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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发挥财务管理在科研单位管理中的核心作用
近年来,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中心已逐步成为人们的认同,这种认同的形成,为抓好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也对财务管理工作者转变观念、提高水平提出了更高更紧迫的要求。在此,笔者就财务部门如何发挥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中心作用谈点看法。 一、构建适应现代企业需要的资金管理体制,活化财务管理的主“动脉”,在提高资金营运效益的过程中发挥财务管理的中心作用 目前,企业资金匮乏,财务人员除了算帐、记帐外,常常要为借款、还贷而东奔西跑,而好不容易筹措来的有限资金在诸多条件的制约之下,又难以盘出“增量”,导致财务管理的主要对象一一资金运动步履维艰,财务部门对资金管理处于有钱难管,甚至是无钱可管的尴尬局面。因此,开创财务管理新局面关键要从资金管理上寻找突破口,围绕资金运动这根主动脉,加大财务管理对企业生产营销各个领域的调控力度,从而发挥财务管理的中心作用。 1、建立资金投人效益的保证机制,抓好资金的源头管理。 决策失误是资金低效甚至无效的重要原因。企业财务部门要改变目前仅限于对企业内部价值信息进行综合处理的做法,多方收集企业外部的有用信息,主动研究市场,自觉参与企业技资项目的测算、论证;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和风险价值,准确比较项目的投资回报率和筹资成本率,把好项目的财务预算关;在充分考虑企业偿债能力的前提下,设法筹足项目建设资金,防止急功近利,盲目举债,避免“胡子工程”,或“包袱工程”;加大对在建工程的财务监督,跟踪考核项目的资金使用效果,建立项目决策负责制,杜绝集体决策、集体负责、最终谁也不负责的现象。 2、建立优化资金结构的约束机制,抓好资金的结构管理。 合理的资金占用结构是保证资金发挥最大效能的前提,财务部门必须运用财务测算方法确定最佳购存点上的资金结构,扭转多数企业在资金配置上畸轻畸重的现状;改变财务部门坐等货款回笼的被动局面,加大财务部门对资金运筹的调控力度,按风险类别划分客户,正确估计和把握客户的信用品质,建立客户信用风险财务分析制度,监督以货币回笼为中心的销售责任制的实施,杜绝为销售而销售甚至为了某种目的不惜“劳命伤财”,搞假销售的不正常现象,依靠财务力量监督两项资金的非常占用;财务部门要经常“会诊”资金运转偏差,适时实施战略性的资金结构调整。 3、建立活而不乱的资金循环机制,抓好资金的流程管理。 为了保证资金“满负荷”高速运转,财务部门要对企业的资金统一管理,集中调度,有偿使用。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现有财务公司、内部银行等资金统管形式,内部使用资金模拟银行结算,改变现行的“只计单利,不计复利;只计现值,不计终值”的做法,拓展资金成本的核算内容。 二是企业必须保持合理的筹资结构,适度负债经营,形成既要“借鸡下蛋”,又能“以蛋还鸡”的良性循环,避免企业的效益过多地分流于资金利息,提高企业偿债能力,逐步把企业从高负债——低效益——高占用的恶性循环中解脱出来。 三是规范企业的融资行为,财务部门要克服重商品信用轻资金信用的现象,务求保持良好的融资信誉,形成借——还——借的良性态势。不仅要重视银行信用,而且还要重视和讲究商业信用。 4、建立资金补偿积累机制,抓好资金的后续管理。 (1)财务部门要监控企业资金的分流,防止过多分流到工资福利、非生产投资等方面; (2)合理制定企业税后利润分配政策,尽可能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促进企业自我滚动发展; (3)财务部门要认真实施资本金保全制度,监督管理好资本金。 二、建立科学严谨的成本管理机制,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过程中发挥财务管理的中心作用 企业成本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企业产品盈利能力的大小和竞争能力的强弱。现代企业制度下,“管理科学”最明显的表现物就是成本消耗水平。成本管理是财务部门的重要管理内容,但实际工作中,成本管理的职能被生产、计划等部门分解,财务部门在企业成本管理中的作用和地位相当弱小。因此,要发挥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中心作用,提高财务部门对成本的管理水平尤为关键。 当前,财务部门抓成本管理除了运用财务手段抓好定额管理等一些基础性工作外,重要的是要发挥财务部门的优势,立足提高经济效益、提高自身地位和提高管理水平,认真实施符合科学管理要求的成本管理方法,在自身管理水平得到提高的基础上发挥财务管理的中心作用。 1、掌握成本控制关键点,发挥财务部门抓成本管理的优势。 目前,我国多数企业对成本控制比较注重采用精打细算、减少浪费等绝对成本控制措施,如压缩差旅费、水电费、材料消耗等,而对采用现代科学技术和先进成本控制方法重视不够。因此,财务部门要发挥自身拥有大量价值信息的优势,运用量本利分析法,合理测定成本最低、利润最大的产销量,减少无效或低效劳动;开展价值工程活动,寻找适合企业产品特点的既能提高产品功能、又能降低成本的途径;改变现行产品成本出现浪费后再控制的做法和具注重在生产过程中抓成本控制的偏面行为,从产品的设计、论证抓起,把技术进步、成本控制和经济效益有机地结合起来,防止产品功能无效,把成本浪费消灭在产品的“源头”,实现财务部门抓成本管理的事前参与和超前控制。 2、拓展成本考核范围,建立以财务为中心的成本考核体系。 (1)财务部门不能局限于目前的成本核算内容,不仅要考核产品的制造成本,而且要考核产品的质量成本、责任成本;不仅要考核产品的售前成本,还要考核产品售后的后续成本;不仅要核算产品的有形成本,还要单独考核产品的资源成本、环境成本等无形成本; (2) 要改目前的定额成本核算法为目标成本核算法,把成本管理的重心从侧重于简化成本核算转移到侧重于成本控制; (3)推行责任成本制度,加大成本考核力度。在企业内部划小核算单位,设立责任成本中心,财务部门充分利用财务信息的全面性、权威性客观公正地评价成本中心的绩效,实行成本否决制,使财务部门在全员和全过程成本控制网络中发挥核心作用。 三、瞄准财会“四化”,目标,在提高财会人员的整体素质中发挥财务管理的申心作用 1、提高财会人员综合素质,实现财会电算化。 要发挥财务管理的中心作用,人的因素很关键。企业财会人员不仅要精通财会专业知识,而且要谙熟企业生产营销方面的基本知识,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企业制度对高效科学管理的客观要求,槟弃呆板陈旧的管理方式,跳出就财务管理财务的框框,凭借自身的专业优势、知识优势和信息优势,灵活运用现代财务管理方法,以较高的人员素质来保证实现较高质量的财务管理。同时为加快财会工作节奏,提高财会工作效率,必须实现财会电算化,把财会人员从繁琐的手工操作中解放出来,从而更好地发挥财务管理的作用。 2、建立健全内部财会制度,实现财会制度规范化。 财会制度是财务部门发挥作用的“法宝”,欲加大财务部门对企业经济行为的控制力度,就必须有规范、完善的财务制度。企业财务部门要按照“两则”、“两制”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发展要求的内部财会制度,使企业的生产蕾销发展到哪里,财务管理的触角就能延伸到哪里。财务部门要敢于抓制度的执行,唯有如此,财务部门才会在企业管理中行而有据,管而有力。 3、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实现财务管理预算化。 市场经济条件下,瞬息万变的市场对企业管理提出了“灵活、快捷、准确”的要求,“预则立,不预则废”。财务管理要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编制并执行财务预算显得十分必要,也十分迫切。企业财务部门要在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围绕目标利润,认真编制好涵盖企业主要发展指标的财务预算,以此为主线建立健全企业财务责任指标体系。财务部门按照财务预算目标,加强管理,定期检查,严格考核,落实财务责任,兑现财务政策,促进企业形成以财务制度为主对经济行为进行定性约束、以财务预算为主对经济行为进行定量约束的格局。 4、建立财务信息系统,实现财务管理信息化。 财务部门要在保证财会信息真实性的前提下,进一步开发财务信息的利用价值,发挥财务信息在企业各类信息中的主渠道作用,实现物流和财务信息流的有机统一。 财务部门要改变目前仅从会计数据中生成财务信息的做法,扩大财务信息的采集面。统一企业内部信息传输方式,建立财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馈利用等完整系统的规范化程序,形成与企业生产营销等市场信息相融相伴的企业财务信息系统,并建立企业财务综合分析数据库。根据日常收集整理的财务信息,把握并反映企业经济动态变化趋势,事前有针对性地提出财务建议,变目前算帐型财务管理为管理决策型财务管理,不断提高财务管理工作质量,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中心作用。
科研费用核算管理办法
1. 目前在这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委、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令第8号发布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进一步规范科学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促进科学事业发展,财政部和国家科委共同研究制定了《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科学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 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科技事业发展, 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纳入事业财务管理体系的国有科学事业单位。
第三条 科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与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单位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 科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经济管理的核心, 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科学配置资金;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内部经济秩序;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预测、控制和监督。
第五条 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章 单位预算管理
第六条 科学事业单位预算是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第七条 国家对科学事业单位实行核支收支、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给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国家根据科技事业发展计划和科学事业单位特点、财务收支状况、承担国家科技任务情况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力可能,对单位实行定额或者定项补助的管理办法。
(一)对主要从事理论研究、基础研究和社会公益研究的单位,以及国家服务和管理职能的单位,实行定额或者定项补助。
(二)对主要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科技服务的单位,实行定项补助,定项补助可以为零。
第八条 少数非财政补助收入大于支出较多的科学事业单位, 可以实行收入上缴办法。具体办法由财政部门会同财务主管部门制定。
第九条 预算编制内容
科学事业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预算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和上缴上级支出。单位预算必须全面反映单位的收入和支出内容。
第十条 预算编制要求
在科学事业单位负责人主持下,财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业务部门,参考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单位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一条 预算编制和审批程序
科学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事业发展计划提出预算建议数,经财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预算控制数(一级预算单位直接报财政部门,下同)。单位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单位预算,由财务主管部门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二条 预算调整
科学事业单位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国家对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当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者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单位可以报请财务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调整预算。其余收入部分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单位自行调整,并报财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单位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第三章 收 入 管理
第十三条 收入是科学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单位从财政部门取得的事业经费。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单位从财务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上缴国库的预算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经营收入,即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的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生产、经营和服务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单位除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评ㄍ蹲适找妗⒗⑹?入、捐赠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
第十四条 科学事业单位的事业收入包括:
(一)科研收入,即单位承担科研课题(项目)和接受委托研制样品样机取得的收入。
(二)技术收入,即单位对外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和技术承包取得的收入。
1技术转让收入, 即单位有偿转让专利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等科技成果取得的收入。
2技术咨询收入, 即单位提供专业信息、可行性研究、技术和经济论证等智力服务取得的收入。
3技术服务收入,即单位对外提供技术设计、工艺编制、分析测试、标准配方、标准审定、分析化验、摄像制图等专业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
4技术培训收入, 即单位接受委托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取得的收入。
5技术承包收入, 即单位承包工程中的技术合同项目和技术引进中的消化吸收项目取得的收入。
(三)学术活动收入,即单位开展学术交流、学术期刊出版等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科普活动收入,即单位开展科学知识宣传、讲座和科技展览等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试制产品收入,即单位从事中间试验产品的试制取得的收入。科学事业单位上述五项收入中属于从财政专户领拨的预算外资金以及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作为单位的预算外收入计入事业收入,同时,在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表中反映。
第十五条 科学事业单位的经营收入包括:
(一)产品(商品)销售收入,即单位通过销售定型、批量产品(不包括试制产品)和经销商品取得的收入。
(二)经营服务收入,即单位对外提供餐饮、住宿和交通运输等经营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工程承包收入,即单位承包建筑、安装、维修等工程取得的收入。
(四)租赁收入,即单位出租、出借暂时闲置的仪器设备、房屋、场地等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经营收入,即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经营收入。
第十六条 科学事业单位收入管理的要求
(一)单位组织收入要严格遵守国家政策规定,各项收入的来源应当合理合法。
(二)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调整收费范围和标准,必须按规定程序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三)单位必须按规定使用财政、税务等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四)单位应当加强帐户管理,各项收入要及时入帐,防止收入流失。
(五)单位的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和管理。
第四章 支出及成本费用管理
第十七条 支出是科学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单位开展专业业务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按用途分为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它费用。
(二)经营支出,即单位在专业业务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按用途分为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它费用。
(三)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即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安排自筹基本建设发生的支出。单位自筹资金安排基本建设,应先落实资金来源,并按审批权限,报经有关部门列入基本建设计划。单位应在保证正常事业支出需要,保持正常预算收支平衡的基础上,统筹安排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批。核定的自筹基本建设资金纳入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五)上缴上级支出,即实行收入上缴办法的单位,按照规定的定额或者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第十八条 科学事业单位对同一期间发生的各项支出, 应当按用途归集到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的相关科目中。无法直接归集的,应当在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的相关科目中合理分摊。
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第十九条 科学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和财务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当在统一的会计帐簿中专项予以核算,按照规定的用途开支,并按照要求定期向财政部门和财务主管部门报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和财务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条 为加强支出管理,主要从事应用开发研究和科技服务的科学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有条件的单位,可根据专业业务及其辅助活动、生产经营活动以及经济管理的实际需要,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办法的科学事业单位,应以研究室、业务部、课题组等为核算单位,以科研课题、项目、产品等为基本核算对象,进行多层次的成本费用核算。成本费用开支划分为:
(一)直接费用,即单位在科研、生产过程中直接耗用的材料、支付的工资及其他直接支出所发生的费用。直接费用直接计入科研课题、项目、产品等成本中。
(二)间接费用,即单位内各研究室、业务部、车间等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科研生产活动所发生的费用。间接费用按一定比例分配计入各课题、项目和产品等成本中。
(三)期间费用,即单位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科研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等。
期间费用计入当期结余。
第二十二条 科学事业单位的实验厂、 中试车间以及其他生产经营部门,应当实行独立核算,并参照执行同行业或者相近行业企业财务制度。因规模较少或者承担的科研试验和研制任务较重,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应当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为保证国家事业财务管理体系的统一性和完整性, 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办法的科学事业单位,其成本费用应当按照支出用途分别归集到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的相产科目中。
第二十四条 科学事业单位支出及成本费用管理的要求
(一)单位支出及成本费用开支的范围和标准,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单位自行规定,报财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单位的规定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财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二)单位应当根据资金管理要求安排各项支出。
(三)单位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列报支出。
第五章 结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五条 结余是科学事业单位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第二十六条 科学事业单位的结余(不含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预算外资金结余) ,除专项资金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外,可以按照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单位以后年度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科学事业单位的经营收支结余应当单独反映。经营收支结余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弥补以前年度经营收支发生的亏损,按照规定提取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其余部分并入单位的结余中进行分配。
第六章 专用基金管理
第二十七条 专用基金是科学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
(一)修购基金,即单位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中列支(各列50%) ,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用于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
(二)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单位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的资金。
(三)医疗基金,即未纳入国家公费医疗经费开支范围的单位,按规定提取并参照公费医疗有关规定直接用于职工公费医疗开支的资金。
(四)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即单位按照事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业务费中列支,以及在经营收支结余中提取转入,用于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
(五)其它基金,即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资金。
第二十八条 专用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 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财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
第七章 资 产 管 理
第二十九条 资产是科学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 包括财产、债权和其它权利。
第三十条 科学事业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十一条 流动资产是指科学事业单位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在研项目和在制产品等。
存货是指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产成品和各类材料、燃料、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等。
单位应当加强流动资产的管理,建立健全对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应收及预付款项及时清理;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清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发生的盘亏、报废和毁损,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按照规定处理。对在研项目和在制产品按照合同要求或者完成进度情况及时结算或结转。
第三十二条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 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标本、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财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系统的具体情况制定各类固定资产明细目录。
第三十三条 科学事业单位应当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专人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做到帐、物、卡相符,对于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当按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第三十四条 科学事业单位报废和转让的固定资产, 一般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报废和转让大型的、精密或者贵重的设备,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财务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
第三十五条 无形资产是指科学事业单位拥有的、 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单位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和其他财产权利。
单位应当加强无形资产的保护。单位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计入事业收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单位取得无形资产发生的支出, 计入事业支出。第三十六条 对外投资是指科学事业单位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单位对外投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报经财务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对外投资必须进行充分的技术和经济论证,坚持投资回报原则,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单位利用实物、 无形资产等对外投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第三十七条 科学事业单位对外单位投入的要求回报的投资,应当用于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签订投资协议或者合同,明确投资者、受资者和经营者之间的责任、 权利和利益。
第八章 负 债 管 理
第三十八条 负债是科学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一)借入款项,即单位开展各项活动向财政部门、上级单位、金融机构以及其它单位借入的款项。(二)合同预收款项,即单位与国家有关部门及外单位签订研究和试制合同以及其他经济合同后,按合同规定预收的款项。包括政府专项合同款项和委托合同款项及其他合同款项等。(三)应付款项,即单位按照规定和要求,应付而暂时未付的各种款项。(四)暂存款项,即单位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收到的代为保管或者暂时尚未确定性质的款项。(五)应缴款项,即单位按照规定应当上缴而未缴的款项。包括应当上缴财政预算的资金和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 应缴税金以及其他应缴款项。
第三十九条 科学事业单位应当对不同性质和不同期限的负债进行分类管理。对借入款项应当按时清偿;对合同预收款项在合同完成或者阶段性完成后及时结转为收入;对应付款项,要按时清付;对各项应缴税费,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计缴。
第九章 财 务 清 算
第四十条 科学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划转撤并时, 应当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和债务进行清算。
第四十一条 科学事业单位财务清算期间, 应当在财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成立财务清算机构。财务清算机构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仅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意见,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和划转的准备工作。
第四十二条 财务清算意见报经财务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后,由财务清算机构妥善处理单位各项遗留问题。
第四十三条 科学事业单位财务清算结束后, 经财务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进行处理:
(一)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单位,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事业经费指标。
(二)转为企业管理的单位,其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转作国家资本金。
(三)撤销的单位,全部资产由财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四)合并的单位,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财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第十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四十四条 财务报告是科学事业单位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财务报告集中、总括反映单位预算的执行、调整以及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等的情况,是国家制定科技政策的重要依据。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向财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四十五条 科学事业单位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 收支情况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单位收入及其支出、结余及其分配情况、资产负债变动的情况,财务收支变动对科研事业发展的影响,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等。
单位应当定期按照财政部门和财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格式和要求编制财务报告。
第四十六条 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预算执行、 资产使用、支出状况等。
财务分析的指标包括:经费自给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收入计划完成率、总收入增长率、事业收入增长率、经营收入增长率、支出计划完成率、专用基金增长率等。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业务特点增加财务分析指标。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科学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八条 中国科协和地方科协所属事业单位执行本制度; 非国有科学事业单位可以参照执行本制度。
第四十九条 下列科学事业单位执行《企业财务通则》 和同行业或者相近行业企业财务制度,不执行本制度:
(一)经财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具备条件的科学事业单位。
(二)科学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生产经营单位。
第五十条 军工科研单位财务制度另行制定,不执行本制度。
第五十一条 科学事业单位可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和本制度的规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 制定具体规定, 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十二条 本制度由财政部和国家科委负责解释。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以前规定凡与本制度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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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高科研单位财务管理能力论文
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财务管理,建立健全日常操作和管理制度
(一)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根据本单位的业务特点、经营机制、管理要求、资金运动、人员配置等,充分体现本单位的特点,需要制定制度的唯一标准。制定制度要讲究系统和配套,制度与制度之间不能相互矛盾。科研单位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必须首先提高内部竞争能力。为此,必须建立单位内部相适应的核算和指标体系,对科研部门、开发部门、后勤服务部门等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设定不同的考核指标,逐步建立起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适应单位内部运行机制要求,利于推行和落实的内部经济责任制,以利于在单位经济活动中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和监督。
(二)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为保证资金安全完整和信息真实着手做好会计基础工作,财务审核把关尤为重要。财务人员审核发票要严格,发票名称要实事求是,数量、单价要填写齐全,要严格控制各种会议开支,召开会议必须提前上报会议计划,经批准后予以报销。科研经费计划内预算开支,要严格计划列支,对拨入的科研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二、合理编制单位预算,加强收支管理科研单位预算是财务管理的重要措施
(一)编制单位预算是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对合理地筹集、分配和使用资金,促进科研事业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财务人员和科研人员要共同研究,合理编制科研经费预算,编制预算应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考虑到积累与发展的关系,合理地科学地安排收支。
(二)按现行制度编制上报的预算,满足了上级财政和主管部门的要求,但对执行单位来说,就显得不够具体,缺少可操作性和实际管理价值,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管理的需要,设计一套表格,编制出一套分部门、分项目、分期(按月按季)的切实可行、实实在在的内部财务收支预算,以利于在日常的财务收支中掌握执行。编制预算之前,应正确分析上年度的财务收支情况,清理核实各项基础数字,正确划分收支项目,按照管理要求,按部门、分项目编制出按季分月的财务收支计划。
(三)单位内部预算一经核准,即进入实施阶段,各部门对实施财务预算要作为一项经济性工作来抓。其次要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调节经费构成比例。财务部门要定期分析考评,及时了解经费开支进度,发现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总结经验,采取措施,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三、注重财务分析,发挥辅助决策职能作用
科研单位的财务分析,是在真实、科学、系统地归集了会计资料与数据,充分利用财务管理信息,借助一定的方法,运用财务报表、会计核算资料对科研单位过去的财务状况和经济效益及未来前景的一种评价。
(一)通过财务管理的定性、定量分析,真实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问题和矛盾,对财务环境变化的不确定性因素进行预测,为决策层提供真实可靠的分析数据,发挥财务管理的辅助决策职能,积极采取措施,降低风险。加强对日常经济活动的财务分析对日常经济活动进行财务分析,主要是为满足日常财务管理工作的需要,对经费的收入及支出情况、资金的运转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财务分析。通过财务收支情况分析,分析其是否合理恰当,收支效果如何,收支是否相适应,并且通过与上年同期经费收支情况的比较和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分析各项经费收入的到位情况,从中发现问题,找出原因,分析各种经费开支的增减幅度和数额以及开支进度,对其进行控制,保证预算执行的顺利进行。
(二)积极开展科研经费收支及效益财务分析。需对单位所有课题的期末经费结存情况做出分析,分析各类课题经费结存占课题经费总结有的比例、各类课题经费结存和研发单位人均经费结存情况。其次,需对单位所有课题当年的课题经常收入与支出分析。分析课题纵向经费收入、横向经费收入各占当年课题经费总收入的比例,各课题经费的收入总额及人均经费收入额;分析课题经费支出中,设计费、外协费、工资、管理费、材料费、试验费、专用费、设备费等各项开支的结构与数额,以便充分了解各类课题的经费运转情况和经费支撑度,为课题结构调整,选择学科发展方向和学科布局提供财务信息。
(三)对科研课题项目的经济效益做出分析。在科研活动过程中,科研的劳动成果主要表现在科研成果的获得与转化、科研人员的培养、科学技术新领域的开拓和学科的发展。因此,对科研课题项目的效益分析,应与计划、研发等部门一起共同对项目的经费投入大小、时间耗费长短、任务完成优劣、获得成果水平高低等诸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在当前科技体制改革形势下,面向市场经济的主战场,推动科研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需做好科研开发项目的效益分析,以帮助提高科研开发项目的经济效益,增强单位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发布于 2022-07-17 11:20: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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