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渠道维修养护工程-水渠维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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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简单论述水利工程管理的主要任务及内容。

简述

水利工程的运用、操作、维修和保护工作,是水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水利工程建成后,必须通过有效的管理,才能实现预期的效果和验证原来规划、设计的正确性。工程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保持工程建筑物和设备的完整、安全,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正确运用工程设备,以控制、调节、分配、使用水源,充分发挥其防洪、灌溉、供水、排水、发电、航运、水产、环境保护等效益;正确操作闸门启闭和各类机械、电机设备,提高效率,防止事故;改善经营管理,不断更新改造工程设备和提高管理水平。主要工作内容:①开展水利工程检查观测;②组织进行水利工程养护修理;③运用工程进行水利调度;④更新工程设备,适当进行技术改造。工作方法是:①制订和贯彻有关水利工程管理的行政法规;②制定、修订和执行技术管理规范、规程,如:工程检查观测规范、工程养护修理规范、水利调度规程、闸门启闭操作规程等;③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据以开展管理工作,主要工作制度有:计划管理制度、技术管理制度、经济管理制度、财务器材管理制度和安全保卫制度等。

详细描述

水利工程种类多,其作用和所处的客观环境互不相同,管理内容、管理方法也都有自己的特点,现摘要介绍如下。

水库管理 水库是调节径流的工程。水库管理的突出重点是做好大坝安全管理工作,防止溃坝而造成严重后果。水库效益是通过水库调度实现的。在水库调度中,要坚持兴利服从安全的原则。水库的兴利调度要权衡轻重缓急,考虑多方面需要,如工、农业和城市供水、水力发电、改善通航条件、发展水库渔业(见水利渔业),以及维护生态平衡和水体自净能力等需要。为了充分发挥水库的综合效益,在水库调度中,需要进行许多技术工作(见水库调度图、水库预报调度、水库群调度)。多泥沙河流上的水库调度,为了减少库区淤积、延长水库寿命,还需要进行水库泥沙观测和专门研究水沙调度问题。

水闸管理 水闸是用以挡水,控制过闸流量,调节闸上、下游水位的低水头水工建筑物,有节制闸、分洪闸、进水闸、排水闸、冲沙闸和挡潮闸等类。发挥水闸的作用是通过水闸调度实现的。水闸管理中最常见的问题是:过闸流量的测定不准确,闸门启闭不灵,闸门漏水、锈蚀和腐蚀,闸基渗漏和变形,闸上下游冲刷和淤积等。为保持水闸的正常运用,需要做好技术管理工作。①率定闸上下游水位、闸门开度与过闸流量之间的关系,保证过闸流量的测读准确性;②进行泄流观测和其他各种水工观测;③按规章制度启闭闸门;④按规章制度进行闸门启闭设备、闸室消能工等和水工建筑物的养护修理;⑤靠动力启闭的水闸,必须有备用的动力机械设备或电源。

堤防管理 堤防是约束水流的挡水建筑物,特点是堤线长、穿堤涵闸、管线等与堤身结合部容易形成弱点,土堤所占比例较大,河道堤防往往由于河势变化而形成险工,堤身内部往往存在隐患。堤防管理的中心任务就是防备出险和决口。管理工作的特点是:①堤防与相对应的河道由一个机构统一管理并实行分段管理;②进行堤防外观检查测量和必要的河道观测,根据堤身变形和河势变化及时采取堤防的加固除险措施;③有计划地开展堤坝隐患探测,发现隐患及时处理;④堤防养护除工程措施外,生物措施往往更经济有效,如:绿化堤坡代替护坡,护堤地营造防浪林等;⑤汛期组织防汛队伍准备抢险料物以应急需等。

引水工程管理 引水工程的作用是把天然河、湖或水库中可以调出的水输送到需要地点。引水线路有的利用天然河道,有的是人工开渠或敷设管道,沿线可能有泵站、调节水库以及分水、跌水、平面或立体交叉等建筑物。引水工程建筑物种类和数量多,技术经济关系比较复杂,运行管理任务比较繁重。引水工程特有的管理工作主要是:①对来水、用水情况经常进行分析预测;②按照需要与可能统筹安排,有计划地引水、输水和分配水,并做好计量管理工作;③设法降低输水损失,提高输水效率;④提水泵站要设法降低能源消耗;⑤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沿线水源污染,以满足用户的水质要求;⑥工程设施的养护维修。

灌溉工程管理 工程管理是灌溉管理工作实现灌溉节水高产目标的物质基础。灌溉工程一般包括水源工程、渠道和渠系建筑物三部分。其管理要点分别如下。

水源工程包括水库、拦河闸坝和引水渠首。水源工程的管理实际上也就是水库、水闸的管理。渠首工程还包括泵站和机电井,其管理特点是水泵、动力设备的操作、检修工作量所占比重较大。

渠道一般分干渠、支渠、斗渠、农渠、毛渠五级,视灌区规模大小而异。灌溉渠道是一个系统,较大灌区的渠道需要按渠道的性质和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分级管理,适当划分各级管理的范围和权限,制定各级渠道的检查养护制度,开展正常管理工作。渠道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保持输水能力和降低输水损失。

渠系建筑物种类繁多,有节制闸、进水闸、分水闸、冲沙闸、退水闸、渡槽、跌水、倒虹吸管、隧洞、涵管、桥梁和量水建筑物等。需要针对各类建筑物的不同功能、结构形式和所处的不同环境,制定规程、规范,进行检查养护和操作运用。渠系是一个整体,渠系建筑物的运用,必须服从统一调度安排。

广德县和成水利工程养护有限公司怎么样?

广德县和成水利工程养护有限公司是2016-03-18在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县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安徽省广德县桃州镇万桂山路6#楼。

广德县和成水利工程养护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41822MA2MTW1B2A,企业法人雷永成,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广德县和成水利工程养护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渠道清淤、水库、塘坝养护、保洁;道路维护、保洁;园林绿化管理、养护;泵站及桥涵闸维护,沙、石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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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水利工程设施管理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水利工程设施的管理保护,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保护。

本条例所指水利工程设施包括水库、渠道(灌溉、排洪、排阴)及其建筑物、泵站、水电站、农电线路及农村输变电设施、机电井、人畜饮水病区改水工程、河道、堤防、水保设施,以及水利工程附属的观测、监测、交通、通讯、管理房、灌溉试验站、水文测站、工程防护林等设施。第三条 水利工程是保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各级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水利工程设施的管理和保护。

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水利工程设施的主管部门。

全体公民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的权利和义务。第二章 水利工程设施的管理第四条 所有水利工程设施,应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管理组织。

水利工程的受益范围在同一行政区域内的,由该行政区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跨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主要受益行政区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以国家投资为主建设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在省、市、州(地区)、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下由专管机构具体管理;以乡(镇)、村投资为主及联户、个人建设的小型水利工程,由乡(镇)水利站负责管理。第五条 各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对水利工程设施采取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管理。凡有条件的,可实行专业化管理,直接向用水户服务。

各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加强对群众管理组织的指导,教育用水单位和群众爱护水利工程设施,严格遵守水利工程管理规章制度。第六条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基本任务是:全面加强经营管理,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和正常运行,节约用水,保证合理灌溉,充分发挥工程效益,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第七条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积极推行多种形式的经营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加强各项经济技术管理指标考核,落实管理任务,提高科学管理水平。第八条 对各类水利工程都要实行有偿服务,认真核定水费标准,严格审批制度,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达到按成本收费,以水养水;积极发展综合经营,面向社会提供的有偿服务,增加积累,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建立工程良性运行机制。第九条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认真做好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和观测,保持工程设备完好,确保工程设施正常运行。第十条 坚持农村劳动积累工制度。各级水利部门对农村劳动积累工中用于水利部分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领导,健全组织,明确责任,落实管护措施,严格检查监督。第三章 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保护第十二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要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甘肃省实施水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管护水利工程设施。第十三条 各类水利工程应根据规模大小,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本着有利于管理和安全运行的原则,结合省上的有关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合理划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第十四条 严禁在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炸石、打井、挖砂、挖窑、取土、修坟、建房、修建鱼池、垦种渠堤、堆放废弃物。严禁毁坏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界碑、界桩等标记。禁止在通讯、电力专用线路上非法架线和接线。第十五条 在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违章建筑必须拆除。个别暂时拆除确有困难的,应与水管单位签订缓拆协议,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缓拆。工程维修改建时,违章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工程需要,立即拆除。

违章建筑影响工程设施的检查、维修和改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章单位或个人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第十六条 兴建工程凡需要占用、通过水利工程,影响工程效益的,必须事先向水管单位提出申请,经同意,报请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补救或赔偿措施后,方可施工。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渠堤上擅自扒口、埋管引水、堆土打坝、设障阻水;不得排放污水,污染灌溉和饮用水源。

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利工程的管理,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与正常运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农田水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监管和保护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水利工程,是指农田灌溉、防洪排涝、小型水力发电、农村饮水、引(供)水等各类工程及其设施,包括水库、渠道、管道、堤防、泵站、小型水电站、闸坝、机电井、塘坝等。

大中型水力发电、城镇供排水、航运、污水处理和尾矿坝工程的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工作的领导,建立以公共财政为主的投入机制,加大对水利工程管理的投入。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水利工程管理的有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工作。

水利工程所有者、管理者或者经营者依照规定或者约定负责水利工程的日常运行、维修养护和安全管理工作。第五条 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投资参与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民和其他社会力量依法建设、经营和运行维护小型水利工程。第二章 工程管理第六条 水利工程建成并确定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后,应当按照水利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交付管理使用。第七条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收集、整理、保存有关工程资料和电子图文,建立工程档案。

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向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移交完整的工程建设档案。第八条 水利工程应当明晰产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对水利工程的所有权、使用权等进行确权登记并颁发权属证书。第九条 小型水利工程的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条 水利工程按照下列规定实行监督管理:

(一)大(1)型水库和重大引调水工程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二)大(2)型水库和其他大型水利工程由州(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三)中小型水利工程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四)跨行政区域的水利工程由其共同的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第十一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或者个人所有的水利工程由其自行维护和管理,并依法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第十二条 大中型水利工程和小型水库应当确定工程管理单位。其中,政府投资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和小型水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管理权限确定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水利工程监督管理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

(二)监督、指导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水利工程管理工作;

(三)建立水利工程监督检查和评价制度,定期对水利工程的日常管理、安全运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十四条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

(二)制定管理规则和操作规程,编制应急预案,开展工程安全检查、监测和资料整编工作;

(三)计划供水,计收水费;

(四)做好蓄水、调度和防汛抗旱等工作;

(五)维护水利工程,保持工程设施正常运行;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十五条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技能,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第三章 运行维护第十六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和小型水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工程管理权限确定的单位负责运行维护,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社会力量参与运行维护。

政府投资建设或者财政补助建设的小型水库以外的小型水利工程,按照规定交由受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民等使用和管理的,由受益者或者其委托的单位、个人负责运行维护。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筹资筹劳建设的水利工程,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其委托的单位、个人负责运行维护。

个人或者其他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水利工程,由投资者或者其委托的单位、个人负责运行维护。

政府与社会力量共同投资建设的水利工程,由投资者按照约定确定运行维护主体。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的,应当同时明确该土地上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主体。

水利工程管理的管理内容

水利工程管理的管理内容:开展水利工程检查观测;组织进行水利工程养护修理;运用工程进行水利调度;更新工程设备,适当进行技术改造。

工作方法是:

一、制订和贯彻有关水利工程管理的行政法规;

二、制定、修订和执行技术管理规范、规程,如:工程检查观测规范、工程养护修理规范、水利调度规程、闸门启闭操作规程等;

三、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据以开展管理工作,主要工作制度有:计划管理制度、技术管理制度、经济管理制度、财务器材管理制度和安全保卫制度等。

扩展资料:

水利工程管理特点:

一、水利工程的各项蓄水、壅水、输水或泄水建筑物, 必须具有足够的抗水压、耐冲刷、防渗漏、抗冻融等特殊性能, 如果遭受破坏, 将会造成溃坝、决口、改道, 给国民经济带来巨大损失,甚至毁灭性的灾害。因此, 在工程管理中, 首先要保证安全。

二、水利工程是调节、调配天然水资源的设施, 而天然水资源来量在时空分布上极不均匀, 具有随机性, 影响效益的稳定性及连续性。水利工程在运行中, 需要专门的水利调度技术、测报系统、指挥调度通讯系统, 以便根据自然条件的变化, 灵活调度运用。

三、许多水利工程是多目标开发综合利用的, 一项工程往往兼有防洪、灌溉、发电、航运、工业、城市供水、水产养殖和改善环境等多方面的功能, 各部门、各地区、上下游、左右岸之间对水的要求各不相同,彼此往往有利害冲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水利工程管理


原文链接:http://527256.com/166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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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41822MA2MTW1B2A,企业法人雷永成,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广德县和成水利工程养护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渠道清淤、水库、塘坝养护、保洁;道路维护、保洁;园林绿化管理、养护;泵站及桥涵闸维护,沙、石子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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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经常进行分析预测;②按照需要与可能统筹安排,有计划地引水、输水和分配水,并做好计量管理工作;③设法降低输水损失,提高输水效率;④提水泵站要设法降低能源消耗;⑤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沿线水源污染,以满足用户的水质要求;⑥工程设施的养护维修。 灌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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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的管理,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与正常运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农田水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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