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一个电影的名字,讲的是一个黑人医生突然能听懂动物讲话了
- 2、黑人医生电影
- 3、找一场电影,急!高分
- 4、讲述美国一位黑人医生励志的电影名字
- 5、有谁知道拉尔夫·埃里森的看不见的人的主要内容!
- 6、非洲黑人的文化习俗是什么
一个电影的名字,讲的是一个黑人医生突然能听懂动物讲话了
中文名称:怪医杜立德
英文名称:Doctor Dolittle
剧情简介:
工作一天下班后,多利特医生开车返家途中差点撞上一只流浪狗。一瞬间,他非常强烈地意识到自己有一种与动物沟通的能力。从此之后,他的家成了鸡鸭鼠兔猪狗牛羊的诊所,那些动物王国里的成员都来找他寻求帮助,和他谈心。这样,他又请来了两位伙伴拓展他们的事业,随之而来的是挡都挡不住的财源滚滚。相形之下,受冷落的倒是多利特的妻子和两个小女儿...这是第二次根据同名童话故事改编影片,这次改由黑人演员扮演主人公,拍摄地点也移到了洛杉矶和旧金山一带。
黑人医生电影
《恩赐妙手:班·卡森医师》简介:本卡森,是一个天才的神经外科医生,从贫民升任为约翰霍普金斯医院的少儿神经外科负责人。他接受各种挑战,以挽救孩子的生活。本片讲述了他的谦虚和诚实的故事,同时也是一个鼓舞人心的爱情故事……
找一场电影,急!高分
《火线保镖》
也译着《赶尽杀绝》,是由美国导演迈克尔·戴维斯导演,克里夫·欧文、莫妮卡·贝鲁齐 和保罗·吉亚玛提主演的一部冒险动作片。影片有参照吴宇森执导的《辣手神探》的动作。
版本一 史密斯先生(克里夫·欧文)是一个外表冷酷而又神秘的人物,他带着枪游走于城市的大街小巷却没有人知道他的过去,他如影子一般游荡,如猎手一般蛰伏……他既不是什么救死扶伤的医生,更没有身为人父的体验,但当他看到一个怀胎八月的孕妇被一群持枪悍匪追杀时还是本能的伸出了援助之手,尽管女人还是没能躲过一劫死于乱战,但所幸婴儿安然无恙。史密斯本以为女人一死这事就此了结,自己也无心再继续参合下去,但他随即发现对方的目标竟然是女人留下的小婴儿。不忍就此舍弃婴儿,史密斯决定向朋友圈中最有母性特质的DQ(莫妮卡·贝鲁齐)求助,DQ是Dairy Queen的缩写,是黑道中闻名的专门对付恋母情结顾客的妓女。费劲心思取得这个不太可靠的搭档的协助后,史密斯开始了荷枪实弹的生猛枪战。他的对手是一心要得到婴儿的黑帮老大赫茨(保罗·吉亚玛提)。史密斯想要知道这所发生的一切背后所隐藏的内情,然而就算得不到答案史密斯同样能从痛快地杀戮中得到满足…… 版本二 硬汉与baby?显然,这不是好莱坞独创的戏剧形式,但只有在美国才能将这种形式化的强烈反差发挥到淋漓尽致。史密斯先生,没有人知道他来自何处,去往何方,有的时候,他就像是龟缩在街角的最普通的流浪汉,为了一点残羹剩饭可以和野狗大打出手……很少有人能够了解,他其实是这个世界最残暴、最无情的男人--至少有一位准妈妈知道,所以她才会在大腹便便的时候就将孩子的生命托付给他。史密斯对于这样的委托有点嗤之以鼻,一个孩子能引来多大的杀身之祸? 在经历了几次的枪林弹雨,孩子的生母也一命呜呼之后,史密斯先生终于意识到原来自己当初的想法实在是太简单了,即使是这个世界上最无辜的生命,也有可能招致最邪恶的报复。当史密斯再一次在枪战中带着婴儿成功生还后,他了解到追杀他们的其实是一个专门培养神秘的暗杀高手的犯罪组织,头头叫赫兹,出于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原因,他要抹杀这个婴儿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的一切痕迹。 在子弹聚集成的疾风骤雨中,面对着每一场无法想象的枪战时,一直独来独往惯了的史密斯也颇感吃不消,他找来旧相识,一个名叫DQ的妓女帮他照顾孩子,两人结成了暂时的伙伴。他们想要知道的是,这其中到底牵涉了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为何会有人想要一个连话都不会说的婴儿的性命。这个临时组合在一起的“爸爸”、“妈妈”虽然不太靠得住,但他们至少达成了共识,那就是拼尽一切,也要保住孩子。可是,他们遇见的每一个人似乎都对这个婴儿恨之入骨,欲除之而后快。
讲述美国一位黑人医生励志的电影名字
《妙手仁医之本·卡森的故事》
本片按时间顺序,讲述了本·卡森从一名受人歧视的贫民升任到一名约翰 霍普金斯医院的一名少儿神经外科医生的经历。
本·卡森因为黑人的身份常会受到歧视与挫折。儿时的他,成绩很差。他一直以为自己就是一个愚钝笨拙的小孩。但在母亲的鼓励下,他学会了想象,学会了用看电视的时间去阅读书籍。在知识的海洋里,他进入到一个未知的精彩世界。
他用自己的勤奋,获得了他人的尊重,并考上了世界著名的耶鲁大学,在那里收获了美妙的爱情。后凭借优异的成绩,进入约翰 霍普金斯医院,用自己的智慧与医德,接受种种挑战,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生命的奇迹。
他的妈妈目不识丁,与丈夫离婚后,独自带着孩子来到了底特律,给别人当清洁工,靠着微薄的收入养活自己的孩子。但就是这样一位在普通人看来不成功的母亲,却默默地给孩子满满的爱与支持,并鼓励他们,可以做的比别人更好。
有谁知道拉尔夫·埃里森的看不见的人的主要内容!
拉尔夫·艾里森 看不见的人(1952)
作者简介 拉尔夫·艾里森是著名的美国黑人小说家。1914年3月1日生于美国中南部俄克拉荷马市,父亲当过建筑工人和小商贩。艾里森3岁丧父,由母亲帮佣将他扶养成人。他母亲经常从她当女仆的白人家里带回一些丢弃的旧杂志和旧唱片,使他自幼对音乐和书籍发生了浓厚兴趣。俄克拉荷马州直到1907年才成为美国的第46州,当时仍洋溢边疆精神,种族歧视不算严重,因此艾里森身为黑人,对种族问题虽然仍敏感,却无种族自卑感,对白人的仇恨也不象其他写抗议小说的黑人作家那样深。从少年时代起,艾里森就酷爱文学、电影、戏剧和爵士音乐,曾在中学乐队里吹过小号,平时爱把自己所过的生活与小说里某些人物的生活作对照,这似乎有助于他对生活的观察与理解。1933年他获州奖学金入塔斯克基学院攻读音乐与雕塑3年,音乐方面的造诣不仅表现在他后来收辑在文艺评论集《影子和行为》(1964)里有关音乐的评论上,而且对他小说创作中的语言风格也有积极的影响。有人还专门撰文探讨他的小说与爵士乐及布鲁士的关系。1936年去纽约学雕塑,遇著名作家理查德·赖特,开始在他的鼓励下进行文学创作。1943年至1945年服兵役,复员后获罗森瓦德研究基金专门创作长篇小说《看不见的人》,同时也当摄影师、爵士乐鼓手和酒店侍者挣钱糊口。该小说先后写了7年,1952年出版后受到评论家的高度赞扬,从而奠定了他为文学地位。此后艾里森只发表过一些短篇小说和评论文章,同时在一些大学里教创作,再没有发表其他重要著作。
内容概要 “我是一个看不见的人,”这是小说主人公“我”回忆往事的开宗明义第一句话。“请弄明白,别人看不见我,那只是因为他们不愿看见我。”这个“我”躲在哈莱姆黑人区一家白人公寓的地下室里,偷接电线安装1369盏电灯,想使自己让人看得见。“也许正因为我是个看不见的人,才如此需要光。光证实了我的存在,赋予我形体。”光象征“我”所追求的自我和“身份”。全书主要写“我”成为看不见的人的经过。“我”原是在美国蓄奴制南方土生土长的温顺黑小子,一向对白人毕恭毕敬,高中毕业时在典礼上发表了一篇阐释进步的秘诀在于谦卑的演讲,十分成功,结果被邀去本镇白人头面人物的集会上再次演讲。演讲前,“我”先看了一场白人姑娘的脱衣舞,然后是黑人男孩们蒙上眼互相格斗,“我”也被迫参加,结果被打得眼青鼻肿,满嘴流血,但得照样演讲。“我”的演讲再次获得成功,赢得了一份上州立黑人大学的奖学金。读到三年级时,有个白人校董诺顿先生来校参观,“我”被校长派去开车陪校董各处游览,不幸遇到一个乱伦的黑人农夫,竟对校董侃侃而谈怎样由于屋小天冷,他与妻女同睡一床,如何一不小心爬到女儿身上,竟使女儿怀了孕。奇怪的是,虽然周围的黑人都排挤他,白人们反倒对他表示同情。校董听得津津有味,原来对方的叙述勾起了他对自己女儿乱伦的回忆,于是他重赏了这个黑人农夫,又要“我”开车去酒店喝一杯。他们去到金日酒家,那既是酒店也是客栈,有妓女也有疯子(附近有家疯人院,疯子们常常在男护士的陪同下来酒店喝一杯消遣解闷)。一个疯子口口声声说诺顿是他的爷爷,一个妓女上来爱抚诺顿的额头,说她最喜欢象诺顿这样的白人。一个当过医生的疯子替诺顿看病,诊断说诺顿患歇斯底里。诺顿被疯子与妓女弄得惊恐万分,夺门而出想逃离酒店,结果在沙门上撞破了前额。他们回校后,黑人校长见贵宾受伤,勃然大怒,就把“我”开除出学校,他的临别赠言是“必须心狠手辣,假惺惺地讨好白人大人物,装出一副黑鬼模样以便攫取权势。”“我”在拿到推荐信之后就去纽约谋生,谁知不论是谁看了一眼推荐信之后,就摇头把“我”拒于门外,后来才知道校长竟在信里说了“我”许多坏话。几经周折,“我”终于被一家油漆公司雇用,工作是给每桶白漆加上十滴黑色液体使劲搅拌,使白漆变得更白更亮。这些白漆都由政府订购,用来油漆纪念碑之类的国家级重要建筑物。不幸的是,“我”放错了拌料,使白漆里露出了黑色,于是被调去烧锅炉,锅炉房的工头怀疑“我”是工会的坐探,两人打了一架,引起锅炉爆炸,差点儿使“我”送命。进医院后,医生又把“我”当作新机器的试验品,不仅使“我”失去了好容易通过工作获得的自我,甚至使“我”丧失了记忆。出院后,“我”在哈莱姆黑人区遇到了好心肠的黑女人玛丽,在她家租了一间房子,在她的帮助下慢慢地适应环境,恢复了一部分“黑人身份”。但“我”厌恶这个身份,有一天偶尔在房里发现一个当作制门器的铁铸黑人像,我把它看作自我嘲弄的象征,随手捡起把它摔坏,还打算把它扔掉,先扔到别人专用的垃圾桶里,却被女主人看见,当场叫“我”把它捡回去;原来“我”把它扔在街心,又被人当作失物捡起送回手中,简直想扔也扔不掉。有一次“我”在街上漫步,看见有一对黑人老夫妇正被房东太太强迫搬迁,家具什物零乱地堆放在路边,一个白人警察在威风凛凛地执行命令。一群围观的黑人激于义愤,眼看要对警察动武,“我”怀着又恨又怕的复杂心理,上前劝止说:“黑人兄弟们,这不是办法,我们的民族是守法的,是不轻易发怒的。”但白人警察却变本加厉地对那对老夫妇施暴,“我”忍无可忍,即席发表一篇演说,煽动群众起来打跑警察,又把家具搬回寓所。“我”的行为引起了激进组织“兄弟会”的注意,“我”也被邀参加了这个组织和它的活动,觉得自己终于重新获得了自我。然而“我”很快发现这个组织的头头知识浅薄,他们的背景也很可疑。“我”常常奉命去干一些“我”并不想干的事,“我”重新获得的自我又逐渐失去:“我”依稀觉得自己又进了一条死胡同,成了一个看不见的人。一些白种骚女人追求我,把我看作性机能的象征。一个名叫西比尔的女人醉醺醺地求“我”强奸她,但“我”并没碰她,只是用唇膏在她醉死过去的躯体上写了几个字:“西比尔,你被圣诞老人强奸了。没想到吧。”兄弟会的活动遭到了一帮以拉斯为首的黑人民族主义分子的反对,双方剑拔弩张,一见面总要拼个你死我活。“我”被卷入斗争,常常被拉斯手下的人逼得东躲西藏。有一次“我”躲进了一家杂货铺,买了一副墨镜和一顶宽边白帽子将自己乔装打扮一下,谁知一下子竟成了莱因哈特先生,获得了流氓、赌棍、情夫、牧师等多重身份。这就引起了“我”的深思:“我”究竟是谁,究竟是什么身份,怎么一副墨镜和一顶白帽子就能使“我”由原来的我变成另一个人?象这样什么人都是,又什么人都不是;既有一切身份,又等于没有任何身份——如果这样,“我”也就可以不负任何责任,无论是对黑人还是白人,对南方还是北方,对兄弟会还是对拉斯之流。外在世界既然遗弃我、不承认我,“我”也就只好把目光转向内心世界,来自我发泄和自我发现。在一次拉斯挑起的骚乱中,“我”逃离险境时跌进一个地洞,也就将计就计,以地洞为家躲藏起来,作深刻的自我反省,翻来复去思考着自己在宇宙中的地位,口述了本书。
作品鉴赏 本书是当代美国黑人文学中的经典之作,具有西方当代小说的许多特点:思想内容上提出了个人在荒谬的宇宙里的处境问题并探索自我本质;艺术上大胆创新,现实主义与超现实主义相结合,在运用黑色幽默手法上开美国后现代派文学的先河。因此这部小说在1932年刚一出版,立刻受到英美评论界的普遍赞扬。有人称它是自己一辈子读到过的最佳美国黑人小说,留下最深刻的印象。也有人赞美本书最具美国文学的特点。美国著名文学评论家德尔摩·施华兹甚至认为现有的文学评论语汇用来评论本书都不免显得“肤浅与浮夸”。在本书出版13年之后,美国的主要书评周刊《图书周刊》邀请200个作家和评论家投票选举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出版的最优秀的美国小说,大家一致选中了本书,可见其影响之大。在主题思想上,本书以存在主义的观点探索人的社会异化和自我异化问题,通过主人公在荒诞,敌对的环境里失去和寻找自我的故事,描写主人公的心理变化和西方让会的精神危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看不见的人”,这个人物具有一定的典型性,被西方评论家们奉为“当代人的典型”。尽管主人公是黑人,书中也描绘了黑人生活和当时社会上的种族歧视,组织者并不从社会学的角度对主活中的种族问题提出批评或抗议,而是用抽象人性的概念来描绘和反映人的共同命运以及现代社会黑人与人之间不正常的、无理性的关系。作者认为,最能说明人的自我异化和在敌对环境里的荒谬处境的,莫过于美国黑人,因此他采用象征手法以黑人为例,通过“看不见的人”的经历及他的思想演变,以抒写整个人类的命运和处境。存在主义的中心问题是人的地位问题。在古典文学中人是神,是英雄;在现代派文学中人是虫,是懦夫、瘪三、流浪汉,是本书主人公“看不见的人”。卡夫卡在《变形记》里描写了现代社会里的人如何变成了甲虫;艾里森在本书中也用同样的寓言形式,写一个无名无姓的普通黑人在敌对的、异己的环境压迫下完全失去自我存在的意义,终于成了一个“看不见的人”,借以说明人的自我异化已达到虚无的程度。在今天的西方社会里,精神文明已遇到越来越深刻的危机。人沦为机器,个人已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西方作家们觉得今天的世界已无法理解,也无意去理解,于是把描写重点转向人物内心世界,着意抒写个人的沉沦和精神空虚,作家本人往往怀着悲忿、绝望和恼怒的心情,对世事万物采取玩世不恭的态度加以冷嘲热讽,用一种超现实的、某些评论家称之为“黑色幽默”的夸张笔法来曲折地反映和讽刺现实。艾里森也倾向于把今天的世界看作是现实与梦幻交错在一起的荒诞世界,因此在描绘这一世界时,也就运用一种现实主义与超现实主义相结合的新方法,用扑朔迷离的笔法把现实世界抽象化或漫画化。作者根据创作实践的需要,从现实主义到象征主义、印象主义、表现主义和超现实主义,凡是足以为他的小说服务的,无一不用。整个故事发生于意识与无意识之间,现实很象梦魇,外部世界常常通过黑色幽默式的夸张或歪曲,结果反能更集中地反映出其内在的精髓。作者善于用象征手法揭示美国社会的混乱和人与人之间的隔阂。主人公从南方到北方,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长,越来越看出这个世界的疯狂与荒诞,作者的风格也相应起了变化,从现实主义到表现主义到超现实主义,用不同的手法和技巧来反映主人公的内心世界和他眼里的这个既现实而又非现实的物质世界。在语言的运用上,本书也别具特色。主人公的生活环境改变了,叙述的语言文字也相应起着变化,圣经、古典文学、布鲁士歌曲、南方白人的修辞、哈莱姆的黑人俚语都运用得恰到好处。全书用第一人称口述,语言既口语化又形象化,有个美国评论家认为,“从马克·吐温以后,还没有一个美国作家能够再创造如此丰富、幽默的口语。”
非洲黑人的文化习俗是什么
写真黑人从“头”开始
初到非洲,一切的感受只有两个字:新奇。在南部非洲高大的椰子树摇曳出的热带草原旖旎的风光里,穿梭着一个个头顶杂货、疾步而行的黑人,扑面展现出异域独特的人文景观和多姿的风俗民情。在很多干旱的地区和一些贫穷的地方,人们要跋涉很远的路程,顶着水盆或塑料桶,运输生活用水。即使在城市,妇女们顶着盛水工具,到楼下的自来水管或固定的供水点采水,仍是街区永不褪色的一道风景线。这也是国内报刊在介绍非洲风情时经常刊登的图片类型之一。我真正认识黑人的“头功”是在半个月之后,那时我们从国内发出的货柜已抵达目的地港口,清关公司找了几位劳工负责装运和码货。货物装在大号硬纸箱里,有些是特大号纸箱,令人意外的是黑人们干活不是肩扛、背背、手提等方式,一律用头。不管纸箱有多沉,只要搁到头上,立马搞掂,拔腿走人。记得有一特大号纸箱,两个劳工费尽力气方勉强抬起,另一劳工赶紧身去顶。由于货物特重,纸箱在黑工头顶跳起8字舞,压得他双眼外凸变了脸色,头因不堪重负而像弹簧片一样高频率地左右打颤颤,让人心惊肉跳,大家本认为他不能为之而不为,可不,这位老兄依然摇晃着保持平稳。最终,包装箱屈服了——给顶破了,他的头也被镶进纸箱里。靠着感觉,此人硬是将这个特大特重纸箱顶进仓库。当时就把我们几个初来乍到的中国人震了一把,无不肃然起敬,纷纷叫绝于黑人的头上功夫。后来,时时看到黑工用头顶米袋、面袋、麻包等等,依然为之惊叹,担心对方折了脖子。妇女们常用一布巾缠个圈,置于头顶,以缓冲压力保持平衡,除了顶水,她们还顶蔬菜、柴草、水果等一切可顶之物。你可以在大街上,随意之间就会看到换煤气的妇女,顶着或空或满的煤气罐,悠哉游哉地走着,令我不得不想起我们ChineseWomen的柔弱与享福。曾见过一个卖面包的人,与玩杂技无异;头顶着一块木板,上面不清楚摞了多少层面包,甩开两手,沿街叫卖,全然不顾有个闪失时,那些面包劈呖啪啦地滚到大街上而引起交通阻塞。男人们顶东西注重的是硬功及气力,而女人们顶东西讲究的是技巧和耐力。头不仅是他们的人体器官,也是他们以劳动养家糊口,籍以生存的工具。
黑人头顶无“旋”。我们头上个个有“旋”,没“旋”是怪物,还有人据此推算人之性格,讲一个“旋”温(和)二个“旋”凶三个“旋”恶什么的。就此事我专门询问过一黑人医生,他讲黄、白两种人的头上有,黑人就是没有。当一些混血儿出生后,他们的家人及近邻常依据其头发、肤色、五官特征为其最终的人种定位问题而争执不休并乐此不疲。后来,大家的意见终归一致并约定俗成:查看混血儿的头上有没有“旋”,有就划拨黄、白人种之中,没有则回归黑种人之列。
黑人的五官组合明显不同于其他人种:大眼、扁鼻、阔口、翻唇。他们的睫毛很美,翘翘的,弯弯的,正是我们做美容时想要的那种。长得挺棒的还有他们的牙齿,大小厚薄,整齐划一,不像我们许多同胞的牙齿扎得张牙舞爪,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黑人嘴大,笑起来能从左拉到右,特夸张,都瞧不见腮了,见到的是满口白牙,因排列整齐,也就反射出更强的光,这就是我们看电视或与他们面谈时,常见其牙齿和眼白部位雪白透亮,闪耀着光芒,挺招人羡慕的。反过来讲,人的牙齿和眼白或许是一样的亮,只不过一粒珍珠放在黑布上要远比放在白布上打眼得多。
至今,非洲的黑人仍保留着许多民风民俗,有的奇特,有的荒诞,比如说“脸”吧。有一天,一黑人老妇到我们店购特,脸上绘着图案,说的语言谁都不懂,交流全靠打手势。事后,黑人店员告诉我,这样的“脸”在非洲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画脸”。一些民族在举行宗教仪式或其他重大活动时,常在脸上涂上颜料,以驱鬼避邪,这样的花脸洗后即可复原。而刚才进来的这张老脸则属于第二种情况:“纹面”,图形不是画的,而是纹上去的,这可要终其一生了。
我如何也不会忘记那一天,我与黑人司机外出办事,见路旁低头走着一个黑人,嘴上居然锁着一把小锁,太恐怖了。我猜想可能是此人犯了忌,如偷吃东西或讲错了话而遭此惩罚,如同我国古代犯人充军发配时在其脸上刺个“囚”字以昭示天下。司机的解释并非如此,称之为“其无它,风俗使然也”。这激起了我的好奇心,我想让司机充当翻译,过去询问此人来自何方,以后抽空去猎奇这个神秘的锁嘴部落。司机却郑重警告我:这些“纹面”、“锁嘴”及其他与众不同的人,都生活在一些“老、少、边、穷”地方,与外界很少交流。他们的民风陋习常遭外人数落,难以融合到现代文明之中,造成他们心理压力大,极其敏感,敌意性强,容易“动刀子”。他们话不多,说到做到,说杀你无论如何也得把你干掉,他们信奉原始宗教,天知道都是些什么教义。所以,遇上这些人,千万不要与之攀谈,躲远点,最好是绕道行驶。
燕瘦环肥不尽相同
黑人女孩发育较早,有些人在十五、六岁已成为孩子他娘(我们的黑人雇员埃丽丝,今年32岁,却已荣升入“姥姥”行列)。她们喜爱打扮,知道做女人“挺”美,常穿些低口、敞口或露脐装。有的还不戴胸罩,易显出其乳围的轮廓。在很多农村、山区、林区等地方,女人们同男人一样,不着上衣,坦胸露乳,仍在沿袭祖辈们的生活习性。但城市的居民都穿戴整洁,已与世界接轨,可也有例外:一些哺乳期的妇女,她们把孩子斜系在胸前,成天敞着一只乳房,招摇过市。孩子饿了,张口就吸,比喝自来水还方便。那乳房绝对饱满、舒张。
一次,我们接到从国内发来的一批女式弹力衫,质量不好,卖不掉。埃丽丝见橱窗里的两件弹力衫脏了,拿出搓洗之后挂回原处。两天后,一群黑姑娘逛进商店,要买挂在橱窗里的“胸罩”。大家莫名其妙,稍后才回过味来。原来弹力衫在洗后严重缩水,居然缩成“胸罩”了。这给大家以启示:与其作为弹力衫不易卖掉,倒不如洗了缩成“胸罩”卖。后来的情况证明了当时的决策是何等英明,几百件弹力衫在价格未变的情况下,半月后以“胸罩”的形式全部售出。而我们从国内发来的真正纹胸,黑人女性普遍嫌小,卖不动,被黑人店员戏称“为孩童定做的乳罩”。最后,若有顾客在购物时提出Bassela(地方语:免费赠送品)时,上至老头,下至小儿,不论是壮汉,还是肥婆,统统给予纹胸以资鼓励;甚至到了每周礼拜五的“乞讨日”,不再给乞丐们一、二枚铜板,每人发一纹胸将其打发了事,也就是说这些真正的胸罩是以白送的方式处理掉的。做国际贸易时,常会出现阴差阳错之事,令人啼笑皆非,难以防范。以前老板在东欧做倒爷时,知道胸罩、鞋子、内衣内裤等一些女性用品,运到东欧或俄罗斯市场,必须进大号或特大号的,但在黑非洲,照样给你上一堂课,补交一次学费。看来,黑人女性的乳房,欺负不得,从女人们显山露水的曲线上看,燕瘦环肥,各不相同,但她们乳围的尺寸,依我们卖文胸的情况判断,则令ChineseWomen要甘拜下风了。
对于一些黑人女性来讲,乳罩不但是其展示形体的尖端部位,同时还是存放钞票的理想钱包。即使所穿的衣服有口袋,她们仍习惯于将纸币及硬币直接塞进乳罩,或者将钱装进小钱袋,再把钱袋塞进乳罩。我们认为这有失雅观,毕竟购物是在众目睽睽之下,结账时不免要往这身体的“禁区”部位搓一把捞一把的。她们却一点也不难为情,或许这样钱更安全,因为扒手在偷东西时不易下手、容易察觉;抓到后不但要以盗窃论罪,还要派生出更加严重的指挥:流氓活动。
纹身,在世界民族中属于较普遍的现象,就是在身体的某个部位先绘后纹,平展如画,但在非洲,情况大不相同。在莫桑比克(Mozambique)北部的林区,我见到几位纹身的女孩和妇女,胸部和背部是用刀和凿子纹出了一个个蚕豆状的凸起,排列成形。人们崇尚自然界中某些神秘的传说和一些凶残的动物,纹出的图形或似鬼怪的脸,或成鳄鱼的体表状。回到莫桑比克首都马普托市(Maputo),我与黑人司机因纹身起因有了争执。他告诉我,纹身不是一种崇拜,也不是图个美丽,而是与性有关:男女交时,肌肤滑如河鱼,无甚愉悦,如果有了这些不平的凸起,会增强摩擦,增添性感点,使人更有激情。或许他是对的,这种纹身仅出现在女性的身上,与男人无关。
我难以忘记的还有那一天,我们在逛街,渴了,就到一黑人兄弟的手推车前买椰子喝。因天热,这哥俩全敞着怀。我突然被眼前的情况吓了一跳,在这哥俩肚脐眼的上沿,无一例外地倒插根“大萝卜”,大小和其本人的拳头差不多。我把随行的黑人雇员叫到一帝,询问是不是这兄弟俩身上的其他器官上移下陷,长错了地方,“窜门”到肚脐眼上来了。黑工笑着解释说这就是肚脐,长着这种大肚脐的人在本市大有人在。至于原因吗,他不确定,讲或许是出生时因接生不当而造成。这种解释令人难以信服,我想这大概归属于遗传或人种原因吧。
泣血岁月祸起黑色
初到非洲,许多事不知明细。一次与一黑人老板谈事,开始他很客气,越谈其态度越冷淡,直到“淡”得双方不欢而散。
“怎么回事?”我问随行的黑人雇员。
“啊,米司特李,你不该叫我们黑人为BlackMan。”
“BlackMen怎么啦?这和我叫白人是“WhiteMen一样,你也可以称我为YellowMen吗。BlackMan在我们看来是个中性词,一个称谓而已。”
噢,不,单词没错,错的是历史。”雇员说话,让人难以理喻的。
谈起黑人的历史,随行打开了话匣子,叙说起非洲这片古老的土地,先辈们虽然贫穷、落后,倒也宁静、详和。自打欧洲白人入侵以后,极端歧视他们的肤色,建立据点,炮轰村舍,屠戮黑人,贩卖黑奴,直至殖民统治,留给记忆的全是泣血的历史。这原本和我们的谈话无关,问题在于这些白人在鱼肉黑人时就称他们为BlackMen,称谓本身无错,但在殖民者嘴里,好言也成恶语了。
我明白了,我们叫BlackMen并无蔑视之意,坏就坏在这种叫法多年前就被白人中的殖民者口口声声给叫坏了,BlackMen相当于“黑鬼”什么的,历史延续至今,遂为种族歧视的载体。
“若不称黑人,应叫什么?”我问道。
“你直接叫这个人,那个人就行了,避免使用黑、白、黄颜色字样。另外我得纠正你,你们黄、白人种叫我们为黑人,严肃地讲我们不是BlackMen,因为Black是一种Colour(颜色)”。该黑人认认真真地说。
“啊,你们不是黑人,可你们的肤色……”我越发莫名其妙。
“我们的肤色不是Black,是Negro(黑人的一种肤色),故我们是Negro,而非BlackMen”。他把胳膊放到黑皮沙发上让我辨认:“看一看,这两种颜色不一样吧”。
我无言以对,倘若Negro不是黑色,我不知其为何色。在美国,称黑人为Negro,是一种蔑称、是贬意词,而在非洲的莫桑比克,黑人认为Negro才是正常的称谓。
聊起黑人的肤色,也挺有趣。我们刚来时,看黑人都黑得一致,长得一样,难以明辩个体。这时若有黑人在街上热烈地和我们打招呼后混进人群,如同一滴水溶进大海,瞬间无影无踪,即使他折过身来继续和我们对话,我们已把他忘得一干二净。当然,黑人初看我们也是如此:你们中国人,朝鲜人、马来人……都一样啊。
现在好了,看黑人如同看自己的同胞,人的长相原本就不一样。黑人之间的肤色,也有很大差别。我曾见到一位黑妞,那真叫黑,说她的皮肤似漆黑,倒不如讲漆像她的皮肤黑,因为从她裸露的肩头上,我清楚地看到太阳倒映在镜子里的模样。少数黑人的皮肤颜色几近黄色,这些人大都属于混血。所以,以漆黑和混血儿的淡黄为两点,黑人的肤色滑动在中间不同的位置上。
每天,我与黑人雇员们一起,快快乐乐地做事,但我难以恭维他们的肤色,这并非说明我有歧视倾向,这种肤色确有诸多不便之处。例如,当你每天开车穿梭于城市的各个路口时,你得留心相关车辆驾驶员的反应。通过表情和打手势,是驾驶员传递信息的重要方式。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尚能看清黑人司机的意图;若是阴天,黑人反射的光线本来就暗,再经过一道档风玻璃过滤,根本看不清对方驾驶室里的内容,看到的仅是一辆辆空车在跑空。虽然说错位时可依据对方的车速,打灯情况判断,但总让人心里没个谱儿。最要命的是许多行人爱穿黑衣裳,这与他们的肤色相配,当你傍晚或夜间行车时,保不准他们会把车吓一大跳。黑人的安全意识淡薄,过马路时还乐于与车辆抢行,当你正常行驶时,猛然间发现旁边黑黢黢地闪出一团黑影,鬼魅般地窜向另一侧,赶紧刹车,鸣笛示警。黑人一旦决定穿越马路,不管有多么危险,视死如归,九杆棒棰也打不回。他们总是在小车贴着屁股时及时跑过,你在这儿惊魂未定,他们已在远处洋洋得意,夜幕中唯留下一串串拖着长长的夸张的笑声随时作伴于你的骂娘声。如果说黑人滴血的历史,起因于他们的肤色,这种讲法有些牵强,而路上光线昏暗时发生的一些车祸,则是名副其实了。
发布于 2022-07-12 14:33: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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