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拆迁标准-宿州高新区拆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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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安微宿州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附件: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补偿标准

二00八年一月三十日

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补偿标准

一、搬迁补助费

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3元/㎡计算

二、临时安置补助费

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3元/㎡·月计算

三、实行产权调换的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补偿费

(1)商业用房: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10-20元/㎡·月计算;

(2)工业、仓储用房: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8元/㎡·月计算。

四、房屋装潢及各类附属物补偿费

宽带、供电、供水、电话、有线电视等设施的补偿标准,按拆迁当年度实际发生的标准执行。其他补偿标准见附表。

各类附属物补偿价格参照表

┌──────────────────┬─────┬───────┬─────────┐│ 名 称 │  单位  │  单价(元)  │ 备  注 │├───────┬──────────┼─────┼───────┼─────────┤│ 空 │  分体式  │台│ 150 │移装补助费││ 调 ├──────────┼─────┼───────┤ ││ │  柜 式│台│ 240 │ ││ ├──────────┼─────┼───────┤ ││ │  窗 式│台│ 90 │ │├───────┼──────────┼─────┼───────┼─────────┤│热水器│  太阳能  │台│ 80 │移装补助费││ ├──────────┼─────┼───────┤ ││ │  电 能│台│ 80 │ │├───────┼──────────┼─────┼───────┼─────────┤│  室外地坪  │  水 泥│㎡│ 30 │ 补偿费 ││ ├──────────┼─────┼───────┤ ││ │  砖 石│㎡│ 20 │ │├───────┼──────────┼─────┼───────┼─────────┤│ 院 │  砖 混│㎡│ 45 │ 补偿费 ││ ├──────────┼─────┼───────┤ ││ 墙 │  砖 石│㎡│ 30 │ ││ ├──────────┼─────┼───────┤ ││ │ 土砖土石 │㎡│ 15 │ ││ ├────┬─────┼─────┼───────┤ ││ │ 院墙 │  木制  │樘│ 180 │ ││ │ 大门 ├─────┼─────┼───────┤ ││ ││ 铁制 │樘│ 360 │ │├───────┼────┴─────┼─────┼───────┼─────────┤│ 其 │门楼(简易)│个│  150(100)  │ 补偿费 ││ ├──────────┼─────┼───────┤ ││ 他 │  水 池│个│ 30 │ ││ ├──────────┼─────┼───────┤ ││ │ 手压水井 │台│ 100 │ ││ ├──────────┼─────┼───────┤ ││ │  遮阳棚  │个│ 25 │ ││ ├──────────┼─────┼───────┤ ││ │ 金属栏杆 │m │ 40 │ │├───────┼──────────┼─────┼───────┼─────────┤│猪圈、家用│  砖、石  │㎡│ 30 │ 补偿费 ││厕所 ├──────────┼─────┼───────┤ ││ │简易│㎡│ 20 │ │├───────┼──────────┼─────┼───────┼─────────┤│ │直径15cm以上│棵│30-50│ ││  一般树木  ├──────────┼─────┼───────┼─────────┤│ ││ │ │ ││ ├──────────┼─────┼───────┼─────────┤│ │直径15 cm以下  │棵│ │ 不予补偿 │├───────┼──────────┼─────┼───────┼─────────┤│果 树 ││棵│ 50 │ │└───────┴──────────┴─────┴───────┴─────────┘

注:同时适用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

房屋装潢补偿价格参照表

┌──────────────┬─────┬────────┬────────────┐│ 名  称  │  单位  │  单价(元)  │ 备 注 │├───┬──────────┼─────┼────────┼────────────┤│ 室 │水磨石地坪 │㎡│  30  │ 各类水磨石地坪 ││ 内 ├──────────┼─────┼────────┼────────────┤│ 地 │地板砖 │㎡│ 40-60 │ 各类地板砖地面 ││ 坪 ├──────────┼─────┼────────┼────────────┤│ │花岗岩 │㎡│  80  │││ ├──────────┼─────┼────────┼────────────┤│ │大理石 │㎡│  50  │││ ├──────────┼─────┼────────┼────────────┤│ │木地板 │㎡│60-100 │ 各类木地板地面 │├───┼──────────┼─────┼────────┼────────────┤│ 门窗 │门窗护角│m │  15  │││ ├──────────┼─────┼────────┼────────────┤│ │包门(双面)│㎡│  45  │││ ├──────────┼─────┼────────┼────────────┤│ │双层窗 │㎡│80-120 │ 不属房屋本身 ││ ├──────────┼─────┼────────┼────────────┤│ │防盗门 │樘│  40  │ 自拆 ││ ├──────────┼─────┼────────┼────────────┤│ │防盗窗 │樘│  50  │ 自拆 │├───┼──────────┼─────┼────────┼────────────┤│ 墙面 │墙面砖 │㎡│ 40-60 │  含外墙面砖  ││ ├──────────┼─────┼────────┼────────────┤│ │墙布、喷塑 │㎡│ 5-10 │ 含墙纸 ││ ├──────────┼─────┼────────┼────────────┤│ │木墙裙 │㎡│  30  │││ ├──────────┼─────┼────────┼────────────┤│ │无法移动固定墙柜│㎡│ 100  │ 双面增加50%  │├───┼──────────┼─────┼────────┼────────────┤│ 吊顶 │墙纸天棚│间│  40  │││ ├──────────┼─────┼────────┼────────────┤│ │扣板、石膏 │㎡│ 15-25 │硬质天棚││ ├──────────┼─────┼────────┼────────────┤│ │纤维板、灰板条 │㎡│  12  │││ ├──────────┼─────┼────────┼────────────┤│ │三合板 │㎡│  30  │硬质天棚│└───┴──────────┴─────┴────────┴────────────┘

注:1、具体补偿价格根据装潢使用年限折旧计算。

2、同时适用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

3、本表未涉及的装潢,参照表格执行;不能参照的,另行商定。

房屋装潢折旧参照标准

一、商业用房、其他非住宅

1、装潢使用在1年以内的给予80%的补偿

2、装潢使用在1年以上3年以内的给予70%的补偿

3、装潢使用在3年以上5年以内的给予50%的补偿

4、装潢使用在5年以上8年以内的给予30%的补偿

5、装潢使用在8年以上的给予10%的补偿

二、住 宅

1、装潢使用在1年以内的给予90%的补偿

2、装潢使用在1年以上3年以内的给予80%的补偿

3、装潢使用在3年以上5年以内的给予70%的补偿

4、装潢使用在5年以上8年以内的给予50%的补偿

5、装潢使用在8年以上的给予30%的补偿

宿州市汴北新区素张村拆迁按照什么标准?

具体拆迁补偿标准应当按照当地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判断,被征用的土地补偿标准各地的规定不尽相同具体还要根据当地的补偿方案等综合判断。赔偿标准您也可以通过当地政府公布的相关信息得知,如政府未公布也可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宿州经济开发区金城社区八里庄什么时候拆迁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目前不得而知。宿州经济开发区金城社区八里庄已经纳入棚户区改造五年规划,具体拆迁时间将根据市*统一安排部署及经开区资金筹措情况进行统筹安排、有序推进。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赔偿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征用集体土地及其房屋拆迁的管理,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苏政发[二00三]一四号《省政府关于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优化配置土地资源的意见》、徐州市政府第9吧号令《徐州市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徐政发[二00四]四三号《市政府关于全面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市政府决定调整征地的相关补偿标准,现通知如下: 一、关于"城中村"的补偿安置标准 根据省政府苏政发[二00三]一四号文件精神,对征用集体土地涉及到的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城中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和标准,参照城市房屋拆迁办法实施,被拆除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的认定按照市政府第9吧号令执行。"城中村"的范围是指本市三环路以内人均耕地不足0.一亩的村民小组。 二、调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市政府决定调整提高徐政发[一999]一55号《市政府关于实行政府统一征用土地的通知》规定的有关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后的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见附件一,树木和花木补偿标准见附件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见附件三。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产值计算,能如期收获的不予补偿。调整后的青苗补偿费的标准为:三类地区,旱地每亩吧00元,水田每亩900元,菜地每亩一三50元;四类地区,旱地每亩漆00元,水田每亩吧00元,菜地每亩一二50元。 三、关于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涉及的其他标准 市政府第9吧号令《徐州市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对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的实施程序、安置方式等作了较为原则的规定,实施该办法所需的具体标准和相关规定,除执行上述的附件二、三外,按照附件四、五、六、七、八执行。 本通知自二00四年漆月一日起施行,在此之前批准的征地项目,按原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徐政发[一999]一55号《市政府关于实行政府统一征用土地的通知》中有关征地补偿标准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宿州高铁到固镇高速公路占房子拆迁标准

居住房屋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1。搬迁补助费:

(1)实行货币补偿的:①住宅房: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计算,最低不低于300元/户,一次性发给搬迁费。②非住宅房:据实协商搬迁费用,协商不成由专业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2)实行产权调换以现房安置的,按上述规定发给。(3)实行产权调换以期房安置的,按上述规定支付两次搬迁费。

2。临时安置补助费:

(1)实行货币补偿的,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月计发1个月

(2)实行产权调换的:①以现房安置的,按上述规定计发3个月;②以期房安置被征收人自行过渡的,24个月内安置的,从其搬出之月起至被安置后的3个月按上述规定计发;超过24个月未安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从逾期之日起按上述规定再增加一倍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直至安置兑现为止。③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周转用房的,不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24个月未安置的,自逾期之日起按上述规定发给临时安置补助费,直至兑现为止。

参考资料:《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宿州市被征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安徽省宿州市萧县2014年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是多少钱一亩,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钱一平方 米,求具体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四)、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


原文链接:http://527256.com/267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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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2-08-17 01:00:30  回复
│ ├──────────┼─────┼────────┼────────────┤│ │双层窗 │㎡│80-120 │ 不属房屋本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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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
发布于 2022-08-16 19:53:10  回复
┤│ │三合板 │㎡│  30  │硬质天棚│└───┴──────────┴─────┴────────┴────────────┘注:1、具体补偿价格根据装潢使用
访客
访客
发布于 2022-08-16 22:21:51  回复
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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