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中转站维修耗材保障措施-垃圾中转站维修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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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转运站现今存在的问题,对于垃圾中转站来说,垃圾分类是否为条文规定

现目前的垃圾中转站一般不具有垃圾分选功能。只是实现垃圾的压缩运输,减容减重而已。要实现垃圾的分选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前端分类——就是说每家每户的垃圾自己在投放的时候就要分类。 2、分类转运——你分类装好后,过来收集的车辆也必须分类。否则一装的时候又混在一起了。 3、终端分类——垃圾的最终处理一般分焚烧和填埋,现在有的地方在试点在之前增加分选环节,采用技术手段实现垃圾的分类。目前来说垃圾的分类技术主要是结合如下手段:磁选——把金属吸出来;风选——把纸张、塑料袋吹处来;人工——人是最好的机器...当然,在这些主要的工艺设备之前及之间,还需要增加很多的破碎、传输等设备。所以一个垃圾分选站是很庞大,投资很高的。一般市内所见的小型垃圾中转站不可能具有这些设备。另,实际上中国的垃圾分选做的很好的,人是最好的机器,一堆拾荒者可以把垃圾里面有价值的东西淘得干干净净,什么技术手段都比不不上——当然,这是自嘲...

生活垃圾中转站设置的原则

适用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分类作业要求,适用于XXXX区域内的居民住宅区、机团单位、农贸市场与餐饮商业服务网点的生活垃圾收运,不适用医疗、餐厨、建筑、绿化、工业固废等垃圾收运。

基本要求

(一)交通安全

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安全无事故。环卫作业人员应穿着统一制式环卫工作服,穿戴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夜间作业应佩戴反光安全标志。

收运作业不得影响交通通行,禁止占用两条或两条以上的车道收运作业。垃圾运输车行驶途中,装运工人不得站在垃圾车尾板上。垃圾装运过程中垃圾车应打警示灯,树立雪糕筒。

(二)收运作业

每个临时收运点的垃圾收运时间要进行公布并严格实行,原则上临时收运点的垃圾存放时间不得超过1个小时。

街道可自行调整本地区垃圾收集运送时间,并减少集中清理的次数,防止短时间内垃圾量剧增;运输车辆要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临时收运点,确保生活垃圾及时清运。

临时收运点从开始存放垃圾起,必须安排专人负责整理现场,并联系协调运输车辆,确保运输车辆在规定时间到达。特殊原因(如:交通管制、车辆事故、恶劣天气等)车辆不能按时收运,车队要提前与临时收运点告知,临时收运点对无故未到的情况要及时报告街道主管部门。

装运工收运作业中推送垃圾容器时应轻拿轻放,避免扬尘污染;爱惜垃圾容器,禁止脚踢、高空抛掷垃圾容器,禁止作业噪音扰民;在作业过程当中,不得赤膊作业,不得穿拖鞋进行作业;

(三)打扫现场

垃圾装载后,垃圾运输车辆人员要监督临时收运点应将桶(箱)归位,并保持桶(箱)干净整洁,将地面打扫干净,做到车走地净。

垃圾中转站设置与管理

1.生活垃圾转运站宜靠近服务区域中心或生活垃圾产量多且交通运输方便的地方,不宜设在公共设施集中区域和靠近人流、车流集中地区。 

2.当生活垃圾运输距离超过经济运距且运输量较大时,宜在城市建成区以外设置二次转运站并可跨区域设置。

3.生活垃圾转运站设置标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生活垃圾中转站设置标准

注:(1)表内用地面积不包括垃级分类和堆放作业用地。(2)用地面积中包含沿周边设置的绿化隔离带用地。(3)当选用的用地指标为两个档次的重合部分时,可采用下档次绿化隔离带指标。(4)采用非机动车收运方式时,生活垃圾转运站服务半径宜为0.4~lkm;采用小型机动车收运方式时,其服务半径宜为2~4km;采用大、中型机动车收运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服务范围。

4.垃圾中转站开放时间:与垃圾收集时间对应,个别因垃圾量大,适当提前和延时开放以留出收运进站和转运时间。

5.垃圾中转站内应有防止粉尘飘散和垃圾飞扬、防污染扩散、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等设施,以防止污水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

6.垃圾中转站内应有除臭设施,并在开放时间保持启用状态。

7.垃圾中转站内外应通风良好,无恶臭,墙壁、窗户及机械部分应无积尘、蛛网、无杂物、干净、整洁、无乱贴、乱画、站内张贴管理规章制度。周围5米内无晾晒衣服、乱牵乱搭等有碍市容观瞻的物品,绿化良好。

8.垃圾中转站应有专人管理,管理员、操作员必须经过安全、操作等相关的职业培训,持证上岗,并应保持相对稳定。

9.不得随意改变中转站内所有设施设备的使用功能,不允许堆放私人杂物,站内物品、工具、操作台应有序整洁,保持干净,无污物,码放要整齐,不影响观瞻,不影响车辆进出及操作。

10.如进行垃圾分类,分拣人员应佩戴胸卡上岗,分拣出来的物品按指定地点码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放,中转站管理人员必须对分拣人员加强管理。

11.所有垃圾贮存设备应加盖封闭。垃圾收集车、运输车禁止发生跑、冒、滴、漏等现象,应在中转站内卸清全部垃圾。

12.在垃圾卸料、压缩过程中,应启动空气净化系统除臭降尘,确保站内外的空气清新。垃圾转运车辆作业时应控制噪音扰民。

13.装载垃圾时打开排污水阀,离站前检查污水阀是否关闭复位,并保证垃圾箱密封,确保运输途中不发生滴漏、满溢、抛撒。

14.垃圾箱装车过程中箱体离开地面时要对箱体进行清洗,垃圾箱出站后必须对站内进行清洗。

15.集装箱后门要求扣好后钩,上盖一定要盖严,不得有污物及挂物。集装箱要整洁完好,无损坏,定期油饰,遇有重大活动可增加油饰次数。

16.转运作业场地和道路每次作业完毕后,应对设备箱体和水槽进行清掏,做到槽内无垃圾、无积水、无蛆、下水通畅;对站内的卫生进行清扫冲洗,设施设备全方位清洗干净,摆放整齐。地面要用水冲刷尘土,无积水。

17.站内垃圾转运设施、设备应干净、整洁,无积垢、无锈渍,无吊挂垃圾。对转运设施定期保养,及时维护维修,各支点部位每次清除干净,润滑到位,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18.蚊蝇孳生季节,应每天喷灭蚊灭蝇药物,在可视范围内,基本无蚊蝇。

19.定期对空气净化设备和污水沉淀池进行检查清理,做好日常消毒杀菌工作。

20.收集站和中转站禁止转运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严禁进站。

垃圾点管理规范

(一)场地秩序管理

1.场地要求

临时收运点要设置合理,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不压占盲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2.规范设置

(1)有条件的临时收运点应设置标志牌,公布收运点名称、管理单位、责任人及联系电话、作业时间,标志牌应保持完好、整洁。

(2)应配备冲洗设施。

3.场地秩序

地面应硬底化,垃圾桶与垃圾收集车摆放应整齐,开口方向应统一对外,不得横向占道。垃圾桶(车)文字标识应规范,不得采用手写方式进行标识。不得将破损不堪的垃圾收集车和桶摆放在收运点。

4.场地卫生

临时收运点及周边无刺激性臭味、地面无残留垃圾、无大件物品乱堆放与污水。每个临时收运点必须一天一清洗,确保地面清洁卫生,定期杀菌消毒除四害。

5.分类存放

接收生活垃圾以外的其他垃圾,要分类收集,分别存放。大件物品存放要有序摆放,尽快清运。收运容器外面要统一标示,分清类别,不得混装混运。

(二) 收运工具卫生管理

1.收运容器卫生

收运容器表面无明显污渍、积尘。每天清洗,保证容器内壁无积尘、无堆积污垢、无蛆虫。

2.收运容器完好

垃圾容器完好,无破损。垃圾容器应密闭覆盖,确保无超高、超装垃圾,无裸露、暴露垃圾。各临时收运点应根据垃圾日产量合理配置垃圾桶(车)数量。

3.标识规范

垃圾容器应统一文字标识。文字标识应规范,统一编号喷涂,不得采用手写方式进行标识。具体标识为“XXX+所在街站(所)”的拼音首字母。

4.车容车貌

垃圾装运过程中垃圾运输车应保持整洁卫生,运输过程中垃圾覆盖封闭,无超高、超装、超载行为。车身干净,无外挂垃圾,沿途无垃圾漏撒与污水滴漏。

5.禁止事项

禁止使用五类车: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非法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改(拼)装报废车)收集运输垃圾。

请问现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新技术和设备是什么?

传统的生活垃圾处理都是采用填埋,堆肥,焚烧的方法。但是近年来,传统的填埋、堆肥等工艺已经不能满足村镇日常垃圾处理的需求,而作为最具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优势的焚烧处理工艺成为很多发达地区村镇解决垃圾围村问题首选方案。特别是十部委联系出台《指导意见》和《验收办法》后,村镇生活垃圾处理对无害化和环保节能的要求越来越高。为了帮助偏远农村集镇低成本无公害化处理日常生活垃圾,防止因过度填埋和随意填埋造成的对周围环境的破坏,提倡对偏远农村集镇生活垃圾化整为零分散无公害化焚烧处理。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应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据统计,集镇居民生活垃圾人均日产量约0.8-1.0kg左右,农户居民生活垃圾人均日产量约0.5 0.8kg左右。各地方政府针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主要采用的是“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市)县处理”的统一运作模式,但这种方式成本高昂且不利于资源整合利用,应该根据农户居民生活垃圾和集镇居民生活垃圾这两大类别,科学有效地进行生活垃圾治理。

对于城郊集镇应采用“镇收集转运—市(县)处理”的方法,用较低成本的无害化方式处理城郊集镇的生活垃圾。偏远集镇的生活垃圾治理最为困难,成本相对也较高。对于偏远集镇的生活垃圾应采用“化整为零,科学选址,环保焚烧”的处理方法,不能采用城乡统筹的方法。因为城乡统筹必然增大城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填埋场)运转负荷,运营费用高。目前每吨生活垃圾运到垃圾焚烧厂(填埋场)后需给厂站方70-100元/吨左右的垃圾处理补贴,从乡镇转运到垃圾焚烧厂的运输费用也不容小视,平均达到了40-60元吨,如果按日处理1000吨来计算,运营费用每日就达到了13万元。所以,笔者认为,对于偏远集镇的生活垃圾,应采用“化整为零科学选址环保焚烧”的处理方法。具体措施如下:以每个集镇为单位,建设一个小型生活垃圾环保焚烧站,达到化整为零、就地焚烧处理的效果。但焚烧排放物必须达到国家的排放标准。每个小型垃圾焚烧厂站系统的建设成本在50万元-60万元左右,日运营成本500元左右(包括人工、电力、耗材及维修等),还减少了垃圾压缩中转站和垃圾清运车的建设和购买费用。建立健全分类收集补贴制度。因地制宜地对于回收分类予以补贴,积极稳妥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建立和完善废旧商品、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和处理体系;健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加快回收站点建设,规范站点管理。建议由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出台政策,通过转移支付、银行贷款或引导企业和社会投资者采用PPP、BOT、TOT等多种合作模式的政策共同解决垃圾治理的问题。

基本上农村垃圾处理正采用无害化垃圾焚烧炉,这种焚烧炉设备经济、安全,适应村镇日常需求;常规烟气(黑度、SO2、NOX)及二恶英排放达到和超过GB18485-2014,利用焚烧热能和提升空气质量。

垃圾中转站的垃圾如何处理及处理标准?

一、垃圾处理:

可以把城市垃圾细分为四组:

1、材料垃圾组(包括玻璃、磁性或非磁性金属、废纸、橡胶、塑料)

2、有机垃圾组(厨房垃圾、生物垃圾)

3、无机垃圾组(炉灰渣、砖瓦、陶瓷等)

4、有毒有害垃圾组(废旧电池、废荧光灯管、杀虫剂容器、过期药物、医疗废物以及废电视机、电话、电脑等废旧电器的电子垃圾)

二、处理标准:

垃圾中转站的垃圾处理标准按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执行。

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适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

本办法的规定适用于从事城市生活垃圾非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单位;但是,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以及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除外。

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置服务许可证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规定格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印制。

扩展资料:

垃圾中转站治理规划

1、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市规划等有关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统筹安排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的布局、用地和规模。

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应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2、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用地应当纳入城市黄线保护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

3、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建设,应当符合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4、从事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和住宅小区开发建设的单位,以及机场、码头、车站、公园、商店等公共设施、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和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标准,配套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5、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6、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在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依法向当地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送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准,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8、申请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权属关系证明材料;

(三)丧失使用功能或其使用功能被其他设施替代的证明;

(四)防止环境污染的方案;

(五)拟关闭、闲置或者拆除设施的现状图及拆除方案;

(六)拟新建设施设计图;

(七)因实施城市规划需要闲置、关闭或者拆除的,还应当提供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垃圾中转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建筑垃圾临时中转站计划方案(样板)谢谢

那么这种情况要看具体状况,一般情况下是把它设计在一些方便使用,而且不会影响居民的情况,那么必须要远离居民区。


原文链接:http://527256.com/176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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圾人均日产量约0.8-1.0kg左右,农户居民生活垃圾人均日产量约0.5 0.8kg左右。各地方政府针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主要采用的是“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市)县处理”的统一运作模式,但这种方式成本高昂且不利于资源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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