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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买卖条件?
1、登记满5年,方可以上市交易
根据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房产登记满5年需上市交易,经住房保障部门审查;对已列入3年城市旧房改造、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建设计划范围的住房,经市政府批准政府不回购的住房,产权人补缴土地出让金和*所得后可上市交易。
2、土地出让金补缴标准为交易当年基准地价的20%
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介绍,市区国有土地的基准地价并非一成不变,一般遵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时调整。经济适用住房属于住宅用地,目前我市执行的基准地价标准为一级每平方米2400元,二级每平方米1650元,三级每平方米1125元,四级每平方米750元,五级平方米525元,六级每平方米375元。
3、*所得视购房时段、面积、楼层而定
根据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单套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内部分,*所得按购房时段对应标准收取;单套面积超过90平方米部分,*所得按对应标准的双倍收取。
经济适用房满足这些条件可以买卖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一般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居住已满5年,另一种是居住不满5年。
1、居住已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已经住满了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的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百分之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权证以及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2、居住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而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进行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经济适用房如何上市交易
1、如何确定是否满5年?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的起始时间,以《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上载明的“登记时间”为准。补发换发证书的,以初始登记时间为准。
2、如何缴纳差价收益?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交易进行产权转让时,其原享受住房保障面积部分应向政府交纳同地段一般存量住房上市交易市场价格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收益的50%(含土地收益差价,也包含阁楼、自行车库的交易价格)。上市交易市场价格须经由市物价局价格认定中心评估认定。交纳差价收益后,住房性质变更为一般存量住房。
经济适用房的特点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经济适用房价格低于在售商品房价格,需要通过申请购买,每个城市的申请条件会有差异,经济适用房一般具有以下特点:
1、部分产权
经济适用房是部分产权,不是完全产权。经济适用房要上市交易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只能用来自住,不能出租或者借给他人,不能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如果房主之后又购买其他住房,已购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就会被政府收回。
2、申请购买
经济适用房享受政府优惠,其购买对象是特定的,只供给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因而要实行申请审批制度。
3、政府定价
经济适用房兼具经济性和适用性,建设标准和销售价格都是由政府限定的,价格要低于市场价,政府依照保本微利的原则,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使低收入的家庭得到住房保障。其适用性则体现在要有必需的生活功能,能满足居民基本的生活需要,且建设标准因地制宜。
4、满5年上市交易
经适房上市交易必须符合满5年条件,且转让所得收益需交纳30%作为土地收益款。购买经适房不满5年的,不可以交易和转让满5年的经适房如果上市出售,要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5、户型不大
经济适用房的设计以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为原则,从居室类型看,主要有一居室到四居室及越层等类型,其中又以面积在70~130平方米的二居室和三居室为主,两者占到目前本市市经济适用住房户型的80%以上,设计时以经济适用为出发点,突出“经济、实惠”四个字。
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有何要求?
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确认,根据《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19号)规定,2009年1月20日后取得《预(销)售许可证》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自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之日起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上市交易时,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部分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50%向政府缴纳收益。
如过户给自己的直系亲属,视为上市交易,须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金。
经济适用房要上市交易需满足什么条件
国家一直有政策,已经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不能再购买其他住房。你可以在你的经济适用房取得房产
证5年以后,向房管局缴纳土地收益金,将你的经济适用房变成全产权的商品房,你就可以自由买卖了,
也就不用受经济适用房相关政策的约束了。
经济适用房的出卖分为两种:
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以上是经济适用房的出卖政策。
发布于 2022-08-09 19:11:03 回复
发布于 2022-08-09 19:03: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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