或报废时机的选择,也可用来操纵损益。在大陆百文管理舞弊案中,公司上市后三年运用年度截止日前后之收入、费用的操踪方法,任意冲减成本及费用、费用跨期入帐等手段,以累计虚增利润约14390万元。

请提供一些关于“银广夏”财务舞弊案例的会计分资料

过程---------弥天大谎——中国安然事件

银广夏公司全称为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证券简称为ST银广夏(000557)。1994年6月上市的银广夏公司,曾因其骄人的业绩和诱人的前景而被称为“中国第一蓝筹股”。2001年8月,《财经》杂志发表“银广夏陷阱”一文,银广夏虚构财务报表事件被曝光。专家意见认为,天津广夏出口德国诚信贸易公司的为“不可能的产量、不可能的价格、不可能的产品”。以天津广夏萃取设备的产能,即使通宵达旦运作,也生产不出所宣称的数量;天津广夏萃取产品出口价格高到近乎荒谬;对德出口合同中的某些产品,根本不能用二氧化碳超临界萃取设备提取。

(二)疑点

(1)利润率高达46%(2000年),而深沪两市农业类、中草药类和葡萄酿酒类上市公司的利润率鲜有超过20%的。(2)如果天津广夏宣称的出口属实,按照我国税法,应办理几千万的出口退税,但年报里根本找不到出口退税的项目。2000年公司工业生产性的收入形成毛利5.43亿元,按17%税率计算,公司应当计交的增值税至少为 9231万元,但公司披露 2000年年末应交增值税余额为负数,不但不欠,而且还没有抵扣完。(3)公司2000年销售收入与应收款项保持大体比例的同步增长,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合计与短期借款也保持大体比例的同步增长,考虑到公司当年销售及资金回笼并不理想,显然公司希望以巨额货币资金的囤积来显示销售及回款情况。(4)签下总金额达60亿元合同的德国诚信公司(Fedelity Trading GmBH)只与银广夏单线联系,据称为一家百年老店,但事实上却是注册资本仅为10万马克的一家小型贸易公司。(5)原材料购买批量很大,都是整数吨位,一次购买上千吨桂皮、生姜,整个厂区恐怕都盛不下,而库房、工艺不许外人察看。(6)萃取技术高温高压高耗电,但水电费1999年仅20万元,2000年仅70万元。(7)1998年及之前的财务资料全部神秘“消失”。

(三)造假与违规情况

2002年5月中国证监会对银广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自1998年至2001年期间累计虚增利润77 156.70万元,其中:1998年虚增 1776.10万元,由于主要控股子公司天津广夏1998年及之前年度的财务资料丢失,利润真实性无法确定;1999年虚增 17 781.86万元,实际亏损 5 003.20万元;2000年虚增56 704.74万元,实际亏损 14 940.10万元;2001年 1-6月虚增 894万元,实际亏损2 557.10万元。从原料购进到生产、销售、出口等环节,公司伪造了全部单据,包括销售合同和发票、银行票据、海关出口报关单和所得税免税文件。2001年9月后,因涉及银广夏利润造假案,深圳中天勤这家审计最多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会计师事务所实际上已经解体。财政部亦于9月初宣布,拟吊销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加荣、徐林文的注册会计师资格;吊销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并会同证监会吊销其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同时,将追究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的责任。

(四)造假流水线

据庭审记录,1999年11月,董博接到了广夏(银川)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兼董事局秘书丁功民的电话,要求他将每股的利润做到0.8元。董某便进行了相应的计算,得出天津广夏公司需要制造多少利润,进而根据这一利润,计算出天津广夏需要多大的产量、多少的销售量以及购多少原材料等数据。1999年的财务造假从购入原材料开始。董博虚构了北京瑞杰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市京通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市东风实用技术研究所等单位,让这几家单位作为天津广夏的原材料提供方,虚假购入萃取产品原材料蛋黄粉。姜、桂皮、产品包装桶等物,并到黑市上购买了发票、汇款单、银行进账单等票据,从而伪造了这几家单位的销售发票和天津广夏发往这几家单位的银行汇款单。有了原材料的购入,也便有了产品的售出,董博伪造了总价值5 610万马克的货物出口报关单四份、德国捷高公司北京办事处支付的金额5 400万元出口产品货款银行进账单三份。为完善造假过程,董博又指使时任天津广夏萃取有限公司总经理的阎金岱伪造萃取产品生产记录。于是,阎金岱便指使天津广夏职工伪造了萃取产品虚假原料入库单、班组生产记录、产品出库单等。最后,董博虚构天津广夏萃取产品出口收入23 898.60万元。该虚假的年度财务报表经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并入银广夏公司年报,银广夏公司向社会发布的虚假净利润高达12 778.66万元。2000年,财务造假行动继续进行,只是此次已不再需要虚构原材料供货方。依旧是接受了功民的指示,董博伪造了虚假出口销售合同、银行汇款单、销售发票、出口报关单及德国诚信贸易公司支付的货款进账单,同时同样指使天津广夏职工伪造了虚假财务凭据。结果,2000年天津广夏共虚造萃取产品出口收入72 400万元,虚假年度财务报表由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刘加荣、徐林文签署无保留意见后,向社会发布虚假净利润41 764.6431万元。2001年年初,为进一步完善造假程序,董博虚报销售收入从

天津市北辰国税局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500份。除向正常销售单位开具外,董博指使天津广夏公司职员付树通以天津广夏公司名义向天津禾源公司(系天津广夏公司萃取产品总经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90份,价税合计22 145.6594万元,涉及税款3764.7619万元,后以销售货款没有全部回笼为由,仅向北辰区国税局交纳“税款”500万元。2001年5月,为中期利润分红,银广夏总裁李有强以购买设备为由,向上海金尔顿投资公司借款1.5亿元打入大津禾源公司,又以销售萃取产品回款的形式打回天津广夏账户,随后其中1.25亿元以天津广夏利润的形式上交广夏公司。据董博当庭供述,在造假过程中,部分财务单据及所

涉及的银行公章,是其在电脑上制作出来的。这样,依据庭审及起诉书,银广夏造假是一个由李有强同意、丁功民授意、董博实施、阎金岱协助,以及刘加荣、徐林文“明知”有假而不为的过程。

真相-----1)银广夏编制合并报表时,未抵销与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也未按股权协议的比例合并子公司,从而虚增巨额资产和利润。注册会计师未能发现或报告有关重大虚假问题,违反了《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5号——合并会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的相关要求。例如:第二章“编制审计计划时的特殊考虑”第四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范围、集团内公司间的股权关系、集团内公司间交易频率、性质及规模等与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相关的事项,以合理制订审计计划;第三章“实施审计程序时的特殊考虑”第九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被审计单位的合并工作底稿、抵销分录和其他合并资料进行重点审计;第十五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集团内公司间的债权、债务、存货交易、固定资产交易、收入、支出以及其他重大交易及其未实现损益的抵销情况进行审计,以确定其影响是否消除;第十七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合并会计报表中的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进行审计,以确定合并会计报表是否恰当反映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第四章“编制审计报告时的特殊考虑”第二十五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特别关注是否存在未抵销的集团内公司间重大交易,并据以确定其对合并会计报表审计意见的影响。

(2)注册会计师未能有效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在对天津广夏的审计过程中,将所有询证函交由公司发出,而并未要求公司债务人将回函直接寄达注册会计师处。2000年发出14封询证函,没有收到一封回函。对于无法执行函证程序的应收账款,审计人员在运用替代程序时,未取得海关报关单、运单、提单等外部证据,仅根据公司内部证据便确认公司应收账款,违反了《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5号一审计证据》的相关要求。例如:第二章“一般原则”第五条规定,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应当在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应当运用专业判断,确定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在第

二章第十一条指出,审计证据的可靠程度可参照下述标准来判断:外部证据比内部证据可靠;注册会计师自行获得的证据比由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证据可靠;不同来源或不同性质的审计证据能相互印证时,审计证据更为可靠。第十二条指出,注册会计师获取审计证据时,可以考虑成本效益原则,但对于重要审计项目,不应将审计成本的高低或获取审计证据的难易程度作为减少必要审计程序的理由。

(3)注册会计师未有效执行分析性测试程序,例如对于银广夏在200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增长的同时生产用电的电费却反而降低的情况竟没有发现或报告;面对银广夏2000年度生产卵磷脂的投入产出比率较1999年度大幅下降的异常情况,注册会计师既未实地考察,又没有咨询专家意见,而轻信银广夏管理当局声称的“生产进入成熟期”,违反《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1号——分析性复核》和《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2号——利用专家的工作》的相关要求。例如:《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1号——分析性复核》第二章“一般原则”指出,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分析性复核时应当考虑会计信息各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以及会计信息和相关非会计信息之间的关系;第三章“分析性复核程序的运用”第十四条指出,注册会计师在对会计报表进行整体复核时,应当审阅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并考虑针对已发现的异常差异或未预期差异所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适当,是否存在尚未发现的异常差异或未预期差异;第四章“分析性复核结果的处理”第十七条指出,当分析性复核结果出现异常情况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进行调查,要求被审计单位予以解释,并获得适当的验证证据;如果被审计单位不予解释或解释不当,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是否实施其他审计程序。而《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2号——利用专家的工作》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四条指出,注册会计师可以根据需要,利用专家协助工作;第五条指出,在决定是否需要利用专家协助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相关会计报表项目的重要性、相关事项的性质、复杂程度及其导致错报、漏报的风险;第七条指出,注册会计师可以在以下方面利用专家的工作:特定资产的估价。特定资产数量和物质状况的测定、需用特殊技术或方法的金额测算。

(4)天津广夏审计项目负责人由非注册会计师担任,审计人员普遍缺乏外贸业务知识,不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严重违反《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和《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3号——审计计划》的相关要求。例如:《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第二章“一般准则”第五条指出,担任独立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具备专门学识与经验,经过适当专业训练,并有足够的分析、判断能力;《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3号——审计计划》第二章“一般原则”第七条指出,在编制审计计划时,注册会计师应当特别考虑以下因素:审计小组成员的业务能力、审计经历和对被审计单位情况的了解程度;第四章“审计计划的审核”第十七条规定,审计计划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业务负责人审核和批准;第十八条指出,对总体审计计划,应审核以下主要事项:审计小组成员的选派与分工是否恰当。

(5)对于不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异常增值税及所得税政策披露情况,审计人员没有予以应有关注;在收集了真假两种海关报关单后未予以必要关注(例如注册会计师审查的几份事实上根本不存在的盖着“天津东港海关”字样的报关单上,每种商品前的“出口商品编号”均为空白,稍通外贸实务常识的人都能发现,这是违反报关单填写基本要求的);对于境外销售合同的行文不符合一般商业惯例的情况,未能予以关注;未收集或严格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件;未关注重大不良资产;存在以预审代替年审、未贯彻三级复核制度等重大审计程序缺陷,违反《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情况》、《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5号——审计证据》、《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3号——审计计划》、《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6号——审计工作底稿》等多项准则的相关条款。

结果----造假者受法律惩处

依照现行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造成股东或他人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或致使股票被取消上市资格或交易被迫停牌的,应予以立案追究。2003年9月1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银广夏刑事案做出一审判决,原天津广夏董事长兼财务总监董博因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同时,法院以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分别判处原银川广夏董事局副主席兼总裁李有强、原银川广夏董事兼财务总监兼总会计师丁功名、原天津广夏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阎金岱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至8万元;以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加荣、徐林文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二年零三个月,并各处罚金3万元。

7.民事诉讼

我国有关部门起草的《关于审理涉及中介机构民事责任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稿)第4条规定:“中介机构所指派的执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违反执业准则,未尽高度注意义务或者忠实义务的,给委托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退还委托人交纳的委托费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中介机构所指派的执业人员已经严格遵守执业准则勤勉尽责也无法发现虚假成分的,中介机构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个文件说明我国法律界已经重视独立审计准则的作用。

2002年7月30日,宁夏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来自上海的杨善础等四名股民诉银广夏虚假证券信息披露侵权纠纷案。2004年4月20日,银种市中级人民法院向ST银广夏发出《应诉通知书》,受理公司与陈寿华等33人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纠纷案。这是继2002年7月之后,强调“先刑后民”的银川中院再度受理针对银广夏虚假陈述的民事赔偿案件。

真相其实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呵呵----天津广夏1999年、2000年获得“暴利”的萃取产品出口,纯属子虚乌有。整个事情--从大宗萃取产品出口到银广夏利润猛增到股价离谱上涨--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骗局。

这里还有点资料。你可以去看看。 和我给的不大一样,虽然没有分类,不过觉得讲得也挺详细。

国际十大会计造假案例都是什么?

史上十大会计丑闻案例之一——“麦道夫丑闻—— 给投资者留下212亿美元的现金损失”

史上十大会计丑闻案例之二——“雷曼兄弟——500亿美元变相贷款”

史上十大会计丑闻案例之三——“安然——股东损失740亿美元”

史上十大会计丑闻案例之四——“南方保健——27亿美元的会计舞弊案”

史上十大会计丑闻案例之五——“世界通讯——110亿美元的会计舞弊案”

史上十大会计丑闻案例之六——“泰科公司 - 高管偷窃1.2亿美元,虚报5亿多美元的收入”

史上十大会计丑闻案例之七——“萨蒂扬 - 10亿美元诈骗案”

史上十大会计丑闻案例之八——“美国国际集团 - 17亿美元错误记账”

史上十大会计丑闻案例之九——“废品管理 - 19亿美元的虚假收入”

史上十大会计丑闻案例之十——“房地美 – 谎报盈利收入50亿”


原文链接:http://527256.com/32100.html

相关文章

访客
访客
发布于 2022-09-08 05:59:58  回复
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90份,价税合计22 145.6594万元,涉及税款3764.7619万元,后以销售货款没有全部回笼为由,仅向北辰区国税局交纳“税款”500万元。2001年5
访客
访客
发布于 2022-09-08 09:55:49  回复
以立案追究。2003年9月1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银广夏刑事案做出一审判决,原天津广夏董事长兼财务总监董博因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
访客
访客
发布于 2022-09-08 03:48:04  回复
相关公司参与重组天发的种种努力。 龚家龙被带走 21日龚家龙被带走之后,其位于天发集团的办公室随即被查封。 细心人士发现,龚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