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集中核算统一管理-什么是财务集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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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集中核算的做法有那些

会计集中核算的作用、存在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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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魏向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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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是完善我国公共财政体系,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它的实施与运作标志着会计管理体制改革的新突破,是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新形式,符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从机制上和体制上把财政监督贯穿于财务收支活动的全过程,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改善经济环境和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澄城县为例,对会计集中核算运行的具体情况作以分析探讨。

一、会计集中核算的现状

澄城县县级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成立于2001年6月1日,为财政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统管对象是: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县级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资金范围包括:财政拨款、专项拨款、预算外资金、其他收入,按照单位收支自主权不变,资金使用权不变,财务管理权不变,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执行《会计法》、《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一)会计集中核算的主要作法

1、撤销单位账户,设立会计核算账户。会计核算中心在银行开设各单位分户,实行“统一管理,分户核算”,由财政局和县人民银行负责统一办理销户和存款余额划转手续。

2、会计档案资料实行集中管理。纳入集中核算后,各单位的会计档案由核算中心统一保管、编目、立卷、归档。

3、取消单位会计机构,实施报账员制度。单位撤销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设置专职报账员,负责向核算中心申请支款、经办单位财务收支具体业务。核算中心根据单位业务量的大小,分别核发了备用金,用于报账员支付单位零星费用。

4、办理工资直发。核算中心在对财政供养人员及工资标准进行清理的基础上,实施工资统发,核算中心为每位干部职工在银行设立工资账户,按月将审核后的工资打入工资卡。

5、统一财务公开。会计核算中心定期向有关单位提供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并统一办理财务公开。

(二)会计集中核算的职能

会计集中核算是融会计服务和管理监督为一体的新型会计管理模式,其基本职能是:在纳入集中核算单位的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情况下,由会计核算中心代理各单位行使资金结算、会计核算职能,同时又行使财政资金的监督职能。对各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采取“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的办法,实行“一厅式办公,柜台式作业”。纳入单位的各项资金收支由核算中心严格按规定和相应的科目列入预算,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管。会计集中核算模式是通过建立专职的会计核算机构,由专业化的会计人员,运用现代化的会计处理手段和科学规范的会计处理方法,集中办理各单位的会计核算和监督业务。具体运作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会计业务的决策者与执行者分离,会计人员的隶属关系也与单位分离,解决了会计人员“顶得住站不住,站得住顶不住”的问题,会计业务处理由各单位处理变为核算中心处理,制止了作假行为。二是财务审批与会计监督分离,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财务审批权由单位行使,会计监督职能由核算中心行使,具体审批人与实际操作人实行分离,形成双重制约机制。三是会计资料的存放管理与单位分离,进一步健全了监督制约机制。四是会计业务处理实行公开,每项会计业务的处理,至少要经过单位经手人、财务审批人、报账员、核算中心审核会计、记账会计和总会计等六个环节,整个处理过程又是在“一厅式办公、柜组式作业”的运作方式下进行,知情范围扩大、运作过程公开,形成“阳光作业”,从运作机制上有效遏制了舞弊行为。

(三)会计集中核算取得的效果

1、强化了财政监督力度,增强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取消了各单位自设的银行账户,由会计核算中心在银行为各单位设立分户,并预留单位付款印鉴。预算内资金由财政拨入各单位的基本账户,预算外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先入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再按规定拨到各单位的账户上,使预算内外资金由过去的分散管理变为集中管理。有效解决财政资金调度紧张的问题,增强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同时,通过对单位每笔资金的审核,全方位和全过程监督,保证每笔资金按预算、按项目使用,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夯实了会计基础,强化了会计监督。会计集中核算的实行使财政监督的阵地前移。报账单位遵守财经纪律的意识明显增强,许多报账员经常事先向核算中心询问有关经济业务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及有关支出的开支标准,有效地杜绝了乱支滥用,有效遏制了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3、推动了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使会计人员的人事权、考核权等从单位分离出来,改变了会计人员“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的被动局面,增强了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的独立性,使会计人员能够坚持原则,站稳立场,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大胆监督,解决了会计信息失真、会计秩序混乱等问题,大大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

4、核算中心的成功运行为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改革、国库集中支付纵深发展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核算中心为部门预算的编制提供了准确的信息和基础的资料,促使单位严格执行预算;同时为政府采购的纵深发展提供了空间,凡规定纳入政府采购的物品或劳务,统管单位违规的,核算中心将予以拒付;凡部门预算中没有纳入的采购项目,单位自行办理的,核算中心也不予报销。核算中心使政府采购真正实现了采购权、物品使用权、资金拨付权三权分离。

6、监督效果显著。澄城县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三年多来,共累计核算金额6.4亿元,纠正和完善不规范票据13084张,金额达577.3万元;拒绝不合理支出票据2120张,共涉及金额388.2万元(其中包括超标准会议费、差旅费、电话费,不符合规定的津〈补〉贴以及各种违规罚款等);拒付应列入政府采购而擅自办理的业务22笔,金额106.1万元;拒绝向不符合财政拨款规定的二级单位甚至无拨款关系的单位拨款15次,金额111.7万元;对非定点修车、超标准接待以及用途不明确的支出等也提出了规范性要求,既为财政把好了关,又为单位理好了财,维护了财经秩序。实践证明,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路子是正确的,对于强化会计监督及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目前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从澄城县会计集中核算三年来的运行情况看,会计集中核算相对于规范的真正意义上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无论从理论还是到实践都有较大的局限性,要做到有效的过渡和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进一步加强与解决。

(一)认识不统一。由于部分单位领导存在着本位思想主义,至今对实施会计集中核算认识还不到位。有的认为设立核算中心只是专职办理会计核算业务,单位拥有资金使用权、财务自主权,自己的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有的则认为财政部门争权,削弱了自己部门的权力;还有的认为只是资金支付程序的简单变更,自己落个“甩手掌柜”不用作账的清闲。这些认识对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健康发展都存在着制约作用,尤其有些单位在某些账务无法报账时,采取行政、领导干预等手段,影响着会计核算的独立性和正常运作。

(二)监督主体职能弱化。监督职能是会计集中核算的主体职能,依据是国家设立的财政法律法规。由于集中核算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而且相应条款只是原则性的,操作性不强,缺乏实施会计监督的程序性法规。目前,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状况是“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监督”相分离,既不参与单位的经济活动,又不全程履行监督职能,只是在事后单位报账时以票据审核进行监督,而票据是否真实、合理,核算中心难以发现。核算中心也无处罚权,对不符合规定票据,只能按相关政策予以拒付,缺乏挖掘单位节支潜力,无法真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核算单位配合不力。核算中心作为“局外人”,对一些单位的经济活动不甚明了,而这些单位的报账员忽视财务管理,只留于报账形式,未能切实履行应负职责,对某些特殊资金运行不讲清说明,致使核算中心处理账务困难,留下账务漏洞。如某单位还下属款,本应冲销原挂账,因未向核算中心讲明,核算中心误作“拨出经费”形成多列支出问题。因此为了保证会计业务的真实、合理性,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能,核算中心应加强与各核算单位的联系,掌握单位正常业务活动情况,参与核算单位的预算编制,听取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定期组织报账员学习财经法规,促进财务报账员提高业务水平,最大程度地避免核算业务判断上的误区。

(四)支出标准相对滞后和标准制定、执行中的问题较为突出。由于过去缺乏科学合理的定员定额标准体系,形成了各部门、各单位人员经费水平不一的状况,而当前的部门预算编制尚不能彻底摆脱传统的“基数加增长法”。就澄城县执行情况来看,一些支出标准与现实相关较远。例如:差旅费、招待费问题。有关标准制定机关不明确,例如:单位发放的津(补)贴、奖金、车辆费用、通讯费用等。这些费用缺乏相关支出标准和依据,致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尺度难以把握,无法实施有效监督,成为制约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健康发展的难点。

(五)集中核算不彻底,资金监管范围狭窄。目前澄城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仅纳入财政直接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83个(其中:行政单位45个,事业单位38个),一级单位占全县98%,二级单位占全县26.5%.纳入集中核算的资金仅包括除统发工资、政府采购、基本建设以外的部分正常经费和专项经费,这部分资金在我县目前财政形势下占的比例较小。相当一部分基层预算单位的财务收支还游离于财政监管之外,存在了许多资金转移的渠道和管理上的漏洞。

(六)专项资金管理混乱。专项资金是专项用于指定项目的资金,近年来,由于县域经济结构处于调整时期,财政状况相对困难,各单位经费不同程度缺乏,于是有些单位、部门以各种名义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造成专项资金不能专款专用,尽管审计部门进行了严肃查处,但专项资金已挪用,追还原渠道很困难。因此,核算中心作为财政监督的首道关口,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监督办法,扩大核算范围,将所有专项资金纳入集中核算,从严审核,并协同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及时查处,防范于前,确保专款专用。

(七)国有资产管理困难。实行集中核算后,核算中心根据支出票据登记单位固定资产,而资产仍由各单位保管、使用,资产的增减完全由单位报账员结账,核算中心未参与管理很容易造成账实不符,资产流失,如某部门办公大楼已竣工使用多年,至今未登记固定资产;某部门小汽车早已更换,账面上却一直登记有原来的旧车。因此应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定期与核算单位对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确保国有资产管理的安全完整。

三、几点对策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会计集中核算改革面广,必然触及各方面利益,就会遇到一定的阻力。首先,要加大宣传会计集中核算的目的和重要意义,让大家明白这是预防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大举措。其次,要加大财政形势、财经法规政策和《会计法》的宣传工作,转变思想,克服单位“甩手掌柜”的错误思想,使其真正认识到:单位行政领导人仍是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必须对单位的会计行为负法律责任。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要努力提高会计人员的服务水平,将监管寄于服务中,多向核算单位做好政策宣传,加强沟通联系,理顺与核算单位之间的关系。只有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各单位、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才能理解、配合和支持集中核算工作。

(二)强化监督,实现从单纯核算服务型向监督管理型转变。中心会计既要向核算单位负责,认真搞好日常会计核算,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同时更要向政府财政和《会计法》负责。核算中心一方面要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办事,关口前移,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掌握单位正常经济活动情况,参与单位的经济决策和预算编制,定期组织报账员学习财经法规,听取单位建议和意见,最大程度地避免核算业务判断上的误区。另一方面要更新监督观念,建立一个有效实施会计监督的运行机制,改善监督环境。加强同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联合检查监督,重视社会监督作用,切实强化会计监督,真正发挥源头治腐作用。

(三)规范制度建设,强化预算约束力。一是要制定一个适应性强,便于操作的制度,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使会计核算中心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如:将业务招待费实行与公务费挂钩办法,控制在一定总额之内,超过部分征收政府调节基金;对于福利、补贴、奖金的控制,可以分两部分:⑴国家政策允许发放部分如防寒防暑费、国家公费员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一个月基本工资奖、误餐费等,可按标准发放;⑵对于各单位制定了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有合法收入来源可在一定标准内发放,超过部分征收政府调节基金。二是要强化预算约束力。过去单位预算外资金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没有约束力,不管收多收少,都有绝对自主权。要加强其约束力就是一方面将要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内管理,真正做到所有权属政府,使用权属单位,管理权属财政,从根本上限制单位开支的随意性。另一方面是单位财务收支必须依照《预算法》规定执行,不得随意超预算范围。三是要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首先要加强专项资金的跟踪问效,建立层层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对于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不管任何理由均要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其次是根据专项资金的性质,应适当安排一定的业务管理经费,以便于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推进部门预算改革。严格按照公共财政要求,扎实推进“零基预算法”,制定科学合理的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体系。配套制度的建立应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纪检、监察、审计和财政部门联合调研、制定、修订。标准的设计应根据单位对资金的客观需要和财力可能,同时兼顾单位的实际支出和目标任务的调整,接待标准及个人补助部分根据区域消费现状予以调整,以有效解决集中核算中的监督尺度问题。

(五)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加大违纪违规处理力度。会计集中核算后,对核算单位的监督由过去的事后监督变成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这就要求每一个会计人员必须具有较高业务素质,不仅要加强对财政法规的学习,熟练地掌握和运用,而且要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善于从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了解掌握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及时敏锐地发现核算单位财务收支存在的问题,帮助核算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会计核算中心要与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加强配合,把握被核算单位违纪问题处理的原则性,发现轻微的违纪问题,可要求核算单位自行纠正,对违纪严重或知错不改的,要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

(六)明确核算范围,严明纪律,狠抓落实。按照实施会计集中核算的法规要求,相关部门强化措施,狠抓落实,限期将该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集中核算范围,对诸如部分基建、附属事业单位、一些临时性单位进行彻底清理。其次进一步加大银行账户清理力度,堵死转移资金和违规使用资金的渠道,使会计监督真正达到方方面面的监督。

如何加强和改进会计集中核算管理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有利于加强财政资金收支的管理和监督,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构筑公共财政框架、实现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奠定基础,建立公开、高效、廉洁、务实的财政管理运行机制。因此,全面开展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势在必行。 一、会计集中核算的成效 我校作为教育系统第二批试点单位纳入会计核算中心……通过一年多的实践,已经在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等方面起到了明显的作用,为进一步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奠定了基础,会计集中核算的作用正逐渐得到了显现。具体表现在: (一)规范了会计核算,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和工作效率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我校的会计业务纳入了会计中心统一核算,中心选配了业务素质较高的专职会计,运用会计电算化系统,严格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大大提高了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和会计工作效率,保证了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统一性 (二)财政资金的调度趋于合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支出单位的财政资金集中在会计中心的单一账户上,有利于财政部门对资金加强统一调度和管理,使资金调度更加灵活,从根本上改变了财政资金管理分散,各支出单位多头开户、重复开户的混乱局面,杜绝了预算执行中克扣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等现象,有效地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安全。 (三)加强了会计监督,减少了财务支出中可能发生的违规违法行为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纳入会计中心管理的单位所有支出都通过会计中心一个账户进出,进行统一核算,会计中心有权对各单位的支出事项和凭证进行合理性、合法性审查,对不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支出和凭证要求有关单位纠正或补办手续,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过去用白条,三联单等非正式发票入帐的情况,同时提高了发票利用的透明度,杜绝商家多开,造假,偷逃税款的发生,减少了部分单位在使用国家资金上的随意性,给贪污犯罪和挥霍浪费行为亮起了红灯。 (四)促进了财政预算制度改革,确保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实施 会计中心接受支付申请的依据是单位的预算指标,没有预算指标或超预算指标的支付申请,会计中心有权予以拒绝,所有开支在单位审核的基础上再经会计中心审核入账,从而起到强化部门预算约束的作用,保证了各项开支符合会计制度和部门预算的要求。而政府采购资金由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支付,资金直达供应商,减少了中间环节,杜绝了回扣等问题,加快了资金周转,既保证了专款专用,又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二、会计集中核算存在的问题 会计的集中核算是加强财务、财政资金管理的一项新举措,在它的初始阶段和任何新生事物一样,也必然存在其局限性和不够完善的地方。归结起来有以下几点: (—)认识上的错位 首先对统管单位来讲,会计集中核算后,改变了过去支出只要单位领导“一支笔”就可报销,集中核算后,单位领导签了字还须中心总会计审核后才能报销。,撤消会计机构后,会计工作,财务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受到影响。 (二)管理模式上的缺陷 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中心一人管十多个单位的账,大厅式的工作模式,难以对统管单位实施全过程的会计监督,表现在支出的合理性,发票的真实性难以把握,造成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分离,失去了实地实时监督的优势,单位报账时,会计中心只能根据票据来判断,一是看单位报账发票的手续是否完备;二是看票据是否规范合法。只要手续完备,票据合法有效,不管反映的经济内容是否真实,都必须报销。会计中心整天忙于报账结账记账,无法顾及发票内容的真实性。报帐员一人兼两职,单位领导签字后直接去会计中心报销,违背了《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试行)》条例中,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缺乏有效的中间控制,会计监督职能难以真正实现。 (三)分账管理上的单一性 会计中心监管的重点是单位的财务收支,对各单位的收入监管尚未介入,收入游离于会计中心统管账的体外。实行票款分离,按规定收费收入、返还资金直接缴入国库收入户,单位自己建立台账,与会计中心不发生任何关系,会计中心不作账务处理。这样就形成了收入票据在国库,支出等会计档案在会计中心,资产及明细账在单位的“板块”结构,单位会计资料的完整性被破坏。特别是在固定资产的后续控制上,会计核算与财产物资管理相脱节,结果造成会计信息质量难以提高;有些单位的固定资产明细账没有如实登记,账实不符,家底不清,账外资产流失现象也时有发生,致使中心的账与单位实物不符。 (四)会计中心与财政部门对接上的缺口 专项资金是专门用于指定项目的资金,专项经费拨入时,有些单位混淆不清,会计中心又不得了解,造成单位挤占挪用,专项经费核算失真。形成专项资金“跑”“冒”“滴”“漏”,支出效率不高。会计中心主要负责大量的会计核算,并未直接参与财政部门内部职能机构工作,因此对财政部门的业务,政策变化无法知晓,这样会计中心就没有能力和条件代替财政部门实施财政监督。而财政部门认为预算单位统进了会计中心,以为“一统就灵”,放松了财政监管,形成了新的监管死角。 三、对完善会计集中核算的几点设想 会计集中核算是近几年来推行的会计制度改革,没有现成的经验和固定的模式可循,如何不断改进和完善,以适应经济发展和管理的需要,现提几点设想: (一)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收付的相互融合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和国库集中收付制是财政部门公共财政改革的两项重要内容。其目的是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加强会计监督,有利于财政资金统一调度,降低财政资金的运行成本。会计集中核算的顺利实施和稳健运行,为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打下了良好基础。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保证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全面性及会计信息的可利用性,有利于对单位收支情况的全面了解,保证单位会计核算的完整性。 (二)构建新型的财政稽查监督机制,建立财政稽查、审计、资金绩效评价部门 新型的财政稽查部门通过加强财政监督,加大对违法乱纪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财政监督的威慑力;可以对经费支出的内容及时进行分析,实地实时监督;提高财务的透明度,让社会和群众来监督,形成监督合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财政部门引入财政资金绩效审计机制,应与以往单纯查账式的审计不同,绩效审计不仅要查清账目,而且应提出降低政府管理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有效性的具体建议。否则,绩效审计就会有当家理财“不善”的记录 (三)会计中心转变职能,加强支出监督,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化 目前会计中心日常主要的工作是资金支付和会计核算,如果将会计中心作为一个记账机构是远远不够的,更要着重预算执行信息的反馈和控制。通过核对各部门预算指标情况,严格控制用款进度,对预算指标实行即时控制,杜绝超预算计划用款。会计中心收到预算单位支付申请后应确定是否可以支付,如何支付,然后才可以通知银行付款。会计中心要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彻底扭转将会计中心视作单纯的核算机构的观念。 (四)各统管单位切实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加强报账会计队伍建设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不改变单位会计责任主体,不减少各部门财务职能,而且随着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改革政策的出台,部门财务管理的职能还需更进一步加强。因此,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统管单位应更加重视财务管理工作。财政部门及单位应切实抓紧报账会计的培训和教育,开展时间短、收效高、针对性强的岗位培训和业务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会计法》等各项财政法规和职业道德的教育,提高报账会计的职业道德水平和法律知识,通过一系列制度,制约报账会计的工作行为,保证报账会计诚信为本,爱岗敬业,坚持准则,使其充分发挥会计监督的纽带和桥梁作用。 (五)完善内外监控制度,确保财产物资的安全 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财政部门要严格界定固定资产范围,使会计中心能够统一固定资产入账口径;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审批制度;健全固定资产账务审核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做到入账时有验收,领用时有登记,保管账与实物一致;落实固定资产使用责任人制度。财政部门、会计中心通过定期全面清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 总之,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不仅仅是预算管理方法和手段的改进,是落实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实践证明,尽管目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完善,但在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改变会计核算方式、预算执行情况控制等方面都已取得了成功的经验,我们应充分认识集中核算改革的重要性。明确会计中心作为预算执行机构的地位,以预算执行为主要任务,转变工作职能,理顺内外关系,尽快从以财政集中收付制为主要形式的会计核算中心改革向规范的国库集中收付制过渡。相关热词:会计核算管理

企业财务集中管理有哪些优点

1.有利于强化资金控制,实现资金的有效运转,从而提高企业集团的整体信用和筹资能力

企业集团通过实施财务集中管理,可以实现对所属企业资金的有力控制,从而最有效地使用全集团的存量资金。由于集团统一对外开户,企业集团的整体偿债能力得到加强,信用度提高,企业集团可以较容易筹集到所需资金,其所属企业也可以通过集团公司获取所需的资金。

2.有利于保证集团内部财务目标的协调一致

企业的扩张,必然带来企业层次的增加,同时由于企业文化的差异,集团内各成员单位在内部管理中不可避免地带有强烈的原有色彩和“惯性”,尽管核心企业会实施管理移植、统一企业文化等措施,但如果集团企业财务管理职能分散,必然会导致核心企业监控不力,所属企业必然出现内部人控制现象,从而严重损害核心企业的利益。实行财务集中管理是改变这一现状的唯一途径,也为落实财务管理措施和集团的重大决策创造了十分有利条件,保证了集团内部财务目标的统一协调。

3.有利于加强管理,降低企业集团的经营成本

企业集团一般层次较多,经营战略和规划要分解下达到所属企业,需要各个子系统包括所属企业的科研、生产、经营、管理等系统的有力支撑,在这些系统中如果财务系统反应不及时、反应不统一协调,那将对经营战略和规划的有效执行产生根本性的影响,实施财务集中管理将使企业集团的战略规划得到最有力的支持,有力地促进集团的全面统一管理,使集团的各个子系统在有效实施战略规划中产生聚合效应,同时最大程度降低企业集团的经营成本。

4.有利于有效实施对所属企业的管理层进行绩效管理,从而加强对所属企业的控制

由于财务集中管理,可以使公司决策层得到最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而财务信息又是其他各项专业管理活动的综合体现,这就使得集团公司在对下属企业实施绩效考核时有理有据,从而取得预期效果。

5.有利于树立整体利益观,实现企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正因为集团企业实施财务集中管理,财务管理趋于一体化,从而使核心企业的财务管理职能得到最大限度发挥,这样大大提高了成员企业经营协同效率,降低了经营风险。财务集中管理在规避风险的同时,在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加强财务信息沟通、降低财务费用等方面具有更多优势,同时众多财务管理失败的企业事实告诉我们,在核心企业财务监管不力的情况下,财务管理一放则乱的现象比比皆是,所以无论着眼于学习世界先进的财务管理模式还是着眼于企业本身的发展,以及适应国家经济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需要,实行财务集中管理十分必要。

财务会计集中核算工作指的是什么

一、会计

人员

的身份定位具有独立性

会计核算中心是会计委派制的一种实践。会计核算中心的会计人员,不隶属于各事业单位,它直接受上级业务部门领导,能够实现单位行政领导权与会计监督权的分离和制约。一方面可以防止核算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非法约束、任意控制、甚至打击报复,消除会计人员的后顾之忧,使会计人员敢于履行监督职责,使各单位内部会计监督转变为刚性较强的外部监督,从而保障了会计信息的真实;另一方面割断了会计人员与各预算单位经济利益联系,使会计人员个人利益不受单位经济状况的影响,勇于捍卫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二、会计核算中心的工作具有高度原则性

坚持资金使用权、领导审批权和财务管理权“三权不变“的原则,即纳入中心管理的各单位仍是经济活动的主体。这一原则有利于充分调动和保护各单位、各部门当家理财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对报账单位合理、正常的支出,凡票据正规、手续完备的要坚持方便用款、提高效率的原则。对不合理、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则坚决拒付并做好讲解工作,以严格支出管理,强化管理监督的原则。这是核算中心工作的本质体现和优势所在。我单位自成立会计核算中心以来,依法运作,把本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和各处室的自管经费集中核算,效果良好,其优势已逐渐显现出来。

第一,清理各单位的账户。将原来几十个账号,变成了现在的“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的办法,杜绝了小金库及其衍生的诸多非法和违纪现象的发生。

第二,加强支出管理。对不合理的开支予以纠正,例如原来由各处室管理的自管经费,白条子、无领导签字等现象经常出现,进入核算中心后,这种现象得到了纠正。

第三,搞清了资产归属。对过去游离在外的资产,通过清产核资,清点上账,防止了资产流失。

第四,资金的使用增加了透明度。在坚持“三权不变”的基础上,核算中心负责人再审核,从而克服了过去曾经发生过的那种部分资金使用脱离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避免了事后审计的弊端,从源头上强化了监督、管理和协调作用。

第五,加强了预算管理。凡是没有预算或超预算的支出一律不得列支。如有临时需要待追加预算后方可列支。这就避免了事后算账的现象发生。

第六,过去各处室自管经费由于无专业人员管理,账簿及账务处理不规范,纳入核算中心管理后,保障了资金的安全又有了规范的财务管理。

第七,有利于本级经审及财务部门开展工作。集中核算后,核算中心集中了机关及 事业单位所有的会计资料和信息,经审部门花费较少的审计成本即可比较全面地了解各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财务部门也可以很快地了解所属事业单位拨款使用情况。

会计核算中心作为财务制度改革中的一个新生事物,不可避免地要经历一个逐步发展和不断完善的过程。由于会计核算中心本质上是一种会计代理制,其会计核算监督与各单位经济业务活动在时空上的分离,造成了会计人员与单位的财务收支等经济业务活动的脱节,因而会计核算中心无法对单位的原始凭证所反映的全部经济事项的真实性进行监督,这样就难免导致会计信息的失真。笔者认为,当前应从三个方面加强建设,克服某些局限性,使其在实践中逐步完善,进一步发挥积极作用。

1.是队伍建设

当前由于中心人少、工作量大,每人要管理十几个单位,精力所限,对各单位的经济业务了解不够,很容易出现纰漏。解决这个矛盾,应从增设人员和提高素质两方面考虑。

(1)选调人员。会同人事主管部门精心组织安排,严格资格审查,严密考试、考核,层层把关,为中心选调人员,充实工作岗位;

会计集中核算的优点

一、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优势

(一)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通过核算中心定期出具各种报表,单位的各项资金运行情况一目了然,这样决策机构在分配有限的财政资金时,就更具有合理性和准确性。对各单位的支出还可以制定一个统一的标准进行控制。另外,还可以实现管理层对下属单位的全程控制。实行集中核算后,可直接指挥核算中心,事先布控,防范于未然。

(二)有利于发挥内外监督作用

监督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在内部监督方面,由会计机构的人员去执行,在日常的审核程序中,对于违反规定的支出,及时制止,起到从源头预防腐败的作用。在外部监督方面,如:主管机关、监察机关、税务部门要上门开展检查监督工作,进入核算中心就能及时、准确地获得多个单位的会计资料,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有利于督促政府采购工作

在政府采购工作方面,严格按政府采购管理规定报账,严格控制零星采购,对达到政府采购条件,而不进行政府采购行为坚决制止,拒绝其报销,对零星采购达到一年限量标准的要及时提醒。

(四)有利于加强预算约束作用

严格按预算来控制支出,对于超预算的支出,要打报告说明情况,否则一律不予支出。严格控制预算的刚性指标,细化预算的相关科目体系,并有效地进行完善。统一管理预算内外的资金,经审核通过的预算由财务部门严格执行,从编制到最后的整个执行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督。

(五)有利于建章立制

进行集中核算后,可以汇集整理之前各单位正在执行的规章制度,对有些不适应实际工作的制度提请整理修改,采用具有共性的财务开支标准,广泛征求意见后,统一汇编成册。这样在做审核工作时就有章可循。同时也杜绝了有些单位乱发补贴的现象,

(六)有利于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集中核算后,核算中心相对独立,单位领导对会计没有了影响力,会计才能放手按章办事,这样就确保了数据的真实性。

二、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劣势

(一)缺乏法律基础

财政部在2000年颁布《关于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的意见》,大力推广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这与我国《会计法》的一些条款规定有所冲突。

第一,集中核算后,各单位的会计出纳人员都由上级机关职能部门指定,由核算中心行使单位的会计职能,单位法人将不再为会计工作负完全责任。

第二,核算中心因为其权限的有限性,只能对凭证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判断,至于业务是否真实,则无法辨别,且支出的最终决定权力由单位法人掌握,所以核算中心也无法承担全部责任。这样一旦出现问题或者重大的失误,很难明确界定谁的责任,给问责工作增加了难度。基于这种情况,有些单位法人就会故意在签名时写上“拟同意”,想以这种行为达到逃避责任的目的。

(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一方面,核算中心内部应如何设置机构如何安排人员。在当前机构普遍收缩,机关裁减人员的背景下,要重新申请成立正式机构,那是非常困难的事,而成立临时机构,又很难招到优秀的人才,只能临时聘用人员。招到人员后,机构内岗位设置问题又来了,一个会计负责2-3家单位,要让他们在审核时做到相同的松紧尺度,这又得花大量的时间制定内控标准,让他们按章办事。另外,每个会计的工作量也很难进行均匀的分配,总之在整个机构的设置上没有多少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

另一方面,核算中心人员如何与核算单位进行沟通协调。核算中心的工作人员是各直属单位的会计出纳,却不是他们的工作人员,与他们没有直接的人事、经济利益关系,如何让核算中心的工作人员在做好核算监督的同时,更要做好服务工作,也的确是个难题,而且,聘用临时人员从事关键重要岗位工作,这与人事上的一些规定又不相符合。

(三)对各直属单位部分工作产生负面影响

事业单位存在领导疏于财务管理,单位内部没有内控制度,放任手下人任意支出等问题。业务部门缺乏会计人员,进行政府采购,填写各种报表,涉及财务专业知识时,就得求助于人。单位领导要了解本单位的收支情况,有时却难以及时拿到财务数据,因为账务、会计人员不在本单位,而核算中心人员要一人对多家,有时也难以做到及时。集中核算不利于原单位的会计队伍建设,集中核算后,各单位不再设财务部门,没有了会计专业岗位,只有报账会计,部分单位领导认为财务工作已归入核算中心,与他们关系并不大,对财务工作不重视、不关心,随意更换报账会计,有些报账会计不具备财务知识,又从未从事过会计工作。

(四)经济业务的真实性难以判断

因为核算中心的人员对各单位的业务并不是非常了解,只要各单位提供的票据合法,程序规范,都要给予报销。一旦有些单位想通过合法的的票据,虚拟不真实的业务套现后,设立小金库账外账,核算中心就是有怀疑,也没有进行审查的权限。

(五)财务管理风险增大

实行集中核算将众多的单位资金都集中到核算中心运转,一年几个亿的资金运转量,一旦在哪个员工、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将是难以承受的损失,且核算中心和各单位又存在权责不明的情况,到时可能将难以追责。

(六)核算与实物资产的管理脱节

核算中心只管理凭证账务,对于实物资产是否正常使用、是否已报废、是否丢失,都并不知情,这就导致账实可能不符,甚至是国有资产的流失。

事业单位财务集中核算应包括哪些核算内容

财务集中核算是财务资金核算中一种全新的组织形式,取得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在核算中心的内部管理、人员分工、组织形式上,各地采取了不同的方式,其利弊互现。

财务集中核算制度就是把单位的账目集中管理,各单位审批程序不变,各单位不设专职会计,由核算中心统一管理核算。通过10年来的运转,核算中心在规范核算,强化管理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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