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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几点下班
警察局几点上班几点下班
各地有所区别,一般是8:30或9点上班。值班是24小时有人,办业务的需要正常班。
按规定,原则上所有警察机关的警察都属于公务员,包括派出所的干警。
公务员为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其的上下班时间各地略有不同,不同季节也不同,一般上下班时间如下:
夏季(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1:30 下午3:00-6:00。
春、秋、冬季(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实行这一制度,应保证完成工作任务。
扩展资料
公安局是公安机关的组织形式,是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下设职能部门。
公安局按级别通常有:直辖市公安局、省会城市公安局、地级市公安局、县级公安局,除县级公安局外,前几者均可按城市的区下分区分局。特定公安局一般受所在地政府领导、受上级公安厅、局指导。公安机关的最高部门是公安部,指导全国公安工作,包括所有各级公安局。受所在地政府、上级公安机关双重领导
。
派出所基层警察作息制度?有补休么?
派出所警察执行国家统一工作时间,加班应当补休,不能补休的应当发给补助。
1、派出所是公安局的派出机构,属于国家机关基层组织,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执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息日的统一工作时间制度。
但派出所作为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的特设机构,每天24小时都有值班人员,负责接待报案和处置突发事件。派出所警察也会因为值班和处置治安事件和调解邻里纠纷、执勤等工作延长工作时间。
2、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发放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4号)文件规定,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补休;不能补休的,应当给予补助。
日延长工作时间在2个小时以上、4个小时以内的,按加班半天计算;日延长工作时间在4个小时以上的,按加班1天计算。对一周工作不满5个工作日而在正常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不发放补贴。
扩展资料:
(1994年2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6号发布 根据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 为了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维护职工的休息权利,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宪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
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第四条 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务院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
警察有休息时间吗?
一般没有休息日。星期一到星期五上班,星期六日三分之一轮休,春节,国庆,清明等等只能放假三分之一。
警察工作时间及内容:
1、一般基层是实行30%警力值班制度,也就是说基本就是2天值一次班,值班一次24小时,如果晚上没什么事可以休息。值班后第二天、第三天正常上班,没有补休、也没有值班费。
2、平时根据工作繁忙程度会不定期加班。最少一个月得加班3天左右。
3、年底、节假日、年初等日子内会经常搞行动,一般行动时间是3天,在这3天内会要求你完成一定量的抓获违法犯罪人员任务。
请问警察一般的休息日是什么时候
一般基层一线民警都没有固定的休息日,都是轮休,一个月能够保证八天休息就得烧高香了。你的遭遇我很同情,3W元算是一个比较大的数目了,建议你亲自到派出所去询问案情的进展,如果发现民警不作为,你可以向区县以上的公安局的警务督察大队实名举报。但案件处理是有个过程的,认出嫌疑人,如果嫌疑人跑路了,就很麻烦。祝好运
派出所的民警怎么排班的呢?周六周日能休息吗?正常休还是偶尔不休
周六周日属于国家法定休息日,当然是正常休息。不过根据警察工作的需要,周六周日还是有人上班的,不过只要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保证每月的休息时间或不超过允许的加班时长且按时支付加班费就是允许的。
《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三十九条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发布于 2022-07-14 03:33:0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