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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病历应用现状如何?
近年来,我国医疗信息化政策频出,并大力支持电子病历系统的建设,医院整体的电子病历应用水平逐步提高。根据中国医院协会信息专业委员会的调查,我国大部分医院对电子病历高度重视,并将其作为未来的重要工作。
2020年,全国三级医院电子病历的平均等级在3.7-3.8级之间,与达到分级评价4级以上的政策目标相比,我国电子病历发展仍有较大空间。目前,我国电子病历建设处于高景气度的时期,建设需求旺盛。
医疗信息化主要上市公司:目前国内医疗信息化行业的上市公司主要有:卫宁健康(300253)、东华软件(002065)、万达信息(300168)、东软集团(600718)、创业慧康(300451)、思创医惠(300078)、麦迪科技(603990)、和仁科技(300550)、易联众(300096)、久远银海(002777)等。
本文核心数据:电子病历相关政策、电子病历参评率及平均等级
政策不断推动电子病历发展
电子病历是指以电子化方式管理的有关个人健康状态和医疗保健的信息,可在医疗中作为主要的信息源取代纸张病历,满足诊疗、法律和管理需求。国家在政策上大力支持电子病历发展,不断出台电子病历规范类和支持性文件,推动医院的电子病历系统建设,行业迎来巨大发展。
我国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为九个等级
根据2018年12月卫健委发布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试行)》,我国电子病历的发展阶段可以分为九个等级。同时,国家明确提出要组织有关医疗机构持续推进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及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2020年,所有三级医院要达到分级评价4级以上,二级医院要达到分级评价3级以上。
医院高度重视电子病历系统的建设
目前,电子病历成为我国医院优先级最高的应用系统。根据2021年3月中国医院协会信息管理专业委员会发布的《中国医院信息化状况调查(2019-2020年度)》报告,有高达86.14%的医院将电子病历系统作为最重要的应用信息系统,远远高于其他任何系统,充分说明了医院已经对电子病历高度重视,并将其作为未来的重要工作。
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达到新高度
2021年3月30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2019年度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国家监测分析有关情况的通报》,2019年参加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的三级公立医院为1874家,较上年增加110家,参评率达99.36%,达到历史新高。
全国平均级别首次超过3级,其中78.13%的省份平均级别达到3级及以上,获评7级的医院达到4家,新增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和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三级公立医院更加重视电子病历建设,为下一阶段提升行业整体信息化水平营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
根据“2020中华医院信息网络大会(CHINC)”发布的信息显示,2019年全国三级医院电子病历评级的平均分是3.11级;2018年全国三级医院电子病历评级的平均分是2.59级。2019年比2018年提升了0.52级,提升率约为20%。
估计2020年全国三级医院电子病历的平均等级在3.7-3.8级之间,与2020年三级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要达到分级评价4级以上的目标相比,我国电子病历发展仍有较大空间。
电子病历系统的需求前景广阔
除了达到国家卫健委要求的电子病历评级要求外,医院的电子病历建设是长期化需求,也是建立智慧医院的必然要求。电子病历系统的发展满足了现代医院发展需求、医疗信息化自身发展要求以及病人患者诉求的需要,具有良好的需求前景。
随着国家医药体制改革的深化和信息技术的持续发展,医院将不断建设和升级电子病历系统,提升医疗信息化水平。
—— 更多数据可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医疗信息化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电子病历双七级是啥意思?
双七级的意思是通过HIMSS七级和电子病历应用水平评测七级,HIMSS是美国的一个标准体系,电子病历应用水平这个是国内的评测体系。现在而言,HIMSS在国内已经不提倡了,甚至明确要求不允许再参加国外的评测。至于国内的电子病历应用水平评测最高已经提到八级了(0级-8级)。总之,这是评测一个医疗机构围绕电子病历的信息化建设水平的一个分级体系。
《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与标准(2018版)》中级(4-5级)具体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委):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和我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8〕20号),持续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以下简称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我委组织制定了《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和《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可在委官方网站“医政医管”栏目下载),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组织辖区内有关医疗机构持续推进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管理信息化水平。
二、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辖区内二级以上医院按时参加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到2019年,所有三级医院要达到分级评价3级以上;到2020年,所有三级医院要达到分级评价4级以上,二级医院要达到分级评价3级以上。
三、我委将对每年度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情况进行通报,委医院管理研究所承担相关具体工作。
发布于 2022-09-02 23:12:59 回复
发布于 2022-09-03 04:09:5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