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印章管理办法-公司部门印章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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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章管理办法

(一)印章的管理

1、公司公章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管理。 印章管理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指定专人代替,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2、为保证资金账目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做到一人无法签发支票、汇票,一人无法提出现金。人员应由财务部和行政部各出一人。

(二)印章的使用

1、公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申请审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围,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用章。

2、公章的使用由印章管理员设立使用登记表格,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

3、公司法人个人名章由总经理签字后方可使用。

4、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使用。

5、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需填写携带印章外出申请表后,由分管领导及总经理签批后,派专人陪同方可带出。印章外借期间,借用人与陪同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共同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6、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订单、介绍信、委托书、担保函等,经专门合同文书审批流程,通过部门负责人、法律顾问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盖章。(对加盖印章的文书,应注意用印单位名称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盖章印记图形清晰。)

7、公司员工私人办理各种收入证明、工作证明等,由总经理审批,符合要求后在行政部办理并执行申请审批制度。

8、任何印章管理员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印章。用章文书必须已经填写完毕,字迹须清晰、正确。

9、对已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明的,必须持有效证明材料,按申请审批制度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盖章。

(三)印章的保管

1、印章保管各种事项必须有记录,记录事项包括印章名称、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2、印章保管必须安全无误,应当专项上锁存放,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3、印章管理员如因工作岗位变更,应及时向总经理上交印章,或者按总经理指定的新印章管理员办理接交印章手续,以免贻误工作。

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盖章与印章保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5、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印章完好,盖出印记清晰。

6、印章保管有遗失、盗用、偷换的,应保护现场,管理员应及时向行政部和总经理报告,并登记备案配合查处。涉及刑事犯罪的,因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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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集团财务印章管理办法1

总则

1.1为规范集团财务印章的管理,加强对财务事项的监控力度,防范财务管理风险,制订本办法。

1.2本办法所指财务印章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收款专用章及其他财务印章。

1.3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专业集团及成员企业。

2

印章的刻制

2.1刻制财务印章,须由财务部门向印章归口管理部门提出刻制申请,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批准后,由印章归口管理部门办理刻印事宜;刻印完成后,印章归口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办理印章交接手续。所有财务印章的印模,须及时在集团财务金融中心和专业集团财务部备案。

2.2财务部门为财务印章的保管、使用部门,严禁其他部门(人员)申请和刻制财务印章。3

印章的保管

3.1

财务印章由财务部门指定人员负责保管,预留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保管人员收到印章后,必须进行登记,填写好《财务印章保管登记表》(附件1)。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门负责人保管,法定代表人印鉴由出纳负责保管,发票专用章、收款专用章和其它财务印章由财务部门负责人或授权主管会计保管。

3.2

根据企业经营需要,收款专用章可由财务部门授权其他部门保管使用,财务部门应切实负起监督检查印章使用管理情况的责任,并将检查结果纳入考核范围。

3.3

财务印章必须保存在安全地方,并且经常检查,非保管人员不得使用,非经主管财务的领导同意,不得携章外出。4

印章的使用

4.1

使用财务印章必须基于发生的真实、合法、手续完备的财务会计业务,加盖财务印章时,应加盖于规定位置。

4.2禁止非财务事项加盖财务印章,严禁财务印章外借。因特殊原因(事项)使用财务印章的,必须办理《财务印章使用审批单》(附件2),经企业总经理和财务主管批准后方可办理。

4.3

建立《财务印章使用登记簿》(附件3),对每一笔特殊事项加盖印章应该进行登记,注明使用对象、使用事项、经手人、金额及其他事项。5

印章的交接

5.1财务人员调动或者调岗时,须办理印章交接手续,交接财务印章及相关资料。

5.2一般财务人员印章交接由财务主管负责监交,财务主管办理交接由企业总经理监交。交接书上应记录印章交接的时间、枚数、名称,并在相应位置加盖所交接印章的印模。6

印章的更换、废止

6.1企业名称

厦门理工学院财务处印章管理暂行办法

一、为规范我处各种印章的使用和管理,根据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有关要求,结合部门的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法。

二、本法所指印章包括公章和银行帐户预留印鉴私章。部门管公章含“厦门理工学院财务专用章”、“厦门理工学院收费专用章”、“厦门理工学院财务处”章、“厦门理工学院发票专用章”。

三、私人印章原则上应由所属人自行保管;“厦门理工学院财务专用章”、“厦门理工学院收费专用章”由预算会计核算科负责管理,“厦门理工学院财务处”章、“厦门理工学院发票专用章”由综合科负责管理。各类印章管理人和科室负责人应对印章的使用、遗

失等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

四、印章管理人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到场使用印章的可授权他人,但不得授权给不符合内控制度要求的其他印章管理人员。如需长期授权他人代管印章的应与代管人签订授权书并注明使用权限和代管期限。

五、印章管理人员应凭有权审批人审批的相关凭据履行盖印职责。具体审批权限为:

预算支出20000元以下的业务支出和5000元的基建业务支出用印,分别由经办科室领导和基建会计负责审批;超过5000元的基建业务和超过20000元的预算业务支出用印,需附有处长签审凭据;有法人代表签字的所有业务原则上不受以上范围约束。

六、“厦门理工学院财务处”公章和“厦门理工学院财务专用章”用于非银行结算业务的使用须经财务处长同意方可使用,并建立公章使用登记制度。

七、各审批人以签字或者口头告知同意事后补签的形式履行审批手续。

八、印章代管人原则上应对超出授权使用权限范围的印章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九、以上规定由厦门理工学院财务处负责解释,从07年2月份起开始执行。

企业公章使用管理办法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1、公章由企业总经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掌握使用。使用公章一律登记,要由经办人签字。

2、以公司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报表等,经总经理审阅批准后方可加盖公章并严格登记手续。

3、企业公章不外借,主管人不在时由总经理指定人代管,双方做好交接手续。

4、企业员工因取款、取物、挂失、驾驶员办证等,需用单位介绍信,由总经理批准并严格登记手续。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在空白书面上加盖公章。

6、凡私盖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

二、合同章使用管理制度

1、合同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保管,任何部门、人员不得借用、代用合同章,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负责;发生遗失,应及时报告处理。

2、凡在授权范围内洽谈的合同,经总经理同意方可成立。经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审核、签字后,在财务部盖章,并严格按照登记手续进行登记备案。

3、未经总经理批准,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审核、签字或者空白合同上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否则由当事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4、凡私盖合同专用章或利用合同专用章营私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

三、财务专用章、法人章使用管理制度

1、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要由财务负责人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

2、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不能交给银行出纳员自行保管和使用。

3、除正常的财务需要用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外,其他事项需用必须经过财务负责人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并征得法人本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并严格登记手续。凡私盖章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在空白书面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

四、现金、银行、转帐收(付)讫章使用管理制度

1、现金、银行、转帐收(付)讫章由出纳员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

2、现金、银行、转帐收(付)讫章只有在现金、银行、转帐收讫或付讫时使用。

3、不得在空白书面上加盖现金、银行收(付)讫章,一经发现,严厉惩处并承担经济损失。

五、发票专用章使用管理制度

发票专用章由会计人员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发票专用章用于加盖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部门在收到货款,验证购货方“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后给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盖发票专用章。

小知识:公章使用不当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

单位主体,包括公司等法人主体以及非法人单位,在对外交往中离不开印章。可以说,在与外界发生法律关系的过程中,印章起着在形式上代表单位意志的作用。

无论日常的交往,还是法院对纠纷的审查判断中,依据盖章认定有关文件的效力进而确定有关权利义务的归属已经成为一个常识。但每个单位都备有不止一个印章,如企业法人往往备有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企业印章代表着企业全部或某方面的意志,不正确使用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因公司对公章管理不善,导致公章不当使用的情况如下:

(1)借用行为,即借用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被害人明知签订合同对方当事人是借用行为,仍与之签订合同的除外。

(2)盗窃、盗用行为,即盗窃、盗用公司公章、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私刻公司公章签订经济合同,单位有明显过错,且该过错行为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的,公司对该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否则,公司不承担责任。

(3)滞后管理行为,即公司承包、租赁合同期满后,已经按规定办理了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但未采取有效措施收回其持有的公章、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使原承包人、租赁人得以用原承包、租赁公司的名义订立经济合同,公司对被害方的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企业印章管理制度细则办法有哪些

1.传统印章企业管理制度细则

(1)印章应授权指定的保管人负责保管,被指定的保管人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印章保管人具有保管、登记、监督等多重责任与权利。(专人保管易出现人为诱因、人情章)

(2)启用印章前,均须在行政部门办理领取手续,并办理印章书面签收手续。印章保管人签收印章时,须查验印章是否有被使用过的痕迹,若发现有被使用过的痕迹,有权拒签,并应及时报告所在单位负责人。行政部门应将签收表单(应包含签收人签名、领取部门负责人签名、行政部门交付人签名、印章图样、领取时间)存档。(人工登记存档复杂易出现人为疏忽)

(3)章的保管人凭公司总经理签字的审批单为依据使用公章。无相应审批单为依据使用公章,保管人负主要责任,经办人负次要责任。(长时间跨级签字审核延迟业务开展)

②法定代表人私章的保管者为公司行政部门,无独立使用权利。印章保管人需依据已盖公章的文件或财务部负责人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管理者无权独立使用,易出现私自用章)

③严禁任何人未经批准擅自将公章、合同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借出带离公司使用。确需携带印章、合同章等外出办事或出差时,应事先经总经理批准,并应至少由两人共同登记《印章借用登记本》,共同携带印章,共同使用。办理完毕后,经办人应共同归还印章,并办理借用注销登记。(印章不可外带或经上级批准并登记才可外带,外带风险)

2.智能印章企业管理制度细则

① 自动上传印章备案:实时掌握分公司印章种类、数量、状态、用印统计分析等;

② 远程层级授权审核:通过层级的授权审核,适当下给予用印审核权限,有效监督和管控分支机构;

③ 自助式独立授权盖章:集中在文印室盖章,用印人员通过授权自助启动印章设备,进行解锁盖章;

④ 外带安全:用印人员外带印章设备,用印时间、地点、盖章文件实时上传数据,总部可远程实时监控管理,无需行政人员陪同。

⑤ 防控风险:实现线上审批+线下用印无缝实时对接,通过闭环式的用印管理,有效防止偷盖印章。


原文链接:http://527256.com/105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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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
访客
发布于 2022-07-08 09:25:21  回复
格证书”后给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盖发票专用章。小知识:公章使用不当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单位主体,包括公司等法人主体以及非法人单位,在对外交往中离不开印章。可以说,在与外界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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